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017-08-15郭春燕
郭春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强调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同改革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经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深化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内容,推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一)毛泽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基础
在中国的长期革命中,毛泽东坚持在具体的刑事法治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法治观,初步形成了以刑事策略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刑事法治学说,毛泽东刑事策略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刑事法治学说的重要发展,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邓小平理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
邓小平法治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历史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情相结合的第二次飞跃,邓小平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当时中国的国情,汲取中华法律的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律经验,反省历史,对外来法律发展的经验和模式进行分析,立足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首先,邓小平提出在中国实行法治,不但要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还要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情出发。其次,邓小平明确指出了中国法治发展的基本目标,要保证人民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法治不因人而改变。最后,邓小平指出保证社会主义正义和平等,解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是法治发展的价值基础。
(三)“三个代表”法治学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
以江泽民为中心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相结合,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了法治学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理论成果。
(四)科学发展观及其法治学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及其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了新一代领导人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在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提高党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目标,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的统一起来。
(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整体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内在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执政处于关键的支配性地位。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将这三者有机的整体协同推进。
(四)坚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环节。
(五)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联系非常密切,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明,以德治国属于精神文明,治理国家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道德。一方面要注意发挥法律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
三、结语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理论指导和思想基础,在治理国家过程中要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落实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