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专业钳工技能的教学与训练研究
2017-08-13韦淼峰
韦淼峰
[摘 要]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各个行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拥有钳工技能的人才在社会上也是有很大市场的。因此,针对机电专业钳工技能的培养就显得很重要了,中职院校要通过各种改革培养出更多的钳工技术人才。现阶段中职院校机电专业中对钳工的教学和训练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钳工人才的培育。简单介绍中职院校机电专业钳工技能的教学和训练研究。
[关 键 词] 机电专业;钳工技能;教学;训练;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05-0154-01
随着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发展,对各种技术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加,钳工也变成了很重要的一种技能,在社会有着很广泛的应用。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中职院校的教学显得很关键。中职院校是培养钳工技术人才的重要场所,所以学校和老师要想尽各种方法提升机电专业钳工技能的教学和訓练,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钳工技术型人才。
一、中职院校机电专业钳工技能教学和训练的现状
(一)训练强度大,课程枯燥乏味
每一个工作都有其特点,钳工也是,在进行学习和训练的过程中,有时候是需要很大体力的,这样的训练强度让很多学生吃不消。再加上钳工所学习和训练的内容是比较枯燥乏味的,有时候一个训练环节就需要很长的时间,学生很难耐下心来训练。这些现象的存在就让学生在训练和学习的时候很难真正学到想学习的技能。
(二)学习环境差,学习情绪烦躁
钳工在教学和训练的时候需要用到很多的设备和工具,这些设备和工具有时会发出很大的噪声,在这样的环境下,有的学生很难静下心来好好学习,导致在学习过程中很难真正学会老师教授的内容,在训练的时候就显得更费劲了。
(三)没能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是需要学校和老师进行协调的,但是学校和老师并没有很好地协调。老师在课堂上教授给学生的理论有时候与训练时的操作是不相符的,这样学生就不能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运用的实践中。有时学校会请一些比较专业的师傅来训练学生,这些师傅虽然经验丰富,但是他们所讲的并不能与老师课上讲的结合起来,这些师傅也不能运用专业术语来解释一些现象。
(四)教师不能与时俱进和完善自己
有些老师会因为训练的场所比较脏乱而不常到训练场所指导学生训练,还有的老师总觉得自己的知识足以应付学生就不去学习。但是现在科技不断发展,钳工所要用到的知识更是不断增多,老师这样的态度学生很难学到有用的知识。
二、改善机电专业钳工技能的教学和训练方法
中职院校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对钳工人才的培养,所以我们必须要做出改变。
(一)企业挂职锻炼,练就专业老师实践操作本领
老师在学生学习中的作用是很大的,所以老师必须要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针对这个情况,学校可以让老师去企业挂职锻炼,在有课的时候再回来给学生上课,这样老师的专业技能就会获得很大的提升,在监督学生训练的时候也可以把在企业中学到的实践经验教授给学生。
(二)参加技能竞赛,提高专业老师技能水平
现在的社会和科学是高速发展的,老师必须要不斷充实自己,这样才能给学生教授与时俱进的钳工知识。老师可以通过参加技能竞赛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在参加竞赛的过程中,老师可以接触最先进的专业知识,也可以学到最先进的技能,这样学生也会学到最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激发学生学习钳工技能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学生要想真正学好钳工技能,就必须要对钳工的学习产生兴趣。只有让学生对钳工产生兴趣,学生才会主动学习,被动者变成主动者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对学生学习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学习学习的劲头大了,学习的效率和效果就会明显提升。学校和老师在设计教学和训练的时候要从激发学生的兴趣方面入手,这样学生才能真正喜欢学习、训练。学生对钳工的学习产生兴趣了,他们才能耐下心来训练,也才会静下心来学习,中职院校才能培养出更多的拥有钳工技能的人才。
(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对学生的学习和训练都是很重要的,学生养成了自主学习的意识就变成了主动学习者,学生就会主动去学习和探索,这样学生学习和训练的效率就会明显提升。学生养成了自主学习的意识对他们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很大的好处,所以,学校和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注重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培养。
三、总结
中职院校机电专业的学生是社会上钳工人才主要来源之一,虽然现在中职院校机电专业钳工技能的教学和训练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我们通过上述方法,一定会让教学和训练更有成效。
参考文献:
[1]张斯亮.浅谈提升对口单招机电专业学生钳工技能水平的教学策略[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5):175.
[2]吴学云.开发《钳工基本技能》项目课程培养技能型人才[J].成才之路,2013(21):38-39.
[3]徐建军.对口单招机电钳工技能的模块化教学[J].科技展望,2014(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