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管理与农民参与问题的若干研究论述
2017-08-12张红李威黎卓鹞
张红 李威 黎卓鹞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甚至造成破坏,这种环境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生存需求。如今在新的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环境制度的建立下,工业以及城市污染防治工作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必须意识到,大部分农村环境的主宰者是当地的农民,我们必须让农民参与到生态环境管理中来,在实践中积极探求一条属于我国农村生态管理的发展路线。
关键词:农村环境管理 农民参与策略
农民的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农村,所有农民向往优美整洁的农村生态环境,这也是全体农民的生态目标,所以说农村环境管理需要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本文通过分析农民作为农村生态环境政治的主体,对他们参与热情不高的原因进行探究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提高农民对环境管理的重视程度,在满足广大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建立环保健康的生态环境。
一、对农村面源污染的特点不够重视
目前,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建立在城市点源污染的基础之上,再加上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过快导致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相对落后。因此,现在实施的环境管理体系在农村环境管理是发挥的效果较为薄弱,不能对工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的总量实行控制制度,只能针对于城市点源污染实行有效的控制。另外,我国目前的环境法规,例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等,他们由于成本造价过高而难以实现管理,因而也不能解决农村的面源污染问题,也不能对小型企业的污染排放实行监管。
二、对农村环境的再次污染关注不够
现如今,环境环保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启用资金将一些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安置在人烟稀少的郊区或者农村。这些企业包括钢铁厂、纺织厂、造纸厂等等。城市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
定的缓解和控制,但是我们明显的发现农村的环境污染在日益加重,甚至我们可以概括的说,城市环境的得以改善是建立在农村环境破坏的基础上,牺牲了农村优美清新的生态环境,因此农村出现了水土流失,生态退化以及污染加重的面貌。
三、农村环境管理中的农民缺乏参与
20世纪60年代以后,农民对公众参与与环境保护的原则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由于受传统主流经济学的客观影响下,过去人们认为环境保护是一种公共产品,因此它的来源途径只有政府这一个渠道。伴随着环境危机的不断加剧,农民渐渐意识到环境管理与保护仅仅依靠政府是不行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民的参与。然而在实际考察中我们发现,仍然有部分农民没有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中来,我们对其进行以下的浅析:
1.小农经济丝线的困扰。我国一直处于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农民更加注重家庭利益以及个人所占有的生活空间,他们缺乏维权意识,不能积极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义务,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农民过于追求生产的经济利益,而完全忽视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以及破坏,甚至认为这种环境破坏的代价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风气的熏染下,一部分维护生态环境的那么选择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隐藏了自己对环境环保利益的客观要求。
2.农民参与不能实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许多农民参与环境管理的欲望是强烈的,但是他们的诉求往往得不到基础行政机关的批准,管理者在定向思维的影响下,认为农民在与政府作对,因此管理人员会拖延相关环保文书的下达,这样日复一日,农民的对环境管理参与的兴致就日益衰减了,有的甚至走向衰亡。
四、农民参与环境管理的对策
1.政府实现环境管理信息的公开化,使农民能够参与。政府应该实行环境状况的通报制度,科学,准确的数据使农民及时的了解现在所处环境的污染程度,让农民懂得环境恶化对人类的生存发展造成的损害。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想农民讲解如何合理的,高效的对周围环境实施救济。此外,环境管理行政部门还应该向村民公开环境策略,环境质量标准,办事程序以及执法依据等相关信息。
2.培养农民参与意识,使农民愿意参与环境管理与整治中来。环保部门应该积极在农民中开展环境保护的公德教育活动,大力培养农民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他们自觉地爱护整治周遭的环境,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3.建立农民参与机制,使农民的参与欲望得到实现。通过建立制度的途径,使农民积极的参与到生态环境管理中去。例如可以让农民参与新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研讨会,广发采取农民的言论,委婉也好,深刻犀利也罢,环境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都不要指责农民,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与村民携手为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做贡献,尽职责,使每一个人都成为环境管理的向导,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使者。
4.建立公众监督制度,使农民的参与得到相应的保障。在环境监管的过程中,公众监督是推动其进步的最基本力量。通过社会舆论以及工作监督,可以对那些造成环境破坏或者生态污染的制造者施加相应的惩治。
5.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使农民有序的参与环境管理工作。亨廷顿认为,组织是通往政治权利之路,是稳定的基础,也是政治自主的前提。现代生活中,农民只有拥有自己的环境保护组织,才能在管理公共事务以及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做到有条不紊,真正实现对农村环境的合理,高效保护。
五、结束语
农民作为农村环境的主力军,作为农村环境综合网整治的监督者,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环境管理部门的号召,将农村环境管理落到实处。同时当地的环保部门应该多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及他们的首创精神,使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得以发扬。我们相信,在环境管理部門的正确指引下,在全体农民的积极努力参与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将会提前实现,展现在眼前的是和谐,生态,环保的农村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