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 安监总局原局长杨焕宁被行政撤职
2017-08-11
看天下 2017年21期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31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杨焕宁毕业于西南政法學院刑侦专业,在公安部工作22年,从刑侦局办公室干部,一直升至公安部副部长,曾被称为“反恐英雄”。
2005年,他“空降”黑龙江,任政法委书记。3年后奥运临近,他再次回到公安部,任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并在2009年兼任中央维稳小组办公室主任。2012年的十八大上,杨焕宁当选为中央委员。
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杨焕宁任组长。当天下午,时任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即因涉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两个月后,杨焕宁被正式任命为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并在次月兼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中纪委此次发布的消息中称,经查,杨焕宁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焕宁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