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忆
2017-08-11周子淇
周子淇
楔子
她蜷缩在雪地里,周围是白茫茫的雪山。入夜,锥心刺骨的寒意丝丝渗入她的防寒服,她越来越困越来越困,就这样睡过去,该多好啊。
恍惚间,她看见他举着温暖的火把,向她伸出手,说:“迪笛,我带你回家。”
她挣扎着起身却徒劳,他俯下身拥住她,在她耳边说:“我真的爱过你,好多好多年啊。”
她终于闭上了眼睛,沉醉在余生的梦里。
就像,她终于失去了他。
一
夏天刚刚来临,栀子花散发着清香,校园里长长的林荫路绿意盎然,三三两两的同学高谈阔论着模拟考的试题和小长假的出游计划,百年的老校焕发着勃勃的生机。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魏迪笛哭着从老师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夕阳如血染红了整个天空,就像魏迪笛的心一样仿佛滴着血。她揉了揉红肿的双眼,深吸一口气,抽抽噎噎地擦着眼泪。教导主任的话还回荡在耳旁:“我也是教了几十年书的老教师,可像性质这么恶劣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你看着文文静静的一个小姑娘,还是竞赛班的好苗子,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呢!我们春田一高可是百年的名校,你说,这让市里的领导怎么看我们学校!两千字的深刻检讨,下周一必须交给我,至于要不要被记过,学校讨论之后再决定。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她正独自哀伤着流年不利,只听见有人焦急地喊着:“快闪开!”
魏迪笛吓了一大跳,朝着声音来源的方向看去,已经来不及了,伴随着她“啊”的一声痛呼,悲剧发生——她被篮球狠狠砸中了肩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跑过来,边跑边喊:“对不起啊同学!”话刚说到一半,两个人同时愣住了。
“沈南山!今天早上的事还没找你算账呢,你现在又砸我,咱俩什么仇什么怨呐!”魏迪笛气得小脸通红,好不容易擦干的眼泪又开始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哎呦喂,这怎么还哭上了?”沈南山吐吐舌头,一副无辜的样子,伸出手揉了揉迪笛的头发,说:“今天早上是我不对,不该跑那么快,把你一个人扔那里。我请你吃你最愛的麻辣小龙虾,咋样?”
魏迪笛很有气节地摇了摇头,怒视着沈南山,一副友谊从此走到尽头的架势。沈南山低下头凑到魏迪笛耳边,轻声说:“只有今晚,过后不补啊。”然后欠揍地朝迪笛眨了眨眼。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毕竟民以食为天嘛。迪笛一边安慰着自己的小心脏,一边一把捞住沈南山的胳膊:“走起!我新仇旧恨一起报,非把你吃穷榨干不可!”
“得嘞!小爷我请得起!”
不远处篮球场的哥们看沈南山要走,喊道:“南山,再打会儿球呗!走这么早干吗?”
“有约会!”沈南山傲娇地回应道,说着指了指身边的迪笛。
“哟!又是你那个小青梅啊!”朋友们不怀好意又不约而同地起哄。
“什么小青梅啊,肉麻不肉麻,发小懂吗?发小!”沈帅哥气急败坏地朝朋友们喊道。却没注意身边的小青梅悄悄地红了脸。
少年的身影逐渐远去,我们风华正茂的少年时代,也逐渐远去,终究要学会转身,学会哭着笑着喊着闹着兵荒马乱地说再见。
二
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关系叫作青梅竹马,那形容魏迪笛和沈南山再合适不过了。
沈家和魏家在海城都是响当当的家族,两人的爷爷是当年一起留洋的好朋友,后来又一起回国各自接管了家族企业,生意都做得是风生水起。到了迪笛和南山的父辈,两家的关系更是亲上加亲。两个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孩子的妈妈们就开玩笑指腹为亲。一个是乖乖女,一个是混世魔王,小青梅小竹马两情相悦的老套剧情已经过时了,魏迪笛和沈南山可是现实版的相爱相杀。
从第一次见面,沈南山扯了魏迪笛的羊角辫,魏迪笛不甘示弱地抢了沈南山的玩具,两个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沈家的小少爷这辈子挨的唯一一顿揍,是因为小学的时候把魏迪笛作文本的名字涂掉改成自己的交给了老师,结果迪笛写得太好,作文被老师全班朗读,沈小少就理所当然地露了馅。
魏迪笛人生中唯一的“污点”,是高中的时候早上上学迟到了,当天市里的领导到学校视察,沈南山带着迪笛翻墙进校,刚从墙上跳下来正庆幸逃过一劫,结果和正参观到那儿的领导遇个正着,沈南山大吼一声“跑”就没影了,剩下迪笛愣在原地欲哭无泪。最后翻墙事件以迪笛写了篇两千字声泪俱下的检查,差点被记过告终。
三
上了大学的两个人各奔东西,一个奔去了墨尔本,一个奔去了旧金山。本来两个人相约一起去美国最负盛名的常春藤盟校之一耶鲁大学,但人生路上总会遇到那么几个小插曲。
高考完的毕业party上,朝夕相处了三年的同学们有泪有笑,喝酒聊天依依惜别,一切都是青春最美好的姿态。
周围的朋友们声嘶力竭地吼着老掉牙却也依旧经典的《同桌的你》,把现场的气氛推向高潮。但魏迪笛却有点心不在焉,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眼神不停地瞄向沈南山的方向。
光怪陆离的气氛,加上一点点酒精的刺激,魏迪笛的头有点晕乎乎的,沈南山朝她走了过来他都没有发现。
“嘿,傻妞,想什么呢?”沈南山伸出手在迪笛面前晃了晃。迪笛缓过神,呆呆地看着沈南山,看得他心里直发毛:“你,咋,了?”
“哦,没啥。”迪笛勉强地笑笑。
魏迪笛啊魏迪笛,你怎么这么怂啊,把你的想法告诉他啊。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魏迪笛抬起头看着沈南山,他也正好在看着她,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我……”
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又熄灭了,迪笛心里的退缩小怪兽战胜了她的勇敢小天使,她犹犹豫豫地看着沈南山,沈南山也神情古怪地看着她。“你先说!”迪笛几乎不敢直视沈南山了。
“就是……那个……我……”一向脸皮厚过城墙的沈南山竟然结结巴巴的,亮闪闪的灯光下他的脸有一丝丝红晕,“你等一下!”
说完他就跑开了。
迪笛正奇怪着,沈南山已经拉着一个长得很有古典美的女生走了过来,那个女生迪笛是知道的,有着学霸、才女、校花等诸多女神光环的女生总是所有人注意的焦点。
“这是我的女朋友,余歌。这是我最好的朋友,魏迪笛。”沈南山积极地介绍她俩认识。“哈喽,迪笛。我是余歌,请多多关照哦。”余歌得体又大方地先打了招呼,声音也优雅动听。两个人站在一起,说不出的般配,真像小说里那种微微一笑很倾城,璧人本双生。
迪笛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跟她握了手,拍了合照,又留了手机号。当迪笛那长长的反射弧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沈南山已经扭头在其他好哥们面前嘚瑟了。
她只记得大脑“嗡”的一声仿佛炸开了,手脚都是冰凉的,不知道自己的笑容是不是很勉强,不知道自己的祝福是不是很生硬,身体仿佛停止了运转,甚至连一滴眼泪也挤不出来。她呆呆注视着笑着闹着的朋友们,眼神都没了聚焦。甚至连手中的高脚杯掉到地上,碎裂,发出清脆的声响,也没有知觉。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小丑,卖力演出却只是一个笑话。是不是人的心碎了,也是这样的声响啊。这是迪笛趴在桌子上彻底昏睡过去之前,脑海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作为一名合格的小竹马,聚会结束后沈南山把已經睡得迷迷糊糊的迪笛送回了家。他费劲地摇着迪笛,把她从车上抱下来,轻轻地问:“你刚才要给我说什么呀?”
“不记得了。”
矫情的话要尽量憋在心里,天亮了你就会庆幸没说出口。
四
迪笛透过门缝,看见沈南山转身离去的背影,靠在门上泣不成声。
晚安,我的南山。
再见,我的南山。
于是怂包魏迪笛逃去了旧金山。没错,别看魏迪笛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千金,但也是个如假包换的学霸。说不出口的喜欢压到心底,狼狈的姿态留给自己,她毅然决然地改变了志愿,选择了旧金山的斯坦福,从约好的东海岸改到了很远很远的西海岸。
迪笛的爷爷知道了倒是很高兴。语重心长地对迪笛说:“早就说让你去旧金山,你姑姑在那里照顾你多么方便呀,我最舍不得我的小孙女受苦了。”迪笛苦涩地笑了笑,没吭声。
行李都收拾完毕,万事俱备只欠出发。魏迪笛童心未泯地跑到游乐场坐旋转木马,咿咿呀呀的童谣轻轻地回荡,迪笛黯然想起上次陪自己来玩的那个人,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她失魂落魄地走出游乐园,碰上了昔日的同桌冯然然。
“嘿!好巧啊迪笛!”冯然然再见老同桌很是激动,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一脸八卦地说,“咱们沈学霸报的好好的耶鲁大学不去了,和咱们余校花一起双宿双飞去了墨尔本,你是不是知道内情?这可是最近的大新闻啊,年级主任都亲自找他谈了劝他别改,可人家心意已决啊,就是硬气。”迪笛自聚会后就没和沈南山联系过了,一心想着躲得越远越好。谁知道从旁人口中知道这个消息,心里竟是一阵钝钝的不舒服。
“我没听说啊。”迪笛自嘲地笑了笑,淡淡地说,“他的事我哪儿知道啊。”
“哎呀,我想着你们关系那么好,他肯定告诉你了呢。”冯然然尴尬地笑笑,不无遗憾地说,“高颜值学霸,性格人品都好,居然还这么痴情,这么完美的男朋友怎么我就没有啊!你还别说,要不是那次聚会,原来我还以为你们俩才是一对儿呢。”
原来,在别人眼里我们也曾很般配啊,旋转木马是最残忍的游戏,彼此追逐却有永恒的距离。我们,究竟是错过了什么?
五
西海岸的阳光驱散了迪笛心里的阴霾,快节奏的大学生活来不及悲春伤秋。
金门大桥魏迪笛去了好多遍,拍了好多照片。还有渔人码头的残阳,唐人街的中国味道。这也是我们曾经相约要去的地方啊,如今只剩孤身一人,不知道隔着整个太平洋和几个时区的我们何时才能再见啊。迪笛站在傍晚的码头边,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
“给。”好听又低沉的男声响起,一张拿着纸巾的手伸向她。
迪笛抬起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生戴着墨镜,穿着干净的白衬衣。能在无助的时候听到乡音,迪笛忍不住哽咽:“谢谢。”
男生递出了纸,微微一笑,转身慢慢地走了。
周末,魏迪笛在去市立图书馆的路上,看到一个很复古的小咖啡店,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
店里放着舒缓的钢琴曲,迪笛的心也跟着沉静下来。她不经意间看到左边靠窗位置的一个穿着白衬衣的男生望着窗外的侧脸很好看,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缘分总是不讲道理的奇妙,那个男生仿佛收到了她的心灵感应,转头望向她。
“哦,是你!”迪笛惊呼一声。
男孩朝她温和地笑了笑,迪笛却感受不到他的目光。迪笛坐到男生的对面,更加确定了心底的猜想。
“你……”迪笛迟疑地说。
“是的,我是一个盲人。”男生温和地说,“我是斯坦福大学的大二学生。我叫阿遇。”
“好巧,我们是校友啊,我叫魏迪笛。”
街角的咖啡店,旧金山的古老气息,也有了一丝慵懒甜蜜的味道。
六
迪笛和阿遇相谈甚欢,成为了很好的朋友。阿遇告诉她,《白夜行》里有一段话:“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说的就好像他自己,他愿意用自己的努力创造自己的未来。
如果一切都可以平淡地进行下去,也许旧金山就是迪笛最美好的记忆。
那是迪笛终其一生也不愿回忆的噩梦。
她和阿遇一起过人行道的时候,一辆违规醉驾的车失控地向他们冲过来,阿遇推开了迪笛,自己却倒在了血泊里。
迪笛无法原谅自己,如果不是自己临时兴起想去公园看新建的音乐喷泉,也不会让阿遇永远离开了这个本来对他就不够公平的世界。
整整三天魏迪笛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难受的心揪在了一起,却一滴泪也流不下来。
七
深秋的旧金山景色依旧,可旧时老友不再,逝者如斯夫,多少萧索,多少悲凉。
阿遇的墓在郊外的一座墓园里,人烟稀少,景色雅致,给墓园平添了几分宁静,几分祥和。
阿遇已经离开一周了,魏迪笛才鼓足勇气了解他的消息。听学校的华人朋友说,阿遇在中国的亲人来了,他的弟弟和他的眉眼不太像,却也是不容忽视的英气逼人。他的爸爸妈妈也来了,举止很优雅,像是很有背景的家庭。魏迪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失魂落魄地听朋友说,阿遇安葬在郊外的一座墓园里,并没有回到祖国。她跌跌撞撞地去看阿遇,墓园里很安静,迪笛看着平时有血有肉的阿遇变成了冷冰冰的石头,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似乎要把多少天的压抑都发泄了出来。守墓的是个金发碧眼的白人老者,很绅士地拍拍迪笛的肩膀,递给她一张纸巾。
墓碑上只写了“沈遇”两个字,迪笛浑浑噩噩地想,她还有一个故人也姓沈,不知他又在哪里。她好孤独,她失去了年少的沈南山,也失去了风华正茂的沈遇。曾经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如今只能在梦里与他重逢。
活像个孤独患者,自我拉扯。
八
“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又一次走过与阿遇重逢的咖啡店,魏迪笛恍惚间看见阿遇朝她走来,轻轻地笑着,那是只对她的柔情。泪水滑落,她却不敢抹去,怕这短暂的温暖又消失殆尽。
“迪笛,别哭了,哭了就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魏迪笛了。”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话语,还有熟悉的似笑非笑的嘴角。
魏迪笛猛然抬头,看见另一个她日思夜念的沈姓少年。原来不是她的幻觉,他真的来到她的身边了。
“这么久不见,怎么还看到你在哭啊。”沈南山好听的声音响起,声音里有一丝戏谑,“是不是谁欺负你了?”
“没有啊,就是眼睛里刚刚进了沙子。”魏迪笛努力地挤出一个有点丑的笑容。沈南山眼里划过一丝伤感,立马又从容地笑了,像原来那样揉了揉魏迪笛的头发。
“对啦,你怎么来旧金山了?”
“我……我正好要去探望珍妮姑妈,顺路来旧金山旅游,金门大桥多有名啊。”
“哦。”魏迪笛看着心不在焉的沈南山忍不住多了几分失落,“你和余歌怎么样了?”
“哦,还好。”
魏迪笛客气地尽了地主之谊,带着沈南山玩遍了旧金山的好地方。回想起来,那竟是他们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
九
一天深夜,余歌的电话突然打来,沈南山丝毫没有眷恋连夜赶回了墨尔本。魏迪笛心口血淋淋的伤疤又一次被毫无征兆地撕下,渐渐愈合的伤口又裂开。
魏迪笛想起自己曾在社交软件上看到同学去瑞士瓦莱雪山的照片,她吵着要和阿遇一起去。两个人商量好放假就一起去,如今承诺了自己的那个人已咫尺天涯。那就由她来完成两个人的心愿吧。
瓦莱山谷的景色奇丽,一条条壮观的冰河若隐若现,魏迪笛感受到了久违的内心平静。她选择了一个很特殊的日子登上瓦莱雪山,那是她和阿遇認识的整整第三年。她太想摒弃一切杂念,想重新寻找自我,想一个人感受雪山的震撼,为了自己的新生,也为了阿遇。魏迪笛毅然决然地拒绝了和向导一起。登山前,她在网络上实时定位更新了自己的动态,配上了在茫茫雪山脚下的照片,活力无限。
魏迪笛顺利地爬到了半山腰,罕见的雪崩发生了,一切都是毫无征兆。卫星电话无法拨通,她彻底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系。她并没有被雪掩埋,但周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她内心并没有绝望,反而有一种救赎的感觉,是不是她可以去那个圣洁的地方与阿遇重逢了。她越发昏昏沉沉,意识也不再清晰,丝丝寒意深入骨髓。她仿佛看见沈南山在对她笑,那是她不曾见过的宠溺和柔软。
“迪笛,迪笛。我来了,我来带你回家。”南山伸出手,把她拥入怀中,那么的虚无缥缈,又好像真实得近在眼前。她越来越冷,感觉自己正在远离那个温暖的怀抱,想伸出手抓住这温暖,却再也没有力气。
“魏迪笛,你赶快醒过来。我不傻,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人。可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我有家族遗传的心脏病,我可能活不过三十岁。所以我让余歌和我演戏,为了让你死心。我不想我心爱的女孩,把她最美好的爱情最美好的青春葬送在我身上,我舍不得。可我也舍不得你伤心难过,舍不得你孤独。”沈南山的声音孤独、无奈,听得魏迪笛心碎,可她好累,好累,她只想睡过去,忘掉这一切的烦恼。
“魏迪笛,你不能这么狠心。你知道吗?沈遇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我悄悄来旧金山看了你好多次,看到你和哥哥相处得很开心,我也跟着开心,可我也好心酸。我的迪笛总是活泼乐观,虽然我不能给予你一分一毫的呵护。哥哥走了,我见不得你伤心,本不该再打乱你的生活,可是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心,我想给你一个怀抱。没有什么珍妮姑妈,我八岁就来过旧金山,早看过什么金门大桥。我明知道你是我的毒药,我还是忍不住饮鸩止渴。可是我的并发症发作得很频繁,我只好隐瞒你连夜赶回了墨尔本。既然不能给你一个完整的家,那我就要离你远远的。”
“你快点醒过来好不好,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魏迪笛,我真的爱了你好多好多年啊。”少年的声音中透着几许沧桑,“等你醒了,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再也不离开了,不走了,好吗?”
少年的泪水滑落,滴落在魏迪笛的眼窝里,仿佛唤醒了新生。女生的眼睛动了动,少年惊喜地看着,忍不住哽咽。
他听到了那声久违的几不可闻的:“好。”
那一刻,她轻触到了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