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谎言差点引起两村“社拼”
2017-08-09黄从余
黄从余
近日,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检察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带案入村普法工作,向群众以案释法,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社拼”——聚众斗殴罪的严重性。该院希望通过用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件进行普法能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保护自己,遇事冷静对待,不冲动,不盲目,构建和谐文明的法治乡村。
村民听后,纷纷表示,以前总觉得人多力量大,于是有村民一召集,就蜂拥而上,接受这次普法教育后,才明白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很容易涉及犯罪,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多懂法。
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还得从一次普通的执法检查说起。2016年8月,该院在公安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起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立为行政治安案件的嫌疑人連某涉嫌聚众斗殴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对其进行监督。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审查。
2016年7月6日18时许,长泰枋墩社的林某松与林某民开车到军地社连某的石板材厂欲拉石板材抵其债务,却因抵用细节双方谈不拢发生争执,于是连某和林某民相约到一空旷地打架。随后,连某因害怕打不过对方,就回家拿镀锌管,并沿着军地社村道大声喊“枋墩社要和我们军地社‘社拼”。三十多名村民信以为真,便纷纷拿着工具汇集到约定地点。连某、连某发等人到约定地点后,连某手持镀锌管殴打林某民等人,林某松赶紧向其他村民进行解释,指出这只是他和连某的私事,不是“社拼”。连某发一听就及时制止村民,后双方停止打架。经鉴定,林某民等二人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发现没有引发“社拼”便没有引起重视,认为受害人只是轻微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便将这起案件立为普通的治安案件,对连某只是进行了治安处罚。
检察机关介入后,公安机关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案件进行了查办。检察院认为,连某在检察人员对其进行提审时,还询问自己几天能从看守所出去,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的严重性,本来只是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问题没解决变约架就已经不对了,其又因害怕打不过人,就编造谣言纠集村民成帮结伙持械斗殴,致二人轻微伤,把自己的行为直接升级到聚众斗殴罪,还是首要分子,持械伤人。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有可能引发两村村民“社拼”这类恶性事件。因此,更应该慎重严肃办理。
日前,法院经审理,同意该院意见,一审依法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连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取得良好的立案监督实效。
于是,案件诉讼结束后,才会出现文前的那一幕,检察机关带案下访,向群众以案释法,提醒群众合理合法处理事情,不要把矛盾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