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葛红兵小说类型学的理论构建、运用与意义
2017-08-09邱建丽
邱建丽
类型学本是建筑术语。随着现代主义或功能主义出现危机,人们对类型学重新开始重视,这也是类型学的复兴。对类型学的重视是由于现代主义之后更广泛地对建筑“意义”的追求。因为类型与历史建立了联系,人们认为与历史建立了联系便是在一种特定文化内赋予建筑以合法性的必要步骤。结构主义为类型学的复兴奠定了理论基础,根据作为结构主义基础的符号学理论,在任何符号系统中符号传达意义的能力有赖于特定系统中约定俗成的关系结构,而不在于符号与外在的先存在,或与外在现实的某种固定联系上。语言与建筑相似,在这两个领域内,历史呈现的过程不是那种一个阶段彻底抹去前一个阶段的过程,而是每个阶段都有遗痕留存,这些不同阶段的痕迹又保持在今日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上。类型犹如语言,语言总是先存在于个人的或团体的语言能力之前。正是由于先前存在的类型使得该系统得以传输意义。
一、类型理论框架的构建
葛红兵在《小说类型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中对理论建构的基础、理论借鉴的源头、理论本体的立体结构和理论的未来趋向做了详细地阐发。
随着全球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行业精细化逐步加强,阶层间及间层内部的分化日趋明显,而人们的审美趣味也會随着这些社会特征的细微变化而改变。与传统媒体的承载方式相比,网络时代的创作与传播媒介有显著的优越性,自媒体的交流平台使文学有了新兴的消费契机。类型标签为我们减少找寻所爱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与快速跳跃的生活节奏很和谐。在文学的格局划分上,也为我们呈现了多元的可能性分法,开阔文学视界。
小说类型理论的基石稳固。逻辑学的种属关系研究、中国古代文体学和形式分类研究成果、中国现代小说类型研究成果都是其理论资源。小说类型研究试图寻找类型小说的能指和所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小说类型评论和小说史的研究切面寻找新的关键点。关于树状结构上的各个结点:类型、类型研究、类型小说和小说类型,葛红兵也做了详尽的介绍与分析。类型学的步骤也得以还原:具体——抽象——具体。不是从具体到具体的直接模仿,而是由具体到抽象的高度提炼,抽象理论的生成无疑有利于解决历史疑难;而从抽象到具体的回归又解构了现实难题。通过这样的循环,吸收新的元素,完成理论的吐故纳新。
在理论的结构上,葛红兵用了四章的篇幅来组建。三、四章的历时和五、六章的共时的结合揭示小说的共性与个性,种属特色,从而实现对小说的“分门别类”。将具体的文本抽象为一个图形或者一种符号,这样便于不同“种”的直接比较,然后根据特征再归到不同的“属”中,这是将具体的文本形式化的过程。当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的层面,而要通过分析形式所携带特征的社会、历史、文化意义,透过文本内部这个显微镜去审视文本外部的历史与现状。小说的叙事语法理论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不断地推陈出新。从普罗普的形态学到格雷马斯的行动元理论和行动元符号矩阵,再到托多罗夫的句法理论和双层叙事语法结构法,每一步都在前进。普罗普对故事中恒定要素——功能的发掘,将故事与关键性动词几乎划了等号,为整体把握故事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路。在普洛普强调“动作”的基础上,格雷马斯提出了“动作的方式”对动作产生的意义的重要性,并做了普罗普没有完成的步骤——对行为背后的意义揭示。从最初的三对对立的“行动元范畴”、强调对立的语义矩阵,到兼顾“对立中的‘转换”的行动元模型,再到高度形式化的意义生成结构:行动元符号矩阵。最后的成果就像一个函数公式,当赋予不同的自变量,得到的因变量也不同,但是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却是固定不变的,这就是它的生成性特征。如果说以前的理论只是强调各个行动主体间的关系,那么托多罗夫的“句法理论”就转向强调关键行为主体的连续动态过程。他将故事比作一个陈述句,而故事的看点在于变化,他抓住变化的不同,创造了叙事转化公式,通过对“陈述句”中的三个特征的前后对比,找出句法特点。这个转化虽然让我们更加关注故事始末的不同,但是略显粗糙,随后的行动模态理论将上一转化精细化,产生了行动的四个分段:产生欲望——具备能力——实现目标——得到奖赏。再结合情节动力学原理,上面的序列可进一步改进为:心有欠缺——产生欲望——锻炼能力——实现(未达)目标——奖惩。将这些理论整合为叙事语法,建立一套叙事共同模式的规则,而这个语法中的“主因素”则被认为“基本叙事语法”,托马舍夫斯基也将它作为判断各类型文学的主要标志。在语法累积的基础上,成规的生成也是水到渠成。成规即法则,法则并非源于自然,而是人类心灵的建构,它是集体意识一致性的体现。文本内的成规是文本外成规的投影,透过结构的表层去寻求深层含义是科学理论应该追求的。
如果成规是让我们“古今融通”,那么把小说视为“地方知识”的一种叙事形态就是让我们将小说视为不同地域上的“特产”,它们只生长在某一特殊的“生存环境”中,从而构成了某一地域文化独特的符号标志。小说中的语言更是彰显地方特色的“主角”。小说主要是书面的载体,语言中的词汇、语法在表现地方差异时戏码更多。内容和形式不是绝对对立的,内容和形式的组合也是有规则的,不是任意的。甚至极端一点,不妨采用贝克特的观点:“形式即内容,内容即形式”,将“语法形式”和“语义内容”视为一体,不偏不倚。
随着基石、主体结构的完工,对小说类型的未来展望也是顺理成章之事。正如自然界的生物一样,为了适应大自然的变化,就必须改变自己,增强自身的生命力来获得生存的权力。小说类型也会出现新子类的产生、发展和消亡,自由活泼的兼类和跨类现象,求异审美心理导致的反类现象,类型的基本生长轨迹等等。而这些现象的背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它们是如何影响类型的生长和组成。各种因素的不同组合情况是否会影响最终的类型形成,为类型研究又有哪些启示,是我们应该关注的。
二、类型理论的具体应用
在葛红兵的理论指导下的小说类型理论与批评专著很多。例如张永禄的《类型学视野下的中国现代小说研究》、谢彩的《中国侦探小说类型论》、许道军的《千秋家国梦——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类型研究》、杜建的《权利关系的多重变奏——官场小说的类型学研究》和赵牧的《“后革命”作为一种类型叙事》。以下我们将对这些著作一一做简单的叙述与评价。
张永禄的《类型学视野下的中国现代小说研究》系统地整理了中国现当代小说的类型角度的批评史,讨论了重要理论家的小说类型研究思路。他将古今的类型学研究囊括进来并总结了现代小说類型的“中国经验”,为类型研究提供了借鉴思路——流派类型构想、审美类型想象、类型检视和结构类型尝试。通过对经验的辩证对待,以期小说理论、批评、小说史的研究与创作、阅读结合起来,增强小说批评的科学性和理论性。
谢彩的《中国侦探小说类型论》的题目足以让人眼前一亮,选题大胆、视角新颖。她拒绝传统的历史描述道路,而是运用类型学理论进行了理论透析。形式上,作者采用了“行动元”理论,将侦探小说的对立行动主体——侦探、罪犯和他们的关键行动——侦查、罪行一一细解。在内容上,她没有停留在侦探小说表面反映的现象,而是升华至民族志、地方志的高度,打通了作品内外的世界。但是文章在理论层面上的创新不多,可以说是葛的理论在“中国侦探小说”这一新对象上的应用,而且限于精力,这种应用缺少全面性。总之,它作为本土类型研究的新尝试,是比较成功的。不过,可能限于某些客观因素,在类型成形后的繁衍和变异方面,作者少有谈及。
许道军的《千秋家国梦——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类型研究》的特点在研究对象上,不只兼收今古,而且考虑到网络小说的物质存在形态;他强调三级分类理念:“小说”——“小说类型”——“子类型”(类型小说);他同等重视类型间的区分和类型内的演替,不偏废一方。他抓住了中国历史小说不同的文体特征,以文体作为分类的依据也成为了历史小说特有的标准。他对叙事模式的考察,没有从故事中的人物或事件着眼,而是从创作者、叙述者和“历史”的不同互动关系着手,这一着力点为我们开辟了一条新的可行途径。内容上,没有满足于泛谈民族志,而是深入到民族的历史知识、思维和智慧的探讨。
杜建的著作是《权利关系的多重变奏——官场小说的类型学研究》。杜建和许道军一样,将各自涉及的网络小说纳入到研究范围。他尖锐地指出了传统的社会学和美学批评法的弊端——没有揭示官场小说作为一种特殊的小说类型的本质特征。他引用了葛红兵的话来说明类型学方法的绝对优势:“把小说的发展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统一,把内容的形式化与形式的内容化统一,把类型的共同风貌和典型文本的个案性统一”①。所以他在自己的论著中对四个典型案例作了深度描述,给读者展现了具体的、实在的操作过程。最后,难能可贵的是他对官场小说进行了价值反思,探讨了作家的精神气质与类型作品叙事成规的某种内在联系,指出了官场小说创作遇到的瓶颈难题——民族文化认同焦虑。
赵牧的《“后革命”作为一种类型叙事》也有新颖之处。同以上诸位的研究对象略有不同,赵牧的类型学工具要实践的对象是“类型叙事”。这个对象的提出似乎有利于解决一些不足以称之为“类型”的小说,启示我们关注一些文学作品在某一局域呈现出未成型的一致审美趋向。“革命”的历史叙述、革命观念的再生产、“后革命”中的“后”的双层内涵,为我们展示了“革命”的生长历程。本著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对西方某些方法的恰当采用,作者借鉴“德国悲剧起源”的“象征”、“寓言”来解释革命叙事和后革命叙事对革命的态度;借助杜赞奇“复线的历史”的方法分析“去革命化”叙事的“主观加工”方式。在描写中国革命叙事的的发展和转化历程后,进一步探讨了这个转化背后的折射出来的社会、政治、文化心理的集体意识。
理论的生命体现在实际使用上,我们期待在实践中发现更多问题,进一步完善、优化理论体系,为文学批评、文学史研究和作品创作提供更有价值的思路和方法。
三、小说类型理论的讨论意义和启示
小说类型研究开拓了小说研究的新思路。类型研究视角有很强的包容性:“类型视角不仅可以超越时间、空间对小说的分割,也可以超越了内容和形式的小说二分法”②。小说类型研究自足的理论体系使得其研究层次更加多样化、科学化。
小说类型理论对文学创作和文学接受有重要意义。小说类型理论属于文学理论的范畴。文学理论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文学活动的规律。文学活动的流动系统是一个从文学创作到文学作品,再到文学接受的过程。文学理论和文学活动参与者密切相关。正确的理论指导可以提高文学活动参与者的文学素养;参与者对理论的多样反馈也有益于理论的再发展。具体来说,作家可以借鉴理论成果完善自己的作品,读者在解读类型作品时也有了更专业的工具,“读者需要类型小说批评,以便在识别什么是好的小说上得到专业的帮助,作者也需要类型小说批评,以便更好地认识自身、寻求理论认可,类型对于作者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启示”③。
小说类型理论可增强对文学史的阐释能力,增加小说批评的新范式。小说类型理论植根于对类型小说的分析、发展史的研究,否则类型理论体系成了空中楼阁;小说类型史、小说类型批评需要小说类型理论的哲学指导,否则前二者只能停留在感性的组合阶段。文学史研究中历史文本与当代文本常是断裂的,而类型理论却可以解决这个难题。“类型学把小说发展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统一,把内容的形式化与形式的内容化统一,把类型的共同风貌和典型文本的个案性统一,可以提高小说史阐释的有效性”④。类型批评的新范式会让文本展现出不同的品格。“把具体文本放到相应的类型长河中,用该类型的基本叙事语法尺度考察其艺术规范性和创造性,是文学批评具有更严格的学术性和规范性”。
类型理论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很多相关概念、分类有待商榷,对于研究者来说,保持开放、宽容、严谨的心态是必要的。同时,历史与逻辑的关系也要处理好,如托多洛夫所言:文学类型中归纳性与演绎性的两种途径,前者处理历史性文类,后者处理理论性文类。视具体情况运用两种方法才能增强理论的科学性。
注释:
①葛红兵,肖青峰:《小说类型理论与批评实践——小说类型学研究论纲》,《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
②③④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