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今年首批“黑名单”
2017-08-08
□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今年首批“黑名单”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今年第一批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7家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涉7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指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7家公司的管理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1年。具体情况如下:
湖南省雄大西南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和湖南省郴州市浩森林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使用假的监理资质):分别承担承建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景区公路景观提质工程及监理工作,在结束现场施工返回项目部途中,项目负责人驾驶施工车辆严重违法违规搭载32名施工人员在一长下坡右转急弯路段时翻坠,造成13人死亡,18人受伤。
峨边东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驾驶员招聘、教育、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型罐式货车严重违法违规超载、超速行驶,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0人死亡,38人受伤。
天台县足謦堂足浴中心:内部管理混乱,消防安全责任和规章制度不落实,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整改要求,擅自将汗蒸房恢复功能投入使用,严重违法违规进行经营活动,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
涟源市斗笠山镇祖保煤矿:拒不执行监管部门停产指令,拉断绞车锁链,切断煤炭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电源,逃避监管,严重违法违规擅自组织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0人死亡。
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超能力生产,生产布局集中、接替顺序不合理、巷道压力明显增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冒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10人死亡。
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隐瞒矿井真实情况,不按突出矿井管理,逃避安全监管监察;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违规施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迟报事故,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2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