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西农”模式的考察

2017-08-08赵忠

中国农业教育 2017年3期
关键词:西农培育农民

赵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 杨凌 712100)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西农”模式的考察

赵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 杨凌 712100)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无人种田”问题乃至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高等农业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其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体现。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内涵、特征及构成要素辨析的基础上,比较分析近年来我国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若干典型模式,详细阐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探索出的“三位一体”培育载体+“一主多元”“政校共建”“校企联动”多元化合作的“西农”模式,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优化路径。

新型职业农民;“西农”模式;培育模式;培育路径

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广大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留守农民老龄化、兼业化严重,农村地区“谁来种田、怎样种田”问题凸显。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于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解决“无人种田”、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更是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高等农业院校承担着农业创新人才培养,实现科技创新,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使命,充分发挥其科教资源优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大学主动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应有责任,也是实现大学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方面。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内涵、特性及构成要素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内涵

目前学界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型职业农民内涵界定方面,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内涵界定较少,代表性观点有:赵正洲、王鹏等(2005)认为“农民培训模式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针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或短期再教育活动并反映某地特点、培训过程及方法的标准样式和理论体系”[1]。赵帮宏(2013)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是某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等特点在农民培训活动中的反映,是培训活动过程及其制度、方法的固化”,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培育主体的不同将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分为政府主导类、政企配合类和市场运作类共“三类十一型”[2]。蔡云凤,闫志利(2014)通过对中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比较,认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研究比较零乱,主要有政府工程模式、院校培育模式、合作组织模式和推行服务模式等[3]。

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概念要注意与其他相关概念相区别。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国情的改变,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逐渐成为我国传统农民的发展方向,这也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可以看出,不同的时代特征赋予了各时期农民、农民培训不同的内涵。首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等同于传统农民培训,传统农民培训、新型农民培训主要基于现实农民整体基础文化水平或是生产技能的提高,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仅局限于现实成熟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更着力培养涉农专业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潜在群体。虽然都属于农民培训的范畴,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培育目标、培育主体、培育对象、培育方式、培育内容、培育效果等诸要素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其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内涵与外延也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所区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仅限于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短期的技能培训,而是包括学历教育、后续深化教育以及各种示范性培训在内的,采用多元化的培育方式以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目的的系统性培育工程。因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内涵显然区别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

总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是指在某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等客观条件下,以培育有较高文化水平、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有高度社会责任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目的所进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的过程、方式、规范、制度的固化,具有一定的标准样式和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包含政府主导型、政社企合作型、院校引领型和市场推动型。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特征及构成要素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点:(1)典型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在教育培训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较为充分地体现某一地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所体现的共性、本质以及发展趋势,因而有助于我们认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本质进而发现新型职业农民的最优培育路径。(2)效率性。在一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下进行的培育活动避免了尝试探索中的盲目性,能够以较小的培育经费投入取得较大的培育收益,能够在较大地域范围和较短时间内产生较显著的培育效果。(3)可接受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符合当地的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的生产习惯以及心理预期,容易被现实以及潜在培育对象所接受。(4)可效仿性。一旦某一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践、做法作为模式被相对固定下来,其他具有相似经济、社会等资源条件的地区就可以效仿,从而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际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是一个系统的集合概念,由不同要素组成,各要素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使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成为一个整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优化就是在对某一模式系统中的各要素进行优化重组,使得各要素发挥出最大效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培育主体,培育对象,培育方式与内容,评价与反馈体系,各要素之间有机互动形成一个完整体系。

二、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典型模式比较分析

近年来,我国各省、市、地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形成了多种模式,典型模式主要有:

一是以农广校为主阵地的“一主多元”的武汉市“东西湖”模式,该模式是以东西湖区农广校为主体核心,以职业农民为培育对象,以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农业科技展示园区等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以新型职业农民之家、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中心等支点为培育跟踪服务网络,以提升农民职业理念、专业技能水平、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二是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三段式”创业培育模式,该模式以山东省农广校组建的“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讲师团”为主要培育师资力量,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习+创业规划设计”相结合的三段式模式进行培育。在“三段式”创业培育模式中,培育教师综合采用互动式、案例式、情景式教学形式,而非传统课堂理论知识学习,以使学员切身融入到创业实践的过程中来,进而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效果。

三是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区”培育模式,该模式以省内农业科技企业为抓手,通过政府引导,将分散的农业科技企业通过聚集效应发展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依托园区内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技术专家服务于新型职业农民,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载体,提高学员的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地区农村的经济增长。

其他典型模式还有新疆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培育模式,江西省泰和县“科技示范户带动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浙江省嘉兴市的“政府与学校合作”培育模式等。

从全国范围来看,各省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一定程度上都推进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进程,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对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上几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都是依照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以及农民教育资源体系等客观情况而构建的,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效率性和可效仿性,除此以外,还具有一些其他共性。第一,以上培育模式中,政府都发挥着主导作用。从事前组织培训到事后的政策扶持,都体现出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支撑服务作用。第二,培育对象明确。以上模式中,培育对象都抓住了现有的农业从业者,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农村能人,这些培育对象往往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生产经营技能,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基础,有较强的接受职业农民培育的意愿,易达到预期培育效果。第三,培育形式多样、培育内容系统。以上模式中,不仅采用了集中授课的形式,更注重借助多元化的培育载体(例如农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农业科技园区等)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实训,以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为抓手,系统化设置培育内容,全面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各项综合技能。

但是,纵观全国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研究,仍缺少“院校引领型”模式的实践分析与研究,高等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引领作用还未充分挖掘。而高等农业院校拥有学科及专家人才优势、科研平台与科技信息优势,如若不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职能是十分可惜的。此外,“院校引领型”培育模式还注重对农科类大学生的培育,即着力挖掘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的“潜在农民”“未来农民”。因此,如何立足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及陕西省的客观实际,充分发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教育资源优势,探索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西农”模式,对促进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西农”模式及实践经验

2011年以来,陕西省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省份,先后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积极探索具有陕西特色的培育模式。近年来,陕西省连续被农业部列为全国职业农民培育示范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中组部确定的全国唯一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所在的杨凌示范区也担负着农村科技创业推广服务和支撑引领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使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凭借自身条件,把握时代机遇积极探索和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模式。

(一)“西农”模式简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立足地方产业实际,结合农民教育资源体系,探索出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西农”模式,即依托学校创建的全国首家“职业农民培训学院”“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站”以及“农民发展学院”这样“三位一体”的培育载体,以学校为主体采用“一主多元”“政校共建”“校企联动”多元化的合作方式(见图1),开展全省新生代型职业农民培育,青年农场主培育,高级职称农技技术人员和干部培训,农村党政干部、村官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等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培训品牌,被教育部誉为新时期高校服务“三农”的一面旗帜。

(二)培育对象

首先,遴选在校大学生进行高级职业农民专门培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学科资源优势,以项目为载体,在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中筛选出具有一定农业知识基础,有农业创业意愿的大学生、研究生,事前对学生的培育需求进行调研,并按照需求情况开设相应培育专题。具体工作如下:一是结合培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实训活动;二是利用学院挂牌的实训基地组织现场教学;三是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帮助学生开展创业活动,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最终将其培育成为现代高级职业农民,形成具有特色的高级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其次,以学校试验示范站及职业农民培训学院为培育载体,培育对象还包括高级职称农技技术人员和干部,农村党政干部、村官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高级型农业人才、农业发展带头人。

(三)培育工作内容与方法

第一,在全国首创陕西省职业农民培训学院,对各级各类职业农民进行专门培育:一是分级分类开展职业农民学历教育,重点开展对中高级职业农民后续深化教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在校大学生返农孵化引导教育等高层级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二是利用学校师资及科研项目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理论研究,总结和优化新型职业农民不同培育模式,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考核、认定标准,探索和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法,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效。三是在全省各地市设立多家培训分院,将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涉农职业院校、农广校、企业培训机构等认定、吸纳为陕西省职业农民培训学院分院,统一培育师资、内容以及培育管理等,形成“一主多元”的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图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西农”模式框架

第二,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验示范站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中心示范区—示范区—辐射区”的模式,学校先后在西北地区及河南、安徽等省区,通过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形式成立了24个农业产业试验示范站和40多个示范推广基地。学校300多名技术专家常年驻扎在示范站和基地的生产一线中,并与1000多名基层农技人员组成推广团队,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试验研究和相关科技示范推广工作。试验示范站将培育懂技术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工作,10年来累计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72000人次,培训农民45万多人次。培育成果显著,涌现出一批批农业产业发展带头人。

第三,建立农民发展学院,一是全面系统开展农民问题研究,汇聚学校农林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研究优势,致力于农民全面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破除影响农民全面发展的体制障碍和发展瓶颈。二是建立农民发展研究基地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从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中筛选一批效益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基地、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实体,通过创建“星创天地”和“星创空间”等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场教学基地。三是研究探索创新农民教育培训,包括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研究,创新农民教育培训模式,分级分类开展示范培训等。

四、新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路径优化

我国各省地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性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还需在理论和实践中加以完善。

(一)创新培育方式,充分发挥农业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高等农业院校具有自身师资、科研优势,在新型职业农民乃至整个社会中都有较高的专业认可度,应充分发挥其优势,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具体来说,在培育对象方面,首先,必须重视对现有农业人才的培育,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生产经营型人才以及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高级型人才,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程。其次,高等农业院校也要发挥自身的生源优势,完善对现有农科类学生的培养方案,在培养课程中渗透更多农民职业化理念,降低甚至消除农科类学生对于农民的身份偏见,适当增加农业创业教育,吸引更多掌握先进农业科技和理念的涉农专业毕业生回乡创业,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养更多“潜在农民”和“未来农民”。

而高等农业院校作为培育机构之一,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并非是孤立、高高在上的,高等农业院校也需要“接地气”,高等农业院校往往具有行业中先进的科研成果和科技信息,可以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项目支撑。首先,高等农业院校要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进行项目合作,借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政校共建”的经验做法,建立更多高等农业院校试验示范站,通过学科专家驻扎生产一线将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当地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其次,农业高等院校要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科技产业园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与这些经济实体合作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让涉农专业学生在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开展实践训练,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强化自身实践能力,降低其创业失败的风险。

(二)理论方面,加快研究并建立以职业农民岗位分类与职级标准为基础的分类培训标准体系

尽管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认定工作已在各地区逐步开展,但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是什么,应具备什么素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培育的标准、考核体系如何等有关新型职业农民的理论研究,目前缺乏一致观点和深入研究,因而各地依据不同的农业发展情况对上述问题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培育质量参差不齐。因此,各地在对职业农民分类的基础上,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培育标准体系。

具体来说,一是确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分类标准,参照国际国内的《职业分类标准》,依据我国50个农业产业类型,按照产业相近性和生产技能的相通性,构建现代农民职业分类标准。二是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岗位的职级标准,包括职业农民的知识、技能、心智以至道德等方面的职业标准,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明确职业农民岗位的划分层次,职级技能、知识和经验的相关要求,不同职级之间的区别和联结等问题。三是建立一套职业农民教育与培育标准,提出相应的培育目标、课程标准、教学模式以及考核要求,为职业农民的产业准入、考核评价以及薪酬标准的政策制定提供参照。

(三)实践方面,严格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精准化培育

各地虽然在政策上规定了选择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培育对象的选择却缺乏有效的瞄准机制,存在泛化问题。据调查,有些地区的职业农民培育只是“撒芝麻盐”,将年龄低于55岁的农户均作为培育的潜在对象,导致培育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矛盾;还有的地区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为显性的“政绩”工程,为完成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强制手段或物质激励方式,一味地追求培育规模和数量,忽视了培育的质量问题,培育后的农民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方面并未得到提高,这一定程度上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培育资源,同时也导致了农民对培育的冷漠心态。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方政府应准确定位培育对象及群体,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过去阳光工程等传统农民培训的差异,对区域内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成熟主体以及有意成为职业农民的潜在对象进行摸底调研,依据培育对象的产业分类、产业规模、年收入、从业年限、学历水平、培育需求等信息,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并分类、分层、分产业纳入培育对象库。同时,对于不同培育群体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开设更具针对性的新型职业农民系统性培育课程,依据不同的培育需求制定多元化的培育内容和培育方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激励机制方面,过去发放误工补贴、餐补等形式只能起到短期效应,应将物质奖励与培育效果挂钩,更加注重增强精神层面的“职业激励”,以发职业资格津贴、优秀学员奖励等代替直接培训补贴的方式提高农民参训的积极性。

[1]赵正洲,王鹏,杨道兵,余斌.谈我国农民培训模式的内涵、结构及特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6):29-31.

[2]赵帮宏,张亮,张润清.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的选择[J].高等农业教育,2014(4):107-112.

[3]蔡云凤,闰志利.中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比较研究[J].教育探索,2014(3):154-157.

(责任编辑:周献)

2016-11-15

赵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森林培育,高等教育管理。

G725

A

1009-1173(2017)03-0001-05

猜你喜欢

西农培育农民
宝鸡市2020-2021年水地小麦新品种产量性状调查分析
西农系列小麦品种在连云港地区种植筛选试验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国审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西农100
第十二道 共同的敌人
未来或可培育无味榴莲
小麦品种西农979 的社会贡献
念好"四部经"培育生力军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