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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下的教师角色

2017-08-07杨雪邵小佩

今日教育·幼教金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幼儿教师教学活动幼儿

杨雪 邵小佩

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对幼儿园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标准》提出“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对幼儿教师角色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幼儿教师在更深层次上进行角色重塑与转换。新时期的幼儿教师在实现其社会价值的同时,应关注自身的成长价值、反思价值、研究价值、创造性价值,体验与幼儿共同成长的愉悦,成为成长型、反思型、研究型和创新型的教师。

一、成长型的教师

随着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科学技术信息化的发展,知识和技术不断更新,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传统的幼儿教师教育存在着知识片面化、专业狭窄化等不足,这已不能满足信息爆炸的社会对幼儿教师提出的新要求。《标准》指出,“幼儿园教师应提高个人的修养与行为,应该勤于学习,不断进取;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提高文化修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与能力”。因此,幼儿教师应树立成长型的教师角色,在教学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和改进教学技能,以提高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

(一)秉持建构主义学习观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对现实的准确表征,而是一种解释,一种假设,它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革新。学习是学习者积极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并通过对新、旧经验的相互作用而引发原有观念的转变和知识结构的重组。由此,幼儿教师的角色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告别传统知识权威的形象,树立建构主义的学习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权威者,而是作为幼儿的支持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意义建构的帮助者”,在了解幼儿的基本需求下,采用适宜的方式方法为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提供引导。

幼儿教师应当积极主动地学习新信息。而是不是一味地被动接收信息,不是将这些信息输入大脑就可以了,这种学习要求幼儿教师在自己已有知识经验基础上,通过对外部信息的输入、提取,将这些信息进行重新整合,调整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认知结构,从而输出新的信息,获得新的知识。通过对知识的不断建构,不仅会获得新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幼儿教师将知识内化成自身经验,获得“自己的”知识,这一过程会对个人心性产生持久的影响,是一种“学习意义的获得”。通过这样的学习,幼儿教师的可持续发展才成为可能,才能得到成长。

(二)持开放心态,海纳百川

在《标准》的引领下,幼儿教师要树立一种开放的學习观。幼儿教师应该以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为本,以开放的心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拓宽知识视野,优化自身知识结构,通过有效渠道获得当前最新的教育理论、前沿研究以及关注其他国家的教育动态,并用新理论,新方法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

幼儿教师不仅对自我知识的获取要持开放的心态,对幼儿的教学也要持开放的观念。教师的教学活动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只要有利于幼儿的学习与发展,适当改变教学计划也是可行的。幼儿教师应该站在幼儿整体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幼儿教育,在教学活动中凸显出幼儿的主体性。把幼儿看作是有思想、有情感的独立体,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引导幼儿去发现、探究,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氛围。让幼儿在活动中不仅能积累一定的知识,也能够在活动中体验快乐,获得一定的直接经验,让身心和健康人格得到发展。

(三)终身学习,永不满足

幼儿教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需要通过对各种类别、形式、内容的学习,发展幼儿教师的个人潜能。幼儿教师专业化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幼儿教师要实现其教师职业专业化,就必然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调整已有的知识结构和教学技能,以终身学习作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成长基点。

活到老,学到老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幼儿教师专业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所以,幼儿教师应秉持终身教育的理念,让终身学习成为教师的一种自觉行为。在教学生涯中,通过自主学习各种科学与人文知识,提高个人专业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优化自身知识结构,培养相关的通识知识、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理论等素养,实现教师的自主成长。在成长中克服不利影响,培养自我情绪调节的能力,在学习从中感受成长的幸福,为幼儿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反思型的教师

《标准》对幼儿园教师的反思能力提出了要求,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该主动收集相关信息不断进行反思,改进保教工作。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情境,通过行动展开解题活动,而每一次的这种行动都需要教师将知识结合具体的情境进行重新编码,在解题活动过程中不断反思,调整认知结构和情绪状态,从而获得自我发展。

(一)理性思维是反思的前提

幼儿教师应该以批判性的眼光审视自己的教学行为,以理性思维为着眼点,将教学行为和过程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不断反思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其中隐含的教学观念和教育原理来认识其中的不足,实现“自己与自己对话”,从而不断提升自我。

幼儿教师应打破思维定势,联系多种理论知识和教育思想,将自己的行为放在理性思维的监督之下,在应对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时选择合适的正确理念来指导幼儿教师的教学行为,多视角地对问题进行清晰且透彻的分析。

(二)通过多元合作、对话,提高反思能力

与家庭和社区之间建立广泛的合作。幼儿教师是幼儿园、家庭和社区之间关系的桥梁,在家园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幼儿教师应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主动与社区、家长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与家长共同协商,倾听家长的需求和建议,从中认识自身教学行为的适宜性,针对不同的幼儿制定适应个体的教育方案。

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幼儿教师应向同事分享和交流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与经验,客观评价其他教师的教学过程,通过不断反思,提高自己的教学。通过合作对话共同协商制定适应的教学计划和方案,共同探讨教学过程中的问题,这种交流的过程就是对自己的经验进行内化、梳理和提升的过程,可以提高教师个人的反思能力,实现教师专业的共同发展。

与幼儿进行交流与对话。幼儿教师应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持一种平等、亲和的态度主动走进幼儿。在观察幼儿的行为表现、了解幼儿的学习水平的基础上,反思教师的教学活动是否符合幼儿的现有水平阶段;反思教学是否兼顾了幼儿的整体需要和个体差异;教学方式与策略是否合理;反思环境的创设与利用是否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为幼儿创建一个适宜的教學环境。

(三)在教学实践中反思

反思型教师注重在教学实践中反思。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如果出现了突发情况或幼儿出现一些消极行为,教师不能寻找外部原因去推卸责任,而是应该反思教师的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思路是否正确,教师的教育行为是否适合幼儿的发展特点。在教学实践中认真研究幼儿的心理和行为发展特点,了解幼儿的需要,结合具体的教学情景,反思教学,在教学中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探索新的教学方法。通过反思,获取新的体检,学到更多的新知识,不断完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最终实现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研究型的教师

《标准》指出,幼儿教师应该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因此,幼儿教师也应该成为一名研究者,在幼儿教学活动中研究教学内容与目标,确立适宜的活动主题,使教学既具有教育价值又能够满足幼儿的兴趣需要;研究活动区域和材料,让每一个区域和材料都能得到充分利用并有效促进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研究幼儿的一日生活,在生活中发现教育契机,循序渐进地对幼儿进行启发诱导,促进幼儿心智的发展。总之,幼儿教师应该参与到研究者的队伍中去,善于用批评性的思维反思教学活动从而优化教师自身的教育实践。

(一)先进的教育观念

作为研究型的教师,应该拥有先进的教育观念。在日常幼儿活动中,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其教学的行为和态度。因此,教师应树立先进的教学观、课程观和儿童观。教学过程应该是师生共同发展的过程,通过相互学习和师幼互动,共同对问题进行不断探究,从中得到新的发现、启示与发展;学前课程不是固态的,完美的,所以需要幼儿教师去不断对其研究和发展,完善原有学前课程中的缺陷与不足,实现学前课程的不断生成和发展;教师还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关爱学生,关注幼儿个体发展差异,提供轻松、愉快的气氛让幼儿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在活动中发现幼儿身上的闪光点,发展幼儿的潜能,从而有效促进幼儿的发展。

(二)扎实的教学能力

作为研究型的教师,应具有扎实的教学能力。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实践反思能力、教学探究能力和教学监控能力。通过反思,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使教师探讨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将其培养成一位研究型的教师;通过对教学的监控,不断对教学活动进行反馈调节,将教学活动本身作为认识的对象,不断对其进行制定计划、检查、评价,从而提高教学质量,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通过对教学的探究,教师用敏锐的眼光发现教学活动中的潜在问题,在一定的教育理论的基础上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从而进一步指导教学实践。

(三)良好的科研素养

研究型教师是指“在教学领域中,具有丰富的和组织化了的专门知识,能高效率地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富有职业的敏锐的洞察力与创造力的教师。”这一描述性定义显示出教师应该在一定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基础之上,还要具有高深层的理论素养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运用先进的教育观念和理论来指导实践,用敏锐的洞察力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用先进的教育观念分析问题,通过行动研究解决问题。

在行动中研究,对行动进行研究。教师是幼儿的观察者和倾听者,教师善于观察幼儿在教学活动中的一言一行,在充分地了解、体察幼儿的基础上对幼儿的行为进行解码。在日常的幼儿教学实践中,教师在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时,融入自己的价值倾向并整合一定的知识、理论和方法从而有效解决问题并提高行动的质量。教师通过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在反思中不断总结经验,又将所得到的总结在行动中进一步予以验证。这是一个不断在验证中总结,探索,再付之实践的循环的过程,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作为研究型的教师,只有具有了良好的科研素养才能在行动中有效地实施研究。幼儿教师应培养自身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掌握有效的科研方法,用科学的眼光指导教育实践。在行动中研究就要“秉承科学方法论的指导, 以避免盲目的实践和不必要的错误, 进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 更快地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行动研究是研究型教师成长的必然途径,是教师走向专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创新型的教师

《标准》指出,教师应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体现了对幼儿教师创新能力的要求。李克强总理也曾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进一步体现出21世纪是“创新教育的世纪”。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教育的任务有了新的改变:创新人才的培养。而实施创新教育离不开教师,没有创新型教师,就不可能培养出创新型人才。 所以,这要求教师要有更高的素质。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成为一名创新性的人才,方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对此,幼儿教师应抛弃传统知识复制者的旧形象,树立起符合时代需求的创造型教师的新形象。

(一)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教师应在日常生活中善于用创新的意识勇于打破自己的思维定势,养成创造性地生活的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形成,就会推动教师让创新活动成为一种内驱力,从而让教师具有强烈的创造意图、创造动机和创造欲望,在教学活动中产生出新观念、新思想和新方法。“破旧立新”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应成为幼儿教师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活动领域中求新、求异、求好,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成为以创造为己任,视创新为生命的人。教师应该每天都反思:幼儿园中有哪些东西需要改进?怎样改进?怎样组织幼儿教育活动才有新意?怎样才能启发幼儿的创造性意识?通过不断反思与创新,将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内化为教师的人格特征,以创新性的人格魅力在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地在潜移默化中感染幼儿,启发幼儿的创新意识,让幼儿受到榜样力量的感召。意识决定行动,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是创造性行动的前提条件,它是创造性活动的直接推动力。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如果说,幼儿教师有了创造的意图、动机和欲望,但却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那么这种创造就是毫无根据、天马行空的创造。如果没有一定的知识作为创造活动的基础,那么创造就无从谈起,培养创造性的人才就更不能实现。这并不是说有了知识就一定有了创造力,就知识本身而言,其本身并不具有创新的特性。一个具有广泛知识的人并不一定具有创造性的特质。但是,一个创造型的教师必然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广泛的文化知识。对此,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教师走向创造性教学的核心关键,它支配着幼儿教师创造活动的构思和理论来源。幼儿教师应将知识视为动态的、开放的,并将其灵活运用在教学实践中,将其作为创新的材料,从而创造出既满足幼儿需要又有利于幼儿发展的创造性活动。

(三)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

只有具备了创新意识和专业知识这两个重要条件,才可能拥有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未来教师具有的核心品质之一。在未来教育中,各个要素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为适应这一变化,需要教师创造性地利用多种资源,应用新的知识与技术去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教师的创新能力是以创造性的思维能力为基础,所以,幼儿教师应该克服自身的思维定势,学会用多种思维方式去看待问题。幼儿教师的思维模式不应是僵化的、单一的,而应该是批判性的、发散性的、类比的。对此,幼儿教师应在了解幼儿兴趣和需要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创设活动条件,创造适宜的教学环境和活动材料,开设具有创新性的活动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活动中创设真实的任务情境,让幼儿积极参与活动,并在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问题情境和生活场景中进行相互合作与交流,获得知识经验。

区别于中小学教师的创造活动,幼儿教师不仅要创造性地运用教学方法与手段,还应在教学实践中具有环境创设与利用的能力、开发游戏活动的能力。通过各种有益的教学活动,创造丰富的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创设适宜的游戏活动,让教学与实践真正有效结合,将创新融入在幼儿园一日生活当中。

注:本文系重庆市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卓越幼儿教师驻园式培养的行动研究”(16202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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