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建筑的历史价值?
2017-08-07陈凯峰
■ 陈凯峰
怎样认识建筑的历史价值?
■ 陈凯峰
建筑,因人类的功能需求而创造营构,也因功能需求使用的完成或功能使用年限的结束等缘故而退出使用。于是,原有功能需求的建筑成为历史,只是物质形态还存在,人们通常称这尚存的物质形态为“历史建筑”。当然,对任何一个时期的人居社会来说,这种尚存的“历史建筑”现象都是存在的,古代有、近现代有,当今及未来的人居社会也同样会有,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人们该如何对待这些“历史建筑”?这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关键在于认识,在于人们以什么样的文化意识观念来认识这一曾有的“历史”遗存,这是人类所应具有的科学态度。
现在的“北京古城”,是明清两朝都城的遗存,而明之前实际上有原“元大都”的存在,不仅如此,至少此前还有南宋“金中都”及再前北宋“辽南京”等的存在。人们现今可见的是明成祖时给出而沿袭了明清两朝的京城,由北“大城”及“皇城”和南“外城”两部分组成(参见图16-1左);明前已有的“元大都”是位于北“大城”及其北区域(“积水潭”北侧),由内外三重城构成(参见图16-1右)。而其前的“金中都”“辽南京”城,则大致是在南“外城”西隅的位置。显然,宋元明清历朝以来的北京城,都是有历史遗存的。
图16-1 北京“历史都城”遗存例图(左:明“都城”;右:元“大都”)
而这种历史遗存对人居来说有什么价值?这是后世人们对待遗存弃留的关键所在。明成祖及其后的决策者对之前北京城的遗存态度是明确的,辽金元的京、都均不弃,虽空间使用上略有变动,但基本上均仍留置为人居都城。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现今人居环境的“历史建筑”遗存比比皆是,人们又该如何对待?是留、是弃?笔者认为,应该取决于其“价值”。
第一,历史建筑的营造价值
任何建筑都是与一定建筑技术相连系的,人类早期建筑即有一定的建筑技术蕴藏其中,形成各自“传统”并沿袭至近现代以来的建筑更是诸多建筑技术的汇集,建筑的每一个构部件都是由相应的某种建筑技术来完成的,且同一构部件使用的不同材料还有不同建筑技术的区别。以中国传统建筑理论而言,这是人类创构人居空间所运用的一定技术的“营造”,人居建筑是“营造”的,建筑产生过程就有一定“营造”技术的蕴涵。则所有被“营造”产生的建筑,当然就有一定“营造”价值的存在。
中国传统营造技术最值得称道的成就,莫过于传统“木构架”,是“木构架”撑起了传统建筑的结构主体,才有了传统建筑的殿、堂、楼、阁等出现;而传统“木构架”的主体构部件的柱、梁、枋、檩、椽等,却是以“斗栱”为基本节点构成的,在柱或梁上坐斗、斗口接以枋木或出栱、再接斗或升(小斗)、斗上又叠加枋木或再出栱,如此层层铺作而构成为一个基本节点(参见图16-2左),并由此而将柱、梁、枋等主体构部件组成为“木构架”整体。这就是以加工所成的不同方圆形状的木材叠构的传统“木构架”,其所有连接构成都是木料本身,以一般眼光来看,或许会觉得不可思议:所成为何不会失衡滑落而散架?实际上此铺作节点中还有技巧,那就是其各组成的构件上通常还有凹凸相契的做法,或凸或凹,相互契合,凸出部位称“榫”,凹入部位称“卯”,契合构成即为“榫卯”组合结构(参见图16-2右)。这是中国传统“木构架”的精髓所在,只要“榫卯”结构存在,“木构架”就不可能散架,建筑就还是安全的。而且,中国传统木构架的“斗栱”“榫卯”的样式及做法很多,非数个“法式”所能完全概括,而传统建筑遗构就是其样式及做法的存储宝库。因此,传统建筑的“营造”价值也就显而易见。
图16-2 中国传统“木构架”营造示意例图(左:“斗栱”叠构;右:“榫卯”组合)
当然,“传统”后的中国近代建筑乃至现代和当代的建筑,也同样有结构上的营造价值。从传统晚期到当代时期的中国人居环境,就是一个西方技术逐渐渗入的演变过程,也因这一演变过程西方文化的占比不同,而有了近代、现代、当代的阶段性建筑结构现象,则其作为历史建筑的营造价值各有不同。近代中国的建筑,除了传统建筑和少许的殖民建筑外,典型的“近代建筑”是“洋”立面的建筑特征(参见图16-3左),而“洋”立面包裹的通常仍是被沿袭的传统功能空间,于是,就有了中西不同功能空间及建筑结构混成出现的特殊节点做法;现代中国的建筑,与世界大多数地区的建筑一样,都几乎是无区别的“盒式”空间堆积叠加构成的建筑,不管是主体结构、还是外部饰构,都很难找到中国传统文化及营造技术的痕迹,而基本上均是西方文化体系的现代技术成份(参见图16-3中);现代后的中国当代建筑,受惯性意识流的“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传统”又受到重视,但重新被拾取运用的不是本真的传统,而是变异后的所谓的“元素”或“符号”,特别是在造型样式上,因此,最具传统“元素”或“符号”意义的“反曲大坡顶”也就屡被作为当代时尚而出现了(参见图16-3右)。
这些不同时期的建筑营造做法,都是人类智慧创造的结晶,其营造价值是存在的。
图16-3 中国近代以来各时期建筑例图(左:近代;中:现代;右:当代)
第二,历史建筑的艺术价值
建筑艺术的存在或遗存,可以有两个方面或两种方式的认识途径:一是横向的“空间性”建筑艺术存在。由于人类文化及社会的发展,具有由部落小群体向城邦或国家大群体、乃至全世界人类整体的总体演进趋势,故而自人类文明多元形成后,文化艺术的发展相应地也呈空间扩展势态,由源区逐渐向外传播而出现不同文明的相互混融、直至陆续全球一体化的状况。于是,最具空间性区域特性的建筑艺术,实际上是各文明源区的“传统建筑”。西亚传统建筑艺术以“拱券”及“穹顶”为基本特征,源于古西亚的巴比伦文明,并将此艺术形式向周边地区传播,包括北非、南欧、南亚、中亚等地区,是人类建筑“拱券”艺术之源(参见图16-4左);欧洲传统建筑艺术以一定柱式的“柱廊”及其上的轴线对称的“三角几何体”为基本特征,并被后代尊奉为艺术典范的“古典”,这源于古爱琴海地区的古希腊、古罗马文明,尽管通常还有穹窿顶,却是源于东邻的古西亚文明(参见图16-4中左);南亚传统建筑艺术以细腻的“精雕”与“锥塔”为基本特征,源于古南亚古印度文明的石窟艺术,由于中古时期曾有西亚文明的侵入,而出现了不同文明源的不同建筑艺术的并存现象,它们相容共存、各展风姿(参见图16-4中右);东亚传统建筑艺术以“木构架”主体、“三分式”立面、“大坡(反曲)顶”等为基本特征,源于古东亚的古中国文明,并由东亚大陆向相邻区域的半岛或岛屿等辐射传播(参见图16-4右)。此外,还有古北非、古中美文明的建筑艺术的遗存,由于在中古和近代分别被西亚、欧洲传统文化所侵蚀而断代,其古文明的建筑艺术基本上没能得到传统的沿袭,最多只是残存,成为了人类文化的一块疮疤。
二是纵向的“时间性”建筑艺术存在。由于文明后的人类文化是多元演进发展的,故每一个区域的文明都有自己或长或短的发展轨迹。不过,近代后的人类文化却是“西方文化”一枝独秀,引领人类文化的发展趋势至今。于是,现今看来,“历史建筑”的艺术遗存中,西方建筑艺术显然更具现实意义。西方建筑艺术源自欧洲,由古希腊、古罗马奠定了其文化及艺术的性质和特征,而后的发展大致有四个历史时期或阶段。其一是极端宗教的“中世纪”的中古建筑艺术,古希腊罗马的“古典”建筑艺术被发展至极致(参见图16-5左);其二是结束了“中世纪”的文艺复兴建筑艺术,以“复兴”之前的“古典”为旗帜,紧接着“巴洛克”“洛可可”却有更多、更夸张的饰构(参见图16-5中左);其三是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所催生的“盒式”建筑,一改此前西方的所有建筑风格,给人们带来的是极其简洁的艺术形象(参见图16-5中右);其四是治愈了战争创伤后,世界大致恢复了和平,欲望满足却又膨胀了,“盒式”空间被异化,“古典”“传统”乃至夸张的饰构等手法的艺术形式又回到了人们的身边(参见图16-5右)。而且,从20世纪后的“现代”开始,西方建筑艺术便并不仅仅是西方的、而是世界的,“世界大战”似乎也为其建筑艺术潮流的全球一体化发展打通了所有的传播障碍。
可见,任何历史的建筑,都有其建构时所凝固的那个时空的艺术价值存在。
图16-4 世界“空间性”建筑艺术典型例图(左:西亚;中左:欧洲;中右:南亚;右:东亚)
图16-5 西方“时间性”建筑艺术典型例图(左:中古;中左:近代;中右:现代;右:当代)
第三,历史建筑的人文价值
建筑原本就是一个满足一定使用功能需求的空间,不同建筑本身就只有使用功能的差异,而没有其它区别。然而,建筑空间使用后,人类生活活动的加入,使其有了新的蕴涵,这可谓是一种人文价值。人类的生活活动,虽然通常是相应于建筑营造时所给定的功能空间,但人类社会群体中的所有人的生活活动并不雷同,对社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并不一样,这给相同或相似的功能空间带来了不同的使用意义,建筑显然就有了人文的附加值。
最常见的具有人文附加值的建筑,应该就是名人的故居故园。或许仅是一座无区别的、常有可见的一般居宅、居园,却因某一个时期某一位社会名人所居或曾居,有了非同一般的历史意义。如近代著名建筑历史学家、建筑教育家和建筑师梁思成先生在北京的居宅,就是一座普通的北京四合院,其建筑本身的空间构成及造型样式与当地所有的四合院是一样的,仅就建筑本身而言,其民居价值是相同的。然而,梁思成入住后,其一家分住于不同的功能空间(见图16-6左),从一定意义上可说明其家庭及生活、工作状态,显然就有了附加值。又比如近代巨商胡雪岩在杭州的居园,其时江南富商所居通常均由楼阁庭园构成(见图16-6右),只是这位“红顶商人”的传奇一生,为该园增添了许多色彩,其附加值的存在同样是显而易见的。
图16-6 中国“名人”故居、故园示意例图(左:梁思成故居;右:胡雪岩故园)
而最具人文价值的建筑,要数见证了重大社会历史事件的各类空间构成。人类社会的发展,通常都不是风调雨顺的,可能有波澜和转折,其波澜或转折的演变节点也通常是发生在一定的人居空间里。如中国贵州遵义老城区内的这幢二层木构架灰砖楼(见图16-7左),就因为上个世纪30年代在此楼曾召开过“遵义会议”,此后这便不是一座有“洋式”柱廊的普通居楼,而是承载了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功能空间。又如法国巴黎城区香榭丽舍大街西端的近代古典样式的“凯旋门”,原本是一座19世纪上半叶为拿破仑的辉煌战绩而建造的纪念建筑,而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后又先后有了新的蕴涵,先是“一战”后增建了“无名烈士墓”,后是“二战”后改称为“戴高乐广场”,诸多的重大历史事件在此汇集,则其人文价值也就得到了屡次的追加。
图16-7 中外“历史事件”人居建筑例图(左:“遵义会议”会址;右:“巴黎凯旋门”街衢)
显然,建筑的功能空间是有机的,其价值还可能随承负人类所赋予的新内容而逐渐增长。
第四,历史建筑的科学价值
人类由人居建筑给了自己的独立空间,应该说是人类最伟大、也是最艰辛的创造,也正因为这一创造才使人类真正摆脱了生物圈的羁绊,得到了蓬勃的发展。那么,这一伟大而艰辛的创造是一个怎样的行为过程、具有怎样的行为内容,其过程和内容的科学原理是什么?答案都可能蕴藏于已有的人居建筑中。故而,历史建筑的遗存,更重要、也更需要珍惜的是其行为过程和内容所可能蕴涵的科学原理。
地球上的人居环境产生并存续至今,是由文化演进稍快的数个文明形成源地发展而来的,这数个文明源地的人居也大致有自己独立演化的形成过程,并在演化过程中有自己的逻辑原理。这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也是已有的人居建筑中最有价值的蕴涵,历史建筑所承载的便是这一最有价值的文化创造。
尽管近现代以来的人类是西方文明执了世界文化发展的牛耳,人居的空间大多由西方的近现代建筑所占据,但近代前的人居环境的分布状况大多还是被延续的,由各文化区自己的传统建筑所圈定的人居空间仍然是人类最主要的生存、生活环境。尽管各文化区的人居建筑的形成都是傍依水系,择水系流域来营构其人居建筑(如古巴比伦文明择“两河”流域、古埃及文明择尼罗河流域、古印度文明择“恒河—印度河”流域等),但择定过程的思维方式并不尽相同,甚至可能存在较大的“人居观”认识差异。就比如择居“黄河—长江”流域的华夏文明,其“人居观”就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及思想内容,其所傍依的水系空间择定概念及择定过程,是以特有的“气”理人居观为指导的,这也是中国传统时期的核心科学。其科学原理是建立在对人居自然环境认识的基础之上的,中国乃至东亚大陆的西高东低的地形地貌及山脉水系“西—东”走向(见图16-8左),决定了中国传统的“人居观”认识,并由此也形成了其物质存在及人类生存生活缘于“气”的科学概念和理论体系,传统的大小城居、乡居等人居建筑的规划、营造,就是在这一理论的指导和支配下完成的(见图16-8右)。这是一种与西方文化或现代科学完全不同的思维基础和思维方式,因为科学认识的物质基础和概念不同,即有不同的逻辑思维前件,从而有了不同的推理演绎和思维结论,以致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创造现象,包括人类生存生活空间创造的人居建筑。而如今看来,中国传统“人居观”是科学的,所创造的人居建筑环境是宜人所居的、也是自然生态的,完全符合地球生存及进化的本原需求。
图16-8 中国传统“人居观”科学原理示意图(左:地形地貌;右:“气”理人居)
因此,人们可以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人类科学并非只有西方科学或以西方文化为主体的现代科学一个系统,传统时期各文明区的人类都有各自科学系统的存在。传统的中国人居,同样是有其科学系统存在的。明清北京城的建设者,便认同了辽、金、元城居的合理性存在;而现今中国所遗存的传统人居建筑,同样是其科学理论的凝结,人们亦可从这些建筑遗存或历史建筑中找到其科学蕴涵的价值。尤其是近现代以来,人居环境似有渐趋恶化的发展现状,这更显现出“道法自然”(《道德经》语)的中国传统人居科学弥足珍贵。而人居的科学,是一个具有诸多构成内容自成体系的整体,人居结构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或构成分子都是这个整体的内容,其中便有最基本的人居构成分子的各种功能空间的“建筑”。那么,历史建筑的科学价值之存在,也是无可置疑的。
总之,若干年后,人类创造的建筑都相继要成为历史,“历史建筑”的出现和存在也就是一种人居必然,如何正确、合理地认识这些存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建筑命题,更是人居社会乃至人类文化整体所不可忽视的大命题。也许有建筑自身的营造价值、艺术价值,还可能有人文的附加价值,然而,更重要的应该是人类文化整体构成的科学价值。
(作者单位:泉州市建筑文化研究院(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