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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课程体系有效衔接的评估标准与方法
——以会计专业为例

2017-08-07徐田强

职教通讯 2017年18期
关键词:课程目标分段会计专业

徐田强

课程设计

中高职课程体系有效衔接的评估标准与方法
——以会计专业为例

徐田强

由于办学层次和培养目标等原因,中高职在课程体系衔接方面,存在目标错位、内容重复和断档等诸多问题。为此,有必要制定课程体系有效衔接的评估标准,对衔接专业课程体系的目标连贯、内容衔接、能力递进和共建共享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估。以会计专业为例,课程体系有效衔接评估包括分段评估与衔接评估两个阶段。分段评估,是对中高职各自课程体系展开评价,在分段评估的基础上,再依据衔接有效标准,对课程体系衔接状况进行评价。最后,依据两个阶段的评估结果,形成课程体系整体衔接有效与否的评估结论。

中职;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有效衔接;评估标准;评估方法

近几年来,随着中高职“3+3”分段培养试点的逐步扩大,中高职衔接成为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不少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相关要求,对衔接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和探索,以保障中高等职业教育顺畅过渡。而课程体系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载体,其衔接畅通与否,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水平与质量。[1]为此,有必要研究制定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对课程体系衔接有效性展开评价。

一、课程体系有效衔接的内涵

为构建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体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提出,中高职接续专业要“明确各自的教学重点,制定课程标准,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由此来看,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不是“中职课程+高职课程”的简单拼凑,而是在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下,明确各自培养目标与任务分工,进而对课程体系的内容与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以最终形成对接紧密、设置科学的一体化课程体系。[2]

换言之,中高职在课程体系层面要实现有效衔接。所谓有效,是指课程体系设置能体现人才培养与职业资格要求,符合职业教育客观规律,有助于学生岗位职业技能的最终形成。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含义。

(一)课程目标统一,任务分工明确

中高职衔接,是以最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在课程体系设置上,应依据学生认知及职业技能形成规律,对不同阶段的任务分工予以明确。

(二)课程内容衔接,课程结构清晰

专业课程内容要依据人才培养目标,由简到繁,前后承续,不存在重复与断档情况。同时,要以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为框架,建立起以岗位与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模块化课程结构。

(三)职业能力递进,综合能力提升

能力素质方面,应保证学生由岗位基本技能到核心技能的递进,不断提升职业发展所需综合技能水平。

二、课程体系有效衔接的评估标准

为对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状况进行评价,首先应依据有效性内涵,制定课程体系有效性评估标准。由于课程体系由中职段与高职段两部分组成,所以,在评估标准制定时,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1)分段有效标准。指中高职各自课程体系在有效性方面应达到的条件;(2)衔接有效标准。指中高职课程体系在衔接方面,符合有效性标准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分段有效标准

分段有效标准,是中职段、高职段课程体系在有效性方面所应达到的标准或要求。它由以下三方面内容组成。

1.课程目标。课程目标能体现人才培养方案与职业资格要求,在课程定位、知识、能力要求等方面,符合学情特点与职业教育规律。

2.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设置严格遵循课程目标要求,并与岗位要求和职业资格相衔接,不存在与目标要求相脱节情况。内容设计按照由专业基本能力、岗位核心能力到专业拓展能力顺序来组织,能满足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要求。[3]

3.课程结构。课程结构符合认知发展与技能形成规律,形成以岗位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模块化课程结构,[4]具有逻辑性、秩序性、层次性等特征。公共课、专业课、技能课课程比重与学时分配合理,学生岗位操作技能能够得到有效保证。

(二)衔接有效标准

中高职课程体系在衔接上,应体现不同阶段职业教育特点及规律。依据有效衔接的要求,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1.目标连贯。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这种目标的差异性,是由职业教育的层次以及学情特点所决定的。

因此,在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中,应体现出培养目标的连贯性。简单来说,中职教育以培养学生岗位所需基础、初等技能为主,因而,课程目标定位于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以“基础、实用”为目标,要求学生具备胜任初级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而高职阶段重在培养学生岗位专业化与综合技能,课程目标应定位于专业理论知识与综合实践技能培养,以“进阶、提升”为目标。这种目标的连贯性,体现了知识累积与技能形成的内在规律,符合中高职衔接在课程目标方面的内在要求。

2.内容衔接。内容衔接包括公共课与专业课两类课程的衔接。它的基本要求是衔接内容要由简到繁、逐步深入,以避免出现内容雷同与断档现象。

以会计专业为例,中职阶段公共基础课可开设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等课程,而高职阶段在此基础上,可对课程内容进一步深化,开设经济数学、应用英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以实现与中职阶段课程的对接,从而满足学生职业通用能力的培养要求。在专业课方面,中职阶段通常开设基础会计、财经法规等专业基础课,以及小企业会计核算、初级电算化和税法等专业核心课。而高职阶段为避免课程内容雷同或重叠,则不开设专业基础课,而开设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税务会计等专业核心课程,以实现与中职专业课程的内容接续,从而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

3.能力递进。能力递进,指中高职课程体系要形成由初级技能到高级技能、由简单任务到复杂任务的递进式体系,它是内容衔接在职业技能上的必然要求。

因此,中高职在课程能力目标设计上应体现出进阶性,避免出现职业能力重叠或倒挂现象。以会计专业为例,中职阶段主要定位于收银、仓管、出纳、小企业会计核算等初级岗位,重在培养财经基本技能(如珠算、点钞、初级电算化等)与简单会计账务处理能力,开设有珠算、点钞、收银及小企业会计手工账等技能课程;而高职阶段,则可开设会计综合模拟实训、成本会计实训、税费计算与申报实训等课程,以培养学生专业岗位会计综合操作技能。[5]

4.共建共享。共建共享,是指在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中,双方共同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开发,共享课程建设资源,从而为课程体系有效对接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该标准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中高职院校打破由于办学体制等原因所形成的校际壁垒,建立起“跨校合作、常态沟通”的新型合作机制,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课程体系对接不畅;另一方面,双方共享空中课程、微课和慕课等专业课程资源,以实现课程建设、课程开发全透明,为推动中高职课程体系紧密对接提供有效保障。

三、课程体系有效衔接的评估方法——以会计专业为例

课程体系有效衔接评估包括分段评估与衔接评估两个阶段。分段评估,是对中高职各自课程体系展开评价,在分段评估的基础上,再依据衔接有效标准,对课程体系衔接状况进行评价。最后,依据两个阶段的评估结果,形成课程体系整体衔接有效与否的评估结论。具体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中高职课程体系有效性的评估方法与路径

本文以会计专业为例,对评估的方法和步骤进行说明。

(一)阶段一:课程体系分段有效性评估

分段评估,要依据分段有效性标准,分别对中高职各自课程体系的目标、内容和结构进行评价。由于分段评估有效是课程体系衔接有效的基础,因此,若分段评估某一项不达标,则意味着整体课程体系有效性不达标。

以会计专业为例,分段评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查阅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进程表,详细了解各课程目标是否与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及职业资格要求相适应,知识、能力要求是否有“超纲”情况。以中职会计课程为例,课程目标设置应以培养学生初等会计岗位核算技能为主,重在“基础性、实用性”。如“会计实务核算课程”,应将目标定位于小企业简单会计核算,若出现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等高阶能力要求,则说明课程目标定位“超纲”,课程目标评价不合格。

2.要借助教学进程表及学生访谈,考察课程内容与结构安排是否达标。重点关注以下三点:(1)会计专业课程是否按照由简单到复杂、能力逐层递进原则设计;(2)教学进程安排是否层次结构清晰,是否具有层次性与逻辑性;(3)理论与实训课时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技能形成规律。

3.综合以上评估意见,形成关于课程体系分段有效性的评估结论。

(二)阶段二:课程体系衔接有效性评估

1.目标连贯评估。目标连贯评价主要考察课程体系设置是否体现中高职分段培养要求,目标设置是否合理。

以会计专业为例,要查阅中高职分段培养合作协议及人才培养方案,考察中职课程目标是否以“基础、实用”为原则,培养学生在出纳、收银、小企业会计核算等初级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高职目标是否以“进阶、提升”为原则,培养学生在成本核算、税务会计等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评估中,若高职阶段培养目标出现收银、珠算等基础岗位内容,则说明课程目标设置倒挂,不符合目标连贯性评估标准。

另外,在评估中,对内容相近或相似的课程,还要通过与专业负责人面谈,以进一步了解课程目标设置的依据、原则,留意是否存在目标重叠、定位不清或界限模糊等情况。如中高职都开设有会计核算类课程,中职的课程名称为“企业会计核算实务”,高职为“企业经济业务核算与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通过与负责人面谈,详细了解课程设置的依据与目标,从而对目标连贯性做出评价。需要注意的是,在分段有效性评价中,也涉及到课程目标等内容,因此,在实践中,本部分评估可与分段评估一起进行。

2.内容衔接评估。内容衔接评价,应主要从中高职课程内容的连贯性和逻辑性进行评价。从会计专业来看,主要考察两个方面。

(1)公共课程的衔接。公共课分人文素质课(中职称“德育课”)与职业通用课(中职称“文化课”)两类。对于人文素质课,要通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等课程材料,了解人文素质课程开设的门类及主要内容,判断中高职在人文素质培养内容上是否有承续关系。对于职业通用课程,如英语、数学和计算机等课程,要借助课程标准、学生访谈等手段,考察其教学设计上是否分层递进,内容安排上是否由简到繁。如以高职“会计专业英语”为例,考察该课程是否与中职“英语”课程内容对接,学生在学习时是否存在知识断档等情况。

(2)会计专业课程的衔接。会计专业课程的衔接,需从内容的承续与难度的递进等方面进行考察。首先,要通过课程标准、教学进程表等教学资料审阅,了解专业平台课、理论课的设置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内容重复或重叠等情况。如中职开设“会计基本技能”平台课程,高职开设“珠算”“出纳实务”等课程,若仅从字面来看,似乎两者并无关联,但通过课程标准,若发现“会计基本技能”包括珠算、收银及出纳实务操作等内容,则说明两者的课程内容存在重叠情况。其次,对中高职对接的专业核心课程内容,应予以重点关注。如中职的“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核算实务”“税法基础”等课程,与高职的“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税务会计”进行对接,则需注意在内容安排上是否具有连贯性和逻辑性,是否存在内容断档或脱节情况。

3.能力递进评估。职业能力递进,既包括专业理论素养的提升,也包括岗位专业技能的提高。理论素养的提升,主要通过课程内容的续延、深化来实现,属于前一部分内容衔接评价的范畴,在此不再赘述。而岗位专业技能的提高,则需通过技能实训课程的合理安排来实现。因此,能力递进评价,需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技能实训课程的开发及设置情况;二是技能实训课程的实施效果。

(1)借助人才培养方案与相关课程标准,了解中高职技能实训课程的开设情况,考察其职业能力目标定位,分析其职业能力要求差异,从而初步判断两者是否具有职业能力递进关系。如中职会计教育,开设有“收银岗位技能实训”“会计应用技术实训”和“财会软件应用”等实训课程,主要培养学生财经基本技能(券钞识别、珠算、收银等)、小企业会计核算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等技能。高职阶段在此基础上,开设“成本会计实训”“纳税申报实训”和“会计综合模拟实训”等课程,培养学生会计岗位专业综合技能。这种课程体系安排,显然符合会计职业能力进阶规律,体现了能力递进要求。

(2)通过学生访谈、毕业生调查等途径,了解技能实训课程的实施效果。若反馈结果表明,学生岗位技能方面存在欠缺或技能衔接不畅等问题,则说明课程体系在能力递进方面,还需加以改进和完善。

4.共建共享评估。前已述及,在中高职课程衔接中,双方组建专业建设共同体,共同开发课程体系与课程资源,有助于畅通中高职联系,避免课程衔接中的内容重复、脱节等问题,促进对接紧密的课程体系形成。为此,会计专业共建共享评价,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通过审阅中高职合作办学协议,看双方是否建立“校校合作,常态沟通”的合作机制。同时,通过对会计专业负责人访谈,考察双方是否共同研制课程体系与课程标准,是否协调解决课程体系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通过课程资源建设调研及与教师面谈,考察双方是否实现了课程信息、资源的完全共享。如以中职阶段“企业会计核算实务”课程为例,如果已建成课程资源库并实现共享,那么,高职阶段则可有针对性地开发“企业经济业务核算与报告”等对接课程,并实现课程目标连贯、内容接续和能力递进等要求,从而大大提升了课程体系的一体化水平。

(三)形成评估结论

最终评估结论的形成,需综合考虑分段评估和衔接评估的结果。由于分段评估有效是课程体系整体有效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分段评估中,当出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或课程结构无效情况,说明课程体系无法满足分段人才培养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衔接课程体系整体无效。

在分段评估有效的情况下,接下来需考虑衔接有效评估结论。如果衔接有效四个标准都达标,则课程体系可评价为整体有效;若有1~2项不合要求,则课程体系可评价为基本有效;若超过2项不合要求,则说明课程体系不能实现紧密对接,课程体系整体无效。在评估结论为基本有效或无效的情况下,需结合评估意见,对课程体系进行改进完善,最终应达到衔接有效评估标准的各项条件。

[1]朱琳佳,芦京昌.中高职课程衔接初探[J].职教论坛,2012(32):57-59.

[2]徐田强.中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有效衔接的实施策略[J].职教通讯,2016(12):1-4.

[3]黄彬,焦小英,林世俊.中高职课程衔接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12(35):20-24.

[4]周大农.中高职教育课程衔接的设计与思考[J].职教论坛,2013(3):12-15.

[5]刘海燕,田家富.中高职衔接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研究[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87-89.

[责任编辑 盛 艳]

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立项课题“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523);江苏省苏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高职高专类)“中高职衔接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有效性评估研究”(立项编号:16000Z026)

徐田强,男,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实务、会计教育。

G712

A

1674-7747(2017)18-0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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