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坚持“四个始终”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地生根
2017-08-07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
湖北坚持“四个始终”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地生根
灵秀湖北,56个民族俱全,是全国8个既有自治州又有自治县的省份之一。长期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之花遍开荆楚大地,彰显着迷人的魅力。2017年3月16日,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简报”刊发《坚持“四个始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地生根》一文,充分肯定湖北省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法。
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抓创建,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担当
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55个省直部门参加的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从2015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列出300万元和600万元经费,分别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城市民族工作,每年列出100万元工作经费,专门用于湖北新疆工作站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省民宗委机关各处室“点对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各市(州)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完善了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始终坚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抓创建,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础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又是促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近几年,湖北省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任务,紧紧抓住“一带一路”战略、中部崛起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武陵山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等重大机遇,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湖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发展规划》《湖北省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等专项规划,明确把加强武陵山试验区建设的20条支持政策延长至2020年,并特别制定出台了支持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12条差别化政策措施,为民族地区实现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政策支撑。
完善机制带动发展。深入推进“616”和“1+1”对口支援工程,健全省内9市和省直单位对口支援民族地区10县(市)发展的机制,为民族地区对接项目1500多个,培训各类人才20多万人次,落实帮扶资金6.2亿元,撬动相关投资40亿元,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财税支持拉动发展。湖北省财政对民族地区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增量返还市县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对调整和完善分税制省集中增量税收全额返还;在民族地区税收政策上给予照顾。落实民族地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资金减免政策。对中央财政安排民族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扶持产业驱动发展。从2009年开始,湖北省聚集民族专项资金9245万元,撬动社会力量投资10亿元,在全省布局新建1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试点,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白岩坪村、点军区车溪土家族村等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民居村落,成为全省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全国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推广了湖北省的经验。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武陵山湖北片区扶贫开发贷款项目68个,贷款总额241.4亿元,形成了一大批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优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基地。充分发挥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作用,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支持将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优势支柱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成为产业优势。
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管理抓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湖北省坚持把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纳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主体,提出了“八有”工作目标,即“来时有人询、住时有人引、政策有人讲、就业有人帮、冷暖有人问、困难有人解、纠纷有人调、违法有人管”,探索出了一套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方法。
建立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少数民族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工作。
建立网络服务机制。全省各级民宗部门依托城市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建立了上下联通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民族工作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了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84个,重点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站和窗口526个、少数民族联系点153个,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三级服务平台,百步亭社区创建的中国社区网少数民族服务平台的经验被中央组织部推广。
创新湖北新疆工作站服务管理平台。2014年5月,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在鄂新疆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驻站干部运用掌握双语、具备亲情乡情、了解汉疆两地政策法规的优势,当好翻译员、调解员、宣教员,深入街头巷尾走访调研。工作站成立以来,驻站干部走访了150多个社区,走访慰问1600多人次,提供咨询服务1500多人次,为帮助新疆在鄂少数民族群众创造了 “身在湖北,犹如家乡”的生活工作环境,为维护各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北新疆工作站开展涉疆服务管理的做法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的批示肯定。“小小工作站,交融大平台”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栏目充分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始终坚持围绕主题抓创建,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
湖北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巩固和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增强各民族之间的认同感。
组织宣讲团开展宣讲教育。2016年,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组织5个宣讲报告团,到全省各地巡回宣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大好局面和主动参与创建的热情。
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财政列支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表彰活动。2014年全省有17个模范集体、20个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1988年以来,共有24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 347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涌现出了39年如一日关爱在汉西藏大学生的退休教师杨昌林、志愿在高海拔山区支教的最美乡村教师邓丽、为民凿出致富路的愚公书记王光国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将每年9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民族法治宣传周、社区“万家宴”联谊、民族法律知识竞赛、校园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利用微博、微信、APP应用、QQ等即时互动平台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在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新华网、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和省内主流媒体开设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创建专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了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文化教育事业。湖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积极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摆手舞、傩戏、撒叶儿嗬等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与传承。深入挖掘并大力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经典。2016年9月,土家乡村音乐剧《黄四姐》获得了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银奖,土家乡村音乐话剧《寻访满堂音》作为全国十台精选剧目之一晋京展演。
近年来,湖北省的生动实践为全国开展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绽放荆楚大地。
(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提供)
责任编辑:祥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