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清江水共谱团结曲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纪实
2017-08-07段迪斯
文/段迪斯
同饮清江水共谱团结曲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纪实
文/段迪斯
悠悠清江水滋养着我国最年轻的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也滋养着群山怀抱里的汉族、土家族、苗族、侗族、蒙古族和回族等405万民族儿女。在这里,恩施州各族群众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恪守“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郑重承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发展。2016年,恩施州被国家民委授予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称号。国家民委在表彰决定中指出:“恩施州的生动实践,为湖北省乃至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
血浓于水,民族交融汇聚发展能量
“我的父亲是土家族,母亲是侗族,丈夫是汉族。”恩施市芭蕉乡枫香坡村村民陈艳说,像她一样由不同民族组成的家庭在恩施州很常见。
恩施市芭蕉乡枫香坡村是一个侗族聚居村,春茶采摘的季节,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陶醉于春茶的清香,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芭蕉乡党委书记龙慧兴奋地说:“如今日子好过了,外面的姑娘都愿意嫁过来,村里汉族、土家族、苗族等多个民族共同生活,互相帮忙,一起摘茶叶、唱山歌、接待游客,民族团结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近年来,芭蕉乡枫香坡村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和富硒茶叶资源优势,唱特色戏、打民族牌、走旅游路,成了恩施市远近闻名的富裕村。该村新建和改造特色民居70余栋,发展“仙居人家”农家乐13家,开发景点20多处,组建了由52位村民组成的枫香坡农民艺术团,团员最小的只有8岁,年长的74岁,每年为游客演出100余场。
枫香坡村是“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湖北省旅游名村”“湖北省生态旅游示范区”“湖北省宜居村庄”,还被列入“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
2014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恩施州调研时对枫香坡给予高度肯定,并指出这是一个能让人记得住乡愁的地方。2015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调研恩施时对枫香坡以乡村旅游推进扶贫开发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其实,枫香坡村只是恩施州坚持团结互助,推进各民族深入交往、深度融合众多成功案例之一。在咸丰县黄金洞乡麻柳溪羌族村,在鹤峰县中营乡三家台蒙古族村,各民族交往交流越来越密切,正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希望达到的目标之一。
固本强基,民族教育打牢创建基础
恩施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视为一项“强基工程”,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从“娃娃”抓起。恩施市施州民族小学是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佳”学校、湖北省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和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师生占比64%。一直以来,学校强调“课程为根,活动为源,文化为魂”,帮助孩子们从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56个民族是一家”的理念,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学生心中生根、开花、结果。
一所学校的精彩,在于它的校园文化。施州民族小学率先于全州普及恩施民歌,自编自创了《大山里的土家娃》《吊脚楼前故事多》等十余首适合小学生传唱的民歌,还聘请恩施州知名专家,整合土家摆手舞、撒叶儿嗬、傩舞、苗舞、铜铃舞等优秀民族舞蹈,创编了《摆手谣》《土苗儿女欢》等大型校园集体舞。如今,全州各民族小学相继开设了具有民族风情的特色课,学生们奏丝弦锣鼓、跳土家摆手舞、唱山民歌,学得不亦乐乎。
长期以来,该校定期举办极具特色的 “校园三节”(民族文化节、阳光体育节、校园科技节),通过唱民歌、跳民舞、奏民乐、讲民俗、踢蹴球、参观民族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等各项活动,不断促进各族学生互学交流,拓宽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渠道。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全校师生民族知识的增长、中华民族意识的提高,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团结浓厚氛围,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校园。施州民族小学校长谭友兵自豪地说:“如果说,灿若云霞的土家织锦是民族文化的一朵奇葩,那么我们每一名师生员工,将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织就一幅更加绚丽多姿的民族教育画卷!”
新风拂面,民族文化滋养精神家园
“黄四姐,你喊啥子嘛,我给你送一个丝帕子……”每当《黄四姐》民歌在建始县红岩寺镇桃园社区里唱响时,乡亲们都知道是社区“文艺晚会”又开始了。
由该社区各族群众自发组成的文艺表演队在当地颇有名气,他们白天做工干农活,利用晚上休息时间为社区居民表演节目,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丰富日常文化生活。如今,有数千支这样的民间少数民族文化宣传队活跃在恩施州的大小社区、村村寨寨。
说起恩施女儿会,恩施市解放路社区的居民康杨仍意犹未尽地说:“每年我都邀请外地朋友来恩施做客,参加女儿会,大家一起唱跳,尽情歌舞。”节日里,温婉灵动的汉族现代舞和粗犷豪放的土家族摆手舞相得益彰,唱不完的幸福歌、说不完的交心话,朋友之间其乐融融。
2016年9月,湖北民族学院举办了“团·聚民族心、结·缘桂园情”古尔邦节晚会,学校各族学生载歌载舞,欢聚一堂,展示团结和谐、同学共进的精神风貌。广场上,穿着民族服饰的学生们手牵手,维吾尔族、蒙古族、土家族歌谣此起彼伏。“大家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湖北民族学院新疆籍学生娜木什·多依达笑着说。
在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上,恩施州委、州政府先后出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意见》,制订《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民族文化研究工作十年纲要》,编纂出版《恩施州民族研究丛书》《民族文化丛书》,还相继打造了《武陵绝响》《毕兹卡》《夷水丽川》《龙船调》《黄四姐》等大型民族歌舞剧。
目前,恩施土家女儿城修建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成立了恩施州地方戏传承展演基地,打造了国内首部大型土家民俗情景剧——《女儿会·赶场相亲》。
广西壮族“刘三姐”牵手建始县土家族“黄四姐”,加强民族文化交流,共同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推广民族服饰大众化,融入生活,迈向市场。
咸丰县唐崖土司城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摆手舞”“肉连响”“吊脚楼建造技艺”“丝弦锣鼓”“傩戏”“灯戏”等,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大力传承民族文化,对恩施州各族群众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提升了民族团结进步认识,增强了各族群众主动参与创建工作的行动自觉。
兴业共创,民族政策推动幸福生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关键在于发展。
近年来,恩施州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国家综合扶贫改革试点、“616”工程等“含金量高”的政策,千方百计放大政策效应。
“十二五”以来,恩施州获得“616”工程支持资金123.61亿元,实施项目2023个,武汉等8个市共为恩施州落实资金3.71亿元,实施项目195个。2011年以来,全州共争取民族专项资金4.2亿元,其中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专项资金突破2亿元,全州特色村寨达117个,其中56个纳入全国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38个经国家民委命名挂牌。这些政策的落实,推动了恩施州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决不让一个民族村掉队。2016年,恩施州安排510万元州级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散居民族乡发展,充分体现了对散居民族乡的厚爱及恩施州委、州政府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2016年8月5日,恩施州对外公开发布 《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列为单独章节写入规划纲要,体现了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视与作为。
2016年9月12日至13日,第二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恩施州举行,是对恩施州民族团结工作的肯定与鼓励。
2016年12月26日,恩施州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打造 “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建设,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州战略规划,饱含着心系民族群众、造福百姓的为民情怀。
恩施州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促共进,取得了明显实效。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1.3%,增幅居全省第1位;有267个重点贫困村脱贫、9个乡(镇)出列,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7.66万人。
“十三五”期间,恩施州还将按照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小镇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储备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10个少数民族特色小镇,资金总投入将达25亿元以上。
凝心聚力,创建创新同步推进
“有纠纷矛盾,现在基本都会找人民调解员”,这是发生在恩施市龙凤坝镇龙马村的真实转变。
近年来,恩施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探索实施村医村教进村班子、农民办事不出村、法律顾问进乡村“三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模式,探索出以“寓法于治,法治落地”为核心的地方改革新样本,开辟出一条引入社会资本,化解基层矛盾的新路,有力提高了当地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碰到像林地纠纷、土地纠纷这样的事,除了找调解员,村民也开始主动研究起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看着村民知法、用法的可喜变化,参与过恩施市多个村(镇)纠纷调解的律师郭天一心里充满感慨和欣慰。
“事事守法”“人人学法”“时时用法”。2014年以来,全州普遍推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建成法律顾问团93个,2460个村(居)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州村(居)委会总数的98.64%。积极鼓励村医村教进班子,请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乡贤能人充当法治宣讲员、矛盾调解员。近年来,全州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无序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量大幅减少,社会大局平稳有序,民族团结和谐共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经验得到了中央、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到恩施州调研视察时指出:律师参与村级组织治理,尤其是服务群众的做法,有利于基层普法工作,也有利于群众“信法不信访”,是“法治湖北”建设的具体抓手。
民族团结,人是第一位的因素。“人心齐了,才能干事,才能干成事”是恩施州各族群众的共识。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帮助新疆女子找到失散16年家人的宣恩县国保大队民警陈钢、数十年如一日为群众服务的国电公司员工林丽、带领村民修路脱贫的好支书王光国……近年来,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在恩施州涌现,用实际行动谱写出一首首民族团结进步歌。
同饮清江水,共谱团结曲,是恩施州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实践,也是恩施州民族团结进步的真实写照。
(作者单位:湖北恩施州民宗委)
责任编辑:范杨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