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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多部门多举措齐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建共享健康和谐幸福沈阳

2017-08-03

辽宁经济 2017年7期
关键词:餐厨沈阳市垃圾

◎本刊记者 梁 欣

沈阳市多部门多举措齐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建共享健康和谐幸福沈阳

◎本刊记者 梁 欣

沈阳市城建局

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年内开展集中处理

沈阳市作为国家首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经确定在沈阳市建设处理能力达32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主要通过集中收集餐饮行业的餐厨垃圾进行中温厌氧发酵产生沼气加以利用,沼渣可进一步堆肥用于市政绿化用肥或者制作花土,废弃油脂通过初步处理后交给合法企业用于制作肥皂、生物柴油等非食品用途。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的要求及创城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一期200吨/日处理厂计划7月份进行调试和试生产,年底前投入使用,使餐厨垃圾能够得到集中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不再回流到餐桌,降低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可能对食品安全带来的风险,消除餐厨垃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二、建设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监管规范收运行为

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是做好沈阳市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收运行为。针对目前餐厨垃圾收运存在的不足,根据国家对试点城市的总体要求,将投入资金建设规范统一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队伍,配备统一的专用密闭运输车辆,定时定点上门收集,集中运至处理厂进行处理。正规的收集运输队伍全程实行在线监管,包括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也将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餐厨垃圾能够及时收集运输,不给非法收运者以可乘之机,防止收运过程跑冒滴漏。

三、依法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

为依法依规做好沈阳市餐厨垃圾处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沈阳市实际,将在今年出台《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目前,已经拟定草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市政府。该办法实施后将明确餐厨垃圾的收运范围、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合法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等。同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将做出明确规定。将为餐厨垃圾的依法规范管理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保障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

四、开展广泛的宣传,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开展餐厨垃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特别是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积极配合,将通过各类媒体,通过有效方式宣传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的意义,让广大市民、从业人员、相关部门更加深入了解餐厨垃圾的管理方式、了解规范的餐厨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到终端处理的全过程,确保餐厨垃圾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集中统一处理,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健康发展。

沈阳市食药监局

一、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提升规范化建设工程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期市食药监局率先在全国制定实行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标准》《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主要包括市场外观、摊位布局、市场卫生、主办方责任、销售者责任、检测室建设、智慧化建设等7个部分,并制定了与《标准》相配套的《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考评表》,该《标准》的制定是创城工作的一大创新亮点,为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充分调动市场主办方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全面实现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智慧化监管,按照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的《沈阳市食用农产品提升工程“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将投入大量资金,对全市135家封闭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一室一屏”(快检室和电子显示屏),快检结果及时向百姓公示。

二、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工程

今年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四大工程,一是开展“小餐饮”“放管服”食品安全综合帮扶提升工作。市食药监局出台了《关于打造“小餐饮”“放管服”许可审批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调整了“小餐饮”许可审批的“门槛”,实行“宽进严管”,年内将对全市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的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小饭桌等“小餐饮”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的综合帮扶提升,彻底解决我市“小餐饮”监管难题。二是开展餐饮业“一加四”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追溯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安装立式智能硬件设备,以滚动播放的方式,使消费者同时看到“后厨即时画面”、许可信息、主体责任公示、量化分级管理、“1234”管理要点、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信息。全方位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全面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三是开展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学校明厨亮灶,推广使用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追溯体系平台,在学校食堂先行开展食品台账信息电子化管理,深入开展量化分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以沈阳国字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为样板,加大检测工作力度,有效保障学校食堂食材食品安全。四是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平台入网审查工作,严厉打击入网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实现全市入网餐饮单位证照核查率100%,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查处率100%,市食药监局于2017年5月24日至30日,对沈阳市百度外卖、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稽查。随机抽取80家入网餐饮单位,检查结果为:69家在线经营,11家由于各种原因已自主下线。69家中有54家符合上线要求,另有15家存在证照公示、超范围经营等问题。针对本次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已责令美团外卖、百度外卖和“饿了么”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立即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下线处理并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待合格后方可上线经营。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自2015年底沈阳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市以来,市食药监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市食品检验所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202.53万元,2016年争取中央资金1689万,市财政拨付2000万元,2017年市财政拨付4050万元已经全部到位。2017年市食品检验所正式获批沈阳市食品安全检测科普基地,获批承担国家认监委CNCA-17-A08《蜂蜜中果糖、葡萄糖、蔗糖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的实施,标志着市食品检验所的检验能力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与此同时,积极发挥第三方检验服务补充作用,引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大东区津桥农贸市场建成了首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开展快检服务。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在全市商超、农贸市场、社区广泛开展。以此不断提升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放心度。

沈阳市农经委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开展创城工作以来,市农经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朱文波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了全市双安双创工作动员培训会、工作推进会和工作督导检查会,从细化创城工作任务分解入手,强化薄弱环节排查、工作责任落实和督导检查。沈阳创城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作五大监管模式逐步建立。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常态化监管模式。先后颁布实施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农经委 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沈阳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20多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了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开启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模式。按照“互联网+农产品监管”的思路,我们开发建设了“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质量追溯、检测数据监控、投入品监管、舆情信息分析、投诉举报处理、收贮运监管,以及视频监控、语音通话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经营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隐患可识别、监管信息可共享”的全程追溯管理模式,受到了国家农业部、市人大、市政协、省农委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建立市县乡村三级四层体系监管模式。在检测体系上,建立了市、县、乡、基地四级检测体系。全市共有检测机构67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9个,乡级57个。在执法体系上,建立了市、县两级“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全市现有农业执法人员135人,现已形成了上下贯通、运行有效的监管机制。在监管体系上,建立了市、县、乡、村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我们研发了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向乡、村两级拓展和延伸。四是开创农业投入品创新监管模式。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农药产品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二维码溯源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制度。开发了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和农药经营单位经营条件审查系统,实现农药经营单位网上统一申报审查、农药备案管理及追溯,并对备案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集中销毁。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审查并颁发证书的农药经营单位968家,备案农药商品3002个,累计粘贴二维码86.9万个。五是推进“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模式。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截至目前,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714万亩,产品395个,绿色食品生产面积76万亩,产品275个,有机食品生产面积7万亩,产品99个,地理标志产品21个,三品一标产品总数量达到790个,认证面积达到797万亩,占全市耕地果园面积的75%,不断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创城指标任务,咬定目标不放松。创城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包括农产品、畜产品、水产、检测、执法、屠宰等多项工作指标,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沟通协作。市农经委将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城工作部署,细化任务分工,统筹谋划调度,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实现少扣分或不扣分的工作目标,为全市创城工作作出贡献。二是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扎实开展全市农业标准化人才种植业技术培训,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组织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树立农资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强化市民的参与意识;开展“双安双创”成果展宣传,形成创城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完善五项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制度,认真掌握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底数和名录,落实主体责任标准。落实产地准出制度,推进包含合格证明、产地证明、“三品一标”标识证明、二维码追溯证明等多种形式的准出证明制度,做好准出准入制度的衔接。落实规范化检查制度,按照检查计划和检查备案开展日常检查,根据要求制作检查记录、检查案卷。落实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企业信息更新及时,记录全面、准确。落实各环节监管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事权清单,制定各环节完善的监管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全覆盖。

沈阳市服务业委

一、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过规划引导、市场主导、政策保障等措施,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着力推进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设,应用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初步构建了农产品市场体系,为服务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36个,实现年交易额717.9亿元。其中,城区市场18个,主要分布为东部沈阳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西南部沈阳水产批发市场和沈阳盛发菜果批发市场、西部沈阳北方肉食城、北部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中部沈阳十二线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县域市场18个,主要分布新民、法库、康平、辽中等县域中心附近。

下一步,将按照“保供、稳价、安全、环保”的要求,指导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二、全力推进食品类展销会中食品安全工作

为保障食品类展销会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全市各专业展览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与食品展销会的主办方签订相关保障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要求参会食品企业提供相关资质和卫生证明材料。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坚决予以取缔或停止展销,严重者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三、积极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以肉类、蔬菜为主要品种,覆盖屠宰、批发、零售、餐饮、团体消费等环节,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信息化工程。

经过积极申请,沈阳市被商务部、财政部列为全国第4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今年沈阳市计划完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一期工程。包括:城市追溯管理平台,2家屠宰企业,1家蔬菜批发市场,25家大中型连锁超市,48家标准化菜市场(自营),9家团体消费单位,1家配送企业,20家产销对接企业,100家品牌肉专卖店,共206家节点企业的建设工作。

四、对符合投资条件的便民菜市场建设可予以支持

近年来,按照以区县为主体的原则,通过区、县(市)服务业主管部门,对有便民菜市场建设需求的区域,引导社会各方投资进行建设或改造。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对便民菜市场的相关政策,对符合投资条件的便民菜市场给予支持。□

辽中地税局强化小税种管理见成效

年初以来,面对经济下行,营改增全面实施对地税税收收入的不利影响,辽中地税局以“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方针,在抓好重点税源管理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小税种的增长潜力。1-6月份,该局资源税收入632万元,同比增长62.05%,印花税收入484万元,同比增长66.32%。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摆放宣传资料,微信、QQ等媒介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小税种相关政策和涉税流程,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醒、催促纳税人按时交纳税款。二是通过税收宣传月和政务公开日活动、纳税人学堂等加强相关税收政策的学习,强化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等小税种的政策宣传与辅导,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以房土两税普查和欠税清理工作为契机,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在核实现有税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小税种的精细化管理和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实施小税种的专业化管理。四是通过综合治税办公室,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措施,与人社局、国税局、国土局等部门交换涉税信息,通过信息比对,及时查找问题和疑点,联合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从源头上控管税源,防止小税种的流失。

(辽中县地税局李晶供稿)

确保六项减税政策落实到位

沈阳市皇姑区地税局从优化营商环境出发,在加强国地税联合推进的基础上,抓紧落实六项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区域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一是服务统筹全方位。与国税局积极协调,统筹抓好政策解读宣导、服务优化、对内培训、风险管理、优惠落实、综合保障等工作;培训内容上,全面覆盖政策、管理和操作各流程;培训范围上,对落实政策相关的办税服务厅人员、服务热线人员、受理咨询人员开展专项培训。二是服务资源全配套。结合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企业需求调查,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减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办税中遇到的操作困难,组建辅导团队加强办税服务厅的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一对一”“面对面”上门辅导,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三是服务措施全覆盖。设立优惠办理快速通道,落实好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实现优惠政策办理一次性告知,对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一次性告知其办税资料和流程,对不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向其说明减税措施适用范围和享受条件。

(沈阳市皇姑区地税局王强供稿)

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 纳税人再获税收优惠“大礼”

随着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的出台实施,绥中县地税局多措并举推动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措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二科,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办税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短信提醒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通告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绥中新闻等载体,加强对减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国家减税降负的政策导向。三是做好培训辅导。开展全员培训工作,让税务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规定,熟悉系统操作流程,同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工作要求,通过上门服务的形式与纳税人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确保符合受惠的企业更方便快捷地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走访期间,县局向纳税人发送六项减税政策宣传材料300份,并收回宣传辅导回执300份。四是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管理,加大导税咨询服务力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一次性告知所需的办税资料和流程;对不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耐心做好说明解释。进一步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税效率。五是推进管理互助。注重与国税部门的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开展减税惠及企业的调查登记工作。通过国地税定期、常态化的信息共享良性机制,及时交换信息、协力同行、形成合力,确保减税政策高效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绥中县地税局蔺丽红、李冬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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