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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相册

2017-08-01皇甫琪

黄河 2017年1期
关键词:六爷侄儿二叔

皇甫琪

六 爷

六爷是远近闻名的精干人。我至今记得清清楚楚,六爷中等个子,留着八字胡,夏天穿一件白洋布衫,而且那件白衫子总是洁白如雪,一尘不染。这样干净的衣服,别说在农村,就是在城市,也寥寥无几。

六爷不光穿戴讲究,吃喝上也与众不同。那年月,我们一般人家能够填饱肚子就算不错了,可六爷家是酒壶壶,肉铫铫,油滋辣味。倒不是他比别人家富多少,腰缠万贯,而是一种派头。即使喝个拌汤,也要炝个葱花或者香椿。那香气,即使香不了半个村子,起码隔壁邻居都能闻见。

六爷之所以能有此雅兴,其实与他人口少又有外来的收入有关。六爷自己没有子女,就收养了一儿一女。女儿嫁到外村,儿子跟他的关系不太融洽,十五六岁就离开六爷家找亲爹亲娘去了。六爷的女婿在部队上,隔三岔五就给六爷汇点钱,买些点心之类的细吃法。六爷老俩口能吃多少,能花多少?因此,那光景自然就好过多了,舒坦多了。由不得让村里人羡慕,让村里人眼红。为此,免不了就要说三道四。

六爷有个爱好,下棋。一到天气暖和了,六爷就在街上摆了棋摊儿,大家就围在跟前,看他们下棋。那棋子是用楸木做的,呈赭色,上面刻的字分别是黑色和红色。棋盘是两块浅黄色榆木做的,里边画着横的竖的格子,下完棋后把木板一合就成了盒子。

六爺的棋下得不错,在村里属于一流水平。不过,我觉得六爷的棋风不是太好。他走到得意时,不管是蹲着还是站着,喜欢把手里的棋子弄得哗啦哗啦响。如果六爷是站着,他有一只脚肯定在轻轻敲打地面。我说六爷的棋风不怎么好,不是指这个,是指六爷常常悔棋。还有,他这个悔是只许自己悔,而不许别人悔,说白了就是不讲理,倚老卖老。

那天,我和本家侄子申卯闲聊起来,聊到了六爷。按照辈分,他应该管六爷叫六老爷。申卯从小也喜欢下棋,他走的是奇招,让人猝不及防。到了十几二十来岁,申卯的棋在我们村已经可以与大人们较量了,并且旗鼓相当。有一回,我看他跟六爷下,也是一个奇招,竟然把六爷给将死了。六爷当时就要悔棋,申卯自然不让。好不容易赢了一盘,怎么能让对方悔了重走,因为一旦给了六爷机会,他一定会起死回生,把自己置于死地。但他又不能跟老人抢棋子儿,于是,申卯把棋子搁在自己手背上让六老爷来取,这种做法就叫“挖手背”,是最让人难堪的做法。这样做,其实比骂对方几句也刻毒。这时周围站着不少围观的人,大家都默不作声,看六爷如何应对这个局面。六爷的脸先是红,然后是白,嘴上的两撮胡子簌簌跳动着。六爷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用颤抖的手一扫,申卯手背上那枚棋子便急急跳到了地下,骨碌碌向远方滚去,要不是有墙挡住,不知道会滚多远才停下来。

二 叔

二叔其实是我父亲的堂弟,我应该叫他堂叔才对。但多少年习惯了,还是叫他二叔吧,这样听起来顺口。

二叔是我们村为数不多的几个文化人之一,他早年就读于太原国民师范,后来当过几年教书先生,再后来就去了陕西的一家兵工厂。至于在那里干什么,我不得而知。

我见到他的时候,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那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二叔从汉中领着女人和孩子回到了我们村,并且在村里落户,成为和我们一样的农民。二叔的女人比他小十来岁,姓胡,他们的女儿叫冬兰,也只有三四岁,叫这个名字,可能是因为在冬天出生的吧。而那个兰字却是我们那地方许多女孩都有的。这个叫×兰,那个叫×兰,仅本家姐妹中,带兰字的就有七八个。

二叔从汉中回来之后就住在三叔家院东边的土窑洞里。那个窑洞就一间,人从过道进去的时候得弯着腰,因为没有灯,过道又矮,不小心就会碰了头。

那时候人们都属于集体,全生产队的人在一起干活。二叔因为有点文化,又是从外面回来的,在村人眼中是见过世面的,因此队里就让他当了会计。实践证明,有文化的不一定就能当会计,那是一门专业知识。而且农村的会计更难当,不像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会计分得那么细,而是等到了年底,队长才把一年的条子丢给你,让你把它规整,然后分门别类下账。二叔面对那一摞白条子,头轰地一下就大了,一个月下来也没有理出个头绪。最后队里还是请大队的会计过来帮忙才把账平了。从此,二叔在村里的声誉一落千丈。二叔还给大队写过语录牌,就是当年常见的那种,往墙上抹个水泥块,刷上煤烟灰,然后写上毛主席的话。当然是拣短的,好记的那些。像“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等等。

印象中的二叔高且瘦,雨天戴一顶斗笠,披一件蓑衣,上身穿白洋布做的中式衬衫,灰色裤子,裤腿肥不说,还短了点,再加上二叔走路有点外八字,看上去像明清画里的渔翁。我记得二叔在院子西边的那间房子里放一台弹花机,是用脚蹬的那种,样子好像扇粮食的扇车,给人们弹棉花,弹一斤两毛钱。每次弹完棉花,二叔的头上身上脸上像长了一层白毛。其实,我们那地方以前没有种过棉花,人们弹的都是被褥里絮了多年的旧棉花。后来,村里人听了二叔的话,在村后的坡地里还种过几年棉花,从下种、施肥、打掐,包括摘棉花,都由二叔亲自指导。

二婶是个很能吃苦的女人,干活实在,话也少,属于那种埋头苦干的人。她一个人到离村子十几里的山上去捡羊粪。那羊走的地方大都是羊肠小道,因此那粪也就拉在那些地方,捡羊粪的人们就蹲在那里,撅着屁股用手把撒下的羊粪一颗一颗捏起来,放进口袋里,然后背回生产队过秤,再按照重量转换成工分。

几年之后,二婶终于无法忍受家里少吃没穿的光景,要二叔跟她再回汉中。二叔没有答应。多年流落在外,现在终于叶落归根,回到了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如果再出去,就意味着一把老骨头也要丢在外边。虽然他是读过书的人,虽然在外面生活了多年,但对自己脚下土地的感情不减。最终女人离他而去。那时候,二叔的年龄已经在五十开外。

至此,二叔家里没有了女人的叨叨声,没有了孩子的笑声,成了孤家寡人。没有了家的二叔明显地老了许多。尽管他给人的印象乐观开朗,但我清楚,二叔是强颜欢笑,把痛苦深深地埋在自己心底。当他晚上回到那个清清冷冷的窑洞里,躺在土炕上望着黑乎乎的窑顶时,他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流血啊。

我至今记得,二叔常常给我们讲的一个故事,说有个教书先生每每在饭点喜欢去别人家里串门子。去了谁家,人家就会客气地说,先生吃了饭没有?他总是说没有。人家就说,那先生就在我们家吃吧。先生谦让一句,就坐下吃了。一次两次人们觉得无所谓,但次数多了,人们就有点受不了了。后来,先生在吃饭的饭点再到了别人家里,人家就不像以往那么热情,主动让他吃饭了。这时的先生就会面带微笑,对这家的主人说,你们猜我今天吃不吃你家的饭?主人自然也不能板着面孔撵他走,只好装出笑脸说,不吃。这时先生马上就说,你猜得不对,我偏偏会吃。如果主人回答的是吃,先生就说,你猜对了。不管如何,先生去了谁家,一定得吃了这家的饭才罢休。

二叔讲的这个笑话,最终成了他自己的真实写照。

证 据

三叔是二叔的弟弟,也是我的堂叔。

三叔个子没有二叔高,说话时老是嗯嗯的,像喉咙里堵了什么东西,不痛快,别人以为他说话不利索,其实三叔是用嗯嗯那个短暂的时间,为下一句话说什么、怎么说打底稿。

三叔还有个特点,看人时很少用正眼看,大都是用余光,非瞟即瞅。

与二叔不同,我记忆中的三叔是冬天的打扮,头戴一顶黄色的兔皮帽子,帽子下面是一张不太宽的脸,白茬皮襖、皮裤,皮裤的裤管用红色的自行车内胎做的箍勒着。所谓白茬,就是没有吊面子。

三叔一直在公社的林业上上班,每天早上走了,晚上回来,属于有工作的人。因此,三叔家里要比我们富裕一些。印象最深的是三叔家过大年时必吃火锅。三叔家的火锅是铜的,金黄金黄,是村里为数不多的三两户人家之一。但我关心的不是那火锅的颜色,而是里边的吃食。其实,那时候三叔家火锅的内容也不是特别丰富,里边没有几块肉,多是豆腐、山药、秋天晒的干豆角、金针、蘑菇等等。除了肉,其余的都是自己家里有的。这些我是从窗户的玻璃上瞅见的,也不是故意瞅的,是无意中看到。我把看到的这些回去告诉父亲,父亲说,那个东西叫火锅。你爷爷在的时候咱们家也有,那时候咱们家三不六九吃那东西。父亲说的没错,那时候我们家是全村的首富,怎么个富法?我们家的院子是两进的,中间有抱厦,东西两侧有配房,门口竖着下马石,大门能走大车。还有一条,我爷爷从归化城回家,一路上坐的是轿。从归化城到我们家,少说也有一千来里。那时我二十来岁的爷爷,就已经是归化城一家金货铺的掌柜了。

不说了。父亲多次教导我们,穷了不要说有时候,饿了不要说饱时候,这些都是过去多少年的往事了。

二叔刚从汉中回来时,和三叔的关系挺好。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弟兄两个搞得像仇人似的。因为分家,弟兄俩还打过一场官司。

其实,二叔他们家弟兄三个,老大比我父亲还大,我叫伯伯。他们的老院在村东面。后来,三叔和伯伯分了家后,就买了现在住的这个地方。当时二叔还在汉中,也不知道当时参与来没有。这兄弟俩打官司的时候,二叔提出,三叔现在的院子是卖了以前的财产后买的,理所应当有他的一份。二叔还特别向法庭提出,他(指三叔)其实没有权利分他们家的财产。理由是,他当年已经过继给了无后的三爷。如果二叔说的是真的,三叔只能享受三爷名下的财产。因为他不属于人家的后代,与原来的家无关,自然无权继承人家的财产。

三叔自然不答应了,他极力否认二叔说的话。于是,法庭就要求二叔出示相关证据。

二叔说行,明天我就拿来。当时的二叔胸有成竹,志在必得。因为他不止一次看到过那通碑。那碑在老坟里立了多少年,三叔的名字就明明白白刻在上面,想赖也赖不掉。

从法庭回来后,二叔打了一壶酒,炒了两个菜,自斟自酌,酒足饭饱之后,和衣而眠,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

二叔是文化人,念过不少书,毛笔字写得不错,从小临过不少名家的帖。醒来之后,他手里提了墨,胳膊弯里夹了一沓麻纸,顶着夏日的艳阳,向老坟里走去。

老坟距村里有五六里路。二叔走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终于来到那通碑前,他坐在那里,准备喘口气,再开始拓字。没想到,等他喘匀了气,三叔的名字像长了翅膀从碑上不翼而飞。再仔细看,似有刀砍斧凿的痕迹。

二叔的那场官司自然是输了。

但从那以后,每逢过年全族人相跟着去老坟里祭祖时,就少了三叔的身影……

五叔的幽默

五叔年轻时是个很帅气的男人,我见过他年轻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五叔头戴瓜皮帽,身穿长袍,双眼皮,眼睛里充满睿智和精明。五叔还是个幽默的人,村里人至今还流传着他的几个经典名段。

上世纪六十年代,当时县里要修七干渠,抽上阳武河的水浇灌我们村后乃至更远的村里的坡地。那时候是“一大二公”,不讲成本,上面要搞什么工程,说句话,想抽谁家的人就抽谁家的人,要挖谁家的地就挖谁家的,用不着商量。

我们村修七干渠的人都住在离我们村十几里地的那个村里。晚上,大家吃过饭后,挤在一条土炕上,天南地北地胡谝海侃。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荤的素的一起来,家里时不时响起哈哈的笑声。就在人们安静下来之后,五叔咳嗽了几声,说现在咱们这儿是屁股堆成山。五叔说了半句就再不往下说了,有人就问,屁股堆成山怎么啦?五叔长叹一声,屁股堆成山,连个×边边也摸不上。人们轰地一下又笑了。

那条渠当然挖成了,好几米深,好几米宽,就在我们村背后。几十年过去了,渠还是那条渠,只是从来没有流过一滴水。

五叔时常给人们说笑话,而且说的时候一本正经,根本不像要说笑的样子。那天,他说他家现在是有站有坐。人们就问,什么叫有站有坐?五叔说,他动弹回去了,一进门,正在拉风匣的女人就站起来了。人们又问,女人站起来干啥?五叔说,站起来干啥,腾地方让我坐呀。人们这才清楚了,他一回家,女人就站起来,让他坐下拉风匣,是这么个“有站有坐。”

五叔还有一个故事。有一次他去了邻村的女儿家,中午饭熟了,眼巴巴看女儿揭开锅盖后,五叔长长地唉了一声,对着锅里的箅子说,想不到我走到哪里你也跟得紧紧的。原来,女儿家的箅子上蒸的也是红面鱼鱼,让他想改善一下伙食的愿望落空了。

那年头,各村地里种什么庄禾,都由上级来规定,让种什么就种什么,村里没有自由。为了产量高一点,村里种的绝大部分是高粱。因为要“达纲要”(亩产400斤),“过黄河”(亩产500斤),“跨长江”(亩产700斤),什么高产种什么。女儿何尝不知道父亲的心思,但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五叔其实还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那年头,吃不饱饭的人们谈论的最多的话题就是吃饭,过嘴瘾。有一次,大家谈论吃这吃那,只见五叔轻轻叹了口气,说咱是没有白面和肉,要不借点素油和葱就能吃扁食。五叔说这话的时候,不温不火,不急不躁,不露声色,和平素没有多少区别。人们开始还没什么反应,等明白过来才“啊”了一声,异口同声地说,闹了半天,你是甚也没有呀?

根龙哥

本家哥哥叫根龙。根龙如果还活着的话,今年应该七十有六。在他们弟兄里,根龙排行老三。也正因为如此,他有个不怎么好听的外号——“三讨吃”。在我的记忆中,根龙哥好像没有讨过吃。人们这么叫他,是对他不满,认为他这个人不怎么样,贬损他。

根龙长得不算俊,但也不丑,细皮嫩肉,一看就不是那种受出来的庄户人。有一天,人们发现他牙的周围多了些白色,细看,才知道那是为了弥补牙齿缝隙镶了些银子。并不是那种纯粹为了时髦而镶的能晃瞎眼的金牙。

那天在打谷场里,根龙说他在簸箕里也能睡觉。人们不信,当即从旁边拿来个簸箕,只见根龙往簸箕當中一坐,头一缩,腰一弓,腿一弯,便如一只猫儿将全身团在了簸箕里。不多不少,不长不短,正合适,好像那簸箕是为他定做的睡床。

根龙不喜欢劳动,用老人们的话讲,就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馋吃懒做,讨吃烂鬼。因此,就给他起了那个外号。其实,有谁喜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在地里死受呢?大家都是没有办法,尤其是家庭的拖累。而他是个光棍汉,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自然少了许多束缚。

在我们十几个本家弟兄中,根龙是个有才的人,能说会道,能写会画。那年,村里一个叫有增的殁了,根龙给写了副挽联:生死路上无老小,撂下老母无人照。人们看了都说写得好。有增打了一辈子光棍,也无兄弟姐妹,他走了,就剩下他娘一个人,孤零零的,该怎么活?

根龙有一句“名言”,说男人一辈子睡不够多少多少女人,死了阎王爷也不收留。其实,根龙本人一辈子没有结过婚,老得不能动了,村里把他“五保”起来。他虽然没有娶过媳妇,但不等于没和女人睡过。在我们村,恐怕没有几个男人睡过的女人数量超过根龙,而且根龙睡过的女人大都漂亮。要说根龙,人才一般,个头一般,无权无势,可女人们就愿意找他,你说怪不怪?不过,他也为此付出过代价。有一回,被人用镰刀钩出了肠子,好在他命大,阎王爷没收留他。

也许,根龙有别的男人没有的长处。

那一年腊月,我们到马头崖背山柴。从我们村到马头崖,至少也有二十几里。要砍一背柴,从天微微亮起身,差不多得到太阳落山才能回来。大家上山,怀里揣的都是窝窝,有谷面的,有掺了糠的,全玉米面的很少。等把柴砍好,捆好,就用几块石头垒个简易灶,把窝窝烤烤,就着呼呼的寒风慢慢咽进各自的腹中,然后再背起捆好的柴禾,一步步往回走。有一次,我们走到离村子还有五六里的张家口山梁上,饥饿疲惫得一个个躺在那儿歇息、抽烟。这时,根龙哥把背上的柴一撂,四脚八叉躺在地下说,狗日的,看你们以后再敢不敢没钱了!

人们先是愣了一下,继而哈哈哈笑起来。那声音,从山梁一直窜到沟底,又从沟底返回山梁,经久不息。这句话,后来成了“名言”,让人们时不时引用。

用现在的眼光看,根龙是生不逢时。要是他出生在七十年代以后,以他的才华,凭他的脑筋,或许是个有所作为的人。可他偏偏出生在那样一个年代,农民只能也必须一年四季和土坷垃打交道,用农村人的话说,那个紧箍咒把你箍得死绷绷的,你就是有日天的能耐也施展不出来。

孙丽姐

那天,我见到孙丽姐是在她家的厕所。我们那儿厕所不叫厕所,叫“茅儿”。那天,陪我见她的不是别人,是她的男人金珠。金珠是文化大革命时改的名,原来的那个珠不是珍珠的珠,而是被人杀了吃的那个猪。我见到孙丽姐的时候,大约是上午十点,夏天的上午十点,艳阳高照,气温有三十多度。但是,我站在茅儿的门口,感觉到寒气逼人,身上一阵阵发冷。后来我想,当时的那种感觉不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是孙丽姐那双惊恐的眼睛。当时,她露着半个白花花的屁股,坐在茅儿里边自制的木头框子上。城市里的人称那是“坐便”。

我那天要找的人其实不是孙丽姐,是她男人金珠,向他了解一些“文革”的事。金珠今年整七十,比孙丽姐大两岁。金珠那时当过村里的支书、革命委员会主任。那时候的金珠留着有棱有角的背头,腰杆笔直,皮肤白皙,浓眉大眼,完全不像是个驴屁眼欺负土坷垃的农民。金珠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可威风了几年,今天斗这个,明天批那个,村里成分不好或者历史上有问题的人一看见他就索索发抖。

孙丽姐是后来嫁给金珠的,因为金珠原来有媳妇。孙丽姐那年从学校毕业回到村里成为返乡知识青年后,金珠就开始死缠猛追,直到孙丽姐缴枪投降。孙丽姐最初并不想嫁给金珠,她在学校有朋友,那个朋友还来过我们村一次,结果刚刚进了村,就让金珠的狗腿子给盯上了,并且汇报了金珠。金珠就派两个基干民兵去了孙丽姐家,对那个人进行审问,义正词严地勒令那人立即离开,警告他以后不要再来,如果再来的话,就要对他进行无产阶级专政。

孙丽姐同意嫁给金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母亲。她的父亲前几年去世,她是他们家唯一的根苗。当她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她家里所有营生就由金珠包了下来,当然不一定是金珠亲自动手。因此,她母亲为此在她耳边给金珠添了不少好话。

接下来,金珠就和原来的女人离了婚,娶了孙丽姐。临娶亲的前一天晚上,孙丽姐哭得眼睛都肿了。可看到母亲可怜兮兮的样子,她咬了咬牙,没有寻短见。洞房花烛夜,金珠不管孙丽姐受了受不了,三番五次地发泄。第二天早上,见孙丽姐身下铺的白布干干净净,就不由分说地给了孙丽姐两个耳光。从此,孙丽姐天天做噩梦,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原本不喜欢多说话的她变得更加少言寡语,别人不主动问她,她一天也不会说一句话。婚后的第二年,孙丽姐生了个姑娘,而且一生下来就不健康,病恹恹的。用金珠的话说,是头大脖子细,越看越动气。三岁了还说不完整一句话,金珠恨得连正眼也不看一下。在他看来,这个孩子十有八九不是他的种。孩子刚刚活到五岁就殁了,孙丽姐哭得死去活来,而金珠连泪也没掉一滴。自从孩子殁了时间不长,孙丽姐的母亲也病故。两个亲人接连离去,让孙丽姐悲痛欲绝,天天以泪洗面,人也变得瘦骨嶙嶙,不成样子。金珠越看越烦,开始三天五天不回家,后来一月两月也不回家,和村里的另一个女人由偷偷摸摸发展成明铺夜盖。那家的男人敢怒不敢言。

几年之后,文化革命结束了,金珠下台了。下了台的金珠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这时的孙丽姐不知何故,一到晚上就不敢在家里待了,对人说家里吵得不行,还说有人要害她。有一天,人们在厕所里找到了她。久而久之,那个用红砖垒就的仅仅几平米的厕所就成了她的家,开始是一星期住一天,后来是一星期住六天,再后来是一个月回家住一天,我见到她时,金珠说她现在是半年回家住一天。

老侄儿

老侄儿的年龄其实比我大,他叫我叔是因为我的辈数比他大。老侄儿个头不小,但因为身子瘦,站在那里像根打枣棍子,又细又长。因为他的脑袋长得小,走起路来一晃一晃,极像一只虾米。

老侄儿的脾气极好,我没见他和谁红过脸,更不用说吵嘴打架了,他在街上见了人不管老少,都要点点头。走路喜欢弯着腰,久而久之,年轻轻的便有点驼背了。

老侄儿家的成分不好,土改时,他家是村里唯一的“富农”。

老侄儿说话低声慢气,不喜张扬。他还有个嗜好,喜欢唱戏,尤其是北路梆子。他常常模仿北路梆子里的“九岁红”,唱的时候眯缝起眼睛,得意时摇头晃脑。即便这个时候,他的声音也不是那种穿云裂雾,响亮如钟,总是让人感觉到他拿捏着嗓子,像在假唱。

说实话,老侄儿的长相确实不怎么樣,加上家里成分高。因此,到了结婚的年龄,仍然没有媒人光顾他家。这让他父母很是着急,可着急不管用,急也急不来媳妇。

老侄儿不喜欢说话,除非别人问他,他很少主动同你唠叨。即使开会,也喜欢坐在会议室的犄角旮旯。那时候开会,除了念报纸就是学毛选,让大家讨论发言时,老侄儿也是能不说就不说,实在催得不行,就敷衍上几句。往往第一句是咱嘴笨,第二句是咱没文化,最后一句就是咱不会说。

不知怎么,听说老侄儿信了耶稣,后来还听说那家人家有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老侄儿。但后来又听说,那只是大人们的意思,人家姑娘不愿意,一是年龄小他十来岁,二是人家早有了意中人。

老侄儿快三十了,婚姻还没有动。尽管他比谁也勤谨,干活比谁也卖力,挣的工分比谁也多,可就是说不下对象。人家一听他家的成分,就摇头。

后来,老侄儿终于娶了个媳妇。媳妇家的成分也不好,还有一点,媳妇有点毛病。我后来见过他那媳妇,论身材,论眉眼都是人上人,就是下巴少了一块,有个明显的坑,是得了一种病留下的后遗症。

老侄儿后来有了三个孩子,两个姑娘,一个儿子。只是,那个用不了几年就有可能让他抱上孙子,在省城一家饭店打工的儿子猝死了。这个对老侄儿打击很大,原本不怎么喜欢说话的他更不说话了,只知道死受,一年四季,一个人在空旷的河槽里垒坝、淤地。当然,这个时候农村已经分田到户了。

老侄儿的两个女儿都已嫁人,嫁到了外村外地,轻易也不回来。几年前,女人也离他而去。现在老侄儿的一处大院里,只有他一个人。白天空荡荡,晚上黑乎乎。直到今天,七十六岁的老侄儿还种着几十亩地,正常年景,一年能打几万斤玉茭。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我去了他家,八点多了,他正在吃饭。晚饭是中午剩下的一碗挂面,没有菜,泡了个饼子。不知道是懒得做,还是舍不得?

想当年,老侄儿的饭量在邻村上下可是享有盛誉,尤其吃油糕,一顿能吃“大小今”(大月小月),“大今”三十一,“小今”三十。我们那地方的油糕不包馅儿,形状如牛舌,都是实打实的。有人试过,三十个油糕能堆满满一盆子。

还 斗

还斗是我们村的,一辈子没成过家。他有一条腿常年肿得跟庙门前边露明柱子一样,红红的,还流脓水。因为腿有问题,还斗走起路来一瘸一拐,鞋老磨着地,发出“忒儿忒儿”的声音。

还斗脾气特别好,一天到晚总是咧着个嘴,我从没有看到过他愁怒的样子,尽管那个年代没什么值得高兴的。正因为如此,村里不管大人孩子都喜欢逗他,包括那些成年妇女。那是集体年代,人们干活在一块,几十号人,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休息的时候,就有人问还斗昨天黑夜梦见谁了?这时候的还斗咧着嘴,带点羞涩地说梦见谁谁了。又问,还梦见谁了?还斗就回答,梦见谁谁了。凡是还斗梦见的女人,都是漂亮女人,没一个歪眉斜眼的。还斗一般梦的都是结过婚的女人,从来不梦年轻女娃娃们。其实还斗心里清楚,人们是在和他开玩笑,成年妇女梦一梦也无所谓,要是年轻女娃娃就不一样,万一人家恼了怎么办?哭了怎么办?和还斗开玩笑的不光是男人们,女人们也跟他开玩笑,要是他梦了人家,人家就装作恼了,说谁让你梦我来?以后不许你梦。还斗嘴里答应得很爽快,可该梦的时候照梦不误。还有的时候,人们把他的裤子褪下来,把头塞到裤裆里,叫“看瓜”。就这,还斗也不恼,依然咧着嘴笑。

还斗不知道自己的年龄。问他,他就说,我和谁谁同岁。你告诉他一百次,他也记不住。再问,还是那句话,我和谁谁同岁,你问他去哇。

还斗的牙一年四季黄黄的,从来没有刷过。因为他总爱笑,那黄黄的牙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时候家家都不富裕,还斗家更穷。我们去挨才家玩时总路过他家,他家的墙塌了一半,站在外边,就能把他家看得一清二楚。三间破房,里边可以说是一贫如洗,除了水缸就是几个瓦瓮,炕上的席子也是破的,有好几个大窟窿。还斗还有个习惯,喜欢串门子,不愿意待在家里,一有时间就圪溜了出来。尤其到了吃饭的时候,他娘就破开嗓门喊叫:还斗,还斗,天每吃饭天每叫,家里莫非钻猛虎的吗?叫得全村人都能听见。还斗的娘是天镇人,经常赤裸着胳膊,花白的头发绾成一个髻,坐在圪台上。我们常常学她说话:还斗还斗,天每吃饭天每叫,家里莫非钻猛虎的吗?“天每”是土话,就是“每天”。

有一年夏天雨水多,把还斗家房子的后墙给洇塌了,露出个窟窿。等天晴之后,村里人就主动过来帮忙,和泥的和泥,垒墙的垒墙,用了几天时间,把房子翻修好了。大家每天干完活之后洗洗手,各自回家吃饭,吃过饭再来干活。还斗家能招待人们的只有两种东西:一是开水,二是小兰花。

还斗家的小兰花烟很好,是自己在院里种的,叶子肥厚,等烟苗长成后,在阴凉处晾干,用碓臼捣碎,绿茵茵的,味儿相当纯正,劲头也大。

几十年过去了,我还能记起还斗娘叫他的声音,还斗,还斗……

莺 莺

那年我回老家,见路边一家街门口挂着白色“刀头纸”,靠墙立着几个花圈。一问,才知是莺莺走了。

莺莺的年龄并不大,死时还不到六十岁。

莺莺是个非常乐观的人,年轻时嘴里闲不住,走的站的老是哼曲子。记得她做姑娘时,梳着两条粗粗的短辫,圆圆的脸,胖乎乎的身材,长着一对虎牙,说话的声音脆脆的,笑起来银铃一般。给人的印象是无忧无虑,天天都是好心情。

可自从结了婚,快乐便离她越来越远。

莺莺结婚的那天,天下着雪。其实下雪不要紧,要紧的是那天有人在放炮时,崩伤了莺莺男人的外甥的眼睛,让人家落下了一辈子的毛病。

这其实是个不祥之兆。

莺莺的婚姻注定不会幸福,因为她嫁给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造成这种悲剧的原因很多,但与她心地善良没有主见有很大关系。她出嫁时刚刚十八岁,是被几个村干部促成的,他们答应她一有机会就让她男人出去当工人。因为她男人同村干部的关系好,经常鞍前马后地围着他们转,让他干啥就干啥,深得他们的信任。事实上,大队干部们也没有食言,也确实给她男人找了工作,去修飞机场。怨就怨她男人命不好,人家别人的合同可以续签,并且有转正的机会,可他的合同一到期就黄了,让他卷起铺盖回家。

莺莺结了婚之后常常以泪洗面。年轻人一瞭见她,有人就说,用不了五分钟我就能让她哭了。真的,只要一提她男人,说不上几句,莺莺眼中的泪就哗哗地流下来,比演员们的泪还方便。莺莺天生近视眼,有人常常拿手比划着说,莺莺,你看這根马尾。莺莺看不清,也知道人们在逗她,但她总是上当,一边问在哪儿,一边举起手来打一下,试试到底有没有。

莺莺后来有了两个儿子,儿子大了后,谁知男人却得了半身不遂,坐上了轮椅。几年后,莺莺又找了个男人,并且给那个男人抚养了个姑娘。他男人当时肯定不愿意,可也没有办法,自己成了这样子,无法尽一个男人的责任,而家人要吃要喝要钱花,儿子大了要娶媳妇。无奈之下,只得忍气吞声,让那个男人住在自己家里,和自己的女人同枕共眠。那个时候,不知道莺莺痛苦不痛苦,但我想他的男人肯定夜夜难眠,痛不欲生。

善良的莺莺走了,走在她坐轮椅的男人之前,走在了那个后来与他同枕共眠的男人之前。作为女人,是她的善良和没有主见让她付出了沉重代价,她的运气远不如《西厢记》里那个叫莺莺的女人。

这也许就是人们所说的命吧。

秃 爪

前些时候,我回老家参加朋友女儿的婚礼。朋友的女婿和我是同村人,于是我主动请缨当了一回送亲的。其实是“假公济私”,想借机回一下我们村。在那天的婚礼场上,我见到了韩旭。

韩旭还是那么精神,还是那么精干,还是那么利索,虽然已经是七十岁的老人了。

在邻村上下,韩旭是个有名的能人。那年,好像是切草呢,负责入草的韩旭一不小心让切草刀把左手的手指切掉了四个,就剩下大拇指。从那以后,人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秃爪”。对一般人来讲,这种情况基本上就成了半残废,可这家伙什么事情也没有耽误,在大队当电工,爬高就低,修喇叭,拧螺丝,一点事也不误。还能用铁皮捣炒瓢,做水桶,比不缺指头的人干两下还利索。

这一天,韩旭的任务是收拜礼,就是在结婚典礼上,拿着盘子向来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收礼钱。主持人在那里念一个,他就端着盘子问被念到的人去收钱。这个活倒是没苦,不用费什么力气,但要求能说会道,既收了钱,又逗大伙儿乐一乐。想不到,韩旭竟然是妙语连珠,时不时逗得人们捧腹大笑。

韩旭很有音乐天赋,一天也没学过,也不懂得简谱,竟然能把口琴吹得嗡嗡的。吹到了兴头上,摇头晃脑的,看的人越多他吹得越上劲。

别看韩旭瘦,浑身都是腱子肉,背上二百来斤东西,走十里八里不用歇。秋天,我们在打谷场比手劲,搬磅子。这家伙往磅子上一圪蹴,双手一使劲,嘴里哼一声,挂着二百公斤秤砣的秤杆,就像年轻人的阳物噔地一下撅起来了,让我们这些五大三粗的后生既羡慕又嫉妒。

我和韩旭开始交往还是在我十六七岁上。那时候,我们家搬到村西头住,离他家不远。晚上,我们经常去一个妇女家串门,在那里聊天打扑克。那家的男人在县城上班,一个月回不了几天家。我记得一个夏天,离我们村五里地的一个村唱戏,吃过午饭,我就去他家叫他。那天的戏散了之后,我又看了摔跤,天快亮时才回到家。正迷糊着,他爹来了,喊着我的名字问,你把俺韩旭引哪儿去了?我睡眼朦胧地说,他没看摔跤,早就回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去了那个女人家。直到有一天,人家的男人晚上回来,差点儿把他逮住。他赤身裸体地跑出来,连鞋也没来得及穿。在外头溜达了半天,才哆哆嗦嗦回到自己家,因为他害怕人家在他家门口等他。后来,那女人和他男人离婚了,再后来,那个女人成了他的妻子。

关于那天晚上他光着身子跑回家的故事,村里的人还编了个连续剧:韩旭回家敲门时,惊醒了同院的本家嫂嫂。嫂嫂家里也有个相好的,那人一听有人急急地敲门,一个鱼跃,夹着衣裤,从家里溜出来,藏在街门后面,等韩旭推开街门,如鱼儿一般溜了出去,往自己家飞奔而去。那天,这个男人回到他家敲门的声音,同样惊醒了他嫂嫂屋里的一个男人,于是那天晚上,我们村上演了三场精彩的夜奔。

据说,那天晚上的月光如水……

郑 大

郑大的大名叫甚,我想不起来了。可人们叫他郑大也毫无来由,因为在三个兄弟中,他排行老二。打我记事起,人们就郑大郑大叫着,而他也叫一声应一声,除非没听见。

郑大中等个子,皮肤较黑,因为多年打光棍,个人卫生也不怎么样。我至今记得他的模样,黑红的脸膛,络腮胡子,头发天生的自来卷。应该说,他是那种具有文人气息的庄稼人。有一次,我在他家借书时看到过他写的字,标准的欧体,非常漂亮,但内容记不清了。我还记得,他家的街门上的那副对子:遵守劳动纪律,发扬民主作风。这种内容不变的对子一直贴了几十年,邻村上下的人都知道,他们家的历史上有问题。

不知为什么,一段时间郑大有点疯疯癫癫,不修边幅,胡子长了尺数长,见人就说他现在的名字叫“刘小平三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恐怕除了他自己,谁也不得而知。

郑大早年结过婚,并且有一个女儿,嫁到了外村。可后来郑大还有了一个儿子和女儿,他的儿子是和村里的一个脑筋有点问题的女人生的,我们那地方管这个叫“伴喂”,实际上就是“拉边套”,说得再文雅一点就是“借鸡下蛋”。大概在儿子五六岁那年,郑大又抱回一个女孩来。说到那个女孩,还有一段故事。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当时还在老家务农,一天我们几个人在地里锄糜子,听到地头有孩子在哭,过去一看,是个刚刚出生不久便被遗弃的女婴。我本家的妹妹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郑大,郑大就把这个女婴抱回去,花钱雇人给奶大。郑大原来的意思是给儿子抱个媳妇,后来等那女孩长大了,却不愿意嫁给自己没有血缘的哥哥。无奈,郑大就把她嫁了出去,用彩礼给儿子娶了个媳妇,盖了新房。当时嫁了八千块钱,那是八十年代后期。根据这件事,我还写过一篇纪实,叫《聪明人》。我觉得,郑大确实是个有头脑的人。

几年前,我和一个朋友闲谈中,得知那个女孩就嫁到了他们村。凑巧的是,郑大的大女儿早年也嫁到那里,如今姐妹二人都在那个风景秀丽的村庄。在写这篇文章时,我忘了郑大的大女儿的名字,打电话问朋友。朋友说,这姐妹俩大的叫存莲,小的叫耐莲,耐是忍耐的耐,言外之意,就是指她的命“耐”。我们老家说耐,就是结实、坚韧之意。

姐妹俩都是一儿一女,不同的是存莲的姑娘大,儿子小,耐莲是儿子大,姑娘小。存莲的男人过去在原平鼓风机厂上班,现已退休,耐莲的男人当过兵,养过猪,现在是村里的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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