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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居民消费倾向与财政支出政策供给问题探析

2017-08-01卢萍

关键词:财政支出居民消费

卢萍

(沈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经济理论与实践

提升居民消费倾向与财政支出政策供给问题探析

卢萍

(沈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财政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导引作用。我国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三十多年中,在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的情况下,居民消费行为仍相对理性谨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不及投资明显。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后,我国财政政策的调整将决定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幅度,进而决定经济增长的引擎拉力。科学的财政支出政策,应当保持适当的经济支出比例,保证经济支出的消费效益最大化;应当适度增加民生保障支出,强化居民未来保障预期;应当合理分配民生资源,保证民生财政资源被公平使用,发挥财政支出政策调节收入分配的功效。

居民消费;财政支出效益;公平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居民消费是消费需求的主要内容,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强弱不仅关系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我国经济建立新常态和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几十年,我国经济虽然保持了高速增长,但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却远不及投资明显。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变动,直接决定于其可支配收入水平和未来保障预期;而财政支出政策是调节居民收入、影响居民消费的制度保障。

一、我国居民消费倾向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

依据凯恩斯理论,一个正常的经济社会,经济不景气可能源于三大心理规律: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流动偏好陷阱和预期收益不足。消费倾向指消费群体在不同时期对商品需求的变动趋向,是消费开支占收入的比例。消费倾向能够表明消费者消费行为和消费意愿的变化,其变动取决于许多因素,最根本的在于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在货币供给既定的条件下,流动偏好陷阱将导致利息率升高,而资本的边际效率又因为预期收益不足而偏低,当资本的边际效率低于利息率时,必然导致投资不足。消费和投资需求不足将直接导致总需求不足,从而导致经济不景气问题的出现。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有其特殊性,无论是高速增长阶段还是增速放缓阶段,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于倚重出口和投资、消费群体弱于消费的问题。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尽管在近几年步入新常态,但也可谓增长迅速,我国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消费行为却依然呈现谨慎状态。201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 520元,2016年为23 821元,2011—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11 301元,扣除物价水平,累计实际增长62.6%[1]。与此相反,我国居民消费倾向呈现下降的总态势并未根本改变;同时居民的储蓄热度也始终未减。2009年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经突破26万亿元,人均储蓄接近2万元;2013年末44.8万亿元,人均储蓄超过3万元;2014年末48.5万亿元,人均储蓄超过3.5万元;至2016年则突破4万元[2]。2011—2015年,我国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54.5%,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但与欧美国家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致使出口压力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投资乏力,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无疑成为最令人期待的环节。但就目前形势而言,我国居民消费倾向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尽管近年来我国不断调整财政政策,以期提高居民有效需求能力,但效果并不理想。制约我国居民消费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我国的财政支出政策。

二、居民消费倾向的变化与我国财政支出政策

我国的财政支出政策之所以没有发挥出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最大功效,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

2007年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突袭各国,使我国的出口贸易严重受挫,直接影响了我国经济和就业的增长。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经济增长与就业需求的压力,2008年末至2010年末,我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制定并实施了“4万亿投资”的一揽子计划。“4万亿投资”尽管在当时起到了遏止经济下跌的作用,但也确实留下了“过度投资消化不良的后遗症”。就后危机时代和4万亿投资构成看,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缺乏合理性,不合理的财政支出结构及其负效应正逐渐凸显出来。

(一)经济事务支出比例较高,抑制民生财政资源数量的增加

在我国财政支出中,经济事务的支出比例一直较高。2008—2014年,我国财政经济事务的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22%左右的水平,远远高于其他财政支出项目,长期以来稳居财政支出之首,比发达国家中该项比例较高的国家高出10多个百分点。如此高占比的财政经济事务支出,不乏投向了低效项目和重置项目,由此造成了产能过剩与投资浪费现象。经济学家成思危在2009年召开的中国第九届经济论坛上表示,当时我国钢铁产能过剩2亿吨,由此造成的投资浪费万亿元。2012—2014年,我国粗钢的产能利用率比发达国家共识的合理区域的下限年均低近5个百分点;产能闲置年均2.71亿吨[3]。高铁大投入的问题也陆续显现。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8万亿元、新线投产3.05万公里,其中高铁建设成果显著,至2015年末,全国高铁运营里程超过1.9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占世界高铁总里程的60%以上。2016年,全国铁路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 015亿元,投产新线3 281公里,新增投资规模5 500亿元,到2016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2.4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2万公里以上。高速铁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公路和航空客运产生了替代效应。在有些地区,由于高铁的开通,直接导致客运和航运量大幅度减少,给公路和航空客运带来了压力和冲击。在房地产领域,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除去隐性库存,我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达68 632万平方米。在城市建设方面,一些地区建后改、建后拆的问题并不少见。较高比例的经济事务支出,一方面不利于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另一方面,对民生支出也形成“挤出效应”,反映出我国财政资源存在一定程度的供给错位。

(二)民生支出总量不足,制约居民收入水平提高

财政民生支出是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是将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公民的体现,是间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的有效方式。所以,从全球金融危机到后危机时代,我国政府始终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作为发展的目标之一,不断强化民生建设,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07—2014年,国家政府社会保障与就业公共支出年均增长17.7%,教育支出年均增长14.4%,医疗卫生年均增长29.8%。

尽管上述用于民生的支出连年增加,但相对经济事务支出而言,总体占比并不高。

表1 2007—2014年我国主要财政支出项目比重(按功能性质分类)

2007—2014年,我国经济事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除个别年份外,其余均保持在22%左右,远远高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的配比。从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来看,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支出呈现出下降的总态势,从2007年的10.9%下降至2014年的10.5%,其占GDP的比重与国外发达国家、转型国家同一指标相比更是相形见绌。教育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虽然有所增加,但在GDP中的比重2012年首次达到4%的国际标准,尽管2014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超过4%,但仍然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低2个百分点。在“4万亿投资”计划中虽然用于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总额为9 200亿元,占整个投资计划的23%,但并没有体现出用于整合城乡间、体制间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需的支出项目。由此可见,民生建设的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三)民生财政支出分配不公,加大了贫富差距

相对于GDP总量、经济事务支出比例和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结构,我国财政民生支出的配比远不能满足民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与此同时,还存在着财政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比如在医疗领域,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并没有平等地使用在每个公民身上,那些离休干部和具有较高职位的人员一直享受着高水平的医疗补贴,他们能够公费或以极低的费用长期占用优质的医疗资源,且其中还不乏存在家属“搭便车”的情况。而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实行医疗保险,在相同层次的医疗单位,无论门诊还是住院诊疗,不仅个人要承担相对较高的医疗费用,优质的医疗资源更是难以企及。教育领域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在每年给高等院校的拨款中,各级政府均是将更多的财政资源配置给了少数院校。财政部2012年预算安排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投入支持高校发展资金1 352.5亿元,占整个教育支出近36%,但主要用于推进“985”和“211”工程之内高校的发展。2009年至2013年的公开数据显示,“211”高校拿走了19.3%的政府科研经费,“985”高校拿走了52.7%的政府科研经费,两者共占政府科研经费70%,而“211”和“985”高校只占全国高校总量的14.3%[4]。财政拨款多寡的区分,实际上是将不同的高校进行了等级划分,拉大了不同高校职工间的收入差距。而且,高校等级的划分,对众多的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产生的影响则更大。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将“985”或“211”以上层次的院校毕业生作为招聘员工的条件,这实际上增高了非“985”“211”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门槛,增加了他们的就业难度,使许多困难家庭的大学生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梦想难以实现。

在我国,有限的财政资源被更多地用于经济事务,一方面出现了“握钱找项目”,亦即重复建设、低效投资的浪费现象;另一方面,惠及全体居民的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福利投入不足,进而制约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可持续经济发展方式的形成,而财政资源分配不公,则会扩大收入分配的不公。

三、提升居民消费倾向与我国财政支出政策的导向性调整

财政支出的不同内容对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关联各有表现。按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和分析,购买支出是政府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它是政府的市场性再分配活动。政府购买支出直接关涉社会生产和一部分人就业。所以,政府购买支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一部分人的收入和消费问题。而转移支付一般是指政府的财政拨款。其中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财政补贴等福利方面支出。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社会服务。一方面,转移支付可以直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减少居民的家庭成员发展等必须支出内容和预期保障支出内容,从而间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数量。因此,财政支出的内容和方向不仅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导引作用,对收入分配也具有有力的调节功能。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增强社会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建立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方式,需要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体系作保障。

(一)调整支出结构,创造消费增长点

1.适当降低经济事务支出比例。在我国财政支出中,经济事务支出占比一直较高,占用的财政资源较多,对民生等社会事务的支出具有挤出效应,抑制了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阻碍了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也是我国不断出现重复投资、某些行业生产能力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必须适当降低经济事务财政支出的比例,财政资源应根据我国各项事务发展的需要科学配置、恰当使用,避免出现重复投资等财政资源浪费的现象,把有限的财政支出用在切实需要、最亟需解决的、能提高居民可随意支配收入、能增加居民保障预期的事务发展上,保证财政资源的调节功效最大化。

2.提高财政经济支出效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除了适当降低经济事务支出的比例外,还必须用好经济建设费用。财政支出应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而向高科技项目倾斜,发展中国“智造”,大力支持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促进高科技成果产生、转化与运用;资助企业开发、生产出高品质、高科技含量的生产用品和生活用品,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开发升级的消费市场,不断以推陈出新的产品和服务吸引消费者,留住消费者。另外,增加对教育文化、休闲旅游等产品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结构和需求层次发生变化,对精神文化、休闲旅游等活动需求日益增多,但至目前,国内各省对此类产品及其设施的供给存在短缺,有的虽有所供给但在层次或环境上不能达到消费者的满意。因此,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区自然及人文资源优势,以适当比例的财政支出,引导、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或提升居民有消费意愿的精神文化、休闲旅游产品及其配套设施,满足居民不断提高的精神和享受消费需求。

3.有选择性地支持老龄产业发展。我国已进入快速老龄化社会,这就意味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消费者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老龄人口。老龄人口的需求结构参差不齐,需求层次高低有别,但基本的生存需求是相同的。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角度,老龄人口基本生存需求的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从挖掘老龄人口消费潜力的角度,发展老龄产业势在必行。那么,如果把发展老龄福利事业与发展老龄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将会达到双赢效果。对此,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利润规律吸引民营资本发展老龄产业,开发老龄产品和服务。政府要在政策上积极鼓励民营资本投资老龄产业,并加大对从事老龄人口福利性产品和服务类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与此同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激励其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服务的层次,以服务质量和差别化吸引消费者,使受服务对象满意,进而激发老龄人口的消费热情。

(二)强化民生保障支出,增强居民未来保障预期

民生支出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是最基本的民生,财政在此两项的支出将直接影响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近些年,我国的民生支出虽不断有所增加,但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支出,还远不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也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据部分城区调查,相当多城乡居民除基本生活花销外,最大的消费负担就是子女教育;在扩大消费的顾虑上,基本因素是收入少或怕失业、怕养老没保障、怕得病留钱医治和担心影响子女上学。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相对不高是居民扩大消费的主要制约因素。所以,促进居民消费,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必须强化民生保障支出。

1.增加教育支出。教育是一种福利事业,增加教育投入,必然会减轻居民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负担,减少居民的教育储蓄,提高居民消费信心,从而促进其即期消费。提高教育福利水平,首先应加强基础教育,尤其是加大对偏远、薄弱地区的经费投入,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使学生的基本求知需求能够在学校里、课堂中一次得到解决,杜绝产生课堂外教育的经济负担;其次要扩大实施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措施,在现有资助的基础上,应对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特别是职业院校的贫困大学生,根据其贫困状况,程度不同地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应考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而浮动,充分发挥教育的福利作用,杜绝因学致贫现象产生。

2.增加社会保障的支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水平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意愿紧密相关。从我国居民的消费倾向和储蓄倾向的变动事实以及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主要根源之一在于缺乏对未来生活保障的信心。因此,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拉动居民消费的根本所在。首先,加强社会保障,必须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法律约束全民参保,特别是农村居民、失地农民和城镇灵活就业居民的参保,明确参保主体的责任和权利。在合理确定参保主体缴费比例的前提下,各级政府要适度增加财政补贴额度,用参保补贴的方式把全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其次,提高保险给付标准。除子女教育外,居民主要的消费顾虑还有养老和医疗保障。在社会保障水平不高的背景下,居民不得不压缩当前消费,而为未来养老和医疗进行储蓄。在全民参保的基础上,如果扩大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提高医保报销的比例,会减轻居民医疗保健的经济负担。与此同时,应增强国家对公民的养老责任,提高公民的养老金替代率,建立养老金与经济发展联动机制,使居民不断感受和享受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能增加居民的隐性收入;养老保障水平提高,会直接提高退休公民的名义工资,增强退休居民的消费能力;而且,此举将提振居民未来保障信心,从而减少即期储蓄,增加当期消费。最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础、最初始的内容。在已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发展阶段的我国,必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明确规定各项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和水平应与经济发展程度和物价上涨幅度相协调。社会救助主要针对收入弱势群体,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助于低收入群体购买力的提升。

3.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几乎所有中国人的生存思维定式。为了能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普通工薪阶层省吃俭用,削减其他开支,压制消费欲望。工薪阶层是社会消费的主力,工薪阶层节制消费,必然导致社会购买力不强。减轻工薪阶层购房之累的最有力措施,就是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加多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政府可与社会资本、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可将空置的商品房激活,将其打造成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必须交通便利,管理到位,就医、入学等配套设施齐全。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可为初入职者解燃眉之急,可减轻年轻职业者的家庭负担,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购房压力。保障性住房主要针对的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购房压力的稀释,能够增加他们可随意支配的收入,促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释放消费的欲望。

4.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从市场主体手中购买相应的服务,其实质是政府借助和利用市场资源提供部分服务并藉此履行相关职责的行为。民以食为天,就业是百姓安身立命的基础。现阶段,就业岗位亦成为稀缺资源之一,通过政府增加购买服务,能够增加并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或帮助一部分人就业,从而保障部分群体能够获得基本生存或促进消费所需的经济收入。因此,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对于促进就业和居民消费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合理分配民生资源,促进资源使用公平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转型发展时期,因众多因素形成的贫富差距悬殊,导致我国社会消费需求增长不旺。缩小贫富差距的唯一路径就是财政政策调节,如果财政民生资源使用不合理,则会加剧贫富差距。因此,体现民生资源使用的普惠性,让普通工薪阶层享用更多的民生资源,财政支出适当倾向于中低收入群体,是提高社会消费力的最有效的措施。

1.公平分配医疗资源,促进医疗资源使用的均等化。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中的少数医院,是造成普通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根源。消除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及所产生的矛盾,就必须加强对城镇薄弱医院特别是农村医疗机构的扶持,各级财政应设专项资金,一方面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支持城乡薄弱医疗机构(主要是农村医疗机构)更新医疗设备;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联手,促使医疗技术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把优质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的扶弱工作经历和薄弱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作为评职晋级的必备条件,促使薄弱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技术快速提高。医疗费用的使用要逐渐扶正,要适当向农民、城市无固定职业者等中低收入群体倾斜。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基本覆盖的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像农民、城镇无固定职业者以及一些非公有制企业退休的职工等此类中低收入群体,他们的医疗保障的水平并不高,除住院报销一定比例外,其他的医药费用基本自主解决。与此相反,具有较高职位、较高收入的群体,医疗保障水平也很高,有些人长期进行医疗,却无需负担任何费用或负担微少费用。医疗费用的这种“倒挂”使用,拉大了贫富之间的差距。只有均衡地分配医疗费用,适度扩大中低收入群体医疗费用的配有量,才能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相对提高他们的收入;才能缩小贫富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从而提高居民消费倾向,增强社会消费能力。

2.消除高等教育资源的“特惠制”,创造公平的发展起点。我国公立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近些年,我国各级财政高等教育经费不断增加,但更多的是提供给重点大学使用。原“985”和“211”工程之列的重点院校以及未来“双一流”建设所涉及的高校,在正常财政拨款之外,还会获得多种不同名目的专项经费,仅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这些重点院校就会源源不断地获得。财政高教经费对重点院校的“特惠制”,使重点院校在经费来源、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取得和高层次发展平台的获取上形成了“马太效应”,这不仅减小了非重点院校发展的空间和机会,也拉开了不同高校教师间收入的差距[5]。应当废止高等学校的等级制,消除高教财政资源的“特惠制”,让财政资源普惠到所有高校,为每一个高校提供公平的发展与提升机会。要用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在各高校统一设立专项资助金、助学金和各种各类的奖学金,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奖励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品行兼优的优秀学生,使学生置身于公正人性的学习环境之中,健康、快乐、全面地成长、成才。只有这样,才能为大学生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竞争起点,才能确实减轻一部分普通工薪家庭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从而挖掘其消费潜力,促进其放心消费。这也是财政高教支出调节作用的体现。

3.转移支付适度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转移支付是调解收入再分配的有力措施之一[6]。但是,由于以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欠合理,导致转移支付再分配调节的实效并不理想。例如,在工资调整中,职级、薪资越高的人,工资涨幅越大;而职级、薪资越低的人,也就是最应该增薪的人,反而工资涨幅越小。如此等等,欠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实际上拉大了收入差距。所以,发挥转移支付再分配调节的功能,就必须把转移支付更多地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使用。首先,应当理顺工资结构与增长机制。科学的工资制度必须体现出职级、职称、学历、知识与技术含量、劳动复杂程度、工作履历等区别;在此基础上,工资的增长则应强化公平,避免出现工资增长的等级制而产生的转移支付逆向调节的矛盾。其次,增加对农民、城市无固定职业者等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保险补贴。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多种原因,低收入者无力加入平均水平的社会基本保险,这意味着他们无权享受平均水平的社会基本保障。长此以往,低收入者永远不能摆脱贫困的窘境。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保险补贴,不仅能减轻其现今经济压力,也能增加他们未来生活的保障,进而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因此,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善民生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不断提升低保、医疗标准,逐步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惠农补贴陆续发放到位,必须使转移支付向中低收入者有更大的倾斜[7]。

(四)汇聚社会力量,发挥第三次分配的补充调节作用

第三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由政府倡导或批准的、由民间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赠和自主筹资,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的过程。在转型发展时期,我国用于社会保障的财力有限,第三次分配无论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还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8]。因此,应当积极推动第三次分配发展,拓宽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

1.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慈善是民间自愿的捐助行为,这种捐助行为能够弥补政府力所不及的社会救助的不足。中华民族有着扶贫济弱的优秀传统,政府应依靠民众的慈善力量,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要健全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慈善活动,加强慈善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慈善财物的分配与使用必须公开、透明,建造诚信慈善的社会机制和社会影响。要继续用政策优惠的手段鼓励慈善行为,对进行扶贫济困的团体和个人视捐助数额给予不同税费的减免,以此引导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慈善的社会氛围。

2.充分运用彩票公益资金。彩票公益资金是指以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通过发行彩票方式从社会民众手中筹集的资金。在我国,国家发行的彩票主要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种。发行彩票对推动我国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彩票公益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由于彩票有中奖的激励,所以,有相当多的人积极主动购买彩票,我们应当抓住这个机会,尽量多地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补充资金。鉴于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巨大,政府应该发行养老福利彩票,养老福利彩票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收入弱势群体的养老保险补贴和低水平养老发放金的补给。养老福利彩票是拓宽养老保险资金的渠道,若开通这条渠道,则必须严明养老福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社会诚信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养老福彩持久助力,推动我国养老保障迈向更高层次。

总之,第三次分配是以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为前提的,它是社会文明的结果和象征。在我国物质文明已有很大发展的现阶段,可以说第三次分配能够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源泉。大力促进第三次分配的发展,就是举全国之力办全民之事,这不仅能弥补社会保障中政府转移支付供给的不足,也能为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注入资金动力。第三次分配正在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助推剂、社会文明与和谐以及民心凝聚的膨化剂。

[1]林晖,陈炜伟.2016年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EB/OL].(2017-01-20)[2017-02-28].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7-01/20/c_1120353289.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7-02-28)[2017-03-10].http://www.cnstock.con/v.news/sns.bwkk/201601/3684867.htm.

[3]苗长兴.化解产能过剩的途径和措施[J].新金融评论,2015(1):25-30.

[4]王维懿.公共财政该不该向名校倾斜[EB/OL].(2013-07-26)[2016-11-08].http://cpc.people.com.cn/pinglun/n/2013/ 0726/c78779-22335018.html.

[5]曾建中,李梦.211和985高校20年存废之争:财政拨款相差23倍[EB/OL].(2014-12-05)[2016-12-08].http:// 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1205/224421010203.shtml.

[6]李实.中国收入格局的变化与改革[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1-5.

[7]李实.中国财产分配差距与再分配政策选择[M]//迟福林.读懂中国经济新常态.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5:79-81.

[8]梁达.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对中国与世界意义重大[N].上海证券报,2008-01-11(9).

Research on Stimulating Household Consumption Propensity and Government’s Fiscal Policy Supply in China

Lu Ping
(College ofMarxism,ShenyangNormal University,ShenyangLiaoning110034)

Government’s fiscal policy plays a leading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an economical society.Over China’s more than thirty years of sustained high-speed economic growth,the households’disposable income keeps rising.But the households’consuming behaviors are still rather cautious and rational,household consumption contributes less than investment to economic growth.With the gearing down of China’s economic growth,the adjustment ofgovernment’s fiscal policywill determine the improvement ofhouseholds’consumingcapability,and this may further fuel the engine of economic growth.In a scientific financial expenditure structure,economic outlay should be kept at a reasonable level,which maylead tothe maximum ofconsumption benefit;the expenditure on the guarantee of households’livelihood should also be raised,which may improve the households’expectation about future;more public resources should be allocated to and fairly used in people’s livelihood,government’s fiscal expenditure policy thus function toadjust national income distribution.

households’consumption;fiscal expenditure efficiency;fairness

F224

A

1674-5450(2017)04-0073-07

【责任编辑:李 菁 责任校对:赵 颖】

2017-04-26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L15BJY022)

卢萍,女,辽宁丹东人,沈阳师范大学教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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