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提高高中语文教学质量
2017-07-31廖廷英
廖廷英
摘要:21世纪的到来,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全球信息共享化为我们提供了许多信息资源,在教学领域尤为突出,优秀的教学软件、教学视频以及教学讲义都在学校间流传。如何利用现有的优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质量,成为了当代教师必要的研究课题,信息技术的利用不仅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还能够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和渠道。教育改革中明确指出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改变原有的教学方法,推陈出新,利用好现代科技与强大的信息技术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高中语文;信息技术;教学质量;学习热情
一、利用信息技术展开教学是教育发展变更的要求
高素质教育是教育部门已经提出的教学目标,为了响应高素质教育的要求,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很快被提出应用于现代教育教学之中。教育理念的改变和新课标的出现,明确了信息技术教学作为新型的教学方法在所有教学方法中的重要地位,时代的发展和变更要求学生能够从多方面多角度汲取知识,信息技术带动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同时也带动着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提高了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吸引学生注意力让学生在课堂上更加积极,让学生从内心爱上语文这门学科。现期的高中语文教学方法限制了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和发展,在传统的高中语文教学方法中,以教师为课堂中心的教育理念根深蒂固,这样的教育方法着重于教师对课本知识的讲解,而非启发学生创新思维的发展。在新时代提出的教育要求中,着重强调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被动学习转变到主动求知,使得学生的学习氛围浓厚,学习热情高涨。
二、高中语文面临的教学难题与解决方案
高中阶段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语文在高考总分中占有的分数比十分高,由此可见高中语文对于高中学生来说的重要性。如果将语文的学习比作一棵竹子的话,那么小学、初中阶段就是竹子在地下繁衍根系的过程,等同于积累储备能量,而到了高中,随着知识面的扩宽,学习内容增多,课业压力加重,部分学生对于枯燥乏味的语文失去了信心,一味地靠之前打下的基础将考试蒙混过去。往往不如人愿,成绩永远徘徊在九十几分、一百出头,语文成绩总是没法提高,学生更加失去信心、消极应对,长此以往恶性循环。加上高中语文知识点增加,要求记忆内容增多,学生抵触心里极大。传统的教学方法,压抑了学生的个性,让课堂变得枯燥,学生无法在课堂上集中精神,容易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如何才能改变这一格局,教师们就不得不转变思路,让教学生动有趣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们对语文这一学科的厌倦反感心里。教师应从教学方法的改革入手,打破以往传统的书本教学,利用新资源的信息技术,将死板枯燥的学习内容与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结合,大胆尝试改变现状。
三、利用信息技术教学的优势
当代信息技术发展飞速,并利用在方方面面,其中在教师教学过程中运用最为广泛。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存在着许多优势,信息技术可以就需要将抽象的知识具体形象化,在形象化后学生理解后,再将具体的内容抽象化,从而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就要利用到集图文声像于一体,具有鲜明的生动形象的现代信息技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就曾经说过,“人脑+教育+网络=未来教育”。而目前我国的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在教育方面也在紧跟潮流,引进先进设备,如计算机、多媒体放映、投影仪、电子黑板等等。其次,它能够满足学校优质发展的需要。一个学校的教育设备也作为竞争比较的对象,如果一个学校教育设备先进,并且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要,这能够很大程度的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对他们学校评优秀先进学校有巨大促进作用。然后它还能能够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率。利用计算机辅助高中语文教学,要提高教学效率就必须要加强高中语文师资力量建设,而这一措施又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而教师教学有道又能够反过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最后,它能够突出学习的自主性和个性化。计算机具有很强大的辐射功能,不仅教师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线上线下教学,学生也可以利用计算机自主学习,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性,学生学会自主学习,主动探索新知。
四、利用信息技术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课前预习,可将本课学习重点内容以动画、视频、问答等形式引起学生关注度,激發学生好奇心。
课上学习,将教学内容整合进PPT,教师在讲解时可通过超链接将课外知识扩展给学生。
课后复习,将所学内容以游戏方式通关复习,对知识点整合延伸,并练习写作阅读,学生在做游戏的同时巩固知识点。
据目前教学情况来看,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方面会越来乐手欢迎,使用率也会越来越广,而为了顺应这一时代潮流,我们高中教师也要从自身做起,积极掌握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为现代高中语文教育做贡献,培养新时期人才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王忠良.《高中语文教学中的美育渗透》,学术期刊 《语文教学通讯·D 刊(学术刊)》 2014年12期
[2] 高双霞.《现代教育技术辅助下的小学语文教学探究》,学术期刊 《考试周刊》 2015年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