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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党内监督”的运行发展探讨

2017-07-29褚尔康

理论导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党内监督互联网技术全面从严治党

褚尔康

摘要:作为一种新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互联网+党内监督”通过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与党内监督的有机融合,有效提升了监督效能,得到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与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和要求,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层面进一步探讨互联网技术和党内监督的有机整合,不断提高党内监督的实效性,对于推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党内监督”;互联网技术;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效能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7-0053-04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技术发明之一,互联网已经影响到全球化进程的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方式、交往模式和思维方式。习近平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1]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入论述了“互联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正式从国家战略层面提出了“互联网+”的发展模式。“互联网”不再限于技术和工具层面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改造和升级,还有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效、公正、透明民主政治的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在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反腐倡廉等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实施了一系列新举措。作为新时期对党内监督工作的新探索,“互联网+党内监督”拓宽和创新了监督的技术手段和实现途径,调动和发挥监督者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保障了党员领导干部党纪作风监督权实现,在“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互联网+党内监督”的技术特征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黨的党内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通过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方式作用于监督客体,以保证客体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背党的纪律的一种客观有序活动”。[2]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首次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3]2012年召开的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进一步要求“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4]可以看出,“互联网+党内监督”是网络的信息化与党内监督主体、客体、对象、机制等基本要素相互融合的过程,集中体现了网络技术时代发展的基本特征。

1.保障监督知情权的“WEB10”信息公开化。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普及应用,深入影响和推动了全球化进程。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WEB10时代”,其主要特点是在信息网络硬件连接下,数字化的信息资源具有了高度公开性。其传播的路径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网络受众能够通过网络终端的浏览器,充分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者服务器上海量数字信息资源,并通过实时通信工具,随时、随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这种“点对面”的媒介传播模式,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网络获取最新的政治信息,并就相关话题和信息进行沟通和交流,促进了不同思想、观念、兴趣、观点或价值理念的融合,实现了信息获取方式的实时性和动态性。

借助于“WEB10时代”技术支撑,党内监督机制建设与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初步的融合。正如列宁所述“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5]党内监督主体知情权的保障是实现党内监督机制顺利运转的基础。从信息发布者的角度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党务公开建设,提高了执政党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深入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设置门户网站,通过形式多样的超链接技术手段,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适应本地本部门发展的重大决策、党内组织生活等信息,第一时间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质询,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从信息接受者的角度看,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通过实时接收信息资源,深入学习和领会了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会议精神,对党的各项工作和重大部署充分知情了解,进而能够通过相应的意见表达程序,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严格规范运行。

2.改变监督参与形式的“WEB20”交往互动化。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交往是交往主体通过交往中介所进行的交互活动,交往手段的技术更迭促进了交往方式的深刻变革。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渐得到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与传统交往媒介作用一样,网络承担着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群众的重要职能。特别是进入“WEB20”时代后,受到网络信息空间交互性、虚拟性影响,群众的政治生活一定程度已经在“虚拟社会”中进行。网络上每个信息传播节点都具有信息发布功能,实现了即时性、实时性和全时性多维传播方式。这种“点对点”的传播方式中,媒介传播方式的界限日趋“模糊化”,媒介传播内容的选择日趋“多样化”,受众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日趋“多元化”,民众意愿表达的传递日趋“便捷化”。每个网络主体都是潜在的政治信息发送者、编辑者和传播者,与之相对应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政治意见的发布者和表达者,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实现了虚拟社会中真实社会信息的沟通交流。

“WEB20”时代交往的互动化,既能为各种利益诉求的及时表达畅通渠道,又便于有效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实现了党内监督参与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例如,作为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重要手段,巡视工作是党中央了解群众呼声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提出巡视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通过APP、微博、微信等交流平台,保障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和群众申诉的安全性。党的各级组织通过网络实时的信息反馈,实现与党员群众之间有效的信息交流。“WEB20”交往的互动化,从深层次拓展和改变了群众参与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新时期执政党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

3.提升监督针对性的“云网络”数据应用化。作为第三代互联网技术的代表,云网络(Cloud Web)(又称云计算网络、云时代互联网)发展技術日臻成熟。这种新的网络技术,由大规模“云存储”方式替代传统网络节点硬件接通模式,通过强大的云计算硬件和软件数据分析运用,实现了网络参与者对大规模数据运算服务的需求。目前,云计算所带来的“数据挖掘”“数据运用”技术已广泛运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层面,为党政机关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同时也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体现在宏观层面专门监督机关运用云计算提供的数据资源进行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的评查,而且在微观层面将相关数据挖掘技术手段运用到具体腐败案件的查办过程中,确保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

腐败问题是侵蚀党健康肌体的病毒,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更严重损害了社会风气,威胁党的执政根基。“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6]同时也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对于被病毒感染已经坏死的“细胞”和滋生在党组织健康集体上的“毒瘤”,必须以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坚定决心彻底予以清除,这样才能保证党的肌体更加健康。但在信息化社会中,腐败分子犯罪手段信息化、隐蔽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手段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四个轮子、两条腿”的侦查模式和“一支笔、一张纸、一张嘴”的讯问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案件查办需要,案件办理难度日益加大。“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信息化时代复杂的办案环境,必须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应对。当前以“大数据”和数据挖掘技术为代表的云计算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腐败交易信息在“网络云”中都将留下蛛丝马迹,腐败案件线索都可借助强大的“大数据”技术进行深入挖掘。腐败分子可谓无处藏身,党内监督的效果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互联网+党内监督”的实践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矛盾的凸显期新形势下,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挑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全面从严治党,以“严”为着力点、以“治”为落脚点,做到了思想重视、党纪严明、制度完善、措施得力,体现了新时期党内监督建设的新亮点。“互联网+党内监督”的工作机制,是确保从严治党全面性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1.监督过程全覆盖、立体化。列宁指出:“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反复地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7]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建理论体系构建和实践运行过程中,党内监督发挥着严格执行党纪、优化党风的重要作用。当前,党内的不良风气集中表现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不仅严重损害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腐蚀着党群、干群关系,也对党内监督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党员领导干部活动范围的扩大和交往领域的延伸,不仅需要在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对其工作状况进行督促检查,而且需要在八小时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生活作风等等进行充分了解。但传统监督主要采取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间接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非动态约束。虽然也有质询、信访等直接监督方式,但受限于监督手段和渠道的静态性,监督效果上无法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网络信息化直接推动了监督方式的多元化、迅捷化和直接化发展趋势,有效降低了监督主体的监督成本。为党员和党的各级机构参与监督、获取信息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渠道,激发了党员群众自下而上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由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全领域的转变。通过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云监督”平台,人人都可以成为监督者,监督的眼睛变得无处不在,监督死角得以彻底消除,充分发挥了“群众雪亮眼睛”的重要作用。例如,2013年9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通过构建“权威发布、宣传教育、工作展示、互动交流、网络监督”的信息化平台,畅通了线上线下、网内网外、组织群众之间信息交流的沟通渠道,实现了对网民的实时政策阐释和民意倾听,之前很多难以发现的问题和死角被及时曝光,形成了党纪作风监督的高压态势。

2.监督环节趋严密、公开化。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问题是全部政治的基本问题。权力监督的目的就是预防和遏制权力无限扩张,保证权力在法定的程序和职权范围内行使。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要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监督权力,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8]

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网络监督方式,是新时期人民群众监督权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全时、全程监督,使得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严格的党内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例如,在权力的赋予环节,通过对干部信息和调整工作进行网络公示,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渠道对干部调整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等环节进行严密监督,有效纠正了选人用人环节上跑官要官、买官鬻爵等不正之风。组织部门通过网络平台,向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待选拔干部情况,实现了组织工作流程的高效、透明。在权力的履行环节,通过在网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公众依法公开了权力主体的职能、范围、运行流程等基本信息,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出现。信息化监督手段的广泛运用,强化了党内问责机制,使党员干部的绩效考评方式更加科学、公平和公正,提高了他们落实“三严三实”的自觉性,能够专心谋事、踏实干事、清廉成事。

3.监督教育强信念、主导化。我们党是兼具崇高理想信念和严明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是人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总闸门”“总开关”作用。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统一意志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是从根本上解决纪律涣散、执纪不严问题的关键。两者一表一里、一刚一柔,矫枉扶正、外律自律,体现了内在高度自觉性和外在严格约束性的辩证统一。当前,面对复杂利益格局调整、多元思想观念碰撞、剧烈社会结构变动,一些干部存在着信仰缺失、宗旨淡薄、怠政务虚、怯于担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在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只有通过加强教育、源头治理,进一步抓好党员和干部的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不断筑牢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思想防线,提高慎权、慎独、慎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才能以“固本清源”筑牢拒腐防变的长堤。

作为教育引导的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塑造,社会群体世界观、价值观形成方面发挥了重要导向作用,从根本上改善了政治生态内在的制度运行环境和净化外部的社会文化环境,彻底根除了腐败存在的土壤和诱因。但受到技术手段和传播方式的限制,传统廉政文化建设存在表现形式单调、说教色彩浓厚且感染力空乏等问题。而现代互联网的发展,不仅在技术层面搭建了先进的信息传输网络,同时也为社会生活领域构建了多维度的信息交往平台。在传播的方式上,不再是面向不特定人群“大众广播”,而是针对个体特质选择的定向“渗透传播”。在表现形式上,网络将文字、语音、图像等不同媒介信息有机融合为一体,贴近受众生活、情感和思想的文化资源以更加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表现形式,给予了受众多维度、全方位的鲜活“虚拟”体验,收获了传统方式下政治文化教育难以企及的效果。通过运用互联网先进信息传播手段,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积极、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感染人、引导人,不断提升道德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在寓教于乐的文化传播和交流氛围中,使得受众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真正实现廉政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互联网+党内监督”机制的整合提升

习近平指出,网络信息化对于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新增网民42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532%。作为具有高度开放性、虚拟性、交互性、共享性的技术交流手段,互联网在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已经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但现实网络政治生活存在的规范体系不完善、约束手段力度不够等矛盾,可能导致出现严重的舆论失控、无序参与、管理失范等问题。进一步整合互联网技术手段与党内监督制度措施,是提升“互联网+党内监督”管理科学化、制度规范化水平的关键。

1.全面整合“线上”“线下”监督途径。基于网络信息化的虚拟交往技术,从某种程度上突破了现实社会交往的物理时空界限。但从本质上看,网络虚拟社会所承载和体现的依然是现实社会关系,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脱离现实世界“真实性”限制。具体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而言,虽然互联网手段运用从很大程度上改进了监督的方式方法,提升了监督效率和效果,但还不能从根本上替代传统党内监督制度措施。必须充分发挥“线上”网络信息化和“线下”传统两种途径的共同优势,在彼此深入整合中实现“互联网+党内监督”效能的整体优化。

例如,以党内民主促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新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重要特点。从某种意义上理解,党内监督制度实施过程本质上就是党内民主的实现过程。党员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履行监督职责是党员的重要权利和义务。离开了广大党员高度的觉悟和高度自觉性,党内监督就失去了基础。因此,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内监督制度的运行,关键是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在传统的组织工作模式中,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形式,充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激发出党员参与党内监督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而互联网技术优势,进一步实现了“组织生活数字化”与现代技术“无缝衔接”。通过创新党的建设科学化方法,实现了“线上”与“线下”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不仅提升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还有力推进了党内民主建设。同时,全国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这一新的技术手段的运用,拓宽了工作领域、更新了思维模式,实现了执政党自身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的变革。各级党组织、基层支部、党员、人民群众之间的双向沟通和互动,各种党内监督要素实现了更加合理的流动。

2.有效整合“党内”“党外”监督资源。作为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各自有着不同的职能和优势,在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中承担着不同的重要作用。“四种监督”形式之间既目标一致又相对独立,既各司其职又优势互补,既相互制约又共同作用,彼此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严谨周密的监督网络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关键是要形成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全党全社会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因此,全面整合“党内”“党外”监督资源的关键,立足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党外群众监督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批评监督干部民主权利的实现。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9]实现党内、党外两种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重要途径就是要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特殊的网络化交往技术手段,畅通了党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渠道,从技术层面实现了群众意见有效系统集中、群众宣传工作全天候开展、群众反馈意见实时处理的目标。党政机关可以便捷地了解民意民情,及时作出政策调整,保证决策的全面性、合理性和政策制定的持续性、执行力。具体到党内监督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听到来自社会各界群众的声音,减少了传统信息沟通中因层级障碍而可能产生的监督信息获取失真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深化网络技术手段运用,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和平台,从根本上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参与監督的知情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感,有利于人民群众自由和充分地表达自己的监督意见建议,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进而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党内监督运行机制。

3.系统整合“软性”“硬性”监督环境。党内监督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不仅需要文化“软性”环境的引导,还需要法治“硬性”环境的支撑。其中,党内监督的“软性”环境建设,通过政治文化的评价、教育、指导、示范等功能,有效约束和规范人的政治行为。而法治“硬性”环境的构建,体现了依法治理在党内监督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引领和规范作用”,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内监督”建设,应当高度重视“软”“硬”两种环境的系统整合和有机统一,从而切实维护党内监督政治生态环境的“山清水秀”。

政治文化,“是一定地区和民族的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积淀的,持久影响人们政治行为的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和政治思想的总和”。[10]互联网政治监督文化环境建设,关键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作用。这是因为,网络特殊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使得一些非理性的政治表达有了生存的土壤。各种思想观点、言论表达、价值观充斥网络空间,借助快捷的传播途径,在网络上无序蔓延,不仅产生了严重的信息污染问题,甚至在特定外在因素条件作用下诱发严重的舆情危机。别有用心之人往往借此机会,在网络上兴风作浪、推波助澜,恶意丑化党的形象、攻击党的领导,试图通过对政治文化建设“话语权”的掌控,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方向。互联网政治文化制高点,如果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就会恣意妄为。网络政治文化建设的“主阵地”,如果先进文化不去占领,落后文化就会趁虚而入;不用正确的價值观和文化去引导舆论,就会被网络负面的情绪和误导性消息所充斥和占领。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领导作用,对网络存在的错误观点进行旗帜鲜明、深刻透彻分析批评,才能切实提升网络舆论甄别、舆情引导能力,真正把握好网上舆论导向,通过网络空间的“清朗”引导整体社会风气的“风清气正”。

作为社会规则体系中最为严谨和严格的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最高约束效力。通过互联网开展党内监督必须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和规制。但是由于互联网政治生活的虚拟性,导致传统法律规范体系在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对于网络政治秩序的规范和调整存在盲点和缺位。例如,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行为打击力度还无法适应现实发展需要;对网络主体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力度亟待加强。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网络法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现有法律体系无法跟紧网络技术发展步伐,大量的网络行为调整处于无法可依的困境。而在法律执行层面,静态的法律执行模式无法适应动态化的网络存在形式,一些网络政治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纠正和处置。这就要求互联网政治法治建设过程中,不断整合现有法律体系规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严格法律执行,进一步体现“互联网+”时代法治建设的时效性、适应性。

作为新时期党内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互联网+党内监督”正处于发展过程中,相关运行机制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这不仅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还有赖于广大党员群众的有效运用和不断创新,使其更好发挥科学、迅捷、高效的党内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把我国从网络大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2/27/c_119538788htm.

[2]中央纪委监察部宣教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简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87.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6.

[4]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促进反腐倡廉的积极作用[EB/OL]http∶//cpcpeoplecomcn/GB/164113/16846923html

[5]列宁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6]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和实践[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449.

[7]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86.

[8]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121.

[9]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t_swbqzlx/lanmuone/201307/20130700218344shtml.

[10]徐大同,高建.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和特征[J].天津社会科学,1986,(5).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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