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流通模式优化路径研究
2017-07-28李龙蔡振军丁竹
李龙+蔡振军+丁竹
内容摘要:随着居民消费需求的提升,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现行农产品流通模式存在种种问题,诸如流通环节冗长、流通成本偏高、流通过程中耗损严重、产品安全缺乏保障、农超对接困难等,容易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损害农户、消费者、流通商三方利益,迫切需要构建高效适宜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如何把握农产品流通规律,破解现实难题,优化现有农产品流通模式,对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 优化思路 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优化思路
(一)优化目标
确保不同模式下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对农产品质量要求也逐步增加。而现阶段生产和流通中的农产品种类和数量虽多,但缺乏知名品牌,高端产品主要依赖进口,我国流通中的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了民众关注的重点社会问题之一。当前流通中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甚至有不良商家不惜采用违法手段,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任何流通模式都应该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作為其优化的首要目标。
提高整体农产品流通效率。农产品流通作为一个复杂的大系统,由不同的小系统组成,涉及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参与主体之间能否协调运作,决定了农产品流通整体效率的高低。由于流通主体的自利行为,加上现阶段制度、法规尚不完全规范,很容易造成个体决策与整体利益的冲突。农产品流通模式优化的目标,不仅局限于保障参与流通主体的利益,还应该通过协调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等使参与流通的各主体之间能够共同承担风险、共享信息与资源,降低流通总成本,促进农产品流通整体效率的提高是模式优化的终极目标。
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稳定发展。农产品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如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出现问题,那么农产品流通将失去意义。有些投机者通过恶意囤积、串通涨价等行为,造成部分农产品价格波动显著,对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产生极大影响。个体农户一般凭借自身经验对市场信息进行判断,人为炒作容易造成农户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从而盲目生产,造成损失,打击其生产积极性。另外,农产品价格波动对价格敏感的消费群体会产生一定影响,容易引发消费者不理性消费。因此,稳定农产品价格促进农民增收和消费者理性消费,是优化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基本目标。
实现农产品流通过程生态化。由于消费者对绿色食品需求的提升,以及现阶段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应注意流通的绿色、环保。具体包括四方面:一是农产品加工环保化。在保证产品营养不流失的情况下,加工尽量使用环保材质进行加工包装;二是农产品运输环保化。运输过程在保证农产品新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资源浪费和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行为;三是农产品储存环保化。储存过程多用物理方式,少用化学方式;四是流通主体的环保化。指参与流通的批发市场、加工企业、零售终端等,保持环境卫生,减少“三废”排放。只有做到这四点,农产品流通才能真正实现绿色化、环保化。
(二)优化运行机制
价格机制。作为基本市场机制,价格机制指在竞争过程中,与供求相互联系或制约的市场价格形成与运行机制,包括价格形成机制和调节机制。价格在市场调节机制中最为敏感,价格变动会引起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反之供求关系也会引起价格变动。价格是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各个主体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也是影响各参与主体决策行为的关键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农产品价格机制可以对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进行调节。通过价格将市场信息传递给农户、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等,为他们的生产、经营和消费决策提供参考,从而促进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资源优化配置。首先,价格可以调节生产供给。价格过高,供不应求,则生产者就有多生产的动机。其次,价格可以调节不同流通主体的收入分配。从事高价格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的群体收入比从事相关低价农产品的收入高。再次,价格可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如消费者在收入不变时,价格上涨,则少买,反之亦然。
竞争机制。竞争机制是市场机制的内容之一,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只要有商品经济存在,就必然存在竞争,竞争机制反映了竞争与供求关系、价格变动、资金和劳动力流动等市场活动之间的有机联系。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已经进入到自由竞争阶段。在众多参与流通的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竞争关系,既包括卖方间的竞争,也包括买方和卖方间的竞争,竞争手段主要就价格。通过竞争,效率和服务水平较低、实力与规模较弱的流通主体逐步被淘汰;效率高、实力强者继续存活。竞争机制对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优化主要表现为:一是促进参与流通的各主体改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而实现流通效率的提高;二是促进农产品根据需求安排生产,使二者相适应;三是使农产品价值通过价格转化为社会价值,促进价值规律实现和贯彻。
信息机制。“信息”第一次作为科学术语最早出现在1928年R.V.Hartley撰写的《信息传输》一文中,信息奠基人C.E.Shannon认为信息是用来消除随机不确定性的,经济学中则认为信息是提供决策参考的有效数据。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作用越来越突出。对农产品流通而言,信息机制具有很强的调节作用,高效、完善的信息传导机制,可以将市场需求信息有效传递给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相关流通主体,从而提高流通效率。目前,农产品信息传导机制尚不健全,各流通主体间的信息传递不够通畅,容易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而完善的信息传导机制应包括信息的采集、提取、分类、整理、评价、分析,借助现代的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具体的分析资料,并将资料传递给相关参与主体。各流通主体间的利益冲突也会得到改善,进而推动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优化。
监督机制。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下,农产品流通模式可以朝着高效、均衡的方向优化发展,但由于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局限性,仍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市场信息中有真伪、整体或局部之分,很容易导致市场混乱。为避免市场失灵,应通过政府监督机制等外部机制,弥补市场机制缺失,促进农产品流通市场有序进行。原因如下:第一,政府部门作为“守门人”和监督者,可对市场信息作出真伪判断;第二,政府可以从宏观角度和整体上把握农产品流通发展方向;第三,政府有良好的调控和组织协调能力,为流通主体提供较好的协调服务;第四,政府可以通过整体分析,进行市场预测,从而为未来农产品流通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导。因此,通过法规、政策、税收、补贴等手段,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促进农产品流通模式从传统走向现代。
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优化路径
(一)提升核心流通主体能力
1.加强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及物流建设,充分发挥其市场中枢作用。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场所,其流通设施和能力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整体流通水平。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买卖双方交易不稳定、服务功能较单一、物流设施落后、市场信息传达效率低、产品标准不明确等问题,需要进行升级改造,以发挥其市场中枢作用。
建设有效的农产品信息传递系统。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虽有信息发布平台,但平台覆盖面较窄、时效性差。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建设应该从以下四方面展开:一是对农产品的需求信息进行发布,便于生产者和流通商展开生产和经营,有助于实现各环节的有效对接,从而提高流通效率。二是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信息进行录入,有利于实现农产品质量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培养信息管理与分析人才,对市场风险和市场决策进行管控,提升市场处置突发问题的能力。四是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推动网络交易、拍卖等现代电子商务交易方式,扩大交易范围。
加强对第三方物流资源的控制与整合。目前很多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形成自己的物流队伍,而是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对物流资源的控制较弱,在批发市场购买农产品的客户还需要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再次洽谈,既增加了交易成本,又无法保证物流质量。批发市场要進一步发展壮大,必须要提升服务,利用现有资源形成自有物流配送中心。其优势如下:首先,地理位置优势,批发市场多处于城市枢纽,可以实现各地区的快速配送。其次,作为农产品的集散中心,拥有大量的客户群体,与收购商、采购商等形成了较为亲密的关系网络,这是建立物流中心的市场优势。再次,通过不同形式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拥有大量的第三方物流资源,方便对第三方物流资源的收购、整合。
2.提高超市经营农产品比例,加快连锁超市建设。超市作为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拥有很好的零售优势,应大力提高农产品在超市中的经营比例,通过规模经营的方式,促进超市主导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发展。
发挥超市品牌优势,建立长期产销关系。超市自进入我国以来,凭借良好的购物环境和服务,在消费者心中构建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农产品经营方面,进行产品监管的同时,要形成品牌优势。在“农超对接”、基地直采等政策支持下,超市应与农户、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等建立长期的产销关系,还可以通过定制农产品的方式,形成超市独有的品牌。
选择合适的配送中心,对连锁超市进行统一管理。超市的经营目前还处于探索和积累经验阶段,在考虑商品种类及数量、经营面积及收益、投入资源及能力等多方面生产经营要素后,通过对生产经营要素的有效组合,可以实现规模销售。超市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对连锁超市进行统一的产品配送,以实现规模效益。因此要选择合适的配送中心,方便完成对各连锁超市的配送货,既能够减少各连锁超市的库存,降低损耗,又可以保证产品的新鲜和卫生,形成质量的差别。
3.发挥龙头企业的物流优势,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龙头企业主导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大多是在生产、加工类企业的推动作用下发展而来,有较好的物流配送能力,这是其他核心流通主体所不具备的优势。然而,随着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向物流领域的扩张,对龙头企业主导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形成了一定的威胁。龙头企业保持物流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方法如下:
引进先进技术,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生产、加工类龙头企业可以为农产品带来大量的附加值,而要使其成为核心竞争力,必须要引进先进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配送、销售等技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同时还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形成独有的产品类型,抓住特殊消费群体。依靠物流配送优势,多数龙头企业较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而言,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网络系统,但同时必须积极引进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以保持竞争优势。
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线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批量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相比,龙头企业主导的农产品流通不具有价格优势。与连锁经营的超市销售相比,龙头企业主导下的农产品流通还没有形成品牌价值。因此,要吸引更多消费者,必须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线,促使单一的产品品种向多类型品种转变,还可以利用技术优势,发展净菜加工、有机食品、配菜等初加工类农产品,拓展目标消费群体。
(二)营造良好流通外部环境
通过政策法规,对农产品流通进行规范引导。农产品流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单纯依靠批发市场、超市及龙头企业等流通主体的努力,很难形成系统、有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特别是面对一些新兴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必须通过强制性法规政策,对农产品流通进行规范引导。具体为:首先,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通过法规、政策规范批发市场、超市等相关流通主体的不合理收费,如管理费、入场费等,降低流通成本。其次,通过财政支持、政府补贴等方式,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再次,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国家标准,实行等级分类,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
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由于农产品独有的特性,对流通设施的要求很高,因此应加快冷链物流等现代化设施建设。政府在物流设施建设方面的措施为:健全冷链物流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国家标准,规范操作和管理;实行科技成果奖励机制,扩大对物流领域的奖励范围,促进物流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加大农村流通设施与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农村流通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
(三)强化流通模式内部组织关系建设
提高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培养新型流通组织。鼓励农户发展规模生产,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责任制,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的小农户聚集起来,提高生产者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民在农产品交易谈判中有一定话语权。通过商会组织等模式,加强采购商、代理商、收购商等中间商的组织化建设,同时对传统流通组织进行改造,并吸收新的力量。鼓励企业牵头创办经济合作社,拓展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如产前市场信息服务、产中技术指导和生产资料服务、产后产品储存加工等服务。借助社会第三方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国家市场管理机构,提高物流企业的组织化程度。
推动产供销的纵向一体化运作。构建供应链一体化运作模式,使流通主体之间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企业为了长期的利益关系,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原则。农超对接、基地直采、订单农业等模式都属于纵向一体化的运作模式,企业与生产端和零售端之间通过契约或合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是市场活动进行了内部化,可以节约交易成本,方便内部管理和协调,带来经济效益。同时,纵向一体化使企业可以熟悉上下游相关技术,便于产业延伸和拓展,实现良好的信息传递。
参考文献:
1.李玲.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流通模式分析与升级途径[J].商业经济研究, 2015(21)
2.范明.物联网视角下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可行性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5(12)
3.丁岚.城乡一体化视角下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建设构想及发展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