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批评与文学阐释
2017-07-28赖大仁
摘要:从张江与米勒围绕解构批评与文学阐释的相关问题所展开的对话讨论,可看出双方阐述的观点看法存在较大分歧。对此可以集中到两个方面的基本话题上来认识和评析。一是对解构主义或解构批评如何认识的问题;二是应该如何进行文学批评阐释的问题,这反映了双方不同的文化语境和批评传统,以及关注和强调文学及其批评阐释的价值功能的不同方面,都各有其理论启示意义。
关键词:解构批评;文学阐释;理论基点;文化语境;批评传统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7-0055-07
近年來,张江先生接连发表文章,阐述对当代西方文论如何重新认识评价的问题,其中也涉及到对解构主义理论和解构批评的认识评价问题。他与美国著名解构批评家希利斯·米勒先生之间的两次通信①,围绕解构批评与文学阐释的相关问题展开对话讨论。从双方讨论的话题和表达的观点来看,他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仍存在较大分歧。对于这场对话讨论,我们也许可以进行一些解读分析,从而进一步深化对有关问题的认识。
一、张江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其看法
从张江先生通信的内容来看,他主要向米勒先生提出了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或质疑,并且表达了他的一些基本看法。
第一,对解构主义和解构批评如何理解的问题。论者对解构主义和解构批评提出质疑,认为这种理论观念和批评方法是消极的、否定性的,是指向对文本意义的碎片化解构。然而米勒本人的批评实践却并非如此,看来解构主义理论观念与解构批评实践是存在矛盾的。在说明解构主义的特点时,论者主要引述了中国学者的看法,认为解构主义是一种否定理性、怀疑真理、颠覆秩序的强大思潮。表现在文学理论和批评上,就是否定以往所有的批评方法,去中心化,反本质化,对文本作意义、结构、语言的解构,把统一的东西重新拆成分散的碎片或部分。但通过对米勒《小说与重复》等著作中一些批评实例的分析,可看出批评家仍然是在对作品文本的分析阐释中寻找意义主旨。这就证明其批评实践背离了批评原则,二者之间存在着非常明显的不能调和的矛盾。这似乎也可以理解为,这种所谓解构批评原则在批评实践中也是做不到的。
第二,对文学作品的文本意义如何认识的问题。论者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确定的文本究竟有没有一个相对确定的主旨,并且这个主旨是否会为多数人所认同,或者说多数人是否会对文本主旨有相对一致的认同?按照解构主义的立场,一部作品文本是丰富多义的,并且多种意义都能成立又互不相容,因此,从来就不会存在唯一的、统一的意义中心和本原。解构主义批评也是强调文本的多样性,即文本中明显地存在着多种潜在的意义,它们相互有序地联系在一起,受文本的制约,但在逻辑上又各不相容。因而对于批评家和读者而言,对一个文本的分析和解读,绝无可能有相同的认识和结论。然而从米勒本人的一些批评实例来看,却并不能证明上述观点,而是恰恰可以反过来证明:一部作品文本是有主题的,尽管这个主题的表现形式不同。或者说,尽管文本意义可以作多元理解,但终究还是有相对确定的含义,应该为多数读者共同认定。
第三,关于文学作品的读解阐释是否可能的问题。论者提出的疑问是:从解构主义的立场来看,解读阐释似乎是不可能的,米勒本人也认为“解读的不可能性”是个真理。但问题在于,既然解读是不可能的,解读问题是失败的,为什么解构批评家并没有放弃解读的冲动?米勒本人也是一直立足于解读,以深入的解读见长,通过解读和阐释系统地表现了自己的理论立场和取向。如此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解构批评同样是自相矛盾的。
第四,关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是否存在规律性的问题。论者提出的问题是:从解构主义的立场来说,到底有没有系统完整的批评方法,可以为一般的文学批评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进一步说,从文学理论的意义上总结,小说的创作有没有规律可循?如果按照解构主义坚决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立场和理论逻辑,显然是认为文本之中没有确切的可以供整一阐释的意义,而且认为没有整一的、具有一般指导意义的系统批评方法存在。然而从米勒的解构批评本身来看,却又并非如此,而总是寻求在千变万化的文本叙事中,在无穷变幻的故事线索中,找出具有普遍规律的一般方法。比如在《小说与重复》中,就是力图从“重复”入手解析文本,这本身就是一个大的方法论的构想,这种解读和阐释岂不是为了找到系统的、具有“规律”意义的普遍方法吗?由此可以肯定地说,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是有规律存在的,文学理论的任务就是找到和揭示这些规律。如此看来,解构批评在这方面也是充满矛盾的。
二、米勒的回应及其阐述的基本观点
米勒在回信中首先肯定,对方提出的议题是非常重要的,值得反复讨论。他对这些问题基本上都做出了回应。
首先,关于对解构主义的认识。针对张江通信中所谈到的中国学者对于解构主义的理解,米勒表达了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国学界对于解构主义(至少是他本人的解构批评观点)的理解,过于强调了所谓“解构”的消极面。他说如果自己是或曾经是一个“解构主义者”,也从来不是中国学者所指的那种解构主义者,因为自己从来不拒绝理性,也不怀疑真理(虽然,在一个特定的文学文本中关于真理的问题经常是复杂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而只是希望以开放的心态进行自己的文本阅读。一部文学作品不一定就要保持某种“统一”,也许它是统一的,也许它不是,这有待于通过严谨的“阅读”来观察与展现。而且,对于“中心”与“本质”的讨论,也应该是敞开的。他还特别解释了“小孩拆解父亲留下的手表”这个比喻,说这里所表述的意思是,“解构”这个词暗示,这种批评把某种统一完整的东西还原成支离破碎的片段或部件。它绝不是说解构就像孩子为了反叛父亲,反叛父权制度,而将其手表拆开。德里达是在海德格尔的德语词汇Destruktion的基础上创造了“解构”(Deconstruction)这一词汇,不过他又在词汇“Destruction”中加入了“con”,这一词汇既是“否定的”(de),又是“肯定的”(con)。由于他感到对解构主义的正确理解特别重要,所以在第二次通信中再次重复了上述解释,并且补充了他在英文维基百科关于“解构主义”条目更确切的表述,即解构不是要拆解文本的结构,而是要表明文本已经进行了自我拆解。之所以会有文本的“自我拆解”,是根源于文学语言的比喻(隐喻)性,它会干扰人们所希望获得的直白的字面含义,这在诗歌文本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在其他文学文本中同样如此,所以需要特殊的解读方法来适应这样的批评要求。
其次,关于解构批评与批评阐释学(阐释学批评)、读者反应批评之间的关系。针对张江将解构主义与批评阐释学、读者反应批评放置到一起来讨论的做法,米勒也阐述了他的看法,他认为这几种文学批评的观念是根本不同的。批评阐释学是从希腊开始,起源于对《圣经》等经典文本的注释;而它的现代形式则起源于施莱尔马赫等人直到现象学的不断发展,它到现在也仍然很重要也很活跃。他认为,阐释学阅读是一种“主题阅读”,阐释学批评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力求寻找文本中单一的主题意义。“在寻找一个特定文本的单一、广泛被人们接受的文本意义时,‘阐释学或多或少就会出现。”米勒在对话文章中,还特意引述了保罗·德曼的一段话,说明文学研究中阐释学与文学诗学之间的紧张关系:当你做阐释学研究时,你所关心的是文本的意义;当你这样做诗学研究时,你所关心的是文体或一个文本产生意义的方式描述。一个人会因为过于关注意义的问题而无法同时做到阐释学与诗学两者兼顾。很显然,解构批评观念是疏离阐释学而更接近诗学的。米勒文章中还特别提到,德里达在其职业生涯的初期,曾受到胡塞尔现象学的极大影响,他后来创建“解构”理论,正是他对阐释学所做出的一种回应。这里所谓“回应”,实际上就是反叛的意味。至于读者反应批评,则可说是从另一方面与解构批评形成对立。在米勒看来,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例如斯坦利·费什的观点)的特点在于,它认为一个文本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意义是从文本之外通过“读者社群”强加给文本的;而解构主义者却从来不会说任何文本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说很多文学作品都具有多个可以确定的含义,但不一定总是要相互不兼容。不过,必须仔细阅读特定文本才能够找出这些含义。米勒通过这种比较阐释,就把解构批评与阐释学批评、读者反应批评区别开来了。与此同时,他也就更明确地阐明了解构主义本身的基本观念,即它并不否定文本中包含意义,甚至认为一个文本中可能包含多个可以确定的意义;但它并不追求寻找文本中单一的主题意义,而是更为注重文本中多个意义之间的共存与兼容关系。这是米勒对解构主义及解构批评所做的进一步解释。
其三,对他所倡导的解构批评即“修辞性阅读”的说明阐释。这是米勒在两次(尤其是后一次)通信对话中,所要着力阐述的内容。他特别强调说:近来更愿意将自己所做的事情称为“修辞性阅读”,而不是“解构性阅读”(从文学批评的角度说,可能称为“解构性批评”、“修辞性批评”更为确切)。他为什么要这样强调说明?这也许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都把米勒看成是解构主义批评的代表性人物,然而米勒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解构主义者,而是有自己独特的批评理念与追求,所以他要用一个独特的概念来标示,这就是“修辞性阅读”。那么,什么是“修辞性阅读”(修辞性批评)?米勒曾在多种场合一再对此进行阐述,在这次的对话讨论中又再次详细说明。综合起来看,大致有如下基本涵义:一是强调要“回到文本”。他说:“我的座右铭就是‘永远回到文本。”二是强调要特别注意文学文本区别于其他文本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在于,文学文本是修辞性文本,应当特别注意文本中隐喻以及讽刺等修辞手法的运用,而其他文本显然不像文学文本这样重视和运用修辞性(或可叫做“艺术性”),这应当说不言而喻。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呢?这就跟上面所说的解构批评观念相关。在解构批评看来,解构不是要拆解文本的结构,而是要表明文本已经进行了自我拆解,而所谓文本的“自我拆解”(或可理解为文本结构与意义的“开放性”),正是根源于文学语言的隐喻性,这样就会带来一个文本含义的不确定性或多义性,以及讀者对文本进行多种意义读解的可能。修辞性文本会干扰人们所希望获得的直白的字面含义,所以需要特殊的解读方法来适应这样的批评要求。由此而来的第三点,也是对于“修辞性阅读”(修辞性批评)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强调文学阅读(批评)不应固守某种程式和理论,而是应当充分重视每个修辞性文本所具有的独特魅力,以及我们在这种修辞性阅读中所获得的奇妙独特的体验感受。他说自己读小说,也是因为非常喜欢那种进入小说想象世界的过程。由此可知,米勒所理解和倡导的“修辞性阅读”(修辞性批评),并不是要通过阅读刻意去寻找某种主题意义,而是更为注重从文学文本的修辞性阅读中所获得的真切体验与认识,在此基础上才形成对文学作品的批评阐释。
其四,关于文学批评的理论方法与文学阅读(文学批评)实践的关系问题。针对对方所提出的核心问题,即“从解构主义的立场来说,到底有没有系统完整的批评方法,可以为一般的文学批评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米勒做出了十分明确的回答:从理论建构的意义上来说,显然是存在着这样的理论体系的,从亚里士多德一直到罗兰·巴特,西方有很多这样的批评理论方法存在,其中也包括解构主义的理论方法在内。但从文学批评实践的意义上来说,没有任何一套理论方法能够提供“普遍意义的指导”。他以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不存在任何理论范式,可以保证在你竭力尽可能好地阅读特定文本时,帮助你做到有心理准备地接受你所找到的内容。因此,我的结论是,理论与阅读之间是不相容的。我认为,人们实际的文学作品阅读,以及将其转变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的过程,比任何关于文学的理论都更加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说关于文学批评的理论方法毫无用处,而是说在文学阅读和批评实践中,它只是像仆人一样处于从属地位,理论的作用只不过是起一种辅助阅读的作用。换言之,对于文学批评实践而言,所谓理论范式与方法并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还是对于特定作品文本的阅读体验与感悟。
三、双方对话讨论的理论启示
如果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张江和米勒在通信对话中所讨论的问题,也许可以集中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话题上来认识和评析,并由此启发我们对一些问题做更深入一步的思考和探讨。
第一个方面的话题,是对解构主义或解构批评如何认识的问题。这是双方首先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从双方所做的理论表述来看,显然彼此的认识看法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从我们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这其实完全不难理解。首先,解构主义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即使在西方学界,也往往是众说纷纭存在各种不同的理解。如前所说,德里达最初在海德格尔的德语词汇的基础上创造了“解构”这个词汇,自有其主观预想以及所要表达的特定涵义。然而,后来在其他人对这一词汇的使用和进一步理论阐释中,却很可能会产生各种程度不同的误读或曲解。这种情形再正常不过,几乎在各种颇有影响的理论学说的传播运用过程中,都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要去仔细翻检西方学界关于解构主义的各种理论阐释,肯定会发现其中的种种差异乃至矛盾之处。所以米勒在回应张江对解构主义的质疑时,其语气也似乎并不那么肯定,而是很委婉地表示:“如果说我是或曾经是一个‘解构主义者”,“但我从来都不是您说的中国教科书中所指的那种解构主义者”。这也就意味着,米勒对于解构主义所做的解释,只是表明他自己的理解看法,并不能认为是对于解构主义的权威注解。米勒本人尚且是这样一种态度,我们当然也应注意到其中的复杂性。其次,解构主义理论进入到中国语境,则更是有可能带来各种误读和误解。不同理论立场的使用和阐释者,往往会从各自的角度来认识解构主义,并根据自己的理论立场和现实需要对它加以解读阐释,这也应当说是不言而喻的。这种跨语境的读解阐释,有可能产生更大程度上的“误读”,使这种理论学说变得更加复杂化,或者距离创立者的初衷更远。所以,当米勒在对话中获悉中国学者(教科书)对解构主义的理解时,难免会感到吃惊,并且要赶紧声明自己并不是这样的解构主义者。由此我们不难得到一种启示,就是对于一种理论学说,特别是经过了较漫长发展历程和跨语境旅行的理论学说,在对其进行阐释和评价时,要充分看到它的复杂性,避免对其做望文生义的简单化理解(此种情况在关于“文学终结论”、文艺学“反本质主义”等话题的讨论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②,这应当说是合理的要求。
对于解构主义以及解构批评这样影响很大同时又很复杂的事物,要说清楚并不容易,要准确认识评价也许更难。但这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我以为比这更为重要的问题还在于,我们究竟为什么要关注和研究这种理论批评形态,以及我们可以从什么样的意义上来认识和借鉴它?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场围绕解构主义理论话题的对话讨论,有更值得我们重视的启示意义。
比如,在米勒对于解构主义问题的回应中,有一点是特别值得注意的,这就是他认为中国学界过于强调了“解构”的消极面。那么,其言下之意,就是说解构主义还有积极的方面。那么,如何来认识解构主义的积极面与消极面呢?从米勒的理论阐述中,我们也许可以获得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解构主义并不只是解构,同时也强调建构,是二者的有机统一。米勒在两次通信中,一再重复阐述德里达当初如何在海德格尔的德语词汇Destruktion的基础上,创造了“解构”(Deconstruction)这一词汇,就是试图从源头上说明这一点。而且,米勒还特别声明,自己从来都不是只强调“解构”的那种解构主义者,说自己从来不拒绝理性,也不怀疑真理云云,都表明他力图与那种消极的解构主义划清界线。由此也就不难看出,在米勒的心目中,真正的解构主义,既是否定的也是肯定的,或者说既是解构的也是建构的,其积极意义自在其中。而那些主张否定一切、怀疑一切、解构一切的解构主义理论,以及把解构主义简单理解为打倒、破坏和颠覆一切的理论阐释,都是一种消极的解构主义,或者说是过于强调了解构主义的消极方面。
第二,关于解构主义理论中“解构”的含义,以及如何判断其积极或消极的问题。之所以称之为解构主义,“解构”肯定是其基本含义。从它的初衷和目的而言,解构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要打破似乎是自然的、固有的等级划分和二元对立,把一部作品原有的、完整的结构拆解开来加以观照,并根据新的理解来重建作品新的结构和意义。它并不是要简单拆解或毁灭一个结构及其意义,而是要重建一种结构和意义,因此说它既是解构也是建构。解构批评家乔纳森·卡勒说:“解构最简单的定义就是:它是对构成西方思想按等级划分的一系列对立的批评:内在与外在、思想与身体、字面与隐喻、言语与写作、存在与不存在、自然与文化、形式与意义。要解构一组对立就是要表明它原本不是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而是一种建构,是由依赖于这种对立的话语制造出来的,并且还要表明它是一种存在于一部解构作品之中的结构,而这种解构作品正是要设法把结构拆开,并对它进行再描述——这并不是要毁灭它,而是要赋予它一个不同的结构和作用。但是作为一种解读的方法,用巴巴拉·约翰逊的说法,解构是‘文本之中关于意义的各种论战力量之间的一种嬉戏,研究意義表述模式之间的张力,比如语言的述行特点和述愿特点之间的张力。”③ 从这种思路来看,解构本来的意义,正在于打破固有的封闭结构和模式化的思维方式,为重建新的结构和生成新的意义开辟道路,因此它本来是一种积极的思维取向。按照这种基本含义,或许可以这样说,如果解构的动机和目标,是为了打破固有的结构模式及其僵化的思维方式,寻求建构新的结构形态及其意义生成方式,那么就是“解构”的积极思维取向。与此相反,根本就无意于新的意义建构和思维创造,只有简单怀疑否定一切、盲目颠覆解构一切的冲动,那就显然是“解构”的消极思维取向。这种复杂情况在很多具体问题的争论中都会表现出来,比如前一时期围绕文艺学“反本质主义”的论争中,就表现出这种复杂性和不同的思维价值取向。④
第三,关于解构主义中“建构”方面的诉求,以及在解构批评中如何实现的问题。在米勒看来,积极意义上的解构主义,并不是简单地破坏结构和消解意义,而是更在乎重建新的结构和生成新的意义。对于解构批评而言,其实就是在两个方面寻求突破。一个方面是极力打破此前结构主义的封闭性文本观念,重建新的开放性文本观念。如前所述,米勒毫不隐讳地表达了关于“解构”(拆解)文本的诉求,为此他甚至还用了一个孩子拆解父亲手表的比喻来说明。当张江先生在通信中用他这个比喻来求证其观点时,他不得不费力地加以解释,使人相信是别人误解了他的意思。(坦率地说,这个比喻确实用得不好,很容易让人产生简单化的理解。)为澄清其看法,他不得不补充引述自己在英文维基百科关于“解构主义”条目的确切表述,强调解构不是要拆解文本的结构,而是要表明文本已经进行了自我拆解。他的意思本来是说,由于文学文本是修辞性文本,文学语言充满了隐喻性,因此,这种文本就会呈现出“自我拆解”式的开放性结构,其中充满了各种内在张力。把文学文本看成是这样一种“自我拆解”式的开放性结构,才会有不断生成丰富多样的文学意义之可能。当然,这种丰富多样而又不确定的文学意义之实现,则又取决于另一个方面,那就是读者(批评家)的建构性读解阐释。米勒不仅强调文本的开放性,同时也强调文本阅读的“开放性心态”,努力寻求某种特殊的解读方法,来适应这样的批评要求。这种特殊的解读方法,就是他所倡导的“修辞性阅读”。其实它的内核仍然是解构性思维,但它不是指向解构性的,而是指向建构性的、寻求新的意义生成的读解方式。在这里,解构作为一种解读作品文本的方法,它要着力于研究文本之中所构成的各种张力关系,包括文本叙述与意义之间的张力,文本中多重意义之间的张力,文本叙述方式与叙述者意图之间的张力等。在这种解构性阅读中,能够发现或生发更为丰富多样的意义。从这个角度看,这种解构性阅读也正可以看成是文本意义的积极建构与生成,因此可以更多地从积极的方面来认识。
与上述问题相关的第二个方面的话题,是应该如何进行文学批评(或文学阐释)的问题。张江从中国文学批评传统及其语境出发,阐述了他的理论见解;而米勒则站在他的解构批评立场,对此做出了回应性阐释。很显然,两者阐述的看法是有较大差距的,他们之间这种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之间的对话,以及所反映出来的中西文化的差异性,同样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引发我们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这里我们概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问题略加评述和探讨。
第一,关于文学批评(或文学阐释)的目标问题。张江对此并没有做多少正面的理论阐述,他是以提问的方式来表达看法的。他给米勒的第一封信开门见山提出了这个问题:“在我心里反复纠结的问题是,一个确定的文本究竟有没有一个相对确定的主旨,这个主旨能够为多数人所基本认同?”从他后面的分析及行文逻辑不难看出,他对此是做肯定回答的。不仅如此,通过对米勒本人一些批评实例的分析,他认为米勒自己的文学批评也是在努力寻找和论证一部作品的主旨(主题),从而暴露其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之间的自相矛盾,期望对方能对此现象做出解释。而米勒在回信中却似乎不太明白对方何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乃至惊异于“为什么这对于您来说是一个如此重要的问题?”由于他没有看到对方的具体解释,所以他就试图加以推测:“我的猜测是,您认为,如果‘多数人能在一个特定的‘确定文本中找到‘相对确定的主题,那么大多数读者就会对如何阅读作品的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这将创造一个读者社群,在这个社群中,各读者成员之间相互协调。”应当说,米勒的这个推测分析是大致不错的。张江所提出的问题及其表达的观点,应当是基于中国的文学批评传统及其文化语境。众所周知,根源于“诗以言志”和“文以载道”的文学观念,中国历来有主题批评的传统,就是要努力从诗文作品中读解和求证出表现的是什么“志”和“道”;同时这又和“兴、观、群、怨、识、事(事父事君)”的文学价值观念密切相关,要通过这种文学批评的主题阐释,来充分发挥文学的认识、教化、群治等方面的社会功用。这种主题批评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占主导地位,在中国现当代文学批评中可能显得更为突出。因此,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家持有这样的批评观念,应当说毫不奇怪。然而对于米勒这样的西方解构批评家来说,却似乎对此难以理解和认同,所以在回信中表达了他的疑问,并且仍然坚持阐述他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文学批评(文学阐释)的目标,并不是为了去寻找和求证某种主题或主旨,以此寻求多数人认同,从而起到思想情感和精神价值同构的作用;恰恰相反,他更为注重个体性的精神体验和独特发现,因此强调个性化阅读与阐释,既承认一个作品文本中可以有多种意义(主题或主旨)不分先后主次地平等并存,也尊重每个人(读者或批评家)对作品文本意义的不同理解与阐释,未必谁的评论阐释就一定更权威、更应当认同。而这一切都根源于一个基本理念,那就是文学阅读与批评阐释,完全是读者或批评家个人化的事情,而不是一个社会化和群体性的行为。这样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明确反对阐释学批评的主题阅读与阐释方式。其实,持有这种文学阅读与批评观念的并不只是米勒,在当代西方批评家中有一定普遍性。比如,同样被认为是解构批评家的哈罗德·布鲁姆就强调说,文学阅读以及批评阐释,是为了消减孤独、增强自我和达到自我完善,而不是为了去影响你的邻居街坊,或者去改变别人的生活,“除非你变成你自己,否则你又怎么有益于别人呢?”⑤ 他的意思是说,无论是文学阅读还是批评阐释,不要总是想着如何去教化别人,而应首先想着如何完善和提高自己,自己完善和提高了,自然会有益于别人和社会(这似乎有点类似于中国古人所说“古之学者为我,今之学者为人”的意思),他的看法显然与米勒相通。应当说,张江提出的问题和表达的看法,与米勒、布鲁姆表达的看法之间,很难绝对判断说是谁对谁错,而只能说是彼此的志趣各异和目标不同,反映了中西文学批评传统和文化语境的差异所在。记得有一位教育理论家在谈到中西教育理念的差异时,曾说过这样的意思:西方讲人的成长,所以注重个性;中国讲人格塑造,所以注重教化。这反映在文学观念上,也体现了这种差异性。
第二,关于对文学作品文本及其意义的理解问题。从张江和米勒的对话讨论来看,双方仍有一些共同之处,比如,都认为文学批评(文学阐释)要重视文本。张江明确提出“本体阐释”的命题,强调任何文学阐释都应当以文本为依据。米勒的“修辞性”阅读阐释更是离不开文本,所以他要把“永远回到文本”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然而他们的分歧也是明显的,这就是对文本意义该如何理解的问题,这一点与前面所说的文学批评(文学阐释)的目标问题直接相关。从张江的主题(主旨)批评观念和眼光来看,一个作品文本无论有多么丰富多样的意义内涵,其中总会有一个更占主导性的方面(可称为主题或主旨),文学批评应当主要以此为阐释目标,揭示其主要方面的思想意义。看来米勒是试图努力去理解对方的想法:“我猜测您认为‘主题对于整个文本从开头到结尾或多或少都具有调试掌控。您可能假设,文本中的所有内容都在例证那一个主题。”但他好像还是无法完全认同对方的想法。在他看来,一方面,从作品文本的含义来说,由于文学作品是充满了隐喻、讽刺、象征之类的“修辞性文本”,其中的结构与意义可能是多指向的,彼此之间是充满張力的,多种含义纠结并存,很难认定其中哪种含义是更占主导地位或起决定性作用的;另一方面,在文学批评的意义阐释中,应当尽可能去发现一个文本中的多种意义指向,并且,即使认为其中一个或几个意义更为明显突出,那也是“这一个”批评阐释者的看法,未必其他的读者和批评阐释者也这样认为,更不能认定为是作品文本中本来就是这样的。从上述对话讨论可以看出,这是两种很不相同的文学批评思维方式和致思路径:一种是偏重于“聚焦性”的思维方式,注重发现和阐明作品中的某种更为明显和确定的主旨意义,并且寻求为多数人所认同,从而形成文学批评的精神价值导向作用;另一种则是偏重于“发散性”的思维方式,注重个体性的阅读体验和独到发现,致力于发掘和阐释作品中可能存在的多种意义指向,使自己以及读者从一个作品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启示与教益。在这里,同样很难说是谁对谁错,而是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与思维方式的差异,各自都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三,关于文学理论与批评方法的功能作用问题。这是双方在第二次通信中讨论的一个重点问题。如前所说,张江针对解构主义不相信任何确定性的东西(包括前人的理论方法)的理论观念,向米勒提出了一个富于挑战性的问题:到底有没有系统完整的批评方法,可以为一般的文学批评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从发问者的立场和语气来看,显然是相信存在文学和文学批评的规律性,也相信能够建立科学的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从而为文学批评实践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看来米勒的回应不能简单归结为是赞成还是反对,他的看法实际上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他并不否认各种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的客观存在,以及对于文学批评实践具有影响作用。但他并不相信任何一套理论批评方法能够无条件地起作用,特别是不相信能够起到“普遍意义的指导”这样的作用;任何一种理论范式,都不能够保证某种具体批评实践的有效性和成功,如果没有一定的条件,理论与阅读阐释之间有可能是不相容的。第二层意思是他着重要表达的,就是强调批评阐释最重要的是取决于阅读,也就是他所反复阐述的“修辞性阅读”。对他而言,文学批评(解构批评)就是“修辞性阅读”。所谓“修辞性阅读”,就是充分重视文学文本(修辞性文本)的特点和规律的阅读,是充分注意文本中的各种结构和意义张力关系的阅读,是尽可能去发现文本中的多种含义的阅读,也是充分重视读者的个体性审美体验与独特发现的阅读,只有建立在这种阅读基础上的文学阐释才是可靠的、有意义的。在他看来,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理论方法只是起“辅助”的作用,这也许可以叫做“阅读第一、理论方法第二”。对于米勒的这样一种观点,哈罗德·布鲁姆的一段话或许可以提供一种参照。他说:“当你的自我完全铸就时,就不再需要方法了,而只有你自己。文学批评,按我所知来理解,应是经验和实用的,而不是理论的……从事批评艺术,是为了把隐含于书中的东西清楚地阐述出来。”⑥ 他们的观点也许可以理解为:一个批评家应该是一个很有专业素养的“自我”,在成为这种“有素养”的自我(读者和批评家)的过程中,对于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的学习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问题在于,这种理论方法要能够真正“内化”为自我的一种“素养”和读解能力,当这个“自我”完全铸就时,就不再需要去寻找某种外在的理论方法了。如果不是这样,只是把某种理论方法当作万能的工具拿来简单套用,那就仍然会出现理论方法与批评阐释两不相容的矛盾,其批评阐释的有效性和说服力就可想而知了。由此可知,在这个问题上,双方的观点看法也不是根本对立的,而是在不同层面和不同意义上的不同理解,所提出的问题和阐述的看法也都能给我们某些启示。
总的来看,从双方的对话讨论可以看出,彼此的理论基点和价值取向存在较大差异:张江更多站在寻求文学和批评阐释活动的普遍规律性的理论基点,更为注重文学和批评阐释的社会性价值取向;而米勒则更多站在强调文学和批评阐释活动的个体独特性的理论基点,更为注重文学和批评阐释的个体自我体验与完善的价值取向。应当说,他们都各自关注和强调了文学及其批评阐释的价值功能的不同方面,都各有其理论启示意义。这两种不同的理论基点和价值取向在同一场对话中相遇,乃至在同一个理论平台上交锋,除了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理论启示之外,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理论思考。其中尤为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在我们面对的各种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和价值取向中,究竟什么样的文学批评观念和价值取向,更有利于激活我们的文学批评传统,以及更能够适应当下文学批评和文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其他各种不同的文学批评观念和思维方法,又是否可以借鉴吸纳进来发挥积极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和探讨。
注释:
① 张江与米勒的通信讨论,见张江:《确定的文本与确定的主题——致希利斯·米勒》,《文艺研究》2015年第7期;张江:《普遍意义的批评方法——致希利斯·米勒先生》,《文学评论》2015年第4期。文中所引作者论述均见此二文,不另详注。
② 参见赖大仁:《文学研究:终结还是再生?——米勒文学研究“终结论”解读》,《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3期。
③ 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入门》,李平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131页。
④ 参见赖大仁、许蔚:《文艺学反本质主义:是什么与为什么——关于文艺学反本质主义论争的理论反思》,《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⑤⑥ 参见哈罗德·布鲁姆:《为什么读,如何读》,黄灿然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2、3—4页。
作者简介:赖大仁,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当代形态文艺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南昌,330022。
(责任编辑 刘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