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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定义的解构和重构

2017-07-28韩东屏胡丹丹

江汉论坛 2017年7期
关键词:生产力

韩东屏+胡丹丹

摘要:生产力是什么?这并不是一个已经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以往学界关于生产力的定义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只有关于人类物质资料生产的生产力定义。其二,即便是这个意义上的生产力定义,也存在偏差和不足。既然如此,只有重构新的生产力定义。而重构要想避免以往出现的种种偏失,就只有先定义一般意义的生产力概念,再分别定义各种特殊意义的生产力概念。一般的生产力可谓有生命的活动者取得所欲对象的活动能力。它分别有四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人类的物的生产力、动物的物的生产力、人类的生命生产力、动物的生命生产力。人类的物的生产力,即所欲之物的生产力,又有物质产品的生产力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力之分。其中,物质产品的生产力,就是被历史唯物主义所特别看重的“物质生产力”。

关键词:生产力;物的生产力;生命生产力;人类生产力;动物生产力

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7-0039-05

生产力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后继历史唯物主义者用于解释社会历史的基本工具。

在解释人类社会历史方面,历史唯物主义之所以如此看重和强调生产力,除了在于认为它是其他各种社会因素的基础或社会结构的第一要素,还在于这个道理:“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① 因此,恩格斯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② 由于“物质生活的生产”和“生产力”在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那里属于同等概念,是对同一个事物的不同说法,所以,“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③,并且服从这一规律:“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④ 总之,生产力既决定社会形态,也决定人类历史的发展。

可是,生产力究竟是什么却并不是一个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和没有问题的问题。

一、解構以往的生产力定义

我认为,以往学界关于生产力的定义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只有关于人类物质资料生产的生产力定义。

自从世界学界有了“生产力”的术语以来,人们基本上都是从物质资料生产的视域来对生产力进行论述的。从“生产力”概念的首创者魁奈,经亚当·斯密、李嘉图、李斯特到马克思,再从马克思到今天的国内学界和国外学界,莫不如此。然而,是不是除了物质资料生产意义的生产力之外,就再没有其他意义的生产力?如果是没有,学界这样论说生产力就是可以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论说不说是错误的,也至少是片面的。那么,实际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回答是“不是”。

首先,由于在物质产品的生产之外还有精神产品的生产,这就说明在物质生产力之外还有精神生产力的存在。事情很明显,人类除了有物质生活方面的各种需求,也有精神生活方面的各种需求,而用于满足人类精神生活方面需求的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知识、人文知识和价值理念之类的精神产品,自然也是由人用精神生产力生产出来的。正因有此事实存在,所以在马克思那里,也有“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⑤ 的分类与表述,只不过马克思一直没有对后者展开专门的具体论述。既然事实上确实也有精神生产的存在,我们怎能只有物质生产的生产力定义?

其次,在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外,还有与这两种生产的性质截然不同的人类自身生命的生产,亦曰人本身的生产或人口的生产。人口的生产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没有它就不会有人类后代的繁衍和世代的承续。既然人口的生产的存在不容置疑,那就一定也有人口生产的生产力。人口的生产不仅对人类的续存必不可少,而且同样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也具有不可忽略的重大意义。历史唯物主义有“两种生产的原理”,其创始人早在1845年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就已有所论及,他们在开篇部分便提出了人类既有满足其衣、食、住等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也有“生命的生产”的观点,认为这二者都是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并由此总结道:“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⑥ 后来他们到了晚年,在研读了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著作后,又更加明确地论述了“两种生产的原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第一版序言中说:“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⑦ 既然两种生产都是生产,并且还都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今天的历史唯物主义,怎么可以只讲物质生产而不讲人的生产?怎么可以只有物质生产力的定义而没有人口生产力的定义?

其三,在人类的生产力之外,还存在动物的生产力。如果说人繁衍后代属于人自身生命的生产,那么,动物繁衍后代也属于其自身生命的生产;如果说人类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也包括早期人类赖以维生的采集与狩猎,那么,食草动物的采集、食肉动物的狩猎和杂食动物如猩猩、狒狒的既采集又狩猎,也应属于动物的物质生产。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始人,也的确有关于“动物的生产”的用语和论述,并曾在论述人类的物质生产时,以其为参照,进行相互比较:“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⑧ 既然动物也有生命的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那自然也有它们的生命生产力和物质生产力,如此我们怎能仅有一个人类生产中的物质生产的生产力定义,而没有一个既涵括人类的两种生产也涵括动物的两种生产的最一般意义的生产力定义?并且,在我们不知道或者不承认这个最一般的生产力定义的情况下,自然也不会知道或承认有最一般的生产,这时,我们又凭什么把不同于人类的物质生产力的“生命的生产”及其生产力和“动物的(物质)生产”及其生产力,也都认定为“生产”和“生产力”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以往学界不仅从不界说其他意义的生产力,就是对人类的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意义上的生产力概念的界定,也均存在偏差或不足。

“生产力”一词首先出现于经济学,虽说它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和基本术语,却并不是马克思的创造。据考证,历史上首次使用生产力概念的是法国古典经济学重农学派的创始人魁奈。不过,他并没对这个概念做任何界说,只有“土地生产力”、“人口生产力”这样的说法。其后,亚当·斯密把生产力视为生产的能力或劳动生产率;李嘉图把生产力看作是各种不同因素的自然力;李斯特把生产力理解为人们获得物质财富的一种能力或手段⑨。以上这些表述,基本上都属于关于人的物质生产力的说法,但也仅仅只是一些简单的说法而已,都还算不上是对生产力的本质性界定。

到了马克思,由于他是将人类的物质生产力视为社会结构的第一要素和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所以对之有大量的论述。可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也从未对其给出过一个明确的定义。尽管他关于“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⑩;生产力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而“有用的具体的”“劳动过程本身,就是劳动通过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材料” 等一系列说法,已经是在对人的物质生产力进行界定,可所有这些还是不能称为标准定义或严格定义。

是故,国内的马克思主义继承者就只有根据自己对马克思诸多相关说法的理解用自己的语言给出生产力定义。当下的主流定义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将生产力视为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如国内权威哲学教科书的定义是:“所谓生产力,是指人们改造自然,使之适应人的需要的物质力量,标志着人类改造自然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权威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定义是:“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能力。” 工具书《生产力经济学辞典》的定义是:“人类在与自然的物质交换过程中,把自然物改造成为适合人类需要的物质资料的力量。亦称‘物质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力。它表明的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从改造自然的维度解说人类物质生产力不能说不对,因为它客观上确实有这种效果。但需要思考的是,人们从古至今,难道都是为了改造自然才进行物质生产,并拥有了物质生产力的吗?显然不是。当然,其中有两个定义有明确交代,说是为了“适应人(类)的需要”。即便如此,从古至今的芸芸众生,在為了适应自己的需要而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过程中,他们又何曾意识到了自己是在进行这种交换?是在改造自然?这就说明,“改造自然”并不是生产者的自觉,也不是生产者必须有这种意识才能进行生产。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将这种不必要的东西放到生产力定义中加以强调?将生产力这种如此经验可感的每日每时都在大量发生的具体现象用一个如此抽象而广大的概念来加以界定,即便不算错,至少会给人以“小头戴大帽子”的不当之感。

诚然,如此下定义者可以说,这是因为人的物质生产过程或生产力,客观上确实有改造自然的作用。这一点我也承认。但是,这个过程客观上其实也有改造人类自身的作用,不仅能改造人的身体或体质,也能改造人的大脑或智慧,在恩格斯看来,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祖先”才完成了“从猿到人的过渡”,最终变为了“完全形成的人”。如是,那又为什么在定义中单单只提“改造自然”的客观作用?这又是何道理?人类物质生产力所具有的改造自然和改造自身的客观作用,可以在定义了人类物质生产力的概念或者揭示了其本质之后再说,而不应用它们或其中的某一个来对人类物质生产力概念进行定义。否则,为什么所有曾经界说过生产力的前人,尤其是马克思这位最重视改造自然和改变世界的思想家,在界说人类物质生产力概念时,都从不提“改造自然”这个茬儿?

不仅如此,从改造自然的维度定义生产力还会导致定义不周延的问题。试问:人类之初的采集时代,乃至后继的采集—狩猎时代,有没有生产生活资料的物质生产?显然也是有的,否则人类就是连一天也存在不下去。可是,对植物的采集和对动物的猎杀,能叫“改造自然”吗?如能,岂不是动物的采集和狩猎也属于“改造自然”?如果回答是“也属于”。那就再次表明,我们有何必要将并不属于人类物质生产力之特点、特性的“改造自然”,也放到生产力定义中加以强调?

对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概念的生产力的解释,在前苏联,主流观点是斯大林根据马克思的一些说法概括出来的:“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工具,以及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所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社会的生产力。”但它其实仍然算不上是标准定义,只是对生产力的各种构成因素的一个大致说明。在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那里,也缺乏有亮点的建树。一些人认同斯大林的解释;一些人只强调生产力的技术性,“将生产力简化为技术力量”;一些人给出了虽有新意却更加片面的解释,如阿伦特的生产力定义是“创造更大量直接消费品的能力”;还有一些人由于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力存在把人变为被动客体的倾向,干脆拒斥生产力的概念。

二、重构新的生产力定义

既然以往的各种生产力定义均不能令人满意,那就只有重构,而重构要想避免以往生产力定义中所存在的那两个层面的问题,就只有先合理地明确定义一般意义的生产力概念,再分别定义各种特殊意义的生产力概念。

所谓一般意义的生产力概念,就是其前面没有任何限定词的“生产力”,它究竟应该怎么定义呢?在我看来,术语“生产力”首先是一个由“生产”加“力”构成的组合词,因而它应该就是指生产的能力。这种能力,既可以是现实的、已经发挥了作用的能力;也可以是潜在的、尚未发挥作用的能力。但是,对生产力的定义不能像当年的亚当·斯密那样就到此为止,而是还需继续解释“生产”。并且,这一步的解释才是定义生产力的关键。

“生产”这个词看似简单易懂,可要准确定义并不容易,乃至迄今也未见一个。与生产力的定义不同,关于生产的定义要少得多,甚至在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和重视生产及生产力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著述中都难得一见,这就只能以两种权威词典的解释为例来说其不足。一为哲学词典的:“生产是以一定的生产关系联系起来的人们利用工具改变劳动对象以适合自己需要的过程。” 一为政治经济学词典的:“生产是以一定的生产关系联系起来的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利用生产工具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资料的过程。” 这两个在表述上略有不同的生产定义,不但也像以往的生产力定义一样,只是关于人类物质生产的定义,而不是一般意义的生产的定义,存在片面性,而且同样也存在定义不周延的问题。人类物质生产的定义,应能涵括人类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具体生产,可是按照这两个辞典的定义,人类初期先后出现的采集和狩猎,乃至现在也常有的捕捞自然水生物,就都不能被称作生产。因为这些活动与动物的采集、狩猎并无不同,既不属于“创造”,也不属于“改变劳动对象”。于是,从这类人类物质生产的定义出发,就只能说人类初期没有物质生产,且一直到今天也存在的捕捞自然水生物也不属于生产。此外,这两个辞典的定义还存在循环定义的毛病,这就是在对“生产”的定义语中,又出现了含有“生产”一词的“生产关系”的用语,形成解释的循环。

有鉴于以往学界在“生产”和“生产力”定义上的失误,以及生产概念、生产力概念本应有的广泛所指,现在给出这样的定义:生产是有生命的活动者取得所欲对象的活动。这个定义中,“有生命的活动者”包括人和动物,是故生产就有人类的生产和动物的生产之分。正因有此区分并常有必要对人类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进行比较,所以在此定义里才使用的是“有生命的活动者”的表述,而没有简单地使用“动物”一词。试想,如果“动物”这个概念的外延也包括人类,那么当我们说人类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有何不同时,岂不在逻辑上就是混乱不清的?犹如问:“男人和人有何不同?”更何况人类实际上也早已不是动物,而是超越了动物及动物世界已有多少万年的另类活动者,亦即不同于动物的活动者。至于此定义为何要选用“有生命的活动者”的表述而不是“有生命的存在者”的表述,那是为了将有生命而不会活动也没有任何生产的植物排除在该定义域之外。

又由于此定义语中的“所欲对象”既可以指所欲的“物”,也可以指所欲的“后代”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对象,所以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产,一种是对所欲之物的生產或说物的生产,一种是对所欲后代的生产或说生命的生产。根据我刚给出的一般意义的生产的定义和这两种生产实际所存在的种差,可将这两种生产分别定义如下:物的生产,就是有生命的活动者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而取得所欲之物的活动;生命的生产,就是有生命的活动者通过两性结合取得所欲后代的活动。现在,还有必要解释物的生产的定义语中的“劳动”,否则可能也会被怀疑存在定义循环。劳动与生产,以及劳动过程与生产过程,确实经常被人们混为一谈,交换使用或当作一回事,实则有所不同。劳动是指有生命的活动者为所欲之物付出自己的体力和脑力,而劳动过程就是指这个付出体力和脑力的过程。这就是说,劳动强调“付出”,生产则强调“取得”。

综上可知,“生产”这个概念如果其前面不加任何限定词,就存在四种所指,这就是:人类的物的生产、动物的物的生产、人类的生命的生产、动物的生命的生产。与之相应,生产力自然也应有这四种所指。根据上面关于物的生产和生命的生产的定义和更前面对“生产力”的“力”的解释,人类的物的生产力就是人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而取得所欲之物的活动能力;动物的物的生产力就是动物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而取得所欲之物的活动能力;人类的生命生产力就是人通过两性结合取得所欲后代的活动能力;动物的生命生产力就是动物通过两性结合取得所欲后代的活动能力。

人类和动物在生命的生产方面,没有实质性差异,都是用身体器官取得后代,但在物的生产方面全然不同。在这个问题上,不仅有前面已引述过的马克思的那些解释,而且还可以有其他形式的分辨。动物的物的生产几近全部都是用自身器官进行的,只有极其少数的动物即灵长类动物和海獭,在极其偶尔的情况才用了天然工具。而人类的物的生产则相反,除了人猿揖别的初期,几近全部都是在用自身器官的同时还要使用自制工具,只是在极其偶尔的情况才直接用自身器官,如用肢体搬运生产资料。这是一种差异。

如此又有一种差异。虽然在劳动方面人和动物都要付出体力和脑力,但在“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方面,还是存在差异。在动物那里,被作用的外在对象全都是自然的原材料和为数极少的天然工具;而在人这里,除了也有自然的原材料之外,还有种类越来越多的自制劳动工具。并且,在作为劳动对象的原材料中,也还有大量人为的原料,即经过加工或改良的自然原材料。

第三种差异是,动物的物的生产所取得的所欲之物,都是其需要的东西;人的所欲之物则除了有其需要的东西之外,还包括其想要的东西。因而动物的所欲就是“需要”。而人类的所欲,则是同时包含需要和想要的“需求”。“需要”属于先天本性,是以自然界中的已有之物为满足对象,因而动物生产的取得方式都属于“获取”;而“想要”属于后天想象的结果,其满足对象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只能通过自己的创造或制造来生成,因而人类生产的取得方式除了也有“获取”之外,还有动物所没有的“造取”。

人类所独有的想要,不仅仅有物质方面的想要,也还有精神方面的想要,所以人的所欲之物的生产,就既有物质产品的生产或曰物质生产,又有精神产品的生产或曰精神生产。而动物的所欲之物的生产则仅有物质产品的生产。同时可知,人类的“所欲之物”和“物的生产”中的“物”,乃是广义所指,既包括实体性的有形之物,也包括非实体性的无形之物。实体性的有形之物呈现为器物,非实体性的无形之物呈现为符号,故我们也可以将物质生产称为器物生产,而将精神生产称为符号生产。此乃第四种差异。

既然人类的物的生产与动物的物的生产存在以上四种差异,那么人类的物的生产力与动物的物的生产力自然也同样会存在这四种差异。

生产或生产力的四种特殊形态或四种所指,可以被归结为两类,并且有两种不同的归类方式。一种是归为人类的生产(力)和动物的生产(力)这两类,每类之中又各有物的生产(力)和生命的生产(力)两种;另一种是归为物的生产(力)和生命的生产(力)这两类,每类之中又各有人的生产(力)和动物的生产(力)两种。根据第一种分类方式,被历史唯物主义所特别看重的物质生产力,就属于人类生产力中的物的生产力中的物质产品的生产力;根据第二种分类方式,被历史唯物主义所特别看重的物质生产力,就属于物的生产力中的人类的物的生产力中的物质产品的生产力,与之相对的另一类是精神产品生产力。人类的物质产品生产力和精神产品生产力有所不同,前者取得的所欲之物是物质性的,后者取得的所欲之物是精神性的。因而物质产品生产力就是人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而取得所欲物质之物的活动能力,精神产品生产力就是人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而取得所欲精神之物的活动能力。

人类的物质产品生产力包含两种实体性要素。一是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的人即生产力中的劳动者,也可谓生产者;二是被劳动所作用的外在对象,既包括作为劳动原料或生产原料的对象,即用于生产劳动的原料,也包括作为劳动工具或生产工具的对象。至于该活动能力最终取得的所欲之物即劳动果实,或曰产物、产品,则是已被劳动改变了的原料。在这一生产力所包含的两类实体要素中,以劳动作用外在对象的劳动者属于主体,居主导地位;被劳动所作用的外在对象属于客体,处于被主导的地位。

与人类的物质产品生产力一样地同属于人类的所欲之物的生产力的精神产品生产力,自然也同样包含有这两种实体性因素,以及主体、客体之分。所不同者是物质生产力的外在对象一般都包含有自然物;而精神生产力中的外在对象,亦即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都是笔墨纸张、电脑、胶片、舞台、影视等信息媒介一类的人工制品或人为物质,即便是用符号表达的最终产品,也还是要借助于一定的人为物质性载体方能得以显现。

既然人类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全都在于要得到所欲之物,那么,人类的物的生产之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所欲之物,即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而发展人的物的生产力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取得所欲之物的活动能力。

三、重构生产力定义的意义

最后,似有必要再通过简明的总结来凸显本文重构新生产力定义的意义。

第一,本文之所以要重构新的生產力定义,乃是因为国内外学界关于生产力的各种已有定义不但仅仅是关于物质生产力的定义,而且就是这种特殊意义的生产力定义也都存在不足,均未能揭示出物质生产力的本质。尤其是国内学界关于物质生产力的主流定义,由于其重点在于强调“改造自然”这一点,不仅未能比前人更接近物质生产力的本质,反而偏离得更远。因而重构新的生产力定义,就是要扭转这些不良状况。

第二,本文之所以要将生产力分为一般意义的生产力和四种特殊意义的生产力,并先后分别对之进行定义。一是如果不知“一般”,就无法说清楚“特殊”,因“特殊”总是相对于“一般”而言的。所以,从逻辑上讲,也应先给出一般意义的生产力的定义,再来定义各种特殊的生产力。二是如果我们认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和动物都有生产的说法,认同他们关于生产又有物质生产和生命生产之分的观点,以及认同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划分与表述,就应当在理论上给出关于这些分类意义上的特殊生产及其生产力的定义,并使它们相互之间及其与一般意义的生产力定义之间,都内在地保持一致或统一。易言之,在学理上,只有对一般意义的生产力和特殊意义的生产力都有定义,并且是那种逻辑自洽的定义,才能使整个生产力理论完善起来。

第三,本文之所以将历史唯物主义所看重的物质生产力定义为人通过劳动作用于外在对象而取得所欲物质之物的活动能力,除了在于这个定义能将马克思在解释物质生产及物质生产力时所着重强调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劳动”、“人的需要”都有机结合地涵括于内,更在于此定义就是对物质生产力的本质的准确揭示,因为它不仅与一般意义的生产力定义保持一致,而且也能将自己与其他各种特殊意义的生产力定义从种差上区别开来。所以说它应该已是一个可以经得起任何拷问的定义了。

有喻道:基石正,大厦亦正;基石歪,大厦亦歪。凡以生产力为第一范畴的理论大厦,都应让自己的生产力定义不生偏差。本文所给出的这套生产力定义就可以为这种理论大厦的合理建构预先提供一个端正而坚实的基础。

注释:

①③⑥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9、80、80、46—47页。

②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5—696、2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3页。

⑨ 参见王伟光:《生产力概念历史考》,《理论前沿》1993年第9期;吴成达:《生产力概念的历史考察》,《管理观察》2009年第5期。

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页。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5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9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5页。

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9页。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编写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张志成、张佐友等主编:《生产力经济学辞典》,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年版,第20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89—993页。

此段所用资料参见于姜海波:《国外学者论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求是学刊》2007年第6期。

《辞海·哲学分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90页。

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辞典》上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1页。

作者简介:韩东屏,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4;胡丹丹,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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