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装箱运输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
2017-07-28刘林园
刘林园
【摘要】随着经济、技术与贸易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在我国经济贸易快速发展、集装箱化率提高与各产业结构调整三大动力的驱动下,集装箱运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集装箱运输已经进入到以国际远洋船舶运输为主,以铁路运输、公路运输与航空运输为辅的多式联运为特征的新时期。我国也已经逐步形成了种类齐全、布局合理化、技术设备完善与运输装卸效率高等优点的集装箱运输体系。本文主要介绍了集装箱运输的发展阶段、特点、我国集装箱港口的发展趋势以及集装箱运输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集装箱运输 对外贸易 全球化 提单
一、前言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可以用于海洋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内河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等。此外,集装箱运输能够实现“门到门”运输,具有简便、迅速、安全与经济等特点。由于集装箱在很大程度上的优越性,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下,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普遍采用集装箱运输方式,同时集装箱运输也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虽然我国的集装箱运输发展较晚,但其发展速度很快,目前,我国的上海港已经成为世界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冠军。由此可见,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对外贸易运输的发展,外贸运输能力的增强又为对外贸易的扩大提供了保障。
二、集装箱运输的发展阶段
(1)萌芽期。从1801年至1966年,这一阶段欧美发达国家最先尝试陆上集装箱运输,英国、美国、德国与法国都相继进行了简单的尝试,二战中,美国开始利用集装箱运输一些军用物资。直到1956年,美国一家轮船公司通过在甲板上装载集装箱进行海上试运,這标志着海上集装箱运输方式的开始。
(2)成长期。从1966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起初,集装箱运输从美国沿海运输向国际远洋运输发展。然后,随着世界各主要航线集装箱运输的开展,出现了第二代集装箱船和集装箱运输专用泊位。集装箱运输在这一阶段发展迅速,技术管理水平不断的提升,企业设备也逐步的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3)成熟期。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集装箱硬件设施方面的完善,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集装箱法律法规方面体系的健全,使得集装箱运输在全球得到普及,结合世界各国家对外贸易运输体系的形成,各种运输方式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国际贸易的任务,为全球国际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三、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1)集装箱运输的优点。推动包装的标准化;有利于开展多式联运;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加快车船周转;提高了装卸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节省货物运输的包装,简化理货手续;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与质量。
(2)集装箱运输的缺点。需要大量投资,资金来源困难;转运不协调,增加相应的费用;受货载限制,货物流向不平衡,影响经济效益;受运输条件限制,不能充分发挥“门到门”运输优势;各国集装箱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制约对外贸易的发展。
四、我国集装箱港口的发展趋势——集约化
近年来,我国集装箱运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未来的发展趋势是集约化,港口分布更为合理,将形成北、东、南三大集装箱枢纽港群。北部:以大连港、天津港和青岛港为主;东部:以上海港、宁波港为主;南部: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主。
五、集装箱运输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1)集装箱运输信息管理日趋现代化与柔和化。现代物流是信息化的产物,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与柔和化是发展现代物流的技术保障,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信息管理建设为发展现代物流的信息系统奠定了夯实的基础,在当今国际贸易发展全球化的趋势下,物流的快速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其他各个国家的货物贸易。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集装箱运输EDI标准体系,通过EDI系统能够传送最广泛且全面的整个集装箱运输市场的信息来源,大大的节省了贸易双方的市场调查分析时间,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强了与现代物流一体化发展。现阶段,我国已经在多个地区发展了越来越多的集装箱多式联运节点,发展成现代物流节点的先发优势。同时,多式联运中覆盖全国范围的交通网络也已经成为发展现代物流的运输保障体系。政府在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过程中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为现代物流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平台。我国通过不断的优化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强了其与现代物流的一体化发展,实现了货物更加方便快捷的运输,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3)集装箱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由于在集装箱运输过程中通常存在责任期间、适航、滞箱、海难事故以及设备交接等问题,这便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贸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按照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对人身财产方面的威胁。比如,著名的海牙规则与汉堡规则便对关于甲板上装载集装箱一事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而我国的《海商法》也对此制定了相关的规则,从而更好的便于运输的管理。正是由于集装箱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制约了某些国家的违法行为,为国际贸易市场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货物运输环境,大大的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各国贸易的发展与合作。
(4)集装箱运输对提单与贸易术语的影响。由于在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海运提单的种类繁多,操作比较复杂,结汇单据在银行流转的时间较长等原因,而集装箱运输的装卸效率与运输速度比较高,因此往往会出现提单未到收货人不能提货的现象,导致时间的大量损耗和效率的低下,不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目前,在国际贸易中常常在集装箱运输时使用海运单,海运单没有物权凭证,有效的解决了收货人收到货单时间不一致的问题。此外,我国在集装箱运输中,常常采用FCA、CPT与CIP三种贸易术语,货物发生的损失由买方承担,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茅甄.集装箱运输实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姚新超.国际贸易运输[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3]陈德明.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回顾与展望[J].世界海运,2000.
[4]孟恬.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5]扬良宜.提单及其付运单证[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