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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温暖与百感交集的旅程(4)

2017-07-27朱伟

三联生活周刊 2017年31期
关键词:外乡人杨柳余华

朱伟

《此文献给少女杨柳》里有三个时间:1988年5月8日、8月14日与9月3日。5月8日是遇到少女杨柳的时间,这个杨柳大约与“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有关。8月14日是少女杨柳死后贡献角膜的时间,9月3日是外乡人恢复光明,坐上去小城的汽车的时间。在车上遇到舟山的沈良,讲述临解放,国民党军官谭良在小城指挥工兵埋了十颗定时炸弹。余华借这三个时间,交叠了“我”和“外乡人”、杨柳的关系,也交叠了谭良、沈良的插曲。5月8日,先是陌生少女走进“我”,干扰了“我”的生活,“我”被逐到街上,就遇到了外乡人。外乡人说,10年前的5月8日,他在路上也遇到这样一个少女,因过目不忘就患了眼疾,后来送到上海治疗,8月14日因移植了少女杨柳的角膜而复明,9月3日为寻找杨柳的父亲,上了来小城的车,却在车上遇到沈良,被当年谭良埋下的炸弹所牵制。小说一共分四章,第三章的叙述,变成5月8日少女走进“我”的住处后,“我”患上了眼疾,在上街买窗帘时遭遇了车祸,8月14日在上海医院里做了角膜移植,捐献角膜的少女杨柳是因白血病死亡,9月3日与外乡人、沈良一起,坐上了回小城的汽车。读到这里,你就意识到余华的叙述策略了。最后一章的“漏斗”是,“我”找到杨柳家,杨柳的父亲说,女儿一生都没去过上海,但她确实8月14日安静地死在了家里。我进杨柳的房间见到照片,确实是5月8日来的女子,而杨柳生前所画,留在她印象里的男子,则就是外乡人。这个结构有意思在,时空变移其实是吸引你注意力的陷阱,他事实要写“我”与少女、与外乡人想象、神游中那种不可名状,那种深夜走在街上、灯光与阴影下的惶惑,这是余华跟我说过,他驱逐不走的儿时记忆,窗帘也是一种凝固的意象。

鲁迅文学院的研究生班是1991年春节前毕业的,余华毕业后先成为嘉兴市的专业作家,分到了一套30平方米的房子。在这房子里,他写完了第一部长篇《在细雨中呼喊》。《呼喊与细语》是伯格曼的电影,那段时间余华沉浸在对伯格曼的热爱中,这电影一定启发了他自己对呼喊的体悟。伯格曼电影开头那晨雾氤氲中大树的光线,不同频率嘀答着时光的钟,然后是艾格尼丝艰难的喘息,我们当时就感叹不已。生死、隔膜、怜悯、亲情,余华借了这“呼喊”的意象,斑驳的记忆如同重新曝光显影,他将钟声换成遥远的雨滴声,在雨滴声中展开池塘、田埂、泥土、小桥、母亲蓝方格的头巾与父亲握着的长长的粪勺,展开时光荏苒中各种童年、少年情景的纠缠、悲伤,剪不断、理还乱,难以自制、无法释怀。这第一部长篇,余华就选择贫困的农村为他叙述的基点。他在1994年编辑他的第一套三卷本作品集时写过一个自传,自传中说他生于杭州,一岁时,父亲为了当外科医生,从杭州到了海盐,母亲也只能放弃了在杭州的生活。按余华自己的说法,到海盐后,他家住在一条胡同的末尾,胡同外就是农田,父母的医院被一条河、一座桥隔成两半,这就是他在小说里描写的南门。小说的第一节,“我”就看到两个城里孩子“穿着商店里买来的衣裤”,坐在树荫下的小圆桌边吃早餐。这两个城里来的孩子,应该就是余华和他的哥哥。小说里,这两个孩子的父亲是苏医生,而“我”父亲,则是一个天天咒骂“我”祖父、半夜钻出斜对门寡妇的被窝,再钻回母亲被窝的无赖村民孙广才。余华说,他是从小与农村孩子一起玩耍长大的,但重要的是,他在这部小说回首往事时,就将“我”换成了农民儿子的视角,这为他凝注乡村中国提供了便利。他在思考这部小说的落点时,就已经明晰了:没有孙广才这样父亲的童年记忆是苍白无力的。因这清晰认识,才有了他之后越写越深刻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直至《兄弟》。

《在细雨中呼喊》似乎是童年记忆中的故乡,但余华当然不是小说中的“我”孙光林,他似乎在这些玩伴之中,似乎又站在远处看这些童年情景,这是最值得称道的叙述者选择。这部小说里写各种各样的死亡,刚开始是“我”弟弟孙光明的死,他在摸螺蛳时为救一个八岁的小孩淹死,余华描写,“我弟弟最后一次从水里挣扎着露出头时,睁大眼睛直视耀眼的太阳”,像一幅画。然后是“我”母亲的死,母亲之死很大原因是因为“我”父亲孙广才与“我”哥哥孙光平。孙广才将家里东西都陆续搬到寡妇家,孙光平也半夜从寡妇的后窗进出。孙光平后来娶了媳妇,孙广才管不住自己的裤裆,孙光平在羞辱中割了他爹耳朵而被判刑,出狱后,母亲就释负吐血死了。母亲死后,父亲住进寡妇家,天天喝酒,喝醉酒就掉进了粪坑。这就是农村的真实。小说里写的最好是祖父孙有元在“我”父亲的嫌弃中等待的漫长的死亡,他死了一次,要被埋葬的时候又活了,余华写他“像一袋被遗忘的地瓜那样搁在那里”,而他儿子孙广才则为他的不死越来越丧失耐心。

作家余華(1993年2月摄于北京)

这部长篇,写的都是无奈——无法抑制的欲望所构成的命运无奈。他写孙广才的欲望,出门卖菜回来,等不及回家,找个没人的房子,在鸡啄脚的戏谑中,在长凳上就兴冲冲履行了“欲望的使命”。他写寡妇赤裸裸就勾引了苏医生;而苏医生的小儿子向同学传阅女性生殖器照片,竟想强行去看一个70岁老太太“真的东西”;大儿子则在僻静的胡同里施暴于少妇,被游街劳教,最后死于脑溢血。“我”养父王立强,一个人武部干部,在办公室桌子上被捉了奸,要用手榴弹炸死捉奸人,结果炸死了她孩子,再炸死自己。一切皆因非常原始,无法遏制、无法抗拒的欲望。

小说里“我”在性萌期曾瞩目的两个对象:村女冯玉青与同学曹丽。余华在开头第二节就写冯玉青早晨站在门口微微右侧地梳头,“初升的阳光在她光洁的脖子上流淌,沿着优美的身姿曲折而下”,很青春照人。但这美好象征轻易就被村里的王跃进睡了,失了自尊。“我”成年后再见,她已经变成了小男孩鲁鲁的母亲,一个悍妇。她晚上接客被警察抓住,鲁鲁就成了孤儿。而曹丽与音乐老师的私情也很快暴露,写出厚厚的交代材料后,也就毫无自尊地埋没了短暂的高傲美丽。

这个长篇也分四章,每章四节,余华按读者的阅读兴趣,轻易就做时空跳跃,可读性极强。从第一节的“南门”到最后一节“回到南门”,小说写“我”在蒙蒙世烟中渐渐萌醒的过程。刚开始,弟弟孙光明的死,使他意识到,河“需要别的生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然后,苏医生的大儿子苏宇告诉他“我也和你一样”,使他走出手淫的恐惧与战栗,懂了友情。在祖父对弟弟孙光明的诱害中,他知道了阴影的无奈。最终,在最亲近同学的诬陷中,他懂了走过绝望,还能回到亲密,慢慢理解了这个爱恨错杂的世界。余华在写这部长篇的过程中,是越来越享受叙述构成张力的乐趣。他用这样的语言:“我的身体已经失去了过去的无忧无虑”,“总之,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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