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对能源矿产资源的利用效果:制度导向与趋势判断
2017-07-25张炳雷刘嘉琳
张炳雷+刘嘉琳
摘 要:中国从1984年正式开始对占有开采能源矿产资源者征收资源税,而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缺口逐渐扩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中国资源税的功能逐渐开始侧重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分析中国资源税的政策效果,有助于确定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方向,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在梳理中国资源税制度以及能源矿产资源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源税税负变动对能源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利润、单位GDP能耗以及国内能源矿产资源消费量变动的影响,探讨资源税制度对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资源税;能源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源消费结构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73-08
能源矿产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虽然是能源矿产资源大国,资源总量丰富,但相比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人均占有量上并不具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这一国情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资源开采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却成为了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但合理的资源税制可以作为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力工具。因此,分析资源税政策效果,对于确定中国下一阶段改革方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文献综述
Hotelling[1]在1931年就提出要对可耗竭资源的最优开采进行研究,其认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如税负的方式,来改变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并控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速度。Hanley等[2]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随着资源价格变化速度的加快,资源的生产和消费速度也会加快。Groth和Schou[3]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对资源税与资本利得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资源税的增长效应对经济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Tietenberg和Lewis[4]认为征收资源税实际上是对在资源开采中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一种补偿。Stefan等[5]进一步研究发现,资源价格的变化会进一步影响相关工业产品的生产及价格,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些国外的理论为中国学者进行相关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资源税改革全面铺开之前,林芝[6]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税费制度的系统分析比较,认为中国当时的资源税制度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利于效率改进。席小瑾[7]认为中国资源税与资源生产、消费和价格的关联性较低,税收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的发挥。先福军[8]通过对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变化的分析,发现新疆油气资源税的税负较“从价计征”改革之前的税负增长了4.80倍,其认为进行“从价计征”资源税更有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刘晔[9]认为相关的资源产品价格并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下一步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适当地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中国自2011年开始逐渐推进资源税的全面改革,相关研究亦得以进一步深化。庞博和陈希敏[10]通过对资源税改革原因的分析,强调了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利用的创新技术开发。张咏梅和穆文娟[11]认为资源税改革将使煤炭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对企业和消费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资源税改革将在阻止资源掠夺性开发、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带来有利的影响。陈维青[12]提出当前的资源税改革应适当地调高资源税税率,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起征点,完善相关企业的资源耗竭准备金制度。杨杨和姜群[13]认为资源的价格必须考虑资源开采的代际公平问题,在税制设计中要将资源的可持续价格以及外部性等因素加入其中。
综上,国内外对于能源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研究,分析资源税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当前资源税和矿产资源的现状,在资源税税率、税收优惠、收益分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那么,资源税对中国能源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到底如何呢?
二、中国资源税改革现状
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应税的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按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国家对占用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而级差资源税是指对级差收入进行征税,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级差收入是因开采资源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
为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情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中国对资源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逐步完善并建立了現有的资源税制度框架。2010年,新疆成为资源税改革的首个试点地区,原油和天然气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按销售额征税的“从价计征”,税率为5%—10%。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油气“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第三次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11月,正式实行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国务院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起,对煤炭资源全面实行“从价计征”方式。
三、中国主要能源矿产资源现状分析
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类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且分布广泛。截至2015年,中国煤炭资源已探明矿产储量1 14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2.80%,煤炭储量居世界第3位;已探明石油资源剩余可采储量为2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10%,居世界第13位;天然气资源已探明可采储量为3.80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储量的2.10%,居世界第11位[14]。虽然中国能源矿产资源的总量丰富,但是在人均占有储量上却并不占据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较世界人均占有储量相比有较大差距。以2012年为例,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为84.19吨/人、1.77吨/人和2 289.51立方米/人,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4.59%和9.28%[15]。
摘 要:中国从1984年正式开始对占有开采能源矿产资源者征收资源税,而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缺口逐渐扩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中国资源税的功能逐渐开始侧重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分析中国资源税的政策效果,有助于确定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方向,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在梳理中国资源税制度以及能源矿产资源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源税税负变动对能源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利润、单位GDP能耗以及国内能源矿产资源消费量变动的影响,探讨资源税制度对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资源税;能源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源消费结构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73-08
能源矿产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虽然是能源矿产资源大国,资源总量丰富,但相比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人均占有量上并不具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这一国情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资源开采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却成为了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但合理的资源税制可以作为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力工具。因此,分析资源税政策效果,对于确定中国下一阶段改革方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文献综述
Hotelling[1]在1931年就提出要对可耗竭资源的最优开采进行研究,其认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如税负的方式,来改变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并控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速度。Hanley等[2]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随着资源价格变化速度的加快,资源的生产和消费速度也会加快。Groth和Schou[3]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对资源税与资本利得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资源税的增长效应对经济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Tietenberg和Lewis[4]认为征收资源税实际上是对在资源开采中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一种补偿。Stefan等[5]进一步研究发现,资源价格的变化会进一步影响相关工业产品的生产及价格,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些国外的理论为中国学者进行相关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资源税改革全面铺开之前,林芝[6]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税费制度的系统分析比较,认为中国当时的资源税制度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利于效率改进。席小瑾[7]认为中国资源税与资源生产、消费和价格的关联性较低,税收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的发挥。先福军[8]通过对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变化的分析,发现新疆油气资源税的税负较“从价计征”改革之前的税负增长了4.80倍,其认为进行“从价计征”资源税更有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刘晔[9]认为相关的资源产品价格并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下一步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适当地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中国自2011年开始逐渐推进资源税的全面改革,相关研究亦得以进一步深化。庞博和陈希敏[10]通过对资源税改革原因的分析,强调了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利用的创新技术开发。张咏梅和穆文娟[11]认为资源税改革将使煤炭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对企业和消费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资源税改革将在阻止资源掠夺性开发、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带来有利的影响。陈维青[12]提出当前的资源税改革应适当地调高资源税税率,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起征点,完善相关企业的资源耗竭准备金制度。杨杨和姜群[13]认为资源的价格必须考虑资源开采的代际公平问题,在税制设计中要将资源的可持续价格以及外部性等因素加入其中。
综上,国内外对于能源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研究,分析资源税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当前资源税和矿产资源的现状,在资源税税率、税收优惠、收益分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那么,资源税对中国能源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到底如何呢?
二、中国资源税改革现状
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应税的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按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国家对占用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而级差资源税是指对级差收入进行征税,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级差收入是因开采资源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
为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情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中国对资源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逐步完善并建立了現有的资源税制度框架。2010年,新疆成为资源税改革的首个试点地区,原油和天然气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按销售额征税的“从价计征”,税率为5%—10%。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油气“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第三次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11月,正式实行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国务院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起,对煤炭资源全面实行“从价计征”方式。
三、中国主要能源矿产资源现状分析
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类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且分布广泛。截至2015年,中国煤炭资源已探明矿产储量1 14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2.80%,煤炭储量居世界第3位;已探明石油资源剩余可采储量为2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10%,居世界第13位;天然气资源已探明可采储量为3.80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储量的2.10%,居世界第11位[14]。虽然中国能源矿产资源的总量丰富,但是在人均占有储量上却并不占据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较世界人均占有储量相比有较大差距。以2012年为例,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为84.19吨/人、1.77吨/人和2 289.51立方米/人,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4.59%和9.28%[15]。
摘 要:中国从1984年正式开始对占有开采能源矿产资源者征收资源税,而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缺口逐渐扩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中国资源税的功能逐渐开始侧重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分析中国资源税的政策效果,有助于确定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方向,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在梳理中国资源税制度以及能源矿产资源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源税税负变动对能源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利润、单位GDP能耗以及国内能源矿产资源消费量变动的影响,探讨资源税制度对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资源税;能源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源消费结构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73-08
能源矿产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虽然是能源矿产资源大国,资源总量丰富,但相比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人均占有量上并不具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这一国情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资源开采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却成为了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但合理的资源税制可以作为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力工具。因此,分析资源税政策效果,对于确定中国下一阶段改革方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文献综述
Hotelling[1]在1931年就提出要对可耗竭资源的最优开采进行研究,其认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如税负的方式,来改变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并控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速度。Hanley等[2]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随着资源价格变化速度的加快,资源的生产和消费速度也会加快。Groth和Schou[3]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对资源税与资本利得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资源税的增长效应对经济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Tietenberg和Lewis[4]认为征收资源税实际上是对在资源开采中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一种补偿。Stefan等[5]进一步研究发现,资源价格的变化会进一步影响相关工业产品的生产及价格,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些国外的理论为中国学者进行相关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资源税改革全面铺开之前,林芝[6]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税费制度的系统分析比较,认为中国当时的资源税制度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利于效率改进。席小瑾[7]认为中国资源税与资源生产、消费和价格的关联性较低,税收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的发挥。先福军[8]通过对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变化的分析,发现新疆油气资源税的税负较“从价计征”改革之前的税负增长了4.80倍,其认为进行“从价计征”资源税更有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刘晔[9]认为相关的资源产品价格并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下一步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适当地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中国自2011年开始逐渐推进资源税的全面改革,相关研究亦得以进一步深化。庞博和陈希敏[10]通过对资源税改革原因的分析,强调了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利用的创新技术开发。张咏梅和穆文娟[11]认为资源税改革将使煤炭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对企业和消费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资源税改革将在阻止资源掠夺性开发、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带来有利的影响。陈维青[12]提出当前的资源税改革应适当地调高资源税税率,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起征点,完善相关企业的资源耗竭准备金制度。杨杨和姜群[13]认为资源的价格必须考虑资源开采的代际公平问题,在税制设计中要将资源的可持续价格以及外部性等因素加入其中。
综上,国内外对于能源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研究,分析资源税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当前资源税和矿产资源的现状,在资源税税率、税收优惠、收益分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那么,资源税对中国能源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到底如何呢?
二、中国资源税改革现状
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应税的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按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国家对占用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而级差资源税是指对级差收入进行征税,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级差收入是因开采资源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
为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情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中国对资源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逐步完善并建立了現有的资源税制度框架。2010年,新疆成为资源税改革的首个试点地区,原油和天然气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按销售额征税的“从价计征”,税率为5%—10%。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油气“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第三次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11月,正式实行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国务院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起,对煤炭资源全面实行“从价计征”方式。
三、中国主要能源矿产资源现状分析
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类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且分布广泛。截至2015年,中国煤炭资源已探明矿产储量1 14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2.80%,煤炭储量居世界第3位;已探明石油资源剩余可采储量为2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10%,居世界第13位;天然气资源已探明可采储量为3.80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储量的2.10%,居世界第11位[14]。虽然中国能源矿产资源的总量丰富,但是在人均占有储量上却并不占据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较世界人均占有储量相比有较大差距。以2012年为例,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为84.19吨/人、1.77吨/人和2 289.51立方米/人,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4.59%和9.28%[15]。
摘 要:中国从1984年正式开始对占有开采能源矿产资源者征收资源税,而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缺口逐渐扩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中国资源税的功能逐渐开始侧重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分析中国资源税的政策效果,有助于确定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方向,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在梳理中国资源税制度以及能源矿产资源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源税税负变动对能源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利润、单位GDP能耗以及国内能源矿产资源消费量变动的影响,探讨资源税制度对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资源税;能源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源消费结构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73-08
能源矿产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虽然是能源矿产资源大国,资源总量丰富,但相比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人均占有量上并不具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这一国情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资源开采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却成为了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但合理的资源税制可以作为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力工具。因此,分析资源税政策效果,对于确定中国下一阶段改革方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文献综述
Hotelling[1]在1931年就提出要对可耗竭资源的最优开采进行研究,其认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如税负的方式,来改变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并控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速度。Hanley等[2]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随着资源价格变化速度的加快,资源的生产和消费速度也会加快。Groth和Schou[3]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对资源税与资本利得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资源税的增长效应对经济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Tietenberg和Lewis[4]认为征收资源税实际上是对在资源开采中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一种补偿。Stefan等[5]进一步研究发现,资源价格的变化会进一步影响相关工业产品的生产及价格,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些国外的理论为中国学者进行相关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资源税改革全面铺开之前,林芝[6]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税费制度的系统分析比较,认为中国当时的资源税制度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利于效率改进。席小瑾[7]认为中国资源税与资源生产、消费和价格的关联性较低,税收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的发挥。先福军[8]通过对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变化的分析,发现新疆油气资源税的税负较“从价计征”改革之前的税负增长了4.80倍,其认为进行“从价计征”资源税更有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刘晔[9]认为相关的资源产品价格并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下一步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适当地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中国自2011年开始逐渐推进资源税的全面改革,相关研究亦得以进一步深化。庞博和陈希敏[10]通过对资源税改革原因的分析,强调了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利用的创新技术开发。张咏梅和穆文娟[11]认为资源税改革将使煤炭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对企业和消费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资源税改革将在阻止资源掠夺性开发、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带来有利的影响。陈维青[12]提出当前的资源税改革应适当地调高资源税税率,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起征点,完善相关企业的资源耗竭准备金制度。杨杨和姜群[13]认为资源的价格必须考虑资源开采的代际公平问题,在税制设计中要将资源的可持续价格以及外部性等因素加入其中。
综上,国内外对于能源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研究,分析资源税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当前资源税和矿产资源的现状,在资源税税率、税收优惠、收益分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那么,资源税对中国能源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到底如何呢?
二、中国资源税改革现状
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应税的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按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国家对占用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而级差资源税是指对级差收入进行征税,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级差收入是因开采资源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
为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情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中国对资源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逐步完善并建立了現有的资源税制度框架。2010年,新疆成为资源税改革的首个试点地区,原油和天然气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按销售额征税的“从价计征”,税率为5%—10%。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油气“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第三次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11月,正式实行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国务院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起,对煤炭资源全面实行“从价计征”方式。
三、中国主要能源矿产资源现状分析
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类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且分布广泛。截至2015年,中国煤炭资源已探明矿产储量1 14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2.80%,煤炭储量居世界第3位;已探明石油资源剩余可采储量为2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10%,居世界第13位;天然气资源已探明可采储量为3.80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储量的2.10%,居世界第11位[14]。虽然中国能源矿产资源的总量丰富,但是在人均占有储量上却并不占据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较世界人均占有储量相比有较大差距。以2012年为例,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为84.19吨/人、1.77吨/人和2 289.51立方米/人,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4.59%和9.28%[15]。
摘 要:中国从1984年正式开始对占有开采能源矿产资源者征收资源税,而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缺口逐渐扩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中国资源税的功能逐渐开始侧重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分析中国资源税的政策效果,有助于确定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方向,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在梳理中国资源税制度以及能源矿产资源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源税税负变动对能源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利润、单位GDP能耗以及国内能源矿产资源消费量变动的影响,探讨资源税制度对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资源税;能源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源消费结构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73-08
能源矿产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虽然是能源矿产资源大国,资源总量丰富,但相比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人均占有量上并不具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这一国情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资源开采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却成为了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但合理的资源税制可以作为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力工具。因此,分析资源税政策效果,对于确定中国下一阶段改革方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文献综述
Hotelling[1]在1931年就提出要对可耗竭资源的最优开采进行研究,其认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如税负的方式,来改变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并控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速度。Hanley等[2]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随着资源价格变化速度的加快,资源的生产和消费速度也会加快。Groth和Schou[3]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对资源税与资本利得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资源税的增长效应对经济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Tietenberg和Lewis[4]认为征收资源税实际上是对在资源开采中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一种补偿。Stefan等[5]进一步研究发现,资源价格的变化会进一步影响相关工业产品的生产及价格,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些国外的理论为中国学者进行相关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资源税改革全面铺开之前,林芝[6]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税费制度的系统分析比较,认为中国当时的资源税制度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利于效率改进。席小瑾[7]认为中国资源税与资源生产、消费和价格的关联性较低,税收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的发挥。先福军[8]通过对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变化的分析,发现新疆油气资源税的税负较“从价计征”改革之前的税负增长了4.80倍,其认为进行“从价计征”资源税更有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刘晔[9]认为相关的资源产品价格并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下一步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适当地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中国自2011年开始逐渐推进资源税的全面改革,相关研究亦得以进一步深化。庞博和陈希敏[10]通过对资源税改革原因的分析,强调了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利用的创新技术开发。张咏梅和穆文娟[11]认为资源税改革将使煤炭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对企业和消费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资源税改革将在阻止资源掠夺性开发、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带来有利的影响。陈维青[12]提出当前的资源税改革应适当地调高资源税税率,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起征点,完善相关企业的资源耗竭准备金制度。杨杨和姜群[13]认为资源的价格必须考虑资源开采的代际公平问题,在税制设计中要将资源的可持续价格以及外部性等因素加入其中。
综上,国内外对于能源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研究,分析资源税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当前资源税和矿产资源的现状,在资源税税率、税收优惠、收益分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那么,资源税对中国能源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到底如何呢?
二、中国资源税改革现状
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应税的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按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国家对占用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而级差资源税是指对级差收入进行征税,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级差收入是因开采资源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
为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情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中国对资源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逐步完善并建立了現有的资源税制度框架。2010年,新疆成为资源税改革的首个试点地区,原油和天然气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按销售额征税的“从价计征”,税率为5%—10%。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油气“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第三次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11月,正式实行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国务院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起,对煤炭资源全面实行“从价计征”方式。
三、中国主要能源矿产资源现状分析
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类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且分布广泛。截至2015年,中国煤炭资源已探明矿产储量1 14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2.80%,煤炭储量居世界第3位;已探明石油资源剩余可采储量为2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10%,居世界第13位;天然气资源已探明可采储量为3.80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储量的2.10%,居世界第11位[14]。虽然中国能源矿产资源的总量丰富,但是在人均占有储量上却并不占据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较世界人均占有储量相比有较大差距。以2012年为例,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为84.19吨/人、1.77吨/人和2 289.51立方米/人,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4.59%和9.28%[15]。
摘 要:中国从1984年正式开始对占有开采能源矿产资源者征收资源税,而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缺口逐渐扩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中国资源税的功能逐渐开始侧重于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分析中国资源税的政策效果,有助于确定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方向,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在梳理中国资源税制度以及能源矿产资源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源税税负变动对能源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利润、单位GDP能耗以及国内能源矿产资源消费量变动的影响,探讨资源税制度对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资源税;能源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源消费结构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73-08
能源矿产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虽然是能源矿产资源大国,资源总量丰富,但相比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人均占有量上并不具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这一国情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资源开采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却成为了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之一,但合理的资源税制可以作为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力工具。因此,分析资源税政策效果,对于确定中国下一阶段改革方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文献综述
Hotelling[1]在1931年就提出要对可耗竭资源的最优开采进行研究,其认为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如税负的方式,来改变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并控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速度。Hanley等[2]认为在竞争市场中,随着资源价格变化速度的加快,资源的生产和消费速度也会加快。Groth和Schou[3]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对资源税与资本利得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资源税的增长效应对经济发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Tietenberg和Lewis[4]认为征收资源税实际上是对在资源开采中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一种补偿。Stefan等[5]进一步研究发现,资源价格的变化会进一步影响相关工业产品的生产及价格,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些国外的理论为中国学者进行相关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资源税改革全面铺开之前,林芝[6]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税费制度的系统分析比较,认为中国当时的资源税制度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利于效率改进。席小瑾[7]认为中国资源税与资源生产、消费和价格的关联性较低,税收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的发挥。先福军[8]通过对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变化的分析,发现新疆油气资源税的税负较“从价计征”改革之前的税负增长了4.80倍,其认为进行“从价计征”资源税更有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刘晔[9]认为相关的资源产品价格并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下一步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适当地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中国自2011年开始逐渐推进资源税的全面改革,相关研究亦得以进一步深化。庞博和陈希敏[10]通过对资源税改革原因的分析,强调了推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利用的创新技术开发。张咏梅和穆文娟[11]认为资源税改革将使煤炭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对企业和消费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资源税改革将在阻止资源掠夺性开发、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带来有利的影响。陈维青[12]提出当前的资源税改革应适当地调高资源税税率,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起征点,完善相关企业的资源耗竭准备金制度。杨杨和姜群[13]认为资源的价格必须考虑资源开采的代际公平问题,在税制设计中要将资源的可持续价格以及外部性等因素加入其中。
综上,国内外对于能源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研究,分析资源税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当前资源税和矿产资源的现状,在资源税税率、税收优惠、收益分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那么,资源税对中国能源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到底如何呢?
二、中国资源税改革现状
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应税的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按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为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国家对占用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而级差资源税是指对级差收入进行征税,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级差收入是因开采资源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
为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情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中国对资源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逐步完善并建立了現有的资源税制度框架。2010年,新疆成为资源税改革的首个试点地区,原油和天然气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按销售额征税的“从价计征”,税率为5%—10%。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油气“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第三次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11月,正式实行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国务院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起,对煤炭资源全面实行“从价计征”方式。
三、中国主要能源矿产资源现状分析
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类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且分布广泛。截至2015年,中国煤炭资源已探明矿产储量1 14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2.80%,煤炭储量居世界第3位;已探明石油资源剩余可采储量为25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10%,居世界第13位;天然气资源已探明可采储量为3.80万亿立方米,占全球储量的2.10%,居世界第11位[14]。虽然中国能源矿产资源的总量丰富,但是在人均占有储量上却并不占据优势,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较世界人均占有储量相比有较大差距。以2012年为例,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储量为84.19吨/人、1.77吨/人和2 289.51立方米/人,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4.59%和9.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