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路径选择
2017-07-24周健
周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并于2014年5月颁布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在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而提出的新的组织发展模式,是创新党建工作的有益探索,对于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具有重要意义。
一、江苏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经验
江苏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历来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在省内各地区各领域涌现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张家港市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在全国率先构建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标体系;常州市钟楼区探索建立“三缘型”开放式党组织;常州市戚墅堰区推出了“微系列工作法”;镇江市全面推行社区“两网”管理服务模式,构建“网格+党小组+网格长+网格党员志愿者”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和网上居委会;如东县探索推行一站式、代理式、菜单式、主题式“四式”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南通市针对行政村合并后规模的扩大构建了“四位一体”组织体系;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推行“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公开办事、两票评事”的“干群互动法”;南京市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社团,发挥社团专业优势服务群众,等等。在基层组织的创先争优氛围中,江苏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基层组织干部,他们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法:如常德盛的“乡亲工作法”,紧贴村情善谋发展,饱含亲情善待百姓,顺应民情善聚民心;陶育南的“育才工作法”,坚持人才兴企、人才强企,构筑人才高地,打造人才堡垒;陈惠芬的“融合工作法”,注重与外商情相融,与员工心相通,与企业利相合;曹龙祥的“同心工作法”,强调党组织与企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力;胡琴渊的“零距离工作法”,要求组织渗透零距离、为居民群众服务零距离、党组织与党员群众沟通零距离;姬焕玲的“绩效工作法”,实现了科学定标融入中心、过程优化规范管理、开门评议彰显民意、创先争优激发活力;王永进的“树人工作法”,强调学科引领聚才、学术提升育才、文化铸魂励才、团队培养成才;钱佐先的“金桥工作法”,要求构建诚信堡垒,打造红色纽带,实现互利双赢;陈燕萍的“连心工作法”,注重情法辉映,曲直可鉴,民心为大,鱼水情深。
二、江苏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挑战
应该说,江苏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已经取得了比较喜人的成绩和效果,群众对江苏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也在逐渐提高。但在新的形势下,江苏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党中央和广大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
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覆盖面不够广。当前,党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都能够按照党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但“两新”组织的基层党组织网络建设还不够到位。有的“两新”组织具备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人数,但却没有建立基层党组织;有的“两新”组织因为不具备足够的人数,其党员虽然也挂靠在其他基层党组织中,但却在实质上游离于基层党组织之外,无法过上应有的组织生活。另外,江苏是一个人口流动大省,流出和流入的流动党员比较多,部分地区的流动党员在实质上还有相当一部分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虽然各级党员干部在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了比较优质的服务工作。但是,还有部分党员干部没有真正从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党员的角度出发,进行深刻认识和领会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和必然趋势,对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应有的服务意识,服务的客体对象存在偏差。有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对上级领导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而对群众“冷硬横推”;对待自身利益和小集团利益费尽心机,而对发展问题“慵、懒、散”,有的认识有偏差,重数字轻质量,重经济轻生态;对民生问题关心不够,投入不足。当然,也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没有把基层党员作为一个重要的服务对象,缺少对基层党员的关爱,部分基层党员尤其是生活困难的党员组织荣誉感不强,不能积极融入服务群众的队伍中。
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的能力不够强。在服務发展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拓创新能力不强,思考不足,探索不够,点子不多,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在问题和困难面前不是积极想办法找对策,而是“坐、等、靠”。在服务民生和服务群众方面,对于群众关切的上学难、房价高、看病贵等基本民生问题缺少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一些事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出台之前考虑不周、意见采纳不全,有的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引出了新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缺乏宣传动员能力、走访调研能力、信息采集能力、沟通调解能力,以至于解释不清方针政策,凝聚不了群众力量,掌握不到群众意见,发现不了群众问题,化解不成群众矛盾。在服务党员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缺乏新意,内容和形式单一;对于一些有思想困惑、没有能力答疑解惑,而是听之任之;对工作生活遇到困难的党员也没有能力进行恰当的扶持,从而导致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
服务载体和制度体系不完善。有些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载体较为贫乏,在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党员上形式不够新颖,内容不够全面,阵地不够便捷。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党员上有心无力,有的甚至没有基本的服务阵地,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去提供相应的服务。一些基层党组织协调挖掘资源的能力不够足,不能充分凝聚和发挥群众的力量。一些基层党组织创新意识不够,不会想办法创造载体提供服务,还停留在过节走访慰问和孤寡老人关心一下等旧有的模式上。一些地方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流于形式,学文件喊口号,并没有真正把服务落到实处并持续下去,究其原因在于服务的制度体系不完善,尤其是缺乏必要的科学系统的考核制度,没有服务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没有充分吸收基层党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在考核结果上有追求“皆大欢喜”的现象。
三、加强江苏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路径选择
针对当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制度设计,实现路径创新,让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成为社会创新、改革建设的战斗堡垒,形成优秀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由点到面、从典型个案到百花齐放的格局,在“两聚一高”新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覆盖面。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那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只有切实扩大了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党的服务功能才有好的组织载体,才能把服务惠及更广大的群众,衍生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角落。应该说,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体制内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非公有制企业虽然已经有了不错的组织覆盖率,但还有提升空间;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占比高,但基层党组织的组建率并不高。因此,在后期的基层组织建设中,要进一步扩大“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率。
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教育为载体,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认识到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党的性质和宗旨,与历史和传统、与党建和执政地位等联系起来;同时,要理清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年来中央和省市组织实施的涉及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作风建设的系列活动,要分析这些活动之间的脉络关系,强调它们之间的继承关系、推进关系。其目的在于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识到当前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与之前的政策措施并非是纯粹并行的简单重复,不是搞形式主义,不是一阵风,不是换一个概念,更不是運动式轮回,而是继承性提升,要在之前成效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当然,学习、宣传和动员的过程中,要注重形式的创新,要注重发挥典型的引导、启发作用,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身边的基层组织来赢得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共鸣,并由此化为实践行动的努力。
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服务能力。服务能力事关服务质量的高低和服务的成效,事关发展的科学性水平和群众利益的实现质量和满意度。要提升服务能力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三型建设内在统一,而其中学习是服务、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提升服务的能力和创新的科学性水平。二是要配强基层组织负责人,整顿涣散的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基层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带头人,是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核心。近年来,各地在领导班子建设上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如公推比选、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各地要进一步认真总结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选好党组织带头人。同时,对现任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和考核力度。三是要加大基层组织负责人后备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后备人选的选拔力度,使基层组织负责人有“源头活水”。
进一步优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高度,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方面,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领导协调机制,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就是要优化基层党组织的协商民主机制,在信息收集、意见采纳、决策评估等环节中都要把广大群众、群团组织等吸纳进来、凝聚起来、组织起来,为群众办好事、做善事、解难事,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优势,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能力。同时,要加大物质硬件投入,确保基层党组织有服务的阵地投入,创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服务阵地和服务载体。
加强制度建设,尤其要建立健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考评制度。为了保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性、有序性和长效性,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如教育培训制度、基层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建设制度、党群、党企、党社等联系联席制度、群众参与协商制度、调研走访制度、帮扶制度、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制度、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制度,等等。其中,尤其要建立健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考评制度。考评制度可以遵循分类考核的原则,立足“组织建设”,把过程和结果结合、定性和定量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结合,吸纳多元化的考核主体,实施动态化、多样化的考核过程。同时,要体现实质化的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责任落实作用。
〔本文系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项目“规范基层组织生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16SSL088)阶段成果〕
(作者系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警官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