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人才发展法治环境建设
2017-07-24徐泽洲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7期
徐泽洲
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进程中,上海始终将服务国家战略、秉持包容理念、坚持国际标准、重视统筹协调作为人才发展的基本原则,力争成为国际一流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2015年以来,上海围绕人才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在人才集聚、人才管理、人才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一是以法治规范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才集聚环境。建立更灵活的全球柔性引才机制,吸引世界高才;实施更具竞争力的永久居留制度,招纳四方英才;实施更宽松的出入境政策,汇集五湖俊才。二是以法治規则激活公平竞争的人才市场环境。增强全球配置人才资源能级;突出市场评价的导向作用;强化市场价值的激励作用;突出市场孵化的主导作用。三是以政策创新构建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创业支持政策;提升人才服务能级;解决生活后顾之忧。
人才法治环境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是一项生态系统工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上海市人才发展法治环境建设方面,建议重点在促进人才开发、人力资源市场、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予以推进。一是启动《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的修订工作,积极跟踪国家层面有关人才流动的立法进程。二是适时开展《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切实落实用人主体的自主权,持续推进条例的落地见效。三是开展本市有关人才开发地方性法规的前期立法调研,将本市近年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经过实践检验的创新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