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的个性特征和基本规律
2017-07-21宋尧尧
宋尧尧
摘要:每一门学科都因自身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效果的需要,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形成了与其它学科不同的教学特点、教学规律和自身的教学体系。长期以来,声乐教学主要以个别课形式,根据不同声音功能和特点、不同声音感受和理解、不同声音素质和修养的教学对象,而进行歌唱技能技巧的训练,以及艺术创造力和表现力的造就。从而形成了声乐教学的个陛特征和基本规律。
关键词:声乐教学;特征;规律
声乐演唱不只是对作品的一种传达和再现,更重要的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即所谓二度创作。因此,在对声乐作品的演绎中,就需要通过自己所具备和掌握的文学知识和文化修养,对声乐作品的时代背景,表现特征,艺术手法,民族特色等,进行分析和掌握,这样才能根据声乐作品的文学内容、音乐风格和表现特征进行最佳的设计和安排,从而使声乐作品的艺术处理和艺术表现,更加合乎作者的创作意图和作品本意。
一、声乐教学的针对性
既然声乐教学是根据不同教学对象而进行的教学技能训练和艺术创造力的造就,那么,教学对象在思想素质、生理素质、音乐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上的差异,就决定了声乐教学过程中针对性的重要作用。
教学过程中的针对性,就是教师根据不同条件和素质的教学对象,而采用的教学内容,并实施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也可以说是声乐教师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种有的放矢的教学措施。声乐教学的针对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教学对象在歌唱发声技术和歌唱技能技巧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采用的有效措施。这些措施并不是千篇—律的,而是因人而宜,有的放矢的。另—方面要针对教学对象的声音特点、声乐技巧和艺术表现力,采取更有利于声乐技巧发展和艺术表现力提高的教学对策或教学方案。要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使他们的声乐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发挥。有道是殊途同归,就是这个道理。
二、声乐教学的实践性
声乐属于表演艺术,是一门实践性重于理论性的学科。声乐技能技巧的训练和声乐艺术实践,是声乐教学的组成部分。因此,声乐教学的实践性,可以从声乐技能技巧训练和声乐艺术实践两个方面来进行理解。
声乐教学中,学生歌唱基本技能的掌握,是教师根据学科教学内容或歌唱技术要求的需要,指导学生进行的不断反复和不断巩固的技刷11练。技能训练的主体是学生,学生根据教师的技术要求,在不断实践和应用中,逐步加深对歌唱概念的认识和理解,逐步巩固歌唱技能的基本动作和方法,努力掌握表达歌曲思想内容的技术和声音要求。因此,歌唱技能技巧的训练和掌握过程,本身就是—个实践和应用的过程,是—个通过实践才能完成教学内容、达到教学效果的过程。通过实践才能真正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才能发现技能训练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才能及时地修正和调整技能训练的内容和方法,使学生的声乐技术不断地得以巩固和完善。
声乐艺术实践,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艺术创造能力,培养学生歌唱心理的主要渠道,也是反映教学效果,体现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声乐艺术实践中,歌唱的场地、环境、气氛等外部条件的变化,都可能引起歌唱者心理状态的变化。歌唱心态的稳定与否,往往是声乐演唱成败的重要前提。有的学生由于把握不住良好的歌唱心态,一上台就无所适从,面目全非。因此,较为有效的途径就是创造条件,多参与声乐艺术实践,巩固和发展课堂上所掌握的声乐知识与技能,丰富和提高学生的声乐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建立稳定健康的歌唱心态。
三、声乐教学的合作性
声乐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融技术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课程,也是共同造就声乐艺术表现能力的双边活动。声乐教学中,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因素,无疑在声乐教学中起到传授的“知识源”的作用。而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是接受声乐知识与技能,是创造和表现声乐艺术的主体。教学的双方都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一方面教师在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指导学生接受正确、规范、科学的声乐技能训练和掌握声乐技术;另一方面,学生要努力领会教师的教学意图,并按教师的声乐技术要求大胆地进行实践和尝试,使教师在声乐技术上和艺术的要求,在自己身上得以实现。因此,教学双方的合作和信任,成为教学的先决条件。声乐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合作性与其它的学科相比,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如果教学双方或某一方背离了合作的原则,教学活动的性质就有所改变,使教学演变成纯粹的徒劳和应付。
声乐教学中的合作性,是建立在正确的教学思想,明确的教学观点,合理的教学要求基础上的,是教师与学生双边的知识的往返交流、传授经验的过程。在声乐教学中,歌唱技能的掌握,需要长时间坚持不懈的反复练习,才能确立。但长时间的反复练习,往往容易使學生感到枯燥,缺乏趣味,从而产生腻厌心理,或形成—种对教师提出的要求习以为常的状态,甚至产生怀疑教学方法、怕唱歌等不良心态。导致学生在技能训练中,找不到感觉,提不起精神,失去信心等不利于学习的现象。如果教学双方缺乏建立在正确教育思想基础上的信任和配合,不能及时地沟通和理解,是很难解除学生思想上的顾虑,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及时使学生认识声乐教学的特点和规律,从而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地合作起来的。
综上所述;声乐演唱不只是对作品的一种传达和再现,更重要的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即所谓二度创作。因此,在对声乐作品的演绎中,就需要通过自己所具备和掌握的文学知识和文化修养,对声乐作品的时代背景,表现特征,艺术手法,民族特色等,进行分析和掌握,这样才能根据声乐作品的文学内容、音乐风格和表现特征进行最佳的设计和安排,从而使声乐作品的艺术处理和艺术表现,更加合乎作者的创作意图和作品本意。
参考文献:
[1]王晓冬.声乐教学的个性特征[J].教育文汇,2001(11):25-25.
[2]周密.议高校声乐教学中性格的培养[J].艺海,2009(7):125-12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