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研究

2017-07-19周荣华

科学与财富 2017年19期
关键词:一带一路服务

摘 要:2013年9月至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亚和东南亚国家进行交流期间相继提出了共同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所谓的"一带一路"战略,得到了国家社会的高度重视。"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一方面我国出口企业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为企业的"走出去"提供了良好机遇;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大多是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其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便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帮助企业分散风险、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以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为研究重点,首先对出口信用保险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践进行分析;最后对出口信用保险在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总结,然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的意见措施。

关键词:一带一路;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1 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存在的问题

1.1法律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在1989年就开展了出国信用保险服务,但是,至今还没有颁布专门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与出口业务和保险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分散于《对外贸易法》和,《保险法》中,然而其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出口信用保险这一具体的领域。由于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作为指导,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业务范畴、承担的义务、费率确定、赔偿标准等方面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参照。以保险费率的确定为例,保险公司需要首先将被保险企业的风险级别、二者之间的业务往来以及结算方式等作为基础考虑因素,然后再对被保险企业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全球市场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被保险企业之前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发展情况等进行全面地考察,从而确定最合适的费率。由于缺乏统一的费率确定标准,很多保险公司在为“一带一路”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时可能会出现不合规操作的现象。

1.2保险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产品类别相对单调,主要产品仍然是“统保”,在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时没有将企业的资本规模、生产运营状况以及交易对手的信用能力等加以区分,而是对所有的企业提供相同的保险产品。这种模式对保险公司具有诸多的益处,例如,可以扩大承保的范畴、减少被保险企业出现逆向选择行为等,然而,这种模式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具有诸多的局限性。尤其是那些资本规模较小、在资金融通方面本来就存在困难的企业,巨额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用对这些企业来说是一项很大的支出,为了减轻财务压力,这些企业更倾向于不够买出口信用保险。除了保险产品类型较单调之外,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合规的行为。以被保险国家的分配额来看,保险公司更加倾向于将资金投放到风险较小的国家和地区,而那些对保险需求较大的风险较高的国家和地区被分配的资金量却较少,导致保险资金在承保国家方面出现失衡。以中国信保为例,该公司将其资金的80%都投向了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发生风险的概率较低的东部地区,而对于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发生风险较高的西部地区分配的资金仅有20%,这对我国对外出口的地区结构造成了负面作用。

1.3出口企业对信用保险的认识不全面

导致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既有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出口企业方面,一是大多数出口企业与国外的进口商之间都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他们认为对彼此的财务、经营等状况都十分了解,交易对方发生违约的几率非常小,因而,出口企业没有很强的动力去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二是很多出口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处于十分低的水平,他们认为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大额支出会对当期的经济利润产生显著的负面作用,从而忽视了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而且,“一带一路”战略中很多出口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层面,一是保险公司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没有进行全面地宣传,导致很多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完全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全面。二是出口信用保险的费用普遍偏高,一些对外业务相对较稳定、面对的不确定性较小的企业就没有动力去购买出口信用保险。

3 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对策

3.1完善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制度

为了保证出口信用保险的规范运行必须出台专门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制度,参照我国的实际经济、政治、社会、商业等情况制定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法》。该法律涉及的内容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方面:保险公司开展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出口信用保险的目的、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承保的范畴、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企业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保险的额度、确定保险费率时参照的标准、保险公司进入出口信用保险市场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退出的途径等。而且在实施《出口信用保险法》时也要参照实际经济、政治、社会、对外贸易等的发展变化及时对相关的内容进行调整。目前,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出口企业中占据很大比重的都是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需求一般都是小额短期的,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断扩大出口保险信用业务承办机构的范畴,适应“一带一路”背景下越来越多样性的企业需求。

3.2加快产品创新

出口信用保险承办单位在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中应该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共同开发适合于出口企业的出口信用类保险产品。在与金融机构合作方面,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和银行信贷之间,对于基金、债券等其他类型的资金融通方式还没有开展业务的迹象。为了加大对出口企业的保障力度,保险公司可以在进行深入调查的前提下在产品、业务方面进行创新,例如,提供企业债券担保、在产证券化等新型的融资服务,从而满足“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下出口企业越来越多样性的资金融通需求。保险公司在债券方面可以为发行债券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从而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减少债券后期违约等风险事件的发生,从而提高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能力。

3.3提高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重要性的重视程度

提高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视程度主要需要保险公司加大在相关方面的宣传力度,让企业认识到风险的存在以及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作用。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风险的宣传力度,让出口企业充分认识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能存在的经济、政治、社会风险等,以及风险发生时企业可能面对的损失,从而提高企业对风险的警觉性。二是让企业认识到购买保险的支出虽然在账面上会降低企业的经济利润,但是,也为企业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提供了保障,有利于企业在未来的持久发展。同时,还要帮助企业树立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意识,帮助企业了解风险管理体系的作用、构建方式等。三是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障作用之外还要专门针对出口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包括有关出口信用保险、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为企业选择最优的保险产品组合,从而增强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积极性。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其在海外的信息优势,为企业提供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信息,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最大程度地将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将保险的保障作用延伸到信息服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

参考文献:

[1]陈利馥,刘东皇,谢忠秋.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小企业出口信用風险管理探析——短期出口保险与出口信用担保视角[J]. 财会月刊,2017,(11):71-76.

[2]成红伟.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问题与对策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6.

[3]程杰. 辽宁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能力分析[J]. 北方经贸,2015,(10):3-4+7.

作者简介:

周荣华,女,1982年12月22日,汉族,四川巴中人,现为西南交通大学(成都 611756)经济管理学院2016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战略与规划。

猜你喜欢

一带一路服务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