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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对贸易便利化发展影响分析

2017-07-19朱妮娜石墨菡

对外经贸 2016年12期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跨境电商国际贸易

朱妮娜+石墨菡

摘 要:在对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和跨境电子商务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及现有国际地位进行梳理。基于此,阐述现阶段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所取得的各项成果,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了贸易便利化的边境管理改革,跨境电子商务带动了贸易便利化的基础设施发展。提出贸易便利化与跨境电子商务共促共建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信用与支付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推动贸易便利化发展。

关键词: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国际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6)12-0080-06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其增速高于全球贸易额平均增幅。跨境电子商务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规范标准和配套管理制度,以促进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发展。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征:

(一)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占进出口总贸易额比重不断提高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跨境电商贸易额快速增长,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仅2015年上半年的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就达2万亿元人民币,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7.3%,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据商务部测算,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从2008年的0.8万亿元增长到6.5万亿元,占整个外贸规模的19%,年均增速达到30%。就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结构比重而言,2015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中,出口占比达到84.8%,进口占15.2%。

目前,我国出口电商仍为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角,随着政策的推动以及消费需求的旺盛,进口电商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占比逐渐上升。随着网络购物市场的扩大,未来进口电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以境外购(如亚马逊等)为代表的购物方式正受到越来越多国内消费者的青睐,所以跨境电商进口份额占比将会相应提升。

在出口电商方面,虽然占比下降,但根据2010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结构和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可知,出口电子商务的规模一直在不断增长。随着物流行业的持续升级(网络信息化和规模化)、海外仓库的兴起和跨境支付体系的发展,出口电子商务的贸易规模还将持续扩大,出口产品的种类也逐步增加。

(二)跨境电商运营模式逐渐形成,产业链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不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跨境电商企业不断发展新的运营模式以寻求同类公司间的差异化发展。现如今,主流的跨境进口电商利用保税政策和海外仓库等减少运营成本和时间,扩大贸易量。除了运营模式的不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也在不断完善支付和物流系统,使公司的产业链趋于完善(见图3)。

(三)跨境电商迎来政策红利窗口期

作为外贸发展的新引擎,跨境电子商务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从2013年的“国六条”到2015年5月出台的“国八条”,我国政府在17个月里至少出台了16项涉及跨境电商的扶持政策。2013年8月底,“国六条”出台,政府首次正式表明对跨境电子商务予以政策支持,并将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5个城市作为跨境商务试点城市,同年8月又增加广州作为第六个试点城市,2014年7月,深圳获批成为第七个试点城市。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简称电商“国八条”,从八个方面推进电商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其中第六条要求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同年6月1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并特别提出要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这些都是明显的政策红利信号。即便跨境电商的税收红利窗口在未来会逐渐关闭,一般贸易税率可能调整至正常水平,但目前来看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大势向好。目前,我国各大城市都在积极探索符合各自特征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随着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数量的增多,跨境电商平台也不断扩大,地方政府也加速建设自有电商服务平台,由此扩大跨境贸易规模。

二、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现状

(一)我国参与制定国际贸易便利化协定进程

自2001年多哈部长级会谈以来,我国就积极参与WTO所倡导的各项贸易便利化谈判,并积极提交多项提案,涉及内容也较为广泛。此外,我国还就贸易便利化谈判程序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谈判组在就具体贸易便利化措施磋商的同时,解决发展中成员关于未来承诺、技术援助、能力建設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最终我国于2015年9月4日宣布正式完成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成为第十三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

与此同时,在2001—2010年间,我国还积极参与制定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I、II和贸易便利化措施清单。APEC成员国提出了1400多种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法,并完成了62%的内容,成功使交易成本降低10%以上。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主要集中在海关程序、标准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四个领域,包括网上关境服务信息、成员方关税支付、无纸化或自动化,APEC电子商务数据隐私框架协议等。在此过程中,我国积极推动APEC贸易便利化并取得较大成就。

除此之外,我国还参与了《亚欧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的贸易便利化谈判。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也提出了贸易便利化的内容。

(二)我国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取得的成果

世界经济论坛出版的《全球贸易促进报告》(2015)给出了贸易促进指数ETI,该指数可测算出各国的贸易便利化程度并方便各国间用此指数进行比较。ETI由四个一级指标构成:市场准入、边境管理、运输基础设施、贸易环境。分值从1到7,分数越高,贸易便利化程度越高。2008—2014年我国贸易便利化一级指标分数对比可见图4。尽管近年来世界经济形势衰退,但我国边境管理、基础设施、规制环境三项指标每年都在不断提升,尤其是在海关和基础设施方面,我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发展建设,极大地促进了贸易便利化的发展。

我国贸易便利化的发展实现了从单一部门到多个部门,从一个环节到所有环节,从改进贸易管理到大范围应用信息技术的转变,呈现高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立法不断完善,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相关政策措施。但在用户身份验证、数据共享、数据安全传输、数据保存和销毁及归档、电子证据认证结果的相互承认与接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立法仍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具体内容见表1)。

(三)我国与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便利化程度对比

在《2014年全球贸易促进报告》中,世界经济论坛对全球138国家的贸易促进指数ETI进行了排名。在这份世界经济论坛给出的排名中,ETI指数包含有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包含自己的二级指标。四个方面分别是:市场进入(国内和国外市场进入难度)、边境管理(通关效率及成本、透明程度)、商务环境和基础设施(运输基建质量与可得性、运输服务的效率与可得性和信息通讯技术可得性)。

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贸易促进指数只有4.3分(0—7),而贸易便利化排名第一的新加坡高达5.9分,是世界上贸易便利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紧跟其后的是我国香港行政区,虽然排名第二,但分数和新加坡还有很大差距。根据表3可以看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高收入国家的贸易促进指数都很高,而我国周边的贸易伙伴——东盟国家,除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剩下的国家贸易促进指数都不高。可以看出我国和OECD的高收入国家相比,在贸易便利化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除此之外,世界银行组织对商品在各个国家跨境所需的成本和时间进行检验。与表2数据不同,表3数据主要是针对海关的研究,虽然不够全面,但也能通关海关数据反映一个国家贸易便利化程度。

在表3中,括号中过关的意思是在到港、过关、交清关税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而括号中文件的意思是准备和处理文件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可以看出,从中国向外出口时整个通关过程中需要花费26小时和522美元,整个跨境贸易的在文件处理方面需要花费21天,85美金;而我国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时则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成本,在跨境贸易过程中需要花费66小时和171美元,在通关过程中需要花费92小时和777美元。和欧盟国家还有日本、韩国和美国相比,无论在进口还是出口、通关过程还是文件处理方面,我国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均高于这些国家。相比东盟国家,我国的时间和成本低于东盟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是相比于OECD高收入国家,南亚地區和欧洲地区,我国在海关和文件处理方面还需要提高。通过缩短通关和文件处理的时间和成本,可以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帮助更多货物更快地进出国境,提高国际贸易效率。

三、跨境电子商务对推动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的影响

由近期相关研究成果及官方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推动贸易便利化进程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海关环境、基础设施和规制环境的发展,从而推动国家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了贸易便利化的边境管理改革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国家将加快出台新政策来帮助改善海关环境。海关“清单核放”通关方式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跨境电商的手续流程,对通关过程进行缩减,增加了边境管理透明指数和海关效率。因为海关环境的改善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有效帮助缩短物品通关时间,减少通关成本。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在推动边境管理发展的同时也推动这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而且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量的逐渐扩大会推动海关采用国际标准,对商品分类、口岸编号等采取更严格、统一的管理方式,减少编号格式不同带来的不便。在跨境电子商务形成一定规模后,政府会对海关和其他行政部门的职能进行适当调整,消除政府部门间“踢皮球”现象,让跨境电商的每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减少行政程序为贸易带来的不便。当贸易便利化协定正式生效后,我国也会颁布与通关、标准化相关的法律政策,遵守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承诺。出台标准化程序、“单一窗口”、电子文件等多项举措,节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时间与成本,极大地促进贸易便利化发展。

(二)跨境电子商务带动了贸易便利化的基础设施发展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订单数量与规模都急剧增长。因此为了顺利完成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国内物流企业会扩大企业规模、增大国际覆盖范围和物流配送效率,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如今“多批次,小批量,碎片化”的订单要求。国家还可能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改善,来提高跨境电商交易最终环节的效率。跨境电子商务同时还推动了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新技术和互联网在公司层面的应用越普及,越有利于缩短交易时间、降低贸易成本,增加业务的处理速度,加速网络技术和硬件设施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从而提升贸易便利化的基础设施指标。

除此之外,跨境电子商务还能推动贸易便利化的规制环境发展,促使更多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出台。《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发布就有跨境电子商务在其中起推动作用。该战略表明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政府部门办公效率。而且最近各自贸区和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都推动了立法程序透明化,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和可得性,提升了贸易便利化的规制环境指标。

四、我国贸易便利化与跨境电子商务相互促进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

尽管我国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报关、报检、收汇、核销、退税和结汇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我国政府应参照WTO和其他经济组织中针对边境管理提出的建议,对我国海关程序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协调海关、国税局和检验检疫局等众多部门,制定切实、可行和有效的法律法规。在对跨境电子商务制定税收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其产业的特殊性,制定严谨的纳税政策,并实现适当的税收优惠。海关广泛推广“单一窗口”项目,在接到企业办理行政手续的申请后,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公开各项审批目录、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和基本流程,让企业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行政审批也变得公开透明。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时只需面对一个窗口,可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随着海关监管变得更加严格,跨境电商企业在运营环节上能更加规范和高效。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海关数据对接,将资金流、订单数据和海关数据合并,高效通关,合法经营。

(二)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跨境电子商务具有订单小、批次多、采购周期短等特点,对物流的速度要求较高。跨境物流的选择要兼顾成本、速度、安全性以及消费者体验。当前跨境物流未能与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匹配,造成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物流方面的劣势。2015年,国家出台了发展“海外仓”和“边境仓”的相关政策,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尝试与物流企业联合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份额较大的国家建立海外仓储基地,以海运或铁路形式先将货物运送至仓库,再进行本地发货,缩短物流周期,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效率。

(三)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信用与支付安全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且跨境电商相比于实体经营更容易存在违约行为。我国应该逐渐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可相互信任的交易环境,保证商品质量,解决电子支付安全问题。或者由国内银行与国际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加强本土支付企业的跨境结算服务能力,促使更多国外买家或卖家接受国内支付企业提供的支付服务。同时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加强对银行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电子支付在电子口岸方面的运用尤其重要,海关提供海关税费EDI电子支付途径能自动扣减相应税费金额,对降低贸易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推动贸易便利化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打破时空界限,加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面对贸易便利化带来的新问题,如关税与税收、统一商业代码等,各国应加强对话与合作。这些交流活动不但直接影响新贸易规则的制定,更决定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对此,我国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相关部门的国际合作,积极参加各种国际组织的峰会和项目谈判,探索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监管合作新对策,并针对税收优惠、数据安全和计算机犯罪等方面进行谈判和协调。这些国际合作和交流能更好促进世界范围内贸易便利化发展,推动全球贸易在未来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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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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