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信用化改革
2017-07-19李婷
摘 要:现如今,我国的社会不断的发展进步,社会各层改革的步伐逐渐迈开,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档案管理改革已经成了当前阶段一个重要的问题,人事档案管理信用化改革是一种全新的改革思路,但是现如今人事档案依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本文将结合实际出发来探讨人事档案信用化改革。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信用化改革
人事档案管理顾名思义,就是对人事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其管理的内容包括信息保存、信息收集、信息归纳等等,而所谓的信用化的改革,就是将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档案的一项纳入档案的管理中,使人事档案对人的评价更加的全面化,不再有偏颇,使人事档案的存在更有意义。人事档案的信用化改革是有必要的,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对于人才的要求的,因此推动档案的信用化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1 人事档案管理信用化改革的可行性
第一将人事档案与信用档案相结合,从某种方面上来说,人事档案与信用档案都是相同的类型,人事档案是对人的信息的收集和归纳和整合,这些信息将是组织或者事业单位对于人的评价标准,而信用作为人的最重要的评价标准之一,理所应当的应该讲信用档案划入人事档案的管理中来,使档案的管理更加的完善,为市场提供更为完整详实的社会信息,从而更完善的评价一个人。
第二,我国早已经设立了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可以为人事档案信用化改革提供帮助,早在2006年的时候我国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就已开始收集、整理、归纳人们的信用记录了,截止到2008年底已经收集社会上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形形色色的人的信用记录,这些信用记录包括了人的贷款和偿还记录、诉讼记录等等,提供给银行、社会企业、政府部门等等为它们的工作人员的招募,贷款的选择等等提供了帮助,也为人事档案信用化改革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1]
第三,人事档案管理应当借鉴信用档案的管理方式
信用档案管理方式是值得人事档案管理思考的,信用档案的管理具有以下的几个几个值得深思的性质:一信息来源广泛性,信用档案涉及的方面广,信息来源多种多样,内容详实;二信息开放性:信用档案是开放的,没有藏匿的,随时随地都可以供相关的组织如警察局等观看,信息一定程度上是共享的;三信息的客观性:信用档案里的信息是客观的,没有偏向性的,绝对真实的;四信息的时效性:信用信息不能是一成不变的,保持内容的更新,要随着信息的来源人的信用行为而改变,信用档案内容也是拥有时间性质的,一般来说,信息来源人的负面信用信息只保存一年,而正面信息是永久保存的;五信息是非盈利性的;档案内的信用信息不能用作商业行为,如售卖、租借等等,这些都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而作为信息的来源人,每年可以查阅使用自己的信用信息一次;六:信息的时刻更正性:信息的来源人,可以质疑信息的真实性,或者发现信息有丢失,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情况属实,可以获得更改的权利;七:信息的法制性,这些信息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管理过程中每一个程序都是都有着法律的保障。以上就是,信用档案管理的性质,这些性质都值得人事档案管理借鉴,为人事档案管理提供了参考。[2]
2 人事档案信息信用化管理的具体策略
2.1 将信用档案加入人事档案中,使人事档案更加的完善,符合当前的社会的发展
人事档案收录进信用档案有利于全方位的评价一个人,个人品德方面也将会被纳入人才的评价标准,信用档案本身就拥有时效性,可以使人事档案的资料即时的更新对于人的评价也能与时俱进,信用记录中拥有个人记录与职业记录,信用记录包含个人的贷款和还款记录、社会保障信息、诉讼记录等等,职业记录拥有记录人以前工作單位对其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的记录,这两者都是对于记录人的评价,是其未来工作的信用资本。改革后的档案不在片面化,拥有更全面的信息,他对于人由不良信用产生的负面评价有了详实的记录,维护了人才市场的公正。[3]
2.2 改变人事档案的工作职能,有控制转变为服务与监管
政府建立人事档案管理机制,是为了保障人合法的享受社会权利与工作权利,现如今的档案管理机制却走向了控制的道路,这是与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初衷相违背的,因此,转变其工作职能,走向服务与监管的道路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列出几项措施;一:减少人事档案的控制功能,增加人事档案服务与监管的功能,加大人事档案信用功能的发挥。二:增强人事档案的普及率,使人事档案不在属于少数人的权利,使人事档案的管理人员不断地增加,为更多的人提供服务。三:人事档案的记录人应当拥有知情权,使人人所有翻阅档案的权利和质疑档案真实性的权利。四:档案里的负面记录,应当在一定的时间里删除,不能永远跟随记录这的一生。五: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商业目的使用,任何侵犯记录人隐私权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谴责。六:在法律上予以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使用都应当有监察制度的存在,保障其安全、完整、有效。
2.3 推行人事档案管理社会化
档案的管理应当有权限,让被记录人的单位有管理人事档案的权利,人事档案终究是为社会服务的,人事档案的社会化为市场寻找人才的提供了要求标准,下面提出推行人事档案社会化的方法,第一,档案记录人与档案分离,记录人工作的单位有权对记录人进行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方面的评价。当记录人离开单位到新单位工作的这段空隙间,档案依旧由原单位保留,直到新的单位工作后,由新的单位接受。第二,最终目的是为了使档案被专业的中立机构管理如人才市场等等管理,这是为了保障人事档案的绝对客观,将档案集中管理,也是为了节约管理的成本,使档案的管理高效。
2.4 网络化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的网络化是档案管理的必然发展,当前社会逐渐走向了新媒体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作为自媒体设备之一的电脑,可以为人事档案的管理提供便利,建立完备的人才信息库,将档案集中管理后建立数据库输入电脑,将身份证作为唯一的识别码保护档案的隐私性,这种集中化的管理模式,有利于监控分散在全国各个单位的档案,也能为其提供安全的监管与服务。[4]
2.5 完善相关的法律,推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社会化
当前中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依旧需要更多的完善,应当通过法律来规范其管理制度和推行使人事档案社会化的进程加快,在信息的寻觅、归纳、管理的过程中应当由法律进行监督,档案管理集中化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家还没有颁布,对于档案隐私权的维护的相关法律也没有实行,这些都是档案管理制度化过程中的法律漏洞,理当予以补全。
3 结语
人事档案改革道路是一条艰难的目前还在孜孜不倦的寻找的道路,信用化改革是其中的一条,信用记录收录进入人事档案中,有利于人事档案的开放性、社会性的特点得到体现,促进现今社会对于人才的全面性要求,这是一条艰难的道路,在推行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支持,为人事档案管理信用化改革做贡献。
参考文献
[1]师雅静.关于改进疾控中心人事档案管理的思考[J].山西医药杂志.2016(23)
[2]董兰峰.人事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改革措施[J].新校园(阅读).2016(09)
[3]欧彦廷.提升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质量初探[J].办公室业务.2016(17)
[4]雷江霞,王萍.国企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若干问题初探[J].办公室业务.2016(11)
作者简介
李婷(1971-),女,山东省济南市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