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几种商业模式
2017-07-18万琳
万琳
(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100120)
【摘要】近三十年来,中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历经了劳务分包、施工分包、施工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和海外投资几个阶段。如今,国际市场现汇和融资项目竞争日益激烈,而在中国“走出去”战略指导下,境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特别是PPP类项目投资机会逐渐增多。
【关键词】国际市场 基础设施 EPC PPP 投融资
中资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主要经历了劳务分包、施工分包、施工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融资)+EPC总承包和海外投资等阶段。
一、传统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的海外基础设施业务中,主要以现汇施工总承包和EPC总承包以及F+EPC总承包项目为主,特别是F+EPC项目所占的比重极大,已经成为中资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的最重要的方式。
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业务模式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总结而言就是一难(融资难)、一高(风险高)和一低(层次低),而海外投资,特别是PPP模式则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上述几个问题。
首先是融资难的问题。目前中资工程承包企业在海外的融资项目主要是出口买方信贷,在这种模式之下,借款人通常都是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而国内的银行一般都会要求借款方提供主权担保。
但目前这种模式遇到的困难越来越多,主要有几个方面的限制。一是项目所在国政府的债务比例普遍较高,所以不愿意也很难提供主权担保,非洲很多国家都面临这种情况。二是所在区域对于主权担保会有限制,中东欧的很多国家由于加入欧盟或者准备加入欧盟,由于受到欧盟的限制,都无法提供主权担保。
二、发展海外投资的优势及必要性
对于上述问题,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解决方案,因为在PPP项目中,银行的贷款方是项目公司,而还款来源主要是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这样就可以规避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负债问题。
其次是“风险高”的问题。相比国内的项目,海外项目的风险要高的多,中资工程企业在海外工程中巨亏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如中国铁建的沙特轻轨项目,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的波兰A2公路项目,都遭遇了巨额的亏损。在PPP模式下,中资企业可以和政府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从而将利益捆绑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很多法律、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当然,由于PPP项目的执行周期长,除了项目建设以外,还要参与项目的运营,这样也会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风险。
再次就是“层次低”的问题。中资工程承包企业从事海外工程虽然已经超过30年,但是基本都是以工程施工为主,而在工程设计、咨询、项目管理、运营等高端领域,目前占有的份额都极低。因此,目前所从事业务的附加值都很低,例如,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净利润平均为5.9%,而我国几家最大的建筑商的利润仅有2%左右。
而在PPP模式下,通过投资和融资带动,我们就不仅可以从事项目施工,而且可以介入到可研、规划、设计、运营等各个阶段,并可以带动国内的技术、标准等走出去。
三、海外投资业务的发展趋势
受外部市场的需求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动,目前很多工程公司已经在积极探讨海外投资,并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其中值得关注的一些发展趋势和借鉴的经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需要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特别是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如中信保、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
对于海外投资项目,融资能否成功是项目成败的关键,目前国家从顶层对于中资企业“走出去”投资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各家金融机构也有很多具体的金融产品和政策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投资。因此,如果从事海外投资,首先就要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各类产品和政策十分清楚,这样才能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熟练应用这些产品,同时也能项目跟踪前期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二是要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相比设计咨询项目或者工程施工项目,投资项目涉及的内容要广泛的多,涉及投资、融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方面,单一的企业很难具备全部所需的能力,因此,开展海外投资项目,就需要整合资源,强强联合,需要设计、施工、运营等各类单位共同合作。
三是要加强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保险机构等专业咨询机构的合作。海外投资项目特别是PPP项目,涉及到复杂的融资和合同架构,对于我们而言也会面临更多新的风险,要完成一个投资项目,并且严格控制过程中的风险,就需要引入上述这些“外脑”,建立专家资源库。
四是要充分利用国内专项政策基金,这一类基金也是上述第一项中提到的金融机构的一部分,但其相比一般的金融机构更有针对性,对于我们在某个区域或者行业开拓项目,能够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四、海外投资业务的主要模式
(1)卖方信贷。严格意义上讲,卖方信贷并非是一种投资,而是延期付款相符,一般一个项目的付款期限,短则3-5年,长的可以达到10-15年,承接基建项目的企业再以项目为依托,向银行进行融资,然后以业主的付款向银行还款。
为了规避风险,承接卖方信贷的企业一般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如果是短期融资,则投保特险),并可以保单质押的方式向银行卖断应收账款,这样就可以充分规避公司的风险。
(2)BOT、PPP等特许经营项目。该类项目主要集中在电力、石油等能源领域和道桥、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该类投资模式下,一般由中资企业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或者PPP协议,企业需要投入约20-30%的资本金,其余的70-80%的资金以项目融资的方式向国内的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融资。针对该类项目,中信保也有专门的投资险,企业可以购买投资险以规避风险,通常中资的银行也会要求投资企业购买该类保险。
(3)少量投资撬动大额总承包项目。这类项目通常已经有投资方,但是缺少融资来源,希望从国内的金融机构融资,中资的承包企业参与少量的投资,一般是股本金的10%左右,并协助项目的业主方从国内的金融机构融资,同时承包该项目的工程。
国内的一些大型企业,如中水电、中交集团、国机集团等,都在积极探讨海外投资,并将海外投资作为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