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反转研究
——基于框架生成和群体极化的理论视角
2017-07-18翟梦雯张军
翟梦雯,张军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反转研究
——基于框架生成和群体极化的理论视角
翟梦雯,张军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自媒体平台为公众提供了行使话语权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网络信息真伪难以甄别、网络空间非理性情绪急速蔓延、网络舆情引导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作用,网络舆情反转现象层出不穷、绵延不绝。以戈夫曼的框架生成和社会心理学的群体极化之理论视角为切入点,剖析了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反转的发生机制,并由此提出“多方参与、多元互动、协同治理”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进而推动良性网络社会秩序的形成。
自媒体;网络舆情反转;框架生成;群体极化;多元互动
随着移动客户端和网络社交平台的加速融合,博客、微博、微信、贴吧、QQ以及论坛等自媒体(We Media)越来越成为时代的宠儿,呈现出以往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新特点。传播主体多元化、信息传播及时性、信息传播的交互性以及信息发布者匿名性使得人人都有了“麦克风”,能够自由地各抒己见。
正是在该时代背景之下,自媒体成为民众表达观点意见、参与民主的一种渠道,也正是这样发展迅速的自媒体平台为网络舆情反转的产生提供了技术基础,近年来网络上舆情反转事件频频发生。自媒体时代带给民众更多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可在这些强大的话语权的背后也隐藏了一些问题,每个人各抒己见的同时造成了网络舆情纷繁复杂的现状,传统道德底线也变得模糊不清,网络舆情反转现象成为这些问题的集中呈现。
一、网络舆情反转的理论解释困境与超越
网络舆情反转作为中国网络社会中的重要现象之一,已为不少学者所关注。关于“网络舆情”的相关研究成果颇为丰富,这为笔者此次课题研究提供了较为丰富的资料参考和借鉴。
从国内既有文献来看,国内学术界关于“网络舆情”的研究较多。我国网络舆情研究始于2005年,[1]其研究主要分为四大类别。第一类是涉及高校这一主体的有关高校网络舆情成因、特征、影响以及引导对策和思想教育方面。如王灵芝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通过实证调查和分析揭示了高校网络舆情的形成现状、因素、“空间”结构和变动规律,提出一套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应对机制[2]。第二类是有关政府针对网络舆情治理研究,包括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以及引导策略,也涉及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理和公安机关对涉警网络舆情的处理研究。如温淑春指出网络舆情对政府管理正负两方面的作用,为此提出一系列相关应对机制[3]。第三类为网络舆情的技术分析,包括舆情指标体系、模型和检测系统等研究,如曾润喜等学者从指标设计和方法模型两大方面出发,指出应基于统一标准建立系统化、全生命周期的网络舆情指标体系[4];张一文等人将贝斯网络建模方法和网络舆情态势评估相结合,提出一套网络舆情评估模型[5]。第四类是专门针对网络舆情演变的研究,涉及概念界定、演变路径和周期等基本内容。如史波通过构建公共危机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机理体系,深入分析了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演变路径、表现和动因[6]。
上述四类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关于“网络舆情”的研究进程。但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宏观层面,缺少微观研究,且结合的理论视角单一,少有涉及“网络舆情反转”的研究,使国内关于“网络舆情反转”的学术成果稀缺。
就“网络舆情反转”的相关问题而言,国内学术界研究较少,且既有研究大多集中在一个领域,即从新闻传播的视角分析网络舆情反转现象的成因及其反思和治理,基本以评论成分居多,真正结合理论深入分析的文章几乎没有。如崔爽爽通过对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发生十天内的网络舆论进行分析,探讨事件中舆论的两次建构和相关议题的衍生[7];孙荧晨以“手术室自拍”事件的舆论导控为例,分析了网络舆情反转的三个重要环节[8];张文力以“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为例,探究了网络舆情反转事件中媒体公信力的缺失,并从制度、管理等层面提出相应对策[9];黄鸿业从新闻生产角度分析了“舆情反转”的特征和成因,并提出从制度层面进行规制[10]。
现有关于“网络舆情反转”的学术成果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和借鉴意义,然而从时下“网络舆情反转”的真实情况来看,它们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笔者倡导从戈夫曼的框架生成理论和群体极化的理论视角分析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反转现象,由此剖析舆情反转的框架过程及生成机制。具体来说,本文将结合当下自媒体兴盛的时代背景,通过网民群体认知框架的生成过程及特征对此加以分析,从框架理论来深入解释“网络舆情反转”;同时结合群体极化理论深入剖析网络舆情反转的产生机制与实施过程。
二、网络舆情反转的框架生成解释和群体极化分析
就框架分析的理论起源而言,1974年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在《框架分析:经验组织论》(Frame Analysis:An Essay on the Organization of Experience,以下简称《框架分析》)一书中首先将框架的概念引入文化社会学[11]11。戈夫曼的框架概念主要源自于人类学家葛列格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贝特森认为框架是传播者提供给受传者应当如何理解符号的诠释规则[12]2。戈夫曼在《框架分析》中论述,社会事件本就散布各处,彼此无所归属,需要透过符号才能转化成为与个人内在心理有所关联的主观认知,这一“转换”过程,即是框架的基础。换言之,框架是人们将社会真实转换为主观思想的重要依据,人借由框架收集、整理讯息,建构意义,其存在无可避免[11]18。
在此之后,诸多学者在新闻传播的领域中对框架的内涵进行了阐述。盖姆森(Gamson)和莫迪利亚尼(Modigliani)发表的论文《媒介论述与公众意见》、吉特林(Gitlin)发表的论文《整个世界都在看:大量的媒介正在制造新的生命》、塔其曼(Tuchman)发表的论文《做新闻:真实构建的研究》、恩特曼(Entman)在年发表的论文《框架:指向一种断裂范式的澄清》以及帕恩(Pan)和柯西克(Kosicki)发表的论文《框架分析:一种新闻论述的方法》中都对新闻框架的定义提出了大致相同的观点,均认为框架也是受众接收信息、审视信息、建构事实的一种工具[13]。细究过往学者如塔奇曼等人对新闻框架的定义与分析,可以发现“框架”的核心内涵得以在新闻领域内延续,即传播者经由主题认知对社会真实的建构。学者们将框架与新闻传播相结合,亦促进了“框架”理论的发展。
需要提及的是,《框架分析》虽然被很多学者沿用,但亦受到了颇多的争议和批判。如塔奇曼曾批评戈夫曼关心经验的弱点和经验的社会组织的弱点而放弃对社会组织本身的关心,他对从一种框架转变为另一种框架的关键的制度性机制并不感兴趣[12]4。关于框架的来源,有学者批判人的自我、意义、动机意向不应该被限制在来源提供的道德传统中。除此之外,关于框架设定与主体道德以及书中概念的模糊导致概念泛化都受到了批判者的质疑。
概言之,框架的概念即是一种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并通过框架将社会真实转化为主观思想,同时通过框架与外界沟通与交流。为此,笔者将借用张翼对框架两个层面的界定来探讨网络舆情反转的相关问题,这两个层面分别是静态层面的“框架”和动态层面的“架构”[11]20,即运用何种框架来认知社会真实和框架的来源。通过对涉及网络舆情反转的两大主体——即媒体和网民群体——静态层面的“框架”和动态层面的“架构分析”,可清晰地阐释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反转中的媒体和网民在认知事件过程中将如何认知和理解该事件以及为何会采取该种方式,进而了解媒体报道方式和网民舆论的原因,从而得知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反转的原因。
群体极化这一理论在国内学术界发展比较成熟,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的相关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群体决策的研究。詹姆斯·斯通(James Stoner)于1961年最早提出“群体极化”这一概念[14]。“群体极化”原是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是指群体成员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或态度从原来的群体平均水平,加强到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现象。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凯斯·R·桑斯坦(Cass R Sunstein)认为在互联网中存在着群体极化,他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对网络环境下的群体极化现象进行了讨论,他将群体极化定义为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15]16。
群体极化并不是网络舆情反转的直接动力,而是这一过程中的发酵剂,使网络舆情迅速膨胀进而朝某一方向极端化。其过程极不稳定,一旦事件出现变动,就会导致网络舆情方向迅速转变,且在此之前,网络群体极化越极端化,则网络舆情反转的力度越大,甚至可能出现180度大反转。
尽管有学者批评框架理论过于宽泛以及其他一些不足之处,但它被多领域所接受和应用,说明框架理论确实揭示了很重要的本质。故此笔者希望将框架和群体极化理论应用于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反转研究,试图延伸这些理论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力。
三、“暴打女司机事件”:网络舆情反转的案例剖析
(一)东窗事发中的参与者框架建构
针对网民通过自媒体而产生的网络舆情反转现象,笔者试图在框架理论和群体极化的理论范围内,结合“男司机暴打女司机”这一网络舆情反转热点事件,通过阐述媒体和网民群体的认知框架及其如何架构此框架,分析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反转的发生机制。事件爆发于2015年5月3日,一段名为“女司机遭暴打”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该段视频在社交平台和网络媒体上愈炒愈热,以新浪咨询台官方微博发稿为例,3日晚间,评论已达11759条,转发9873次。网络几乎不约而同地谴责打人者,如网友-蛋先森-评论:“枉为人父人夫”;@VV良家族_桃夭认为:“不论何种原因,打女人的男人都是最卑劣的。”网上不少评论都表示出类似的观点[16]。
自媒体时代提供了传播和交流平台,使该事件迅速发酵膨胀。首先,从新闻媒体的角度,媒体对新闻事件的认知框架应客观公正,起到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然而社会现实却是媒体的报道往往呈现碎片化现象,未等真相完全浮出水面,就争相报道,博得点击量。同时媒体从业人员往往会在报道时夹杂自己的价值观,这对舆论的导向至关重要。
媒体为何会有如此的认知框架即媒体为何会如此“架构”?这与当下的社会现实密切相关。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独家新闻资料越来越难获取,根据以往的经验,媒体从业人员知道何种形式的标题和内容能吸引人们眼球,加上其自身素质不高,就会忽略新闻完整性,引爆舆情。
其次,从网民的角度来看。视频曝光后,网友一致谴责男司机,网民群体持一边倒的观点。白岩松也曾评论:“此男司机违背了‘好男不跟女斗’和‘打人不打脸’两条古训,从生物学上来说,男子本就比女子高大强壮,在力气占很大优势的情况下打女人根本就是狗熊,而且在35秒钟的视频内连踢女子四次,这是在现代社会人们所无法容忍的。”[17]
网民群体的框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验积累。长期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眼见为实,从网民看到视频记录下的不完整的情况便以为事实就是如视频所拍摄的一般,以偏概全,实则真实情况并不完全如此。第二,社会转型造成结构分化,进而导致更多相对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他们对弱者感同身受,加之人性本善,会对弱者施以同情,所以会对这种直接看得见的伤害嗤之以鼻,同情女司机。第三,特定社会文化中的社会化经历。在社会化过程中,我们逐渐了解男人在生理上比女人高大强壮,我们在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濡化过程中明白“君子动口不动手”,视频中呈现出的男司机的暴行并非君子所为,与我们所熟知的文化不符,故被一致谴责。第四,个体与他人的互动。这也是一种个体获得知识和经验的途径,通过互动、模仿,将社会规则内化于心。网民们通过在自媒体平台上评论和回复以表达对此事件的看法,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他人影响并吸收他人的观点,致使网络舆情一致指责男司机。
如此,纷纷谴责打人者的网友迅速聚集,使得其既有的看法意见被强化。网民通过链接看到更多批判男司机的信息实则更是自身观点看法的“回音”,导致网络群体极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舆情整体趋于一致指责男司机,但其方向却是极为容易改变的。随着相关事实的揭露,舆情很可能就会发生180度的大转弯,因此网络群体极化即“强化网络舆情的脆弱易变性,加剧网络舆情的反转速度和强度,并且会增加舆情反转的频率”[18]。
(二)舆情反转
5月4日下午,成都锦江公安局向媒体公布了男司机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中女司机连跨两车变道,随后两车相互别道,女司机将男司机车辆逼出机动车道,险些撞上路人。舆论至此开始反转,从一边倒指责男司机打人转向谴责女司机危险驾驶,更有网友评论“就该打死那个女的”“很遗憾、打得轻了”“打得好,她只是挨打而已,也许会因此挽救一两个甚至更多人的性命。”
行车仪视频曝光后,再看媒体的相关报道。笔者分别摘取了搜狐网与和讯网的一条名为“女司机恶意斗气,男司机暴打女司机最新相关消息”以及一条“成都女司机变道惹怒男司机,遭暴打致骨折”的新闻报道,其中搜狐网的“恶意斗气”以及和讯网的“惹怒”这些字眼无疑将矛头指向了女司机,表明是女司机有错在先。前面已经提及,媒体负责将事件展示在民众面前,而这一过程中可能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整导致错误的舆论导向,如今媒体得知真相后又会争相报道以占据舆论高地,而其新闻报道中的价值观取向亦是为了博人眼球。
其次再来看网民的态度。不少网民认为女司机卢某之前是在“装可怜”、说谎,一点都不值得同情,之后女司机遭到“人肉搜索”,其大量未经证实的违章记录甚至是开房记录也被公开,“女司机活该被打”的舆论开始占据主流地位。
由第一次事件曝光引发的网络群体极化——纷纷谴责打人者,到真相水落石出,网络舆情发生180度反转,正是一边倒的网络群体极化才会导致之后的网络舆情反转,使网络舆情反转的力度和程度被最大化。
(三)舆情分化
根据搜狐新闻调查的数据显示,截止5日15时,参加调查的21.9万名网友中有66.3%认为女司机有错在先,20.8%的网友表示打人者不对,12.9%的网友表示双方都该受到批评[19]。这份数据也许并不全面,但也能够说明一些问题,大部分网友还是持责任在女司机的观点,当然也有更加冷静和中立的网友认为双方皆有责任。
实际上随着事件在自媒体平台上不断发酵,各种由此事件衍生出的次生议题引发出舆论风暴,网络上的很多舆论已不仅仅只是就事论事,还参杂了许多个人以及对衍生议题的情绪因素在其中,这些都会影响网民对事件的认知框架,网民群体持有的认知框架大多来源于特定文化中的社会化经历、经验积累以及个体与他人的互动,这种互动在自媒体时代大多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的信息符号互动完成。
(四)网络舆情反转引发的社会问题
从“女司机暴打事件”的框架生成和群体极化案例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网络提供了表达空间和发声渠道,但是网络舆情反转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损害媒体和政府的公信力
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医生手术台自拍等事件在被曝出后短时间内剧情发生巨大反转,黑龙江“天价鱼”事件更是出现数次反转,人们在新闻里看不到事实的真相,这不禁让公众对媒体产生了质疑,媒体的公信力何在?
同时,政府在舆情反转事件中没有第一时间调查出真相,任由片面信息传播,亦让公众失望。且在“黑龙江天价鱼”事件中,政府相关部门在成立的专项调查组调查中,被曝出调查组存在明显“护短”,调查结果有失客观公正,遭到一致谴责,更是让公众对政府公信力失去信心。
2.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网络力量实际是‘草民力量’的扩大与蔓延,它的影响力是强大的。”[20]伴随着社会的转型,社会发展中多方面尤其是分配制度公平正义的缺失,阶层分化和阶层固化严重,普通民众利益诉求渠道缺失,很多郁积在发展中的矛盾在网络和自媒体的镜头下被无限放大。网络舆情反转造成网络社会的不稳定,而网络社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从虚拟社会发展到现实社会的风险,危及社会稳定。
3.衍生性增强,引发“蝴蝶效应”
网络舆论的衍生性极强,网络传播具有“蝴蝶效应”,而网络舆情反转则更加会增强网络舆情的衍生性,使事件的风险承担主体泛化、事件波及范围扩大,衍生出一系列其他问题。例如“成都街头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中,随着网络舆论由指责男司机到谴责女司机的反转,女司机卢某遭到“人肉搜索”,其大量未经证实的违章记录甚至是开房记录也被公开,这些由社会事件衍生出的次生议题会影响公众判断是非的理性。
但应该提及的是,正如凯斯·桑斯坦在《网络民主共和国》中指出,群体极化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能促进群体意见一致,增强群体内聚力和群体行为。从美国的情况来看,群体极化让许多重要的价值得以实现,包括公民权运动、反奴隶运动以及两性平权运动等[15]53,网络舆情反转也应该被客观理性地看待。“反转新闻,折射出道德的沦丧、理性的崛起和科技的进步。”[21]应该指出的是,在某些网络舆情反转事件中,可以发现某些网民正逐渐趋于理性和网络社会发展的良性趋向。比如去年朋友圈遭疯狂转发的“人贩子死刑”事件中,在几乎一边倒支持“一律死刑”的舆论下,还是有网友发出了较为理性的声音,如微博名为@刘发麻评论:“最高死刑,没有起到有效的震慑。没有被解救的孩子,也没有得到善待。现行法律,对犯罪分子威慑不够,一律死刑也不合理,但是加强惩罚力度是必要的。买方也要同罪论!只要参与的都要加大惩罚[22]。后来很多网民站出来说这不符合法律,而且可能会把拐卖的孩子送至更危险的境地。因此可以发现,在某些情况下,网络舆情反转亦有可能是公共理性形成的预兆。
四、多元参与和协调共治:针对网络舆情反转的治理模式转向
网络舆情反转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言而喻,针对网络舆情反转的应对策略和治理模式亦是难题,主要表现在目前学者们针对网络舆情反转这方面的深入研究较少,尚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模式。故笔者通过对前人成果的借鉴,尝试提出“多方参与、多元互动、协调治理”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且主要突出“多元互动”,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主体间的互动性。
(一)政府
建立和整合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利益诉求渠道。通过市场和政府两种手段,调节利益分配,完善分配制度,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防止收入差距悬殊,保证每个人的利益;同时,在公众表达利益诉求方面,完善信访制度,加强网络信访制度建设,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优化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和利益补偿机制;同时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以此形成一套畅通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
建立健全网络法律和法规。我国目前在网络和舆情方面的法律法规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国家需要加快网络立法步伐,有必要制订一部有关互联网的专门法,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络法规,对网络资源的管理,网络内容信息服务,政府、组织和个人在网络中的权利、义务等作出规定,从而实施网络法制,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23]需要指出的是立法要具有针对性,且详细、具有可操作性,明确法律的边界,减少网络“擦边球”行为,始终应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
培养专业网络执法人员。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在网络舆情监管领域缺乏专业的人才和队伍,因此通过专家学者对政府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培养和聘用专业人员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二)网络媒体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加强行业制度自律管理建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行业内的议程设置,结合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加强网络媒体自身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管,构建有效的自我监管组织;其次要不断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素养,通过专业化的培训和聘用专业人才等具体措施,加强员工队伍的道德修养建设和责任感的培养。
(三)网民群体
加强网民群体素养建设,提高网民素质。应通过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资源和力量来加强对网民群体的素养教育,构架全方位、多层次的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网民群体的综合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其文化素养、心理素养和道德素养。
(四)政府、媒体与网民的互动治理模式
如下图所示,笔者提出“多方参与、多元互动、协调治理”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重在“多元互动”,强调政府、媒体与网民群体三大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协调治理。
1.与民合作,共同参与。在保证民意渠道畅通的情况下,适当邀请专家学者以及政府相关人员与民众交流沟通,收集民意,解答疑惑;并且加强与网络“意见领袖”的合作与联络,积极培养“意见领袖”,在平等的条件下努力达成共识,发挥“意见领袖”的纽带作用,正确客观传达观点和引导舆论;充分培养和发挥民间力量,通过民间组织或个人推进网络治理,“例如由千龙·中国首都网、搜狗、新浪微博、搜狐、网易、百度共同发起的‘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以‘担当社会责任、共享辟谣数据、提高媒介素养、维护网络健康’为宗旨,上线一年的辟谣数量已超过100万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相互协同的作用[24]。
2.媒体通过与政府合作,在依托政府调查出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如实发布信息,进行新闻媒体的报道,同时亦可借此传达政府的权威见解,增强自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网民群体行使监督问责的权利,通过监督手段以此加强与政府和媒体合作。网民群体在履行遵守相关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监督政府和媒体的权利,当然,这不仅是其权利,也是其责任。
自媒体时代的大背景下,网络平台上的舆情状况纷繁复杂,网络舆情反转则更是一个负面效应明显又难以治理的问题。通过框架和群体极化的理论视角来分析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反转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亦是笔者写此文章的目的和意义所在。但由于本文的理论框架模型并未经过实践的证实,所以仍需不断地完善和充实。在代表民意的网络舆情愈加受到重视的今天,对于网络舆情反转的研究仍然需要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解决这一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其中,研究的理论框架则是重中之重,因为成熟的理论研究更有助于发现有关网络舆情反转的问题本质,为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奠定基础。当然,笔者在此所提出的理论分析框架只是众多研究中的一个阶段,若要真正使其具有现实的解释力,还需置于社会现实中加以验证。为此在后续研究中,笔者将继续在现实社会中收集相关资料,不断对本文中的理论框架进行修改和提升,使其真正能为现实所用。
[1]曾润喜.我国网络舆情研究与发展现状分析[J].图书馆学研究,2009(08).
[2]王灵芝.高校学生网络舆情分析及其机制研究[D].中南大学,2010.
[3]温淑春.网络舆情对政府管理的影响及其应对机制探讨[J].理论与现代化,2009(05).
[4]曾润喜,杜换霞,王君泽.网络舆情指标体系、方法与模型比较研究[J].情报杂志,2014(04).
[5]张一文,齐佳音,方滨兴,李欲晓.基于贝叶斯网络建模的非常规危机事件网络舆情预警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2(02).
[6]史波.公共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内在机理演变研究[J].情报杂志,2010(04).
[7]崔爽爽.网络舆情反转案例探析——以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5(14).
[8]孙荧晨.论反转网络舆情的三个重要环节——以“手术室自拍”实践舆情导控为例[J].今传媒,2015(07).
[9]张力文.浅析舆情反转事件对媒体公信力的侵蚀——以“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6(05).
[10]黄鸿业.舆情发转新闻的成因及其规制[J].青年记者,2015(09).
[11]张翼.拐点背后:宁波PX事件话语框架分析.[D].西南大学,2014.
[12]肖伟.论欧文·戈夫曼的框架思想[J].国际新闻界,2010(12).
[13]侯定军.“框架理论”在新闻实事件中的“聚光灯”效应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
[14]陶文昭.互联网群体极化评析[J].思想理论教育,2007(17).
[15]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黄维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6]钟滔.女司机遭暴打反转新闻的舆论审视[J].中学语文,2015(Z2).
[17]白岩松.评“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一个违法,一个违章[J/OL].http://news.sohu.com/20150506/n41246 2531.shtml,2016-05-06/2016-09-12.
[18]王玉龙.舆情反转:突发事件过程中网络群体极化的角色研究——基于“天价鱼事件”的分析[J].电子政务,2016(05).
[19]谭宏民,赵欣茹.探析新闻反转剧中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及成因——以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为例[J].新闻传播,2015(8).
[20]钱家兴.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引发机制及其政府应对[D].南京大学,2013.
[21]崔逾瑜,匡志达.“舆论反转”背后的反思[J].新闻前哨,2015(10).
[22]张纯雯.人贩子死刑事件,那些理性发声的人都值得被尊敬[J/OL].http://www.huanqiu.com/www/ wgyb/shehui/2016-01/8422819.html,2016-01-21/ 2016-9-12.
[23]杨柳.网络群体性事件互动模式分析[D].西北大学,2011.
[24]蒋明敏.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风险的特点、成因以及治理[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03).
G206
A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社会治理中的政府“互动型”角色转向研究”(15BSH074);安徽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翟梦雯(1995-),女,研究方向为网络社会学。
张军(1980-)男,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社会学、网络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