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标准蔬菜园案例分析
2017-07-15冯宇晴边晓茜毛月
冯宇晴+边晓茜+毛月
摘要:从当前农超对接的主要发展模式入手,以河北省涿州市惠友三兴蔬菜园为农超对接典型案例,分析了惠友三兴蔬菜园实施农超对接的原因及其组织方式和运作机制,总结当地农超对接取得的成效和农超对接对当地农业转型的影响。此外,也剖析了当地农超对接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对农超对接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超对接;标准蔬菜园;农业转型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12-2373-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7.12.043
The Example Analysis of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Supply” Standard Vegetable Garden
——The Example of Huiyousanxing Standard Vegetable Garden in Hebei Province
FENG Yu-qing, BIAN Xiao-xi, MAO Yue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00,China)
Abstract: From the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Supply” development pattern, and taking Huiyousanxing Vegetable Garden in Zhuozhou city of Hebei as a typical example, the causes, organizational forms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attern were analyzed. The accomplishment and effects on local agriculture transition of the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Supply” were summarized. In addition, the problems of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Supply” were pointed out, and some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Supply”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supply; standard vegetable garden; agricultural transition
自2010年河北省涿州市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蔬菜产业示范县”和“环首都经济圈绿色有机蔬菜基地”以来,涿州市以建设“京南第一菜园”为目标,按照“企业投资建设、土地整建制流转、农场化运行管理”的发展模式,加快标准蔬菜园建设实施步伐,蔬菜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农超对接是农业转型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本质是将众多小生产的农户与拥有大市场的超市进行对接,实现产销一体化,帮助农户和超市均从中收益。学界已对现代农业转型农超对接模式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胡定寰[1,2]基于超市内外因两个因素研究了农超对接的动因,总结提出了“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家乐福模式、“超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的麦德龙模式、“超市+基地+农户”的山东家家悦模式共3种发展模式。闫金玲等[3]针对“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农超对接模式进行研究,通过建立制约因素指标体系的方法对典型合作社进行实证研究,得出影响因素重要程度排序。周焕等[4]指出目前农超对接的开展主要采取“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模式单一、农民生产技术不够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其发展速度和范围。卢志丹等[5]对河北省农超对接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多个角度对当地特色农业的发展进程进行了展望。靳俊喜[6]对农产品农超对接模式发展的机理和相关政策进行了研究。
惠友三兴蔬菜园作为涿州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标准蔬菜示范园之一,是当地农超对接的典型代表,其在进行农超对接模式创新的过程中也遇到了阻碍和困难,如何克服困难、促进农超对接进一步发展、推动现代农业转型,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1 农超对接的原因及其主要模式
1.1 超市选择农超对接的原因
1)政府的支持。超市选择农超对接的重要原因是河北省政府支持“蔬菜进京”,支持建立标准蔬菜园,政府鼓励建立合作社,并给予一定补贴。在惠友三兴蔬菜园建立的三年内,政府每年对蔬菜大棚给予7 500元/hm2的财政补贴。
2)稳定的货源。标准蔬菜园可以为超市提供稳定的货源,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相當于建立蔬菜生产基地,为超市持久供货。
3)价格低廉。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纪人等作为农产品常规流通的中间环节,都会提取部分利润,使得超市得到的农产品价格提高。而农超对接削减了供应链低效冗余的中间环节,能够实现多方主体利益共赢[7]。超市直接从合作社收购的农产品价格低廉,有助于提高超市的净利润。
1.2 农户选择农超对接的原因
1)降低成本。农超对接促进了农户采用统一的生产方式,有利于形成规模化经营,进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此外,农超对接也减少了农户自主销售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因此,农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节约成本和增加净收入,会在恰当的条件下通过农超对接销售农产品。
2)稳定的销售渠道。农超对接为农户提供了稳定的销售渠道,超市同农户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形成较为稳定的契约关系,这为农户提供了保证,降低了农产品销售的风险。
1.3 农超对接的主要模式
通过调查,总结出目前河北省已有的农超对接的模式大致为以下几种(图1)。
1)“超市+农户”模式:超市直接与大型农户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没有农业合作社作为中间环节,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2)“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超市通过与农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农产品从分散的农户手中通过超市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3)“超市+龙头企业+农户”模式:龙头企业通过整合分散农户的农产品,将农产品集中销售给超市,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4)“超市+批发市场+合作社+农户”模式:合作社将分散农户的农产品集中运输到农产品批发市场,而中小型超市直接与产地批发市场建立供销关系,购买大宗农产品,可以减少中间成本。
5)“超市+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基地+农户”模式:超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基地,实现产销一体化。
2 河北省涿州市惠友三兴蔬菜园案例分析
2.1 惠友三興蔬菜园的基本情况
惠友三兴蔬菜园从属于河北省惠友公司,该公司旗下的河北省惠友超市共拥有70余家直营超市(统计截至2016年8月11日),主要分布于河北省保定市和石家庄市。
惠友三兴蔬菜园成立于2010年,当时合作社有50余户。由于蔬菜园可以为农户提供统一的农资采购、产品运输和销售服务,减少了农户的交易成本,而且蔬菜园以高于批发市场的价格对园区蔬菜进行收购,许多附近村庄的农户愿意加入蔬菜园。截至2016年8月,惠友三兴蔬菜园的园区内部种植面积约为67 hm2,共有100个蔬菜温室大棚。蔬菜园合作农户有320~330户,社员种植面积约为133 hm2,社员的土地并未入股。农地主要种植作物为茄果类,例如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丝瓜和苦瓜等,这些蔬菜部分已经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2.2 惠友三兴蔬菜园的运行机制
2.2.1 统一采购农资,统一生产、运输与销售 惠友三兴蔬菜园与农资供应商建立了契约关系,以较低价格统一购买农资。例如,蔬菜园与化肥经销商签订合同,对于农业大户,农户先使用化肥,半年或一年后结清钱款;对于农业小户,农户购买化肥当次结清。加入蔬菜园的农户购买化肥可比其他农户每袋便宜3~5元,平均每公顷土地可以节省农药、化肥 1 500~3 000元。
在生产过程中,蔬菜园保证生产过程统一,农药限量使用。蔬菜园的技术员会在需要种植新品种时对农户进行培训,包括种植方法、农药与化肥的具体使用方法等。在有气候灾害时,技术员也会到农地上进行查看并提供帮助。
在收购方面,集体收获比农户个人收获成本更低。加入蔬菜园的农户不仅可以通过集体采购农资降低投入成本,还可以通过集体收购、蔬菜园联系物流运输来节约运输成本及交易成本,减少新鲜蔬菜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还可节省时间成本,减少雇佣成本,将产品运输、寻找市场与议价销售的时间用于个人收获蔬菜,农户的净利润大大提高。蔬菜园也通过统一收购农产品为农户提供了稳定销路,代替农民开拓市场,降低了农民的风险。
2.2.2 蔬菜销售途径 蔬菜园的蔬菜主要通过惠友超市销售。在距离蔬菜园约10 km有与其建立契约关系的物流公司,蔬菜收获后,由物流公司将蔬菜运输至分检车间,分检车间立即对蔬菜进行分检,次日上午由汽车运输至河北省各大惠友连锁超市。蔬菜收获量较大时,在为惠友超市供货之余,蔬菜园还会将蔬菜通过第三方物流运送至北京新发地市场进行销售。
2.2.3 产品包装与品牌建设 蔬菜销售时分为精细包装和无包装。进行精细包装的蔬菜会在物流公司的包装车间进行精细包装成盒或套袋。精包装蔬菜目前处于推广期,明确注明“惠友三兴”品牌,以绿色食品为卖点进行销售,以高质量获取较高价格。这也是蔬菜园的发展方向,走绿色食品之路,提高产品质量和价格,扩大销量,开发中高端市场。无包装的蔬菜经过分检后直接运送至超市以普通价格销售。
2.2.4 蔬菜园利润情况 蔬菜园运营和生产的总成本相对较高。一方面投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固定成本较大;另一方面生产绿色农产品的成本较高,蔬菜园在育苗、施肥和人工雇佣等方面的成本较大。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普通蔬菜与绿色蔬菜的外表并无明显差异,大部分消费者往往忽视蔬菜的质量差异,倾向于选择价格低廉的普通蔬菜。调查结果显示,惠友三兴蔬菜园在北京销售的某种有机蔬菜定价为7~8元/盒,同类普通蔬菜定价2元/盒。有机蔬菜销售量约为2盒/d,而普通蔬菜销售量为200盒/d。由于蔬菜需要保鲜,贮藏滞销的蔬菜会增加超市的成本。为了扩大绿色蔬菜的销量,超市常常被迫降低价格,同时也降低了销售绿色农产品的净利润。
2.3 当地农超对接的成效与影响
惠友三兴蔬菜园采用“超市+合作社+农户”的农超对接模式,减少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建立了“惠友三兴”绿色食品品牌,实现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并促进了当地农业转型。农超对接的成效与影响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统一生产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惠友三兴蔬菜园统一采购农资、统一生产方式、统一将农产品进行运输与销售,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实现了当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有助于促进当地的农业转型。
2)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价格,实现多方主体利益共赢。农超对接削减了供应链低效冗余的中间环节,有助于降低和稳定农产品价格,增加各方的净收益,实现多方主体利益共赢。
3)生产绿色农产品,提高了产品质量。惠友三兴蔬菜园以生产高质量的绿色农产品为特色,将蔬菜销往河北省各大超市,为超市提供了高质量的农产品和稳定的货源。
4)建立起特色农产品品牌。对部分农产品进行精细包装,并标明“惠友三兴”品牌,逐步实现品牌效应,使绿色产品物有所值,有利于开发中高端市场。
2.4 目前农超对接存在的问题
1)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认可度低。通过标准蔬菜园生产的绿色蔬菜到超市消费者认可度并不高,可能由于消费者对于绿色食品的认知有限、消费能力有限、绿色食品宣传力度不足、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外观无明显差别等原因,绿色蔬菜以高于普通蔬菜的价格在超市銷量不大,只得被迫降价。
2)政府补贴较低。由于政府的财政支出有限,当地对于蔬菜园的补贴只限于成立的前三年,这对于合作社的成立以及长期经营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合作社了解到北京地区对于合作社的温室大棚提供长期补贴,而当地的补贴力度明显低于北京地区,心理落差较大,缺乏经营合作社的积极性。
3)农户认知有限。由于农户对于“蔬菜进京”,以及政府支持建立合作社、创立河北省标准蔬菜示范园不够了解。再加上合作社作为农民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会提取部分利润,农民在合作社的销售价格可能比在批发市场上的批发价格低,部分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很快便退出合作社进行个体经营,将产品销往批发市场,农户与合作社变为竞争关系。有时甚至出现政府对合作社的补贴还未到账,社员就已经大范围退出的局面,使得当地很多合作社有名无实,也浪费了政府的补贴资金。
4)农村劳动力不足。蔬菜园曾经计划将温室大棚承包给个人或者要求农户承包并保证一定的产量,但是由于村庄内劳动力十分有限,青年劳动力大部分外出打工,村庄内务农的农民大部分为50岁以上的妇女,她们工作能力有限,且家中自留地也需要耕种,还要照顾家庭,因此都无法满足蔬菜园的承包要求。
5)合作社销路不稳定。惠友三兴蔬菜园由于有惠友超市作为依托,可以保证稳定销路,但是农户建立的合作社却无稳定销路。由于超市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规模要求较大,合作社难以达到规模化生产,在数量和质量上都难以满足超市的收购需要,超市的规模与合作社的规模不对等,合作社处于弱势地位,超市难以与合作社签订农业订单。此外,农户与合作社追求利润最大化,由于天气变化、市场变化等原因,每年的农产品价格十分不稳定,合作社考虑到自身利益,不愿与超市签订定价合同。
6)超市与合作社、农户难以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在农超对接过程中,超市有时不愿与合作社合作,因为合作社作为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需要赚取一定的利润,这就增加了超市采购农产品的成本;而超市通过农超对接采购农产品的重要原因是可以减少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产品采购成本,降低产品的市场价格,以平价销售给消费者,通过合作社进行采购则难以达到此目的。
经过调查发现,超市往往也无法与农户签订合同,原因为超市不一定会提供给农户最高的收获价格。例如,在气候灾害导致桃子减产时,桃子价格会提高,农户会寻找销售价格最高的销售途径,而放弃将桃子销售给超市;尽管超市与农户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在农户发现有其他更高价格的销售路径时,农户也会违约,并将定金归还给超市。因此,农户与超市不再建立合同关系。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通过对惠友三兴蔬菜园进行案例分析,从运作机制、成效与影响和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得出以下结论。
1)惠友三兴蔬菜园作为涿州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标准蔬菜示范园之一,已达到一定的规模并取得了成效,例如统一生产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建设特色品牌等。该蔬菜园采用农超对接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农业转型。
2)制约农超对接发展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①由于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认可度较低,标准蔬菜园的绿色农产品销售价格被迫降低,影响了蔬菜园生产绿色蔬菜的积极性。②政府对蔬菜温室大棚的补贴不足,降低了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③随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十分匮乏,制约了农超对接的发展。④由于超市的规模与合作社的规模不对等,合作社处于弱势地位,超市难以与合作社签订农业订单,因此合作社销路十分不稳定,降低了农户成立合作社并进行农超对接的积极性。⑤由于农户、合作社与超市作为三种经济主体,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无法形成稳定的契约关系,阻碍了订单农业的形成进程,抑制了农超对接的发展。
4.2 建议
1)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度,大力宣传绿色产品的优点,开拓绿色农产品市场。
2)政府需要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生产基地。需要加大对温室大棚的补贴力度,延长补贴周期,增加补贴金额,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规模化经营。
3)政府可以借鉴日本农超对接的发展模式,通过建立大规模的集配中心,推行生产基地——集配中心——消费者或生产基地——集配中心——超市的直接交易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并通过集配中心的集中化管理,集中采购与发货,使农产品的流通模式更加系统化、企业化和现代化,达到规模经济的效果。但是从中国的现状来看,要想使这种发展模式达到一定的规模还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一定的时间。
4)适当实施农产品收购保护价、适当降低超市入市门槛,并建立收益返还机制,以提高各经济主体参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8]。监管市场价格的波动,保证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制定规范的超市农产品价格标准,防止出现超市农产品价格失调的情况。
5)有效实施农超对接要发挥超市、合作社和政府三方面作用,政府通过组织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本地产业基础好、产品规模大、品牌质量优、农户成员多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开展对接活动,引导建立直接供应超市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合作关系[9],因地制宜地采取一体化对接、市场化对接或联盟化对接等模式[10]。
6)利用现代技术加强农超对接的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的网上交易平台,发布农超对接信息,实现网上对接,促进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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