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绥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2017-07-15刘剑非

新农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绥中县章程社员

刘剑非

1绥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绥中县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提高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组织化程度,做为“三农”问题的切入点,积极引导农民走合作之路,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县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200余家。其中,果业类380个,蔬菜类330个,养殖类260个,其他类230个。农民入社社员约16000人,带动农户近5万户。2016年,获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市级示范社8家。

2绥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效

一是种养业合作突出。从全县情况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明显突出,大多数是围绕地方主导品种和优势产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合作领域面较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几年前的种植、养殖业逐步扩展到运输、劳务输出、农机服务等多个领域。合作内容也从单纯的生产技术环节逐步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所有环节。三是加强了规范化,提高了民主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了合作社章程,贯彻执行好章程的各项约定;建立健全了会计账簿、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保持资产状况良好,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员收入。

3主要做法

3.1政府高度重视,业务部门积极主动

绥中县年末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评定,对发展较好、切实发挥了合作社的功能作用,在本地区农民群众中产生积极影响的,县政府给予表彰。

3.2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绥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历了由农民自发组织到政府指导、扶持和服务规范管理的发展过程。由于这个组织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孕育产生的,初始阶段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如管理模式、规程制度、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绥中县要求凡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依法组建,达到“五个有”,即:一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二至少有80%的农民是本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三有符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的章程;四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五有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办法。

3.3培育典型,稳步推进

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绥中县十分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几年来,培育了秋子沟果业专业合作社、塔山屯镇许家兴达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别的典型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都有实际的经济活动内容,且逐年发展壮大,在周边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秋子沟群英果业专业合作社,刚开始由6名农民牵头组建的,在成立1年多的时间里,就做到了办社方向明确,管理规范,上档次、上水平,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面旗帜。现该合作社入社社员已达600户农户,每户成员对合作社都有出资,合作社为每个成员建立了成员账户,并为社员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好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实惠。一是开展科技培训,每次参加的社员都在300人以上,聘请中国农科院果树研究所教授、县果蚕局高级农艺师现场传授果树生产技术,参加培训的社员感慨地说:“我们过去不是不学而是没处学,现在好啦!合作社帮我们做到了。”二是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所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帮助社员统一购进果树生产所需的尿素、二铵、复合肥、有机肥、钾肥等果树生产用肥,价格均低于当地市场价,且全部是国家正式品牌商品。三是合作社为社员寻求经济发展项目,争取中国农科院果树研究所提供的低价水果生产保护袋。与台商签订了水果深加工项目,帮助果农解决秋后低档果、残次果的剩余处理问题。

塔山屯镇许家兴达蔬菜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500多户,蔬菜大棚500余栋,主要生产茄子,年产量在7500吨以上。2011年获农业部颁发的绿色食品生产证书。设计创作了寓意“建设绿色蔬菜生态园”的商标标识,并获得了“塔山蔬芳园”商标,并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利用展销会、宣传媒介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2012年该社产品在上海举办的绿博会上设专柜进行展销。由于产品质量的提升,产品销售空间广阔,先后与黑龙江牡丹江蔬菜批发市场、新疆乌鲁木齐蔬菜批发市场、广州江南、北京新发、上海江桥等全国各地大型蔬菜超市实行了农超对接。通过开展农超对接活动,该社社员年人均收入普遍高于本地非社员收入的40%以上。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4.1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成立的各类合作社,大部分虽然制定了《章程》《财务制度》等,但在运行中缺乏正确的引导、支持和监督,内部运行机制、管理机制不规范,处于难组织的松散状态。组织机构形同虚设,大部分合作社虽然在工商部门已经登记注册,但社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理事会议、监事会会议等没有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没有真正起到组织、经营、管理、监督的作用。

4.2运作管理不规范

多数合作社是牵头人出资、牵头人说了算,没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成员很少参与合作社的管理,“一人一票”制度没得到执行,或者说制度只能贴在墙上没起作用。风险共担盈余返还的分配机制体现不出来,基本停留在自发运行阶段。这种状况不但会影响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还可能留下隐患,制约自身的健康发展。

4.3服务层次低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开展的服务多数是停留在技术咨询、生产资料服务等领域,从事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数量更少,由于组织层次低,导致合作活动松散,组织能力弱,凝聚力不强,沒能真正解决农民进入市场难的大问题。

4.4对成员利益保护不够

一些合作社并没有从维护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开展紧密的互助合作,而是与成员只是简单的农产品买断关系或中介关系,没有形成紧密的共同体。

猜你喜欢

绥中县章程社员
《水土保持通报》第七届编委会章程
胡耀邦:让社员们多搞点“小自由”
《水土保持通报》第七届编委会章程
“最美野长城”变身“白灰墙”
绥中县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评估及对策
绥中县西平乡水源论证及取水可靠性分析
In situ synthesis ofhydrophobic magnesium hydroxide nanoparticles in a novelimpinging stream-rotating packed bed reactor☆
绥中县春油菜复种水稻试验研究
Direct calculation method of roll damping based on three-dimensional CFD approach*
九三学社社员绘画作品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