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服饰审美文化观
2017-07-14张明
张 明
孔子的服饰审美文化观
张 明
孔子的服饰审美文化观始终是与其核心思想——“仁学”息息相关的,服饰美在孔子那里往往成为其“仁学”“礼学”思想的感性呈现形式。这一特点从根本上决定了孔子对服饰审美的总体要求就是在重视“质”(即符合“仁”“礼”精神的伦理道德内涵)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不忽视“文”的独立性价值(即色彩、搭配、形制等感性形式美因素)。这一观念极大地拓宽了中国古代服饰审美文化的内涵,并奠定了中国古代服饰审美文化的总体美学基调和精神旨趣。
孔子;服饰;审美文化观;仁学;理学
孔子虽然没有专门论述服饰审美文化方面的系统理论著作,但在《论语》中涉及服饰审美文化的内容却相当丰富。孔子追求的服饰之美,首先是与其核心思想“仁学”相关联的。《论语·泰伯》篇中有这样一段话:“子曰:‘禹,吾无间然矣。非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1](p84)整段话虽都是在赞誉大禹的德性美,但在“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中的“美”,却是指那种具有直观的感性形式的纹饰衣冠。在这里,纹饰衣冠便成了孔子所说的与“仁德”相联系的、具有外在感性形式美的美学范畴。在《论语·公冶长》篇中,孔子同样表述了以“仁学”为核心的服饰审美文化观。孔子让他的弟子颜回、子路谈谈各自的志向。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1](p 52)从“仁者爱人” 的思想来看的话,孔子是赞同并且倡导子路所提出的“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的服饰观的。其实,这也是对《诗经·秦风·无衣》中所说的“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2](p186)互相友爱、同仇敌忾精神的一种承传和弘扬。孔子本人之所以十分重视服饰穿着,是因为在他看来,服饰穿着中能够体现人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风貌等价值观念。所以,孔子说:“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1](p 95)这显然是孔子对学生子路的褒扬。穿着狐裘貉袍的皆为权贵,子路与他们站在一起不因贫贱而自卑自馁,不感到难为情,这说明他具有深厚的道德修养和独立的人格精神,故孔子十分赞赏他。当然,孔子对服饰审美的要求不仅要“尽善”,要具有“仁学”的伦理、道德内涵,而且还要“尽美”,符合感性形式美的要求,乃至于达到“尽善尽美”“文质彬彬”的圆满境界。《论语·乡党》篇中,有一段专门讲服饰问题的言论,可谓孔子服饰审美思想的专论:“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狐貉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齐,必有明衣,布。”[1](p99-101)在这段论述中,孔子的服饰审美文化观得到了集中而又深刻地体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正为美”的色彩审美原则
关于“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邢昺《疏》云:“‘君子不以绀緅饰’者,君子,谓孔子也。绀,玄色。緅,浅绛色。饰者,领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者,红,南方间色。紫,北方间色。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以其红紫二色皆不正,故不以为亵服。亵服尚不用,则正服无所施可知也。但言红紫,则五方间色皆不用也。”[3](p147)在中国古代,“正色”指的是“青、赤、黄、白、黑”这五种纯色,“间色”指的是这五种“正色”调和而成的杂色。孔子不以绀色(即玄色)和緅色(即黑红色)的染织物来镶饰衣领和袖口,除了礼乐文化的深层意蕴之外,也存有形式美方面的考量。这主要是由于绀色和緅色,都是十分浓重的颜色。用这种颜色来镶饰衣领和袖口,都难以取得纹饰的审美效果,倘若衣服的颜色较浅,则由于衣领和袖口均用“绀”“緅”,造成深浅色调或说“色度”的巨大反差,而形成不协调的色彩效果;倘若衣服的颜色较深如红、绿、蓝等,也会因色相或说“纯度”的强烈对比而失却协调。倘若衣服是近似“绀”“緅”的颜色,虽色相、色度和纯度均相近,但却会失去纹饰的审美作用和价值。因此。“绀”“緅”色的确是不宜用以装饰衣领和袖口的,此外,还因古时之衣加弁服、深衣之类,均宽衣博袖,且所缘衣领、袖口俱十分宽大,所谓“褒衣博带”即指此而言,这便愈益增强了“绀”色(青红色)和“緅”色(黑红色)衣领袖口与这种衣服不协调的色彩效果。这一点,对于具有很高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的孔子说来,无疑也是不用“绀”“緅”色的重要原因。然而,还有一点或许更为重要,那就是用“绀”色为饰,“似衣齐服”(即“斋服”);用“緅”色为饰,“似衣丧服”。这就从根本上取消乃至丧失了以“绀”“緅”色饰衣的正面审美价值,这也不符合礼乐文化的基本要求。
“红紫不宜为亵服”,因红、紫两色比较明亮,它们会影响到穿着者视觉器官的生理感应,并随之而引起一种较为激奋和高亢的情绪。这种情绪并不适合“亵服”穿着的燕居或曰闲居场合。闲居时穿着衣物的颜色宜恬淡、雅洁、柔和,使穿着者的视觉神经处于平静、适意、恰悦的状态。故不以红紫为亵服者,也有重要的形式美因素,特别是与此形式美因素紧密相关的审美心理状态的深刻原因的。
可见,孔子所谓“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单从形式上看强调的是一种色彩审美;但若从深层次的文化意蕴来看,它则代表了儒家“圣人作则,天地为本”的正统伦理道德观。如果“服”不“端”,“色”不“正”的话,便是对天地人伦的破坏,自然便不会是美的。
二、“中外之色相称”的审美搭配标准
孔子所说的“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这是最能体现其服饰搭配审美标准的。邢昺的一段话可作为我们阐发的依据:“‘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者。凡祭服,先加明衣,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袍茧,夏则不袍茧,用葛也,次加祭服。若朝服,布衣亦先以明衣亲身,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夏则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葛上加朝服。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称。羔裘,黑羊裘也,故用缁衣以裼之。麑裘,鹿子皮以为裘也,故用素衣以裼之。狐裘黄,故用黄衣以裼之。”[3](p147)像孔子这样的在朝为官的士大夫来说,一般都要穿着四或五层衣服:第一层贴身穿称为“明衣”,或曰“亵衣”“内衣”“泽衣”;第二层为“中衣”;“中衣”之上,第三层衣服则冬着“裘”或“袍茧”,夏着“葛衣”;“裘”之上还要加“裼衣”,“裼衣”之外再着朝服;“葛衣”之上径加朝服。这里的“缁衣”“素衣”“黄衣”便是对冬天裘衣颜色的规定,体现了孔子服饰审美的色彩原则。
所谓“缁衣,羔裘”,“缁”为黑色,“羔”,为黑羊皮,故“羔裘”即为“黑色”裘衣;“素衣,麑裘”,与“素”相对的就是“绞”,“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3][p149]所谓“绞”者,为“两股相交,则谓之绞”[4](p1382)之义也。由此可见,“绞”者是两种颜色的线相“绞”在一起的一种间色。“麑”,或写作“麛”。孔颖达疏《礼记·曲礼下》“士不取麛卵”云:“麛乃是鹿子之称。”[4](p138)麛之皮毛为乳白色或乳黄色。故知此两种颜色之线,一为“素”色即“白”色,另一为“黄”色。“素”“黄”两色线相“绞”,其织物则为乳白或曰乳黄色。“黄衣,狐裘者”,据邢昺《疏》曰:“狐裘黄,故用黄衣以裼之。”所谓“裼”,《礼记·玉藻》曰:“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郑玄注:“君衣狐白毛之裘,则以素锦为衣覆之,使可裼也。袒而有衣曰裼。”[4](p1048)素锦裼衣与狐白裘相映焕采,相得益彰,颇具审美价值。由于“裼”这一服饰审美文化的“形式”,使得素锦裼衣与狐白裘的“质”或曰“质地”相匹配形成一种特有的“形式美”,丰富了服饰审美文化的内涵及其审美属性。只不过,根据孔子的身份、地位,其所穿着的只能是“黄衣狐裘”,而不是价值千金的“狐白裘”。
此外,孔子对服饰审美的这种色彩搭配,又充分体现了与之相应的礼仪观念。对此,邢昺做过详细的解释:
此经云“缁衣,羔裘”者,谓朝服也。知者,案《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於内朝。”《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注云:“玄冠,委貌。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不言色者,衣与冠同色。”是朝衣色玄,玄即缁色之小别。此说孔子之服,云“缁衣,羔裘”,《玉藻》亦云“羔裘缁衣以裼之”,是羔裘裼用缁衣,明其上正服亦缁色也。下文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是羔裘所用配玄冠,羔裘之上必用缁布衣为裼,裼衣之上正服亦是缁色,又与玄冠相配,故知缁衣羔裘是诸侯君臣日视朝之服也。
其“素衣,麑裘”,则在国视朔之服也。卿大夫士亦皆然。故郑玄注此云“素衣麑裘,视朔之服”是也。其受外国聘享,亦素衣麑裘,故《聘礼》云:“裼降立。”注引《玉藻》云:“麑裘青犴衰,绞衣以裼之。”又引此云:“素衣麑裘。皮弁时或素衣。”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熊氏云:“臣用绞,君用素。”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耳。”
其“黄衣,狐裘”,谓大蜡息民之祭服也。人君以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於大蜡之後,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民异也。息民用黄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二者不同矣。以其大蜡之後,始作息民之祭,息民大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知者,《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葛带榛杖,丧杀也。”是大蜡之祭用素服也。《郊特牲》既说蜡祭,其下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是息民之祭用黄衣也。此说孔子之服云“黄衣,狐裘”,《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以此知大蜡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也。是此三者之服,中衣与外裘其色皆相称也。[3](p148-149)
可见,孔子所着之“羔裘”“麑裘”和“狐裘”与“裘上”之“裼衣”,严格遵循了“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称”的服饰审美原则。
三、“文质彬彬”的形制审美理念
在《论语·乡党》篇中,蕴涵着非常丰富且具独创性的服饰形制审美内容,这种服饰文化观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孔子“文质彬彬”审美理念的追求。孔子所说的“文质彬彬”,首先是针对君子人格而言的,同时也是孔子所追求的圆满人格、理想人格。在《论语·雍也》篇中,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关于“文”与“质”的内涵,南朝梁代皇侃解释说:“质,实也……文,华也。”[5](p77)这里的“质”指的是人的内在伦理道德品质。《论语·卫灵公》中的“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以及《论语·颜渊》中的“夫达也者,质宜而好义”,这些都可以表明“质”的内涵。而“文”指的是外在于人的文化教养形式,也即司马光所说的“古之所谓文者,乃诗书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孔子对于这种“文”之美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论语·八佾》篇云:“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文质彬彬”虽并非专门针对艺术而言的,但却有着深刻的美学意义。“文”与“质”的统一,既是人格美的评价标准,同时也是艺术审美的评价标准。就艺术作品而言,“质”指内容要素,“文”指文采形式。在艺术审美的标准问题上,孔子追求的是“文质并重”。那种只重内容的纯正而忽视形式的华美,或者只追求形式华美而忘却内容纯正的做法,在他看来都是片面的。这种“文质彬彬”的观念在孔子的服饰审美观中同样适用。只不过,其中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此具体化为“质地”“质料”和“形制”“文饰”的统一。比如,孔子所说的“亵裘长,短右袂”,首先在形制形式美特征上表现出一定的独创性。邢昺《疏》云:“‘亵裘长,短右袂’者,此裘私家所著之裘也,长之者,主温也;袂是裘之袖,短右袂者,作事便也。”[3](p147)由于“亵裘”的“质”亦即“质地”是皮毛,其本质属性便是御寒、保暖,“主温”(孔子讲的“狐貉之厚以居”其实也是这个道理,在家接待宾客,亦应“主温”,要“厚为之”),故“亵裘长”;“短右袂”,如邢昺《疏》中所言:“袂是裘之袖,短右袂者,作事便也。”在“亵裘”和“右袂”的一“长”一“短”,特别是于“右袂”与“左袂”的一“长”一“短”之中,其不仅体现了孔子追求实用、切合实际的“利身”和“便事”的服饰观,而且充分体现了孔子的“文质彬彬”审美理念,是建立在“寓变化于统一”的形式美法则之上的。
孔子关于“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的说法,也体现了“寝衣”的形制形式美形态。“寝衣”者,其说有二:一为睡觉所用之小被;另一为“睡衣”。朱熹《集注》云:“斋主于敬,不可解衣而寝,又不可著明衣而寝,故别有寝衣,其半盖以覆足。”[6](p119)这除了我们对于认识孔子的服饰观具有意义外,其“寝衣”形制所规定的“一身有半”,也体现了所用“质料”的多寡及其所表现的“形式”的对立统一。
孔子所谓“非帷裳,必杀之”之“杀”,即“杀缝”。这里的“杀”为裁除剪掉之意。在裁制过程中,剪掉衣服中或宽或窄、或上窄下宽乃至上锐下广或反之的部分而缝合之,一方面可以使衣服更加贴身适体,这是服饰文化中的服饰形制审美理念;另一方面也是古代服饰运用“质”亦即“质料”的“杀缝”,来体现形制形式美亦即“文”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
四、“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服饰审美文化意蕴
孔子不仅重视服饰本身的色彩、形制、款式、大小等形式美因素,而且更为重视服饰穿着在某种特定情境中所展现出来的“礼”之文化精神。比如,“去丧,无所不佩”和“羔裘玄冠不以吊”两句话就比较充分地表达出了孔子对丧礼服饰的穿戴要求。《礼记·玉藻》篇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4](p1064-1065)由于佩玉发出的丁当和鸣之声不适合庄重、肃穆的丧葬场合,故邢昺《疏》云:“‘去丧无所不佩’者,去,除也。居丧无饰,故不佩。除丧,则备佩所宜佩也。”[3](p148)
如果说“去丧,无所不佩”还只是孔子间接地强调佩饰必须严格依循丧葬礼仪的话,那么“羔裘玄冠不以吊”则是直接提出的对丧礼服饰穿着的要求。前面所引邢昺关于“中外之色相称”问题的注疏时,曾提到“羔裘所用配玄冠”,且“衣与冠同色(即玄色)”。而在中国古代,历来有“丧主素,吉主玄”[5](p134)的习俗,故作为“吉服”的“羔裘玄冠”与在丧礼中所要求的“素服”以及与之相应的要表达的对逝者的哀戚之心是冲突的,因而说“羔裘玄冠,不以吊丧也。”[3](p148)
“吉月,必朝服而朝”,表达了孔子对“视朔之礼”的重视。“吉月”,邢昺释曰:“以《诗》云‘二月初吉’,《周礼》云‘正月之吉’,皆谓朔日,故知此吉月谓朔日也。”[3](p149)“朝服,皮弁服。言每朔日必服皮弁之服以朝于君也。”[3](p148)邢曰:“皮弁服者。《士冠礼》云:‘皮弁服:素积,缁带,素鞸。’《注》云:‘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为常,辟蹙其要中。皮弁之衣用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3](p149-150)依照古制,君主应在朔日主持朝会,然“鲁自文公不行视朔之礼”,故“孔子恐其礼废,故每于月朔,必衣此视朔之服而朝于君。所谓‘我爱其礼’也。”[3](p150)从这个意义上说,“吉月,必朝服而朝”既表达了孔子对“视朔之礼”的重视,即“我爱其礼”;同时也表达了对鲁国“礼崩乐坏”社会现状的深深忧虑,即“恐其礼废”。
“齐,必有明衣,布”,则表达了孔子对“祭祀之礼”的重视。邢昺《疏》云:“将祭而斋,则必沐浴。浴竟而著明衣,所以明洁其体也。明衣以布为之,故曰‘斋,必有明衣,布’也。”[3](p148)显然,这里的“齐”即“斋”,古人在举行斋戒、祭祀之前要清心洁身以示庄敬。此处所言“必有明衣,布”皆为服饰审美文化范畴:“明衣”即为沐浴后所穿的“内衣”;“布”,即“麻布”或“葛布”。这里所着之“布”质的“明衣”是与祭祀前的洁净身心以示庄敬的仪礼相符应的,象征了精神的洁净和素朴,表达了对于祭祀的虔诚态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孔子“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的思想观念。
综上所述,孔子注重从服饰穿着中去体现对各种礼制如“丧礼”“朝礼”“祭礼”等的遵循,从更深层次的文化意蕴来看,这实际上又体现了对逝者、君王、鬼神等对象的尊重和崇敬之情,而这正是孔子“仁学”的灵魂所在,同时也是孔子服饰审美文化观最为深刻之处。
结 语
在日常生活中,孔子不仅追求言、行、举、止的风雅化,而且穿着、服饰也都极为讲究。故而,实现美与善、文与质的统一,并最终达到“尽善尽美”“文质彬彬”的圆满境界,是孔子对服饰审美的终极追求。
孔子的这一美学观念经过后世儒家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其理论内容渐趋完善,并最终成为中国古代服饰审美艺术的主流形态。它不仅极大地拓宽了中国古代服饰审美文化的内涵,形成了具有儒家特色的服饰审美文化观,而且也从总体上奠定了中国古代服饰审美文化的美学基调和精神旨趣。
(责任编辑 尹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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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author:Zhang Ming,Associate Professor and Post-graduate Supervisor in the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of Qufu Normal University, Qufu Shandong, 273165.
The paper is funded by the following:Phased results ofAestheticsandSurvival:Dual-constructionofConfucius’AestheticIdeologyfundedbytheNationalSocialSciencesFund(No.11FZW048).
Confucius’ Aesthetic and Cultural Concept of Costume
Zhang Ming
Confucius’ aesthetic and cultural concept of costume is always associated with its key concept of “benevolence”. Thus the beauty of costume in Confucian becomes an emotional expression of the ideas of “benevolence” and “ritual”. This characteristic principally decides that Confucius’ general requirement on the aesthetics of costume is on the critical role of “quality” (i.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thical and moral connotation of “benevolence” and “ritual”). Nevertheless, the independent value of “culture” (i.e. color, matching, forms and other emotional elements of aesthetics) should never be neglected. This concept dramatically expanded the connotation of the aesthetic culture in Chinese ancient costume and furthermore, it laid the foundation of general aesthetic tone and spiritual purport of Chinese ancient costume aesthetic culture.
Confucius, costume, aesthetic culture concept, benevolence, Neo-Confucianism
2016-00-00
[本刊网址]http://www.ynysyj.org.cn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审美与生存——孔子美学思想的双重建构”(项目编号:11FZW048)阶段性成果。
J01
A
1003-840X(2017)04-0104-06
张明,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 曲阜 273165
http://dx.doi.org/10.21004/issn.1003-840x.2017.0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