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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富与民富的关系

2017-07-13杨奕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8期
关键词:国富关系

摘 要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为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随着生产资料的丰富和劳动力的增加,社会分工逐渐发展起来,并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在这样的生产关系之中,也孕育着财富分配的关系。在社会分工进步的同时,国家的财富也随之增加,参与分工生产的人民也随之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财富,但是相比较来说很多情况下更多财富流入到国家财政之中,当然国家财富管理机构会根据社会具体情况,将财富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将财富惠及于人民。因此,在如何运用国家财富的这个问题当中,就体现了如何处理国富与民富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能让国富惠及人民,让民富拉动国家发展,让国富和民富到达一种和谐发展的状态。

关键词 国富 民富 关系

作者简介:杨奕,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408

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自身的规律,都遵循着产生、发展、落寞、鼎盛等一系列阶段和时期,事物发展到每一种阶段都有其自身的条件和基础。因此,在财富分配和经济发展的这个问题上也是一样,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分配需要顺应自然产生的经济规律,让财富分配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而不能由国家或者一些人掌握。否则,经济发展、财富分配就不能客观合理的进行就会出现经济发展畸形和财富分配不均和不合理的问题,社会财富的流通过程都在国家的掌握之中,财富很难流通到人民手中,也就会出现国富民穷的状况。这种情况反之也会限制整个国家的发展,人民没有财富或者拥有财富较少也就无法扩大生产、改进技术、掌握最新科技,这样也就限制了整个国家产业的发展。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当时的经济发展忽略了经济规律,所有的生产、流通等都是根据国家规定的,人民只能在规定的流通过程中充当被动的接受者,无法真正融入到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去。因此,我们应当遵循经济规律和经济法则。在探索和发现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后,按照规律办事,国家应站到大局角度掌控投入,但是不能忽视民富的需求,忽視的人民的需求就是在限制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国家可以适当的调控经济发展趋势和方向,在客观的经济规律中探索既能富国也能富民的方式。要始终秉承国富为民,国富利民的精神,把国家财富更好的运用到服务人民的事业中。

无论是“国富”还是“民富”都要遵从适度原则。过度的国富是无法实现国家、社会、个人和谐发展的。如果财富过多的被掌握在国家手中,人民无法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得到财富,自然也就不会有积极的生产欲望和创新欲望。创新既是建立在丰富的知识和创新思维上的活动,也是在财富和物质刺激之下的活动。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无法从平时的生产活动当中获得物质的满足,在创新后无法获得自己预期或者社会一般水平的报酬,自然创新就无法进一步发展。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还是战斗在一线的劳动者。

首先,劳动者的劳动使我们生活中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得以生产出来。也就是说,劳动者为一切的社会需要和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没有这个物质基础和供给,所有的生产和创新发展都无法实现。因此,一定要保障好站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使其在生产的过程中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这样我们社会生产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条件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丰富。

其次,在生产发展的过程当中,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也依靠劳动者通过实践和劳动,更客观的掌握最真实的状况,才能使技术革新和进步得以完成。如果劳动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财富需求、物质需求和自己付出的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不相符,生产积极性自然会降低,生产力的发展也一定会受到限制,社会进步的步伐也会滞后。整个社会的创新水平和生产能力自然也就受到了限制,这些都是财富过度集中在国家手中的后果。

“国富”和“民富”的关系在更深层次上可以理解为社会和个人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社会和个人关系的基本思路去梳理“国富”和“民富”的关系。首先,马克思认为“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这里就涉及到了财富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环境、对象,生产实践的条件、过程、结果,这些都和社会财富的创造紧密相连。人民利用自己手中的财富,建造一个适合自身生产实践的环境和场地,进行生产和财富再创造,通过人对自然和社会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加工,创造出了更多的社会财富,当然,这些财富一部分流入到了个人手中,还有一部分通过税收等形式被国家占有,形成了国家财富。这时,国家财富再将人民生产的环境提升、成本降低,为人民财富和社会财富的再生产提供优质的环境,在这样一个财富生产再循环的过程中,形成了人、社会、国际的多赢局面,所有人都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属于自己的财富。但是,当这些环节中任意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这种财富生产规律就会被打破。例如,人民在生产过程中,物质材料的成本急剧增加,使人民生产的成本超过其利润,人民的物质生产积极性也就会急剧下降,这样财富创造的源头就出现了问题。在人民的生产财富转化成为社会财富的过程中,对社会环境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使社会的整体平衡出现了失控,无法为人民的生产提供健康、稳定的社会条件,这样财富生产的链条同样会被打破。最后,国富转化为民富的过程如果出现不均或畸形的状态,就会直接造成财富再生产的不稳定和缓慢。

人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和国家所获得的财富它们共同的最基本的形式就是人的实践。人通过实践创造出利于自身生存的环境和物质基础,而这种物质财富创造的过程就是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在这种改造过程中就产生了财富。在现有的社会中出现了人,人通过实践的途径投入、或者改变周围的社会环境使自身能够更好的在社会中生存,只要有人的出现就会创造出有利于人发展的财富,这种财富的发展和变化就会使现存社会发生变化,这种社会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财富积累的过程。然而社会历史发展所产生的社会环境也为人创造财富的实践提供条件。人通过自身的实践从社会中获得物质生活生产资料,获得个人价值、社会价值,获得自身在社会历史中的印记,国家、社会的财富在人的发展的过程当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都是个人和社会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结果。没有个人的社会是不存在的,是无法发展的,社会的一切因素都需要个人财富的创造来实现。如果社会脱离了个人而单独存在,那么社会复杂的功能将无法发挥作用,社会功能和社会原则也就失去了对象,也就是失去了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没有个人的社会更不可能持续和发展,因为,个人是社会财富和整个社会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如果人无法进行财富生产和新的创造,社会功能的发挥就会受到限制,社会财富也就无法积累,国家财富也会在无形中受到干扰和影响。

人对财富的追求也是人的本质。人的需要是普遍存在的,无论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类型的个人都会有社会需求,这种需求中的很大一方面就是对财富的需求。这种财富需求的大部分都是从社会中获取的,也就是说是通过国家财富的再分配获得的,人从社会获取适合自身需求的物质资料、精神资料,这种以物质财富生产为基础的客观现实是普遍存在的,并且这种物质财富需求是永远存在的。无论个人的自身、时间、物质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等如何变化,人的财富需求会是永远存在的,并伴随人生存发展的始终。所以,人对财富的追求是伴随人的一生的,这种追求不一定都表现为对金钱、财产的追求,人生产生活所必须的资料也是人的财富。同时,人的生产和生活的需求也是在变化发展的。由于人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以及社会存在形式的变化,人的需求也随之变化,人对财富的需求类型也在随之变化。

人的一切实践是发生在物质社会的支撑之下的,在人的生活中都受到物质资料的支撑和限制,人们是通过自己实践改变物质的存在方式,改变社会的机构,改变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但是并没有改变个人对财富的需求、对物质资料的需求、以及依靠社会关系的本质。人对社会的依赖,和人对物质资料的依赖也就体现了个人对社会财富的依赖,对国家财富的依赖,社会发展中的很多方面不是通过个人行为就能完成的,需要通过国家财富和国家行为去完成,之后这些社会事业再为广大人民服务。因此,国家掌握一定财富是必须的。我们可以通过社会和个人的关系来梳理其基本规律。首先,人的发展受到社会物质资料的限制。人不可能不限数量、不限地区、不限种类的无限的利用一切自然资源,无论人利用什么资源都是有限的,都是在一定的物质局限之中的。所以,在个人发展需要国家支持的时候,国家财富的价值就体现了出来,没有国家财富的极大发展,人的需求自然不会得到满足。

其次,人也不能随意搭配、组合物质资料。物质资料的存在是客观的,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其存在和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变化的。并且,每一种物质资料都有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个人不能够随意改變或强行使其与其他事物相组合,不然,个人的发展必将受到物质的制约。所以,国家财富不仅为人的发展提供条件,也在不断的变化、发展去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要正确认识国家财富、社会需求和民富之间的关系,形成科学严谨的财富理念。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国富和民富的关系与社会和个人的关系有很多相似、相通的地方。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每一个历史时代都有其本身特殊的社会物质构成和社会关系,人的发展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进行的,所以人的发展程度和方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代的社会物质条件。国家财富和人民财富也一样,国家财富的发展程度是人民财富得以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限制着人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国家财富的发展程度也限制着个人财富的发展。

首先,在经济制度相对落后的时代,不科学的经济制度无法最大程度的激发人的生产欲望和创新能力,使生产积极性和技术进步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此,大生产无法进行,人们只能生产出有限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人和其他阶层人们的全部需求,在物质资料短缺的情况下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如果国家财富不得以发展,人在寻求自身发展的时候,很多需要国家财富才能得以实现的硬性条件无法得到满足,人的发展也就自然受到了限制,“民富”的目标自然就很难达成。

其次,在社会财富分配不科学和不公平的地区,人们在这种社会条件下通过劳动无法取得自己应得的财富收入和生产生活资料,无法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使个人对社会产生不满和抵制,社会发展同样受到了制约。也就是说,如果国家过于富裕而人们处在贫穷的阶段,国家财富的发展依然会受到制约。

参考文献:

[1]刘国光.谈谈国富与民富、先富与共富的一些问题.中国流通经济.2012(1).

[2]刘国光.是“国富有限”转向“民富优先”还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向“共同富裕”?.探索.2011(4).

[3]赵甲明.论马克思的个人理论与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统一性 清华大学学报.20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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