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衔接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2017-07-13何启贤
何启贤
摘要:回顾我国职业教育史上中高职衔接的历程,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发展,适应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实现办学主体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等五方面分析了中高职衔接的必要性。
关键词:职教集团;中高职衔接;必要性;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0-0248-02
中、高职衔接,简单说就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完成学业后,不通过额外的学习或培训,仅通过选拔考试或学校自主考核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深入一点来说,还包括中、高职教育两个层次之间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职业能力、课程和教学内容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构成的紧密联系,二者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承担职业教育的不同任务,不重复、不脱节,既相互渗透又相互沟通。
一、国内中高职衔接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为了培养工业化所需要的产业人才,借鉴苏联经验办起了技工学校。为了解决师资,技校毕业生中择优培养留校任教,应该是我国中、高职衔接的雏形。“文革”结束后,为了规范培养技校师资,国家劳动总局从1979年起筹建技师学院,1984年起从技校招收优秀毕业生上大学。1985年开始以中专为依托试办高职教育,1994年10月,国家教委正式批准成都航空工业学校等10所(1997年又增加了12所)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试办5年制高职,3年后获准试办5年制高职的学校达到22所。1997年,国家教委决定在10个省市开展高职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的试点,学制2年。至此,我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中高职衔接。此后,在一系列政策的指导下,各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对口升学考试、“3+X”单独测试、五年一贯制、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中高职衔接模式,部分地区还试行免试推优、注册入学等,有效地推动了中高职衔接制度的发展。
二、中、高职衔接的必要性
1.中、高职衔接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客观需要。2002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在我国提出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概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载体,具有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特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以终身教育为特色,各层次互相贯通、有机融合,具有开放、灵活的特性,以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中、高职教育间的衔接与沟通,将会使中职生拥有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在给中职教育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为高职教育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带动高职教育的发展,进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变化,职业教育发展必须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时调整方向。当前,我国传统产业升级速度加快,工业化由机械化、自动化升级到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这一过程,固然需要大量的中职层次技能型人才,更需要大批高职层次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在我国众多亏损企业中,80%的原因在于内部管理和工人操作技术不过关。通过中高职衔接,让中职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既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挖掘人口红利,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客观要求。
3.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发展的需要。(1)中职学校学生就学年龄正处理于心理和生理急剧变化时期,可塑性非常大。不少中职生随着身心发展的成熟,潜能逐步得到发挥,完全有条件接受高等教育。如果不适当地加以限制,那么显然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中、高职衔接,为中职学生开辟了广阔的升学渠道,有利于促进学生个人潜能的发挥。(2)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毛率的提高,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社会和人才市场求职者的学历层次、综合能力也逐步提高。建立和完善中、高职衔接的快速通道,能够满足中职层次学生继续学习,提高学历层次、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就业竞争力的要求。而学生有机会到高职学校,满足了他们对于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从而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综合竞争力。
4.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大势所趋。2016年,我国加入WTO后15年保护期到期,我国将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职业教育也将向世界教育市场开放。当前世界众多发达国家均建议了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主要年龄阶段由原来的“中学阶段”推迟至“中学后”,如日本将过去的初中后分流为主逐步改变为高中后分流为主,德国保持较大比重的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同时,大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美国实施高职教育的社区学院学校和在校生数双双占到高等教育的40%以上。我国也应该着眼于世界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趋势,完善中、高职教育的“立交桥”式衔接。通过中高职衔接,加快中、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调整,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高人才的竞争力;加强国内学校之间的联合,及与国外职业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迎接知识经济和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三、在职教集团内率先实现中、高职衔接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中高职衔接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始进入政策与实践层面。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系列。2011年颁布的《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中高职衔接提出了“课程衔接、培养目标衔接、专业设置衔接、学习制度衔接”等全面而具体的要求。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总体目标》中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人才培养立交桥”,并专门用一节阐述“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
2.中、高职衔接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中职和高职教育同属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其本质属性是技术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因而都强调以就业导向,以服务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走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这些共同特点为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职业工作岗位更多地依赖从业人员的智能。现代工作变化的速度日益加快,旧的工作岗位被整合,工作范围拓宽,这些变化对员工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更宽。职业教育需要由岗位技能训练转向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因此及时落实中高职衔接,把中职学校毕业生及时地转化为高职院校生源,从而壮大高职教育,满足社会对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要求。
3.迎合了企业、学生和学校的共同需求。一方面,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学历、技能和综合素质水平要求不断提高,中等教育水平的职业教育已经验证并制订教学方案以满足这种需求。“高职高专”学历成为就业市场的基本要求。其他地方企业对优质员工的需求,对员工能力、素质的要求也只会越来越高。考虑到我国现阶段家庭普遍少子化的现实和重视教育的文化传统,以及社会上家长对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普遍强烈需求,中高职衔接也一定能得到中职学生家长的支持。中、高职衔接给各类中职学校学生毕业生后增加了一条出路,必将对中职招生产生积极的影响;把中职毕业生转化为高职院校的生源基础,也必将推动高职教育的发展,满足社会对技术型人才的需求。
4.职教集团具有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工作基础。组建职教集团是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机制。据不完全统计,至2014年年底,全国已成立职业教育集团1048个。其中参与职业院校8330多所,参与集团企业23500多家,政府部门1630个,行业组织1680多个,其他组织机构1450多个。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发布后,职教集团数量和规模势必还将进一步增长。集团内的中、高职院校相互合作,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标准及主要技能标准,并形成相关专业课程及技能标准资源库,实行集团内中、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推动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或进入企业工作岗位。职教集团具有协调中、高职院校共同发展的工作基础,在职教集团内试行中高职衔接分段培养,能够充分发挥集团中高职院校合作经验与专业优势,为技能型人才的系统培养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思路和豐硕成果。
参考文献:
[1]赵倩.广州市中高职教育衔接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中山大学,2010.
[2]柴福洪.高职教育“10个为什么?”[J].职教通讯,2013,(28):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