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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互联网时代下传媒对文学的影响

2017-07-13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730124

大众文艺 2017年17期
关键词:网络时代文学作品文学

李 庆 (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730124)

浅论互联网时代下传媒对文学的影响

李 庆 (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730124)

互联网时代下,大众文化的传播得到了诸多的平台支持,发展速度十分显著,此时文学与传媒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日益得到突显。一方面,传媒为文学的生产、传播、交流提供了更多的条件和渠道,而另一方面,文学也丰富了传媒的形式内容与体裁,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文学低俗化、商业化、著作侵权等现象,也变得棘手。本文将通过对互联网时代下二者关系出现的新变化进行阐述,进而展开传媒与文学之间的互动影响。

互联网时代;大众传媒;文学

传媒是人类的文化活动,要采取语言、文字等手段来展现社会创造的文化成果,当然包括文学在内。大众传播作为文学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在推动文学发展,为文学服务的同时,又受到文学诸如体裁、形式的制约,彼此之间形成了双向互动的关系。

一、传媒与文学之间的互动影响

传媒与文学的关系十分密切,两者的互动影响一直存在,早在口语、文字传播时代就已经显现,但此时大众传媒对于文学的作用相对较弱。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 传媒行业迅速发展,真正走向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学的传播渠道主要以报纸印刷为主,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等新的传播方式也不断出现。传媒工具的不断变革使文学知识迅速传播普及,改变了人们认知社会的方式,但与此同时也暴露了许多弊端。

例如出现在工业时代的文学的大批量复制、黄色新闻等。社会问题的暴露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科技的发展为文学带来的改变,批判的声音一时间此起彼伏。其中争议呼声最大的莫过于法兰克福学派。他们提出了一个核心的观念“文化工业”。 “文化工业”是指凭借现代科技手段大规模的复制、传播文化来欺骗大众,创造的手段与工业生产的方式十分类似,是一种标准化的、复制性的、大批量的生产,目的是创造消费使用价值。

法兰克福学派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传媒方式的变革为文学发展带来的商业性,这一点不可否认,但也印证了媒介本身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渐渐改变,不仅作为传播手段影响文学的传播途径和传播方式,更加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普及的必需品,在思想意识、审美评论等方面对人们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互联网时代信息多元,新的传播手段、平台的出现,更加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在信息传播方面,例如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赋予了人们极大的文字传播权利,传媒环境出现了及时性、双向性、碎片化等新的特点。大众传媒作为文学传播交流的重要载体,自身的改变也毋庸置疑的对文学的发展产生相应的影响。传媒与文学的互动关系,在这一时期尤为突出。

二、新媒体之下两者关系的特点

互联网的发展拓宽了文学的传播渠道,推动了文学创作的繁荣进步。网络时代文学作品的呈现,除以纸质媒体等传统形式出现,还大量的存在于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大大方便了文学的传播和交流。不仅如此,电子书的发展也极为迅速,大量的手机阅读软件被研发使用,以及引起各类阅读器具的畅销售卖。

新媒体使文学作品的体裁更加多样,呈现方式逐渐多元。生活中网络文学的崛起,丰富了文学的表达方式,而传媒事业的发展,也相应的推动了广告文学,电影文学的发展。众多的网络小说、名人名著等被改编成相应的影视剧作品,文学以一种更易被大众接受的方式呈现,这种多元化的局面固然是文学自身发展的表现,但与媒体的推动也是分不开的。

网络时代极大地使文学得到了全球化的传播与交流。在过去,文学的全球传播局限于书籍的印刷,而网络时代的到来,文学以更便捷的方式,例如网络教学平台、搜索引擎的信息提供、网站的公开等,使文学极大的传播,促进了各国文化的沟通交流。

三、新媒体之下两者出现的问题

新媒体时代下,文学创作得到了更多的发展条件和平台,但另一方面,机械复制、商业化甚至文学的低俗化,又成为了文学发展的困境。

以文学作品被改编成为影视剧为例,这一举措虽然丰富了文学作品的表达方式,使相对晦涩难懂的文字以更直观易懂的方式呈现,可视化的呈现方式也使人们可以享受到与众不同的视听盛宴。但众所周知,影视剧相较于纯文学作品,商业化色彩更为浓烈,其内容呈现是在导演的解读下完成的,这会直接影响人们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况且影视剧中也不乏对原著的删改,甚至曲解原意情况的出现,这对文学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再者,网络传播的自主性赋予了人们极大的信息传播权利,而网络作者的素质却难以控制。再加上信息的海量性,部分文学作品也不可免俗的以低俗、暴力等内容刺激性吸引读者的眼球,使文学作品出现低俗化趋势。近年来标题党事件的频频发生,也是这一现象的反映。

而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在转载发布的过程中,容易被他人复制使用,而网络作者本身,也缺乏必要的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与此同时,网络维权困难重重,生活中也常见网络作品侵权现象严重,作者维权举步维艰的案例。再者,搜索引擎、网络贴吧等平台的免费资源提供,也使人们不自觉形成了网络作品应该被无偿使用的心理习惯,这无疑加大了对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难度。

最后,网络传播的碎片化也是影响文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微博是碎片化信息的主要平台,也是当下人们的阅读常态。微博的短文写作,培养了读者短文阅读的习惯,而对篇幅较长、文字较多的作品失去阅读的兴趣和耐心。这种习惯基于网络快速传播、碎片化的特点产生,久而久之,会弱化人们对文字的理解能力,降低人们对文学研读的耐心。

四、结语

传媒与文学息息相关,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影响。二者在过去的互动关系相对较弱,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阶段也相应的出现了新的特点。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文学的传播机制和内容形式发生着巨大的改变,这都为文学的交流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同时,文学所面临的盗版侵权,低俗化,片面化等问题,也变得棘手严峻。对于这些新的特点,我们应该辩证看待,只有适时调整二者间的对策,才会使传媒、使文学得到相应的补充,得到更好的发展。

[1]李明德,张英芳.消解还是重构?传媒对文学的双重影响[J].人文杂志,2005,03:108-111.

[2]毕冉.网络时代大学生碎片化阅读的影响[J].剑南文学,2013(6).

[3]朱贝妮.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J].潭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2):34-38.

李庆(1996.4- ),女,河南灵宝市,目前就读于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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