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7-07-12
新民周刊 2017年27期
7月3日,國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国务院任命的39个部门的62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11时许,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李克强勉励大家铭记誓言,依宪履职、为民履职、勤政有为、清廉守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国务委员常万全、王勇,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