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轻集装箱船船员文书工作负担的建议
2017-07-12成海涛贾在明
成海涛++贾在明
船舶文书指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配备的有关证书和文件等。船舶文书的种类和数量繁多,船员对船舶文书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抱怨已久。英国海事调查局的调查显示:船舶文书工作繁重已成为导致船员疲劳的主要因素之一,进而可能引发航行事故。例如:在2012年“Seagate”号散货船与“Timor Stream”号冷藏船碰撞事故中,“Timor Stream”号船长在独自值班期间因忙于向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等发送船舶离港报告而未保持有效瞭望;在2014年“Navigator Scorpio”号液化天然气船搁浅事故中,二副在值班期间忙于设计航线和改正海图,导致对船位判断错误;在2015年“Daroja”号件杂货船与“Erin Wood”号油船碰撞事故中,“Daroja”号大副在独自值班期间因处理货物配载方面的文书工作而未保持有效瞭望。类似案例不胜枚举。虽然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及航运业相关方已注意到船员文书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如统一文件格式等),但收效甚微。本文以集装箱船为例,介绍船舶文书种类,分析船员文书工作繁重造成的不良后果,并结合IMO为减轻船员文书工作负担所采取的措施提出相应建议。
1 集装箱船文书种类
(1)船舶法定证书和文件 船舶法定证书和文件是依据国际公约和相关船旗国法律的要求配备的船舶证书和文件。IMO规定的船舶法定证书和文件包括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公司符合证明、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国际船舶保安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船舶航行安全证书、国际船舶卫生证书、国际能效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国际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证书、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无线电台执照、船舶油污应急计划、船舶保安计划、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船舶安全管理手册、货物系固手册、破损控制图和手册、防火安全训练手册、完整稳性手册、船舶防火控制图、船上训练和演习手册以及各类船员证书等。此外,船舶还应按《海事劳工公约》的要求配备海事劳工证书、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等。
(2)船舶法定日志和记录 船舶法定日志包括航海日志、电台日志、电机日志、轮机日志等。船舶法定记录包括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压载水更换记录簿、应急设备检测记录簿、船舶应变部署表、溢油应急应变部署表、各种定期培训和演习记录、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等。
(3)船舶靠港报关文件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船舶靠港报关文件的形式和数量均有相应规定。我国一般要求船舶提交航海健康申报书、船员名单、靠港记录、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员物品申报单、船舶物料申报单、压载水申报单、船舶资料报告、船舶到港报告等纸质文件。
(4)航海图书和海图 船舶驾驶台需要配齐航海图书和海图。航海图书包括各种国际公约、《进港指南》《无线电信号表》等。此外,国际航行船舶通常需要配备上千张海图:国际航行的散货船一般配备张左右;集装箱船由于定线航行,配备的海图数量相对少一些,但往往也达到数百张。
(5)其他证书和文件 除上述证书和文件外,船舶还要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检修证书和检查记录,船舶起重设备证书和检查记录,雷达、全球定位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航海仪器的使用记录和定期测试记录等。
2 船员文书工作繁重造成的不良后果
2.1 增加船员工作量,导致船员过度疲劳
(1)船舶文書是港口国检查官登船检查的首要项目,需要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以确保相关证书和文件等合规且有效,否则可能导致船舶被滞留,造成经济损失。例如:2013年,某船在港口国检查过程中,因未能提供国际防止发动机造成大气污染证书的原件(在船上但未找到)而被开具唯一的可滞留缺陷,导致船舶被滞留;2015年,某船在港口国检查过程中,因船舶垃圾记录簿是旧版本而被滞留。[1]由于集装箱船靠港频繁且靠港时间较短,船长为应对船舶文书检查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并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2)船舶靠港报关文件的制作和审核工作繁重。由于集装箱船配员较少(通常只有20人左右),加之报关工作十分重要,船长往往亲自制作船舶靠港报关文件;即使委托其他船员完成,船长也要检查数遍以保证报关文件准确无误。集装箱船频繁挂靠不同港口,每次挂靠港口都要提供相应的报关文件,不仅浪费纸张,而且消耗船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导致船员过度疲劳,进而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3)船员要按照《航海通告》定期改正海图和航海图书,并将航行警告等完整、有序地记录在海图上,交由驾驶员签阅,工作量相当大。
2.2 促使船员伪造记录,增加航行安全隐患
例如,按照《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要求,船舶应每月举行1次弃船、消防和保安演习,每2个月举行1次进入密闭空间演习,每3个月举行1次应急舵操舵和油污应变演习,并保存相应的演习记录。这些记录是港口国检查官登船检查的重点内容。由于集装箱船周转快,船员工作量较大,船长考虑到船员疲劳因素,往往选择合适的时机举行演习,并一次性拍摄大量照片供伪造下次演习记录用。
又如,《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海事劳工公约》对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均有明确规定,并要求船舶保存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以备检查。由于集装箱船靠港频繁,靠港期间除装卸货物外还要应对港口国检查,导致船员休息时间很难满足公约要求。如果如实记录船员休息时间不足的情况,船舶有可能因违反公约规定而被滞留或被要求增加配员,从而给船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迫于船公司的压力,船舶伪造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的情况普遍存在。公约要求记录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的目的是确保船员得到充足的休息,以免因船员过度疲劳而引发航行事故;但实际情况是,船员伪造记录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使公约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3 IMO为减轻船员文书工作负担所采取的
措施
(1)制定《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为简化国际航行船舶抵达、停留和离开港口的手续和相关文件要求,IMO于1965年制定《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并在此后对该公约实施多次修订,以满足不断发展的航运业的新需求。该公约对船舶和船上人员抵达、停留和离开港口以及公共卫生和检疫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统一报关文件格式,在很大程度上为航运业发展提供了便利;但在公约实施过程中,不同国家和地区港口的相关手续和文件的简化程度存在差别。例如:香港港和新加坡港采用电子报关,几乎不必提交纸质文件;而俄罗斯和非洲国家港口报关项目繁多,需要提交大量的纸质文件。
(2)建立船舶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为便于船舶所有人调配船舶,IMO于1993年建立船舶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该系统的最大作用是统一船舶法定证书的最长有效期,从而便于对船舶法定证书实施管理。
(3)强制要求船舶配備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为更有力地保障海上人命安全,减轻船员工作负担,提高船员工作效率,IMO于2009 年批准修订《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对不同种类船舶强制配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公约规定:2013年7月1日及此后建造的1万总吨及以上集装箱船、2014年7月1日及此后建造的3 000总吨及以上且1万总吨以下集装箱船应配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2013年7月1日前建造的5万总吨及以上集装箱船应不迟于2016年7月1日或此后的首次检验时配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2013年7月1日前建造的2万总吨及以上且5万总吨以下集装箱船应不迟于2017年7月1日或此后的首次检验时配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
(4)批准关于《电子证书使用导则》的通函。为减轻船上繁重的文书管理、登记和记录工作,方便航运业各方操作及节约资源,2013年召开的IMO便利运输委员会第39次会议批准关于《电子证书使用导则》的通函,并决定采取相应行动。船舶采用电子证书能够大幅减轻船员文书工作负担,符合船舶文书管理的发展趋势;但船舶文书电子化还面临很多障碍,包括上述通函还不具备作为公约实施的基础、部分国家和地区信息技术落后、全球统一的数据库尚未建立等。
4 关于减轻集装箱船船员文书工作负担的建议
4.1 建议IMO采取的措施
(1)细化《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造成船员文书工作负担过重的原因,一方面是船上文书工作繁重,另一方面是船舶配员不足。虽然IMO制定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但该规则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国主管机关制定。不同船型在不同情况下的配员要求可能各不相同,“一刀切”的最低配员要求很难保证船舶配员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充足的。船公司总要追逐利益最大化,尤其在航运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船公司难免为压缩成本而减少船舶配员。建议IMO细化《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针对不同船型、航程及靠泊频率、货物性质及作业要求、保安要求等制定相应的船舶配员标准,真正确保船舶配员充足,以便分担繁重的文书工作。[2]
(2)强制要求以电子海图取代纸质海图。《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在规定船舶配备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的同时,要求船舶采取备份措施,即配备备用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或保留纸质海图。船公司出于成本考虑可能会选择保留纸质海图的备份方案,这样显然无益于减轻船员文书工作负担。据统计,以电子海图取代纸质海图可以使二副的文书工作量减少60%。建议IMO取消保留纸质海图的备份方案,强制要求船舶配备2套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
4.2 建议船旗国和港口国采取的措施
船旗国和港口国应当转变船舶检查重心,重点关注船舶实际的安全状况,如船舶配员是否充足、船员是否有疲劳现象等,而非以船舶文书作为判断船舶安全状况的主要依据。一旦发现船舶存在伪造记录的情况,船旗国和港口国应当全面扩大检查范围,并加大惩罚力度。
4.3 建议船公司采取的措施
(1)加大对船舶电子化的投入力度。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船公司应当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推动船舶电子化,并将船上的文书工作适当地转移到岸上完成。
(2)增加船舶配员。卡迪夫大学在关于船员疲劳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提出,增加1名船员以分担高级船员和船长的行政工作。鉴于船上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未经专门培训的人员很难胜任,建议船公司在现有船舶配员的基础上增派1名三副,从而分担一部分文书工作,并适当地分担值班工作。虽然增加船舶配员会导致船舶运营成本增加,但从保障航行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是值得的。
(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船公司应当深入领会相关国际公约的制定目的,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在此基础上,依据《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习惯。
参考文献:
[1] 吴位军,范园园,李娜. 电子证书、文件及法定记录在船舶上的应用[J]. 中国海事,2016(6):30-32.
[2] 黄俊波. 浅议在新公约背景下如何防止海员疲劳值班[C]//中国航海科技优秀论文集(2013). 上海: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2014:135-139.
(编辑:张敏 收稿日期:2017-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