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制度自信,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
2017-07-11祝彦
祝彦
制度自信的根本前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就开始了推进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进程,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被党中央高度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根本制度带有本源性、决定性。它是国家各项制度的根基,决定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方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也决定着党和国家的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这样一项本源性的、决定性的制度。从实践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它是用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能够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形成全体人民的统一意志,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治国效率明显优于其他制度。在党的历史上,我们经常会看到,党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因此,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
二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本制度是根本制度的具体表现,同时又是各种具体制度的依据。从严格意义上讲,基本制度主要体现在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基本政治制度就是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在内的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基本政治制度而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也是一个伟大创造。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全民族一切爱国的进步的力量团结和调动起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在于既坚持了国家的集中统一,又把少数民族地区的自主性调动了起来,从而显示出了强大的政治活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能够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从而把群众的主体作用与国家的主导作用有机统一起来。就基本经济制度而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依据社会主义性质和国情决定的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长期的实践恰恰证明了“只有坚持这条方针,才能使我国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三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制度。具体制度是对基本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其涉及的领域范围往往较小,但它具有强烈的反作用,能够促进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在近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对具体制度的安排做出了许多努力,形成了较为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制度体系。如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又如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这对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非常有利。除此之外,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框架下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范畴。总之,这些具体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分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远见卓识的政治智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重新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富有自信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这就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增强制度自信提出了新依据、新任务、新要求。
首先,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定的同时,也对改革的总目标作出重要阐述。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讲,“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抓手,彰显了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政治智慧。当然,作出这种判断,主要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紧密联系。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有助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换言之,离开了改革,制度自信就不能够久远。另一方面,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因此,习近平總书记深刻地指出:“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完全可以用“来之不易”来形容。总的来说,它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以及在新中国成立60多年和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探索、实践中形成确立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及制度本身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正是制度自信的底气所在,因此,增强制度自信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制度本身的优势,并在实践过程中将其不断扩大。对于这样一套制度安排的优越性,习近平总书记概括为“四个能够”,即“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再次,制度自信的坚定与增强,必须深深地扎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够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除了它是对不断探索实践的深刻总结之外,更为重要的则是“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符合中国国情,以及各个历史时期、历史阶段的特点。正如我们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立足人民、立足社会而实现的一项伟大创造,否则就不可能带领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因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评价道:“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总之,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就必须坚持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党史部教授、毛泽东思想教研室主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