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不需要懂”能脱离语境批评吗?
2017-07-10吴跃华
原创 2017-06-17 吴跃华 音乐周报
看到李欣阳回应我的《何为“懂”音乐》,指出争论的关键是如何理解“懂”。怎么“理解”的呢?
李文首先认为我跟白岩松一样混淆了古典音乐的概念。我前文开头便交代写作主旨是“协助白岩松更加完善其观点”,意在表明我不只是简单来反对他及其观点,而是用其音乐实践来“解释”他其实“懂”音乐的事实,进而提醒其不要作“绝对化理解”。既然只是“协助完善”其“观点”,我理应在白岩松自己把古典音乐“自设”为“经典音乐”这一用法范围内检验其是否能自圆其说,而不能“另立靶心打靶”。李文根本不顾白岩松讲座用语的特殊用途就提出自己的概念便给予对方简单否定。李文类似的误读还把我文中提到的“听出音准”归为懂也当成我的观点。事实上,我只不过是借用某理论来解释白岩松业已存在的现象,原文如下:“我认为,白岩松……且‘懂音乐的内涵还很广泛,从形式论美学看,‘懂音乐意味着……如白岩松……”。我之所以在前文中提出对“音乐不需要懂”的理解“需因人、因时、因曲再做具体分析”,就是因为看到了许多如李文这样,都是抽离了具体“语境”并站在自己的角度孤立批评别人,进而引发在互不对应层面上无谓的争论。
其次,李文的论述还充满瑕疵。如,以大众能听出“跑音”不需要训练为由,便简单否定这不属于“懂”的范畴。分析:
1.李文的论证只有一句“反问”即“有多少人认为这是懂呢”。其实,我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回答李文:“有多少人不认为这是懂呢?”李文这“反问”还意在表明,大众自己都不把“听出跑音”认为是“懂”我就不该把其归入“懂”的范畴。其实,弗洛伊德早就提出了人类的认识除了“显意识”外还有“下/潜意识”和“无意识”领域,有一种“潜意识音乐疗法”正是利用这种潜藏在人身体中不易被自己觉察的思维来协助治疗。有些“懂”不是大众自己都能觉察出来的。
2.李文称如果“将(听出跑音)归为懂的范畴”,那么这与没有能力为交响乐“纠错音”的人也能欣賞交响乐相矛盾。这里李文出现了连续混淆概念的逻辑谬误,即把“属于懂”跟“必须很懂”混淆;把“需要懂”跟“一定要懂”混淆。此外,李文还“独创”了个观点,即认为“听出跑音”是大众的一种“不需要任何训练的自备功能”。我还真没听说过人类有这“本能”。我认为“听出跑音”是大众后天通过聆听音乐经验积累获得的能力,属于一种下意识的感性模糊判断能力。如非要说这是“自备”功能,那有“五音不全”、“失歌症”的人存在怎么解释呢?至少把“不需要训练”的能力等同于“自备”功能是错误的。“不需要训练的能力”不代表不可从其他途径获得,除“训练”外还有自学、熏染等学习方式。
再次,李文仅就上述这点非逻辑性批判便直接推出自己对“懂”的概念。认为“懂”是人的天赋,并举刚刚出生的宝宝也具有“感知”能力来证明。这建立在非逻辑批判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本就不足为信,且这推论本身还粗糙得很。“感”确实人人能“感”,包括动植物,但“感知”中的“知”,我没见过心理学载“刚刚出生的宝宝”就有这“能力”的说法。且李文这举例论证思维在生活中很常见,即使在逻辑学看来其证明力是比较弱的,但大众很喜欢寻章摘个自己喜欢的句子或例子来理解,其逻辑局限性显然不易被注意。因此,李文推出这“结论”即使不读全文只看其最后结论也貌似可以,很容易迷惑读者。但“懂”的内涵真这么简单吗?
我再列举一些专家言论中“懂”(暂不管还是赞同或反对)的内涵大意供大家比对阅读:白岩松:指“总结段落大意”式理解;周海宏:指“视觉化、文学化、通音律”式理解;刘雪枫:指不仅要“知道”还要“说出来”;美国安德·阿纳尼:指水仙花对主人演奏的音乐有反应;科普兰:指人对音乐的反应能力;齐洁:指跨入音乐世界;蔡立彤:指理解音乐作品的时代背景等内容与乐曲形式;李岚清:指“对欧洲经典音乐产生兴趣、能够欣赏它”;杨丹:指音乐教学要贯彻“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陈燮阳:指人的普通教育不能缺少音乐教育;修金堂:指“感性的懂”;三宝:指“非得听出什么”;傅庚辰:指音乐能被大众接受;钱仁平:指专业与业余音乐爱好者的根本区别;韩锺恩:指真正职业性的懂;傅聪:“我67岁才懂一点音乐”,是谦辞;人类学家:指不管“好、坏”音乐都需了解;孙维权:指大脑神经网络对音乐的处理;马克思:指感受、理解、鉴赏音乐内容与形式美的能力;杨燕迪:指所有人都懂,懂还包含喜欢。限于篇幅,列举暂止。
显然,“懂”在这些专家口中各有自己的“约定”,大众心中的“懂”更是丰富而多元。对“懂”的内涵理解不统一正是引起纷争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又有谁有资格来统一呢?需要统一吗?目前的矛盾就在于,有些人习惯于站在自己的立场来生产概念,名为大众释疑解惑,实为自己推销主张。然今天是多元化时代,谁也无权充当“上帝”,我们必须由“立法者”转为“阐释者”,即在尊重多元理念下结合对方语境用力理解对方(理论主张者和大众理解),而不是由“我”来统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