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研究
2017-07-09钟国祥陈晓
钟国祥 陈晓
[摘 要] 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世代杂居、民俗乡风淳朴,民俗体育文化资源特色鲜明,具有很大的开发和利用价值。为此,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法、田野调查法等方法对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进行了研究。结果认为: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存在着政府行为力度不够、科研工作不足、推广形式单一、社会群体义务与责任缺乏等问题。在坚持民俗性、包容性、可持续性、创新性原则的基础之上,可以加强政府主导力量、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普查与科研工作、与体育旅游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重点关注民俗体育“活态传承”人的培养等方式进行解决。
[关 键 词] 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
[中图分类号] K89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30-0248-02
一、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
渝东南地处重庆市东南边陲,峰峦叠嶂,山高谷深,具有鲜明的喀斯特地貌特征,生活在这片土地的人们勤劳勇敢、艰苦朴素。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活动得到了一定的普及和发展,人们的观念有了新的转变,过去封闭的状态有了一定改善,如陀螺、射弩、蹴球、木球等运动,在该地区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在全国民运会和各类邀请赛上取得了不错成绩,尤其是“民体杯”全国陀螺邀请赛在黔江区的举行,很好地促进了该地区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民俗体育文化的传播。
二、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行为力度不够
政府是民俗体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掌舵者,具体行为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经费投入,开发与发展相关规划的制定,宣传推广,对企业、民间相关组织的监督和引导等。通过具体的寻访调查发现,渝东南地区有关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没有具体有效的相关法律文件和开发与保护的明文规定,很多民众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知之甚少,缺乏相应的价值理念。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够,专门从事民俗体育文化的工作者较少,有些民俗体育文化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二)科研工作不足
当前,在渝东南地区对民俗体育文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保护和开发机构。在研究过程当中,对民俗体育文化的整体性研究还不够,且基本停留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性研究较少。同时,有些科研人员更多的是通过借用、翻阅、查找文献来获取数据,而很少扎扎实实地深入民族地区农村中去调查研究。很多散落于民间的民俗体育文化资源,由于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正逐渐走向消亡。
(三)推广形式单一
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是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及其发展的体现,是历代先人所积淀下来,不断传承的宝贵财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们有义务将其加以传承和发展,并作为一种产业,推向市场、面向市场。当前,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主要借助于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和传统文艺表演,推向市场的形式较单一,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多元化的大环境下,单一的推广形式是很难将一种文化资源得以有效开发和传承的。
(四)社会群体义务与责任缺乏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民俗体育文化的生存环境正在逐步恶化,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靠口口相传,而不去身体力行,最终只会让民俗体育文化走向消亡,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然而在渝东南地区,人们对现代体育运动似乎更感兴趣,对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显得冷漠,究其原因,在现代流行体育的冲击下,人们对体育的感官需求超过了精神需求,为了满足感官需求,权利意识大于了义务意识。
三、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应遵循的原则
(一)民俗性原则
民俗体育文化由于在特定民俗之下所形成,离开了原有的民俗性,也就失去了原有文化价值,脱离文化价值,简单地开发民俗体育运动的肢体动作,有肉无血,没有任何价值可言。同时,民俗一旦形成,民俗就为特定群体所共有,成为一个民族的一种习惯势力。因此,在开发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过程当中,必须坚持从民俗中来、到民俗中去的原则,全面了解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的生长环境,尊重少数民族民风民俗。
(二)包容性原则
文化的包容性,即求同存异和兼收并蓄,它是先进文化的基本品质,是新旧事物更替发展的过程属性。中国文化之所以能源远流长,不断发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包容性。这种包容性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相互吸收、借鉴,并和谐相处,从而使自身具有更强的生命力。但是没有原则的包容是妥协,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地缘性,在开发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态度,不能一味迎合外面文化的融合,丢失了自身的价值属性。
(三)可持续性原则
文化资源的开发,其目的是为了将其传承并持续发展。因此,在开发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过程中,要根据资源特点和区域实际情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整体规划,优化配置,科学决策,在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提高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处理好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与传承之间的关系,使民俗体育文化资源的文化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性原则
创新能够促进民族文化的繁荣,是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引领文化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开发文化资源应遵循的原则之一。因此,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在开发过程中,既要剔除不合理、腐朽的成分,也要在保持原民族风格的基础之上,加快文化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适当向现代人的娱乐观念、文化审美等方向转化,并合理引入现代体育的技术动作,充实原民俗體育竞技、娱乐、健身等内容。
四、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的策略
(一)加强政府主导力量
政府具有政治、经济、文化、决策、监督等职能,是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保护、资源开发的主导者。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受地理位置、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使其对政府的依赖更强,因此,当前开发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必不可少的。笔者认为,首先,政府应该制定并完善相关的保护和发展政策及其法规,让开发参与者在政策的规定下,有原则、有准则地进行。其次,政府需要将制定的政策法规有效执行,并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务求政策法规体系的严密性和各项具体政策的同向性。同时,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民间组织等其他责任主体的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建构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评价体系,提高认知度,扩大社会参与力量。
(二)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普查、科研工作
渝东南地区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和宣传不足的缘故,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相当有限。这方面可以借鉴全国武术普查、挖整工作的经验。一是成立专门普查小组,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对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项目进行调查、汇集和整理,并用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进行保存。二是对渝东南地区濒临消失的少数民族民俗体育项目重点挖掘,聘请相关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专家进行指导,并申请非遗。科研工作是对普查工作的展开和深入,是認识普查成果内在本质和发展规律的基本途径,如不进行科学研究,普查就失去了文化建设的意义。因此,对普查成果进行深入研究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在具体开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给予政策支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倾斜,让渝东南地区体育文化科研工作有明确的政策支持、足够的资金保障、专业人士的参与、专用器材设备的辅助。(2)成立专门科研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普查成果进行探讨、研究,通过实地走访考察、搜集整理,全面了解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的类别、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及传承情况。(3)对普查成果进行创新性研究。组织科研人员对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现状进行分析,探寻现象背后的原因,同时,秉承严谨的科学态度,对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进行去伪存真,融入新思想、新内容,使其内容更加丰富、科学,充分适应文化多元化的环境。
(三)重点关注民俗体育“活态传承”人的培养
文化与民族共生共存,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象征。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经久不衰,是世代相传并不断调整和更新的结果。21世纪的今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传承的手段变得多样化,但“活态传承”仍是文化传承与发展最有效的方式,所以,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在开发过程当中,务必注重对传承人的培养。当前,渝东南地区对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传承人的培养还有所欠缺,主要表现在民间体育艺人社会地位不高、生活状况差、没有良好的生存环境;学校作为民俗体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没有得到很好利用。因此,提高渝东南地区民间体育艺人地位,给予资金扶持,改善生活条件,并充分利用学校平台,很有必要。在具体举措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评选各民族民俗体育项目传承人代表,给予奖励和资助,并鼓励广大民众积极参与评选。(2)对民俗体育文化传承人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资金上的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民俗体育活动的开展。(3)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者并举,定期组织民俗体育文化传承人外出进行交流学习,掌握新的成果,并通过实践,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4)选取一些经过改造、适合学校开展和推广的民俗体育项目作为渝东南地区学校体育教学内容,让广大青少年学习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
参考文献:
[1]陈永辉,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我国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9,43(3):75-80.
[2]柯玲,邵蓉.中国民俗体育学探略[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31(6):760-762.
[3]易文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角色地位[J].现代经济信息,2010(9):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