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业务“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分析及探讨
2017-07-06塔娜
塔娜
摘要:银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已经1年了,本文结合政策实施实际从税负和业务发展两个角度深入分析了“营改增”对信贷业务的影响,指出了信贷业务“营改增”的实施难点,提出了重构业务流程、实现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适时调整定价策略、积极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产品替代五项税收筹划方案,希望更好地推动信贷业务“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
关键词:银行信贷业务 “营改增” 影响
一、“营改增”对银行信贷业务税负的影响
(一)利息收入类
利息收入按照逾期天数,分为两类。一是利息收入在逾期90天以内。根据担保方式,产生此类利息收入的信贷资产按照五级分类,包括正常类、关注类、部分次级类、部分可疑类等。此类利息收入全额征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利息收入是银行主营业务收入之一,占比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税收负担。二是利息收入在逾期90天以上。根据担保方式,产生此类利息收入的信贷资产按照五级分类,包括部分次级类、部分可疑类、损失类等。此类利息收入非全额征税,对于尚未收回的部分,不作为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基础,这体现了对不良信贷资产的税收优惠。
(二)服务收费类
服务收费按照与信贷业务的相关程度,分为两类。一是与业务办理直接相关的服务收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防止银行通过税收筹划进行利息拆分或者转利息为费用,预防了银行的乱收费现象,较好的保护了借款人的权益。二是与业务办理间接相关的服务收费。由于其与信贷服务不直接相关,所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进一步促进银行信贷业务衍生收费服务创新。
(三)资产处置类
对于不良信贷资产,主要采用两种处置方式。一是抵质押物拍卖。拍卖的抵押物为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免征收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信贷资产处置的积极性,降低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也提高了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二是贷款对象为企业的信贷资产打包转让。把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既降低了银行发展压力,又提高了国有资本活性,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按照打包转让信贷资产的质量情况,分为两类,一是逾期90天以内的信贷资产。一般来讲,此类信贷资产较少进行打包转让,只有在银行信贷规模极其紧张,需要进行规模释放时,才会开展此项业务。打包转让后,计税利息收入为零,销项税额为零。二是逾期90天以上的信贷资产。由于“营改增”后逾期90天以上的信贷资产,未收到的应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因此打包转让后,即使原信贷资产不再产生利息收入,对增值税税额也无影响。
二、“营改增”对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影响
(一)信贷业务管理
“营改增”政策实施对信贷业务的管理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影响较大。一是修订业务制度。根据税收政策,计算税负影响,修订相关制度,制定营销指引,指导基层作业。对于信贷业务五级分类政策的要求和执行方案,对于客户发票领取的作业流程,是修订的重点。二是修订业务合同。对于涉及到利息、费用的价税分离、收取及分担,对于发票开具、保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修订的重点。三是调整定价策略。根据税收政策,重新测算成本收益,合理进行利率、费率定价。四是计算机系统建设。信贷业务系统要配套财务系统进行改造,确保价税分离信息传输正确,确保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成功。五是人员培训。对前台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此项政策对于业务的影响、对于客户税负的影响,掌握相关的营销术语及业务流程,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工作,有效应对客户询问及发票领取工作。
(二)信贷业务贷款投向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解决这些失衡,就要求银行信贷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经济的投放力度。实体经济中,数量最多的是小微企业和不具有企业性质的农村和城镇生产经营者,他们绝大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利率敏感度高,享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少。利息收入不能进行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对此类客户的信贷支持积极性,使得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投向大中型企业,以期获得税收共赢。
(三)信貸业务发展力度
银行的资产业务中,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占比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和银行战略定位不同,各有差异。“营改增”后,投资业务的征税方式变化不大,其实是延续了营业税的征收方式,税率从5%提高到6%,税收负担变化较小。相比于信贷业务,投资业务的人工成本较低,风险防控成本较低,对于营销能力强、市场竞争强的银行,更倾向于投资业务的发展,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信贷业务负面舆情
“钱”是不论企业还是个人都最为关心的事物,由于银行业务大多数涉及资金操作,因此很容易出现负面舆情。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都持续升级,舆情对于银行的影响日渐重要,也不断引起关注。信贷业务的客户范围较广,从企业到个人,涉及人民币本币和外币。不同主体不同业务,“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不同,财务人员的理解也不同,对信贷业务利息收入、费用计价及相关发票的开具、保管也千差万别。
三、银行信贷业务“营改增”的实施难点
(一)应税范围界定难
信贷业务涉及的金融服务收费类型较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与信贷业务办理紧密相关的手续费、押品评估、押品保管等费用;二是与信贷业务服务相关的咨询、管理等费用;三是与实现债权相关的委托、服务等费用。由于与信贷业务直接相关的服务收费,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与信贷业务间接相关的服务收费,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且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种类多、客户数量大,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用是否能够抵扣成为一个关键。因此界定与信贷业务相关的直接金融服务,将很大程度上影响收费定价及进项税抵扣。
(二)发票管理难
与普通的企业业务相比,银行信贷业务发票管理主要有五大难点。一是非财务人员管理或者持有发票较普遍。二是发票在途现象多。银行对客户进行上门服务,存在客户经理离开银行工作场所在途持票的情况。三是银行机构多、渠道广,开票分散,空白发票和废票的管理难度较大。四是发票丢失概率高。五是开票差错率大。客户的开票信息由客户经理交付银行财务部门,且客户经理不能在客户工作场所验证信息的准确性,在客户提供信息差错可能性的基础上,增加了客户经理提交信息差错的可能性。
四、银行信贷业务“营改增”的税收筹划建议
(一)重构业务流程
主要从五个方面实施。一是加大与第三方机构(平台)的合作力度。有效拓宽客户信息的获取渠道,大幅提高市场营销的成功率,提高目标客户的筛选效率。二是实现集中作业模式。对于员工专业能力要求较低的操作岗位,进行集中作业,降低用工标准。对于能够外包作业的,通过外包实现税负分担。三是提高贷款催收外包比例。加大与律师事务所、收账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力度,将员工从催收工作中解放出来。四是加大大数据运用。通过与信息技术公司、数据网络公司合作,提高外部数据获取量,整合内部数据资源,实施全流程风险监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五是提高辅助功能外包比例。特别是信息系统建设和押品评估工作,实现外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人力、物力,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担税负。
(二)实现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综合分析以下四项因素的成本,實现不良信贷资产处置的收益最大化。一是逾期90天以上应收未收利息的计税方式,其使得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二是逾期催收、贷款核销、不良信贷资产处置等工作的开展进度,其耗费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三是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所对应的资本金占用成本。四是资产处置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免征收增值税。
(三)适时调整定价策略
一是根据客户纳税类型确定定价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难以进行税负转嫁;一般纳税人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容易进行税负转嫁,因此应根据贷款客户纳税的类型,平衡客户的税负,制定不同的定价标准。对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提高利率、费率,或将含税价改成不含税价变相提高价格。二是动态监测同业定价。紧盯市场价格,综合分析不同信贷产品的客户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及价格透明度等因素,评估客户对税负转嫁的承受能力,平衡收入增加与税负增加、市场占有率的关系,在不影响市场占有率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利率(费率)定价和授信政策。
(四)积极使用税收优惠政策
紧跟税收政策导向,合理布局信贷产品结构。例如,根据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金融同业往来等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加大上述业务的发展力度。遗憾的是,该政策已于2016年12月31日结束。笔者建议延续对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收入优惠政策,可以充分体现扶持“三农”、支持教育事业的税收导向。
(五)合理进行产品替代
由于利息收入不能进项抵扣,而与信贷业务间接相关的服务收费或中间业务收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使用替代产品,发展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类产品,对传统信贷业务进行替代,提高服务收费的比例,在服务客户的同时,降低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刘代民,张碧琼.“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的影响分析[J].税务研究,2015,(5):107-112.
[2]林淑霞.“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变化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6):107.
[3]王刚,贺章获,周玉.关于我国银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思考[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4):1-5.
(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