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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2017-07-04晁长征陈红苗晋英

生活文摘 2017年1期
关键词:探索高校

晁长征?陈红?苗晋英

摘要:在高校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对于促进高校业务管理部门推进规范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简要指出了高校当前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高校开展行政监察的意义,结合西安交大近年来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实践,提出了高校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要寻找有效的着力点,最后对高校创新行政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内核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关键词:高校;行政监察;探索

当前,在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机关病”现象,表现为对学校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拖着不办,服务群众意识淡漠、办事“踢皮球”、效率低下,措施不力、方法不当、影响工作质量进度等。有的部门管理工作混乱,内控机制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高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高校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就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一定的规范依法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规范管理、廉洁运行、工作作风、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被监察对象严格按照规范办事、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一、行政监察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行政监察,有助于促进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管理水平

在高校开展行政监察工作,通过检查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可以加强监督控制,堵塞业务管理中的漏洞,推动规范管理。同时,也能防止“机关病”发生,促进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政廉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二)开展行政监察,有助于监察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高校开展行政监察可以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优势,将监督检查的触角伸向学校中心工作的各个领域,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各领域各环节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改、指导,来保证其健康高效地运转,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的一个极好切入点。

(三)开展行政监察,有助于改善和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有效地开展行政监察,能有效地推动高校各单位各部门党政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高校各项事业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行,同时也有助于从日常行政管理中发现违纪违法的线索或苗头,防微杜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违纪违规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其滑向违法的深渊,从源头上预防廉政风险,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探寻有效着力点加强高校行政监察工作

(一)始终紧抓高校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开展监督

高校行政监督工作要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目标,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重要部门、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紧盯重点环节的决策和执行过程,监督检查其合规情况、廉政情况和效能情况。高校腐败现象主要发生在拥有较大权力的领导干部,重要部门、岗位的负责人以及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手中掌握学术权力和科研资源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对于既掌握行政权力又拥有学术资源和话语权的“双肩挑”干部则要更加关注,这些人员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点监督对象。

高校的行政监督工作要将重点放在学校管理人、财、物等业务的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包括招生录取、工程基建、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产业、组织人事、后勤保障、附属医院等部门和单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始终紧紧抓住以上重点领域,逐一研判,分析业务管理中的不规范之处和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方能有的放矢,抓出成效。

(二)推动业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构建监督合力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仅靠自身不可能“包打天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业务部门负主体责任,监督部门负监督责任。要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仅靠监督部门一己之力绝不可能完成,只有业务部门党政班子主动担当起主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和业务管理齐抓共管,建立健全部门的内控监督制度,打造权力运行的第一道关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监督部门通过监督检查、专项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式有效监督推动主体责任持续落实,才能构建“里应外合”的监督合力,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规避廉政风险。

要以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统筹谋划,认真制定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不同单位的工作内容,精心设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共同要求的基础上体现差异化。认真组织签订背书进行责任传导和任务分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对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针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实现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以问责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着力从主责部门内部自控和监督部门外部督查两个方面构建监督合力。

(三)完善制度加强留痕,以规范监督促进责任落实

制度规范是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基本抓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度创新,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做到“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当前应当重点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重点领域监督办法等,不断梳理和明确监督工作的观测重点、监督的标准、监督的实施方法和程序。

要加强对制度本身的监督,特别是对管人管事等重要领域业务管理制度的监督,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将招生录取、采购招标、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等重要领域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纳入监督范围,在制度的制定期間加强和主责部门的沟通,严格会签,从监督角度对业务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主动防控和源头治理,提高制度的廉政风险防控效力和执行刚性,亦使监督部门依规监督的标准更明确,监督的可操作性更强。

没有完整有效的记录作支撑就无法还原事情的客观过程,也缺乏证明权力行使的依据,因此在监督工作中要注重加强留痕管理,完善过程资料,建立可倒查寻责的依据。一方面,要加强业务管理工作的留痕。纪检监察部门要督查业务主管部门梳理完善工作流程,做好重点工作、重要环节的过程记录,确保每个环节记录清楚,责任明确,建立可倒查的责任链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业务管理责任持续落地。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工作的留痕。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梳理监督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工作留痕。对于日常监督,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记录;对于专项监督,从监督的方案、调研情况、问题函询、监察建议报告等方面做好记录,推动监督责任的不断落实。

三、创新方式完善内核,提高行政监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工作科学性的提升来自于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断改进创新。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深入剖析找准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及时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实施“精准打击”,推动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效能。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坚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围绕高校的招生考试、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物资采购与招标、基建与修缮工程、科研学术道德等反腐倡廉重点领域,或者就其中某一领域中的某个具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西安交大纪委监察处近两年通过深入实践,形成了一套“找问题、定规范、提要求、促整改”的专项监督模式,这种方式灵活便捷且便于移植到别的领域。在这种专项监督模式中,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环节进行。

(一)立足中心善抓重点,做好选题立项

选准选好项目,这是开展监察工作的首要环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做好调查研究,要善于抓重中之重、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选题立项。当前,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组织人事、附属医院、后勤管理是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几大重点领域,自然也是开展行政监察的重点,纪检监察部门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选题立项。可以就某一领域开展较为系统全面的监督检查,也可以在某一方面选举某一具体项目开展专项监察。立项选题要结合工作实际,要对选择的题目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容易见成效的项目进行,积累了一定经验后,可再逐步推进。

(二)做好组织协调和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深挖根源

要通过调查研究和深入剖析,发现管理业务中的问题及其根源。行政监察不仅是监察部门的事,它与各职能部门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密切相关,由于职能部门工作各异,专项监察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对方工作的每个环节,缺少监察对象的紧密配合,很难深入实际并取得成效。为此监察部门要找准自我定位,做好组织协调,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的要求,聚焦监督工作本职,不能对业务的具体管理发号施令,更不能以行政监察代替职能部门日常业务,做到监督而不管理,到位而不越位。在工作中,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方案,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调查问卷、专项约谈、部门自查等方式找准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同时要多听群众对监察对象工作和效果的评价,以求问题找得全面准确。

(三)梳理监督工作规范,明确纪律和整改要求

高校行政监察要坚持檢查与整改相结合、查处与教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监督工作的规范,明确监督的重点、监督的标准、监督的方式手段等,通过监督检查业务管理工作反思对照监督工作,梳理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监督内核,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对于业务管理工作要严明纪律和红线要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和责任,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要提出监察建议,对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除了整改具体问题,重点要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达到监察一点,治理一方,标本兼治的目的。

(四)跟进整改督促落实,做好奖优罚劣

一切工作只有落实才有意义。要对业务部门的整改工作及时跟进,督促落实,并根据其整改结果进行必要的奖惩。对于整改较好的要予以肯定和鼓励,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进一步追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以树立监察工作的权威,发挥监督、治理、教育的综合效果。

四、结语

在高校开展行政监察,需要我们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两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保障有力、关口前移、改建并举、标本兼治的行政监察工作格局,使行政监察在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发挥切实作用,为实现高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李玉华,冯秀玲,罗能勤,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监督体系的构想[J].中国高等教育,2004,(23).

[2]苏燕玲,新时期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的问题与思考,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0).

[3]张珍秀,论高校监督与管理——对提高有效监督的思考,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8).

[4]侯帅,关于加强高校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研究,法制专题,2009,(3).

作者简介:

陈红,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苗晋英,法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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