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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论述

2017-07-03杨春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机制创新国有企业

杨春

摘要:本钢集团在构建“不能腐”机制创新的探索与实践过程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障,只能强化不能弱化。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创新中找准位置,在创新中寻求发展。

关键词:机制创新;国有企业;不能腐

一、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构筑权力运行的制约防线

制度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也着重强调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做到规范到位,实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筑“不能腐”的制约防线。十八大以来,本钢集团以创新机制为重点,不断强化和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一)制度为先,加强以“防”为主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建设

规范行为抓制度,国有企业要从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入手,发挥制度约束的根本性作用,将制度转化为干部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在制度中落实人权、财权、物权的制约问题;二是确保规章制度公开透明,加强宣贯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实效性。本次制度建设抓住了“管行为”这个关键,着重对党员行为进行微观控制和刚性约束。

(二)规范管理,建立国有企业“不能腐”的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

权力运行风险防范工作是一项前瞻性的工作,本钢集团抓住核心,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国有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相互制衡,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交叉监督的权力制约机制。一是对权力主体进行分解制约;二是对权力客体进行分解制约。明确审批流程,严格审批程序规定,将过于集中的权力分解成为由几个人或几个层级共同行使,改变“个人说了算”或独断专行的权力结构,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三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现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严格规定,加强以“控”为主的廉政制度建设

作风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优良作风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致力于打造一支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把监督寓于党组织日常管理之中。2012年至今,本钢集团纪委就以实现纪检工作制度化为切入点,结合集团相关纪检制度,先后起草、修订并印发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违纪违规人员纪律处分规定》、《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等20多项文件,通过廉政制度的完善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本钢集团以“防”为主的规章制度建设已颇显成效。

二、当前国有企业在构建“不能腐”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五年多的实践也使我们意识到,要确保新体制在推动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优势,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制度观念意识淡薄,违反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单位重形式轻效果,把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只为应付检查考核,执行制度敷衍了事;有的党员干部学习理解不够,如基层单位一些作业长对党政纪法规及财经纪律认识存在偏差,出现侵占员工利益的行为,存在“不合规但合情”的想法。

(二)制度宣传学习不够,制度的影响力逐级弱化

个别基层单位的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集中于宣传典型及警示教育,法纪和制度教育相对很少。制度宣传的途径单一,多以文件形式传达于各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次数有限,不能充分把握制度的精神实质。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宣传,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

(三)制度完善更新缓慢,执行效力前紧后松

有些基层单位在贯彻和落实规章制度过程当中存在“填鸭式”僵化问题,学习和执行制度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实施方法。有些制度不合时宜,没有及时修订,不符合基层实际。

三、关于国有企业构建“不能腐”机制的建议和对策

制度执行难,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既有主观方面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足,特权思想严重等原因,也有客观方面制度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够、追责机制不严等方面的原因。对此,我们建议:

(一)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与时俱进

国有企业应针对内部制度制订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仔细论证,通过改革创新,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制度,使制度贴合实际,更加科学化。要健全离岗到岗双重审核制度,搞好权财物公开透明交接,堵死滥用职权之路。要完善选人用人评价体系,加强对干部道德品质因素的评估,扩大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的范围,探索推行用人重大失察失误问责制。要推行举报人保护制度,实行重大案件奖励制度,健全网络舆情监控、调查、处置和回应机制,保护广大员工参与反腐的积极性。

(二)不断提高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知”的问题

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月的内容,把法规和制度教育作为宣传重点之一,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等国有企业内部宣传载体,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贯彻落实情况。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生动活泼的面对面宣传活动,扩大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要加强责任追究,达到警钟长鸣的目的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加大核查力度,对那些顶风违纪,言行不一,一边喊反腐一边搞贪腐的官员,更要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的責任,也追究所在党委、纪委(纪检组)的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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