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及干预探索
2017-07-03王西丽
王西丽
摘 要: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常年经受与父母的分离,成长教育与陪伴、关爱的缺失致使许多农村留守儿童在面临成长问题的同时更容易产生很多偏差行为。其中,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孤僻自闭,抑郁退缩,一般及严重自我伤害行为等表现的内向性偏差行为,对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的表现形式及特点,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帮助存在内向性偏差行为的留守留守儿童克服因留守形成的各种不利因素,缓解其成长困扰和问题,引导其健康成长。
关键词: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社会工作
近年来,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家庭生存需要,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務工,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及国家户籍制度的限制,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大批量的流动人员,大部分务工人员无法承担起孩子与其在城市共同生活教育的负担和费用,所以被迫滞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大批务工人员子女成为留守儿童,长期经受与父母的分离,父母教育与关爱的缺失,致使年幼、需要呵护和教育的大批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种种成长问题和危机。留守儿童问题的迅速增多与数量、规模的不断扩大,受到整个社会的强烈关注,并且亟需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被迫留在“留守家庭”里,父母关注和教育缺失、隔代教育缺陷和代沟、社会急速变迁,网络文化快速发展和影响等等都致使很多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行为、性格等方面出现一些偏差行为,甚至出现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状况,成为了在外务工父母的极度牵挂,在家守候年迈老人的心痛,还有学校老师的种种无奈,以及留守儿童自己的无力挣扎。
一、内向性偏差行为及其表现
(一)内向性偏差行为
偏差行为,又称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偏离行为等,并与不良适应行为、危险行为、问题行为或反社会行为等称呼通用。对于偏差行为这一概念的界定和分类,纵观国内外的研究,至今都形成统一的概念论述。根据国内外学者长期对偏差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的研究,内向性偏差行为主要是指:儿童、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脱离人们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显著异于常态而妨碍个人甚至他人正常生活,通常表现为孤僻自闭、抑郁退缩,以及一些极端自我伤害行为,甚至自杀等的具有隐蔽性,表现不明显的偏差行为。
(二)内向性偏差行为的一般表现
1.孤僻自闭
孤僻自闭是内向性偏差行为表现中较为明显的类型之一。存在孤僻自闭的儿童不愿与他人交谈、交往或亲近,总是独来独往,对于他人的呼喊也无回应,完全生活在自我的世界里,封闭自己,不与自己世界之外的人有交际,并且对班级以及他人的事情都漠不关心。所以基本没有朋友,遭到同学们的孤立。
2.抑郁退缩
抑郁退缩这一内向性偏差行为在以往对学生的研究中出现较多,多发生于女生,主要表现在情绪、认知、行为动机几个方面。
在情绪方面,抑郁退缩表现为心情沮丧、害怕、自卑等状态。往往是对什么都没有什么兴趣,并且害怕去尝试;在认知方面,抑郁退缩表现为否定的自我评价,对自己没什么信心,觉得自己什么也做不好,总是自责和对未来感到绝望,并且存在抑郁退缩行为的学生容易存在学习困难。在行为方面,抑郁退缩的学生表现为社交退缩。存在抑郁退缩行为的学生多害怕,不敢与人交往,即使学习困难,存在问题,也不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3.一般自我伤害行为
儿童处在在生理、心理发展迅速,同时心理脆弱时期,如果又处于长期缺少关怀、父母正确引导状态,当遇到问题造成心理冲击,自己无法有效调节情绪,会在无法找到其他正当宣泄情绪的方式时,选择自我伤害的行为,通过躯体自虐或自残等方式,用自我肉体上的疼痛来暂时忽略心理上受到的冲击或伤害。这类内向性偏差行为具有比较大的伤害性,对儿童的成长、身心发展都具有极大的危害,而且如果不及时得到正确引导,容易发生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极端行为,很多儿童、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有部分原因就来源于儿童自我情绪的无法正当调节,从而极端宣泄自己情绪。具有这样内向性偏差行为的儿童一般自尊心、上进心比较强或者具有强烈的逃避心理,在遇到事情或犯错误时,会选择极端自残或自我躯体虐待等。
4.极端自我伤害行为
自杀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自杀是指“个体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儿童是自杀的高危人群,由于处于心理快速成长,内心世界复杂又极不稳定,非常冲动的时期,所以在受到外界突发事件冲击无法承受,极有可能做出伤害自己生命的事情。自杀儿童通常都具有以下这些性格特征:独立性差、情绪不稳、易激惹;孤独感强、敏感、社会适应困难、欲求常难满足;无助感、孤独感、自我劣感强;自我评价低、自尊心强、绝对化思想和非黑即白观念;对外部环境抱有深刻的敌意等。正是这些不良个性心理特征常促使儿童在面临困难时诱发自杀行为。
二、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的特点
(一)隐蔽性
内向性偏差行为也被称为“心理性偏差行为”,它不同于外向性偏差行为表现更为明显,亦被人辨识,从而可及时给与干预。内向性偏差行为开始多注重于情绪和心理上的问题,一定的心理问题积压后表现在行为上也多具有隐蔽性,多表现在孤僻封闭自己,怯懦不与人交往等。尤其儿童的内向性偏差行为更难以被人们所关注,随着身体与心理发展的日渐成熟,开始从内心渴求一定的独立,开始有自己的秘密,追求自己的隐私以保护自己的自尊和面子等。而且留守儿童是更为特殊的群体,因为特殊的家庭、成长等因素,具有更强的敏感性和自尊心,不期望被别人知道自己的事情而看做与他人不一样,所以很多留守儿童存在的内向性偏差行为不仔细观察和了解并不容易去察觉。从而也容易使存在内向性偏差行为的留守儿童越发严重,易导致更为严重的偏差行为甚至伤害自己性命或他人性命的行为。
(二)变迁性
儿童时期是一个成长迅速、极易受外界影响的时期,随着儿童的成长,心智逐渐成熟以及科学知识的学习,一些儿童身上的内向性偏差行为,如社会退缩、怯懦等,可能逐渐得到解决,但同时如果一些留守儿童存在的内向性偏差行为没有随其成长得到及时的解决,有可能转变为更为严重的内向性偏差行为,如导致自杀,又或者又内向性偏差行为直接转变为外向性偏差行为,如孤僻自闭儿童问题由于自我无法正确调节、又缺少及时干预下,长期如此有可能转变为仇视社会,做出极端伤害社会的行为等。以往社会新闻报道中也曾有过常年较沉默、表现内向、不大与人交往的儿童却突然间杀人的事件。
(三)易矫性
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是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因受到自身原因、成长环境或其他因素影响所产生的对于社会、生活不适应的具有内向性的偏差行为表现。儿童时期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易接受新事物,快速成长的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都在一直变化的过程中,所以对于存在内向性偏差行为的儿童加以关注,深入分析其所存在的内向性偏差行为的形成影响因素并制定方案,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干预,改变对其偏差行为产生影响的因素,从而获得矫正其偏差行为的机会。
三、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影响因素
(一)父母教育和关怀的严重缺失
父母教育和关怀的严重缺失是农村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产生的最主要影响因素。家庭是孩子成长和社会化的基本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其成长道路上学习和成长的最大影响者,是孩子心理寄托和情感支持的最大提供者。儿童成长阶段与父母一般会形成最亲密的依恋关系,当孩子真实感受到父母的关怀,感受到这种亲密关系的存在,会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而当亲密的依恋关系断裂,儿童会感到无助和缺乏安全感,在遇到事情时缺少情感支持和关怀的儿童容易出现成长危机。而留守儿童恰恰属于亲密依恋关系断裂的特殊群体,长期的父母关怀与教育的缺失,使农村留守儿童在心理上缺少归属感、安全感,在心理上形成“情感饥渴”。同时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生活、学习压力,外在坏境影响下,缺少父母的关爱与正确指导,从而使本就脆弱的一些留守儿童产生内向性偏差行为,出现认为自己是被抛弃的、自卑、怯懦、甚至自我伤害等行为,严重影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隔代教育、替代教育存在的缺陷
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或教育的方式称为“隔代教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對于儿童的关怀是宠爱的,但因为年龄及受教育程度等因素,隔代教育存在着无法弥补的缺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为留守儿童提供了较为全面和周到的照顾,但年事一高,加之受到身体、精力不足影响,使他们对留守儿童心理上的变化或问题无法及时的给予关怀或关注。另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受所生活的时代教育水平限制,自身受教育水平有限,从而留守儿童在遇到事情或问题时缺少对其及时和正确的引导和指导,难免要让留守儿童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也是一些留守儿童会出现内向性偏差行为的一重要原因,长期一个人独自承担各种问题的心理负担的无法负荷,从而容易出现抑郁退缩、自闭等内向性偏差行为。
由其他监护人抚养的方式属于“替代教育”,一般其他监护人多为叔伯、舅舅或姑姑,替代教育存在的无法弥补的缺陷对于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的产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首先,研究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对于常年外出务工的父母,依然划作家庭成员,而对于寄养的叔伯、舅舅或姑姑,在留守儿童的家庭自我认同意识里并不被划为家庭成员,只称得为“家庭人口”,这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在心理上与监护人及监护人家庭的疏远,所以留守儿童很大程度上有事情或问题时选择一个人独自解决,并且在心理上觉得是孤独无助的,认为自己的家庭成员都不在自己身边,自己没有可以依靠的“家人”;其次,监护人自身家庭照顾及生活压力等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偏差行为的形成存在的影响,监护人或许在生活上会给予留守儿童与自己儿女一样的待遇,但在教育、指导方面,由于存在亲疏隔阂以及“多子女”照顾的压力,使监护人对于留守儿童的心理关怀、教育指导方面存在疏忽或无暇顾及,使留守儿童独自一人面对,产生被孤立思想或无归属感;最后,监护人教育的思维模式留守儿童无法适应,以及监护人的受教育水平有限无法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帮助指导等,都可能影响留守儿童一般心理问题演化为内向性偏差行为。
(三)农村学校教育的疏漏和偏差
学校作为人的社会化的第二大基本场所,承担着教授儿童知识与技能,培养与人交际、交流能力、获得社会所需的思想品德等的责任,一直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父母寄托希望的地方,所以学校的重要性和地位一直毋庸置疑。
首先,学校因为承担了过多的期望与责任使学校教育的模式发展出现偏差,尤其农村学校教育。农村学校教育被赋予掌握孩子未来前途的唯一途径,从而将学业、成绩作为衡量教育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进入“应试教育”的误区,以大量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成绩填满了所有学校教育内容,而忽略了人文关怀,学生心理关注等,这致使本来就因留守缺乏父母关怀、支持,独面生活压力易出现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在经受长期学校学习任务压力的累计,以及缺少校园关怀和老师及时关注的情况下,极易产生偏差行为,尤其内向性偏差行为,如退缩,害怕考试抑郁封闭等行为;
其次,农村学校老师教育素质参差不齐,教育水平较城市学校教育存在一定差距,这也决定农村学校对学生综合教育、素质教育的关注度比较低。老师综合素质水平对于学生成长教育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老师综合素质较低会影响其对学生行为教导以及言语指导方面所采用的方法,据调查很多农村学校依然存在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言语侮辱等行为以及有的老师对学生显而易见的问题都漠不关心等等,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敏感、脆弱群体易造成严重的创伤,更容易影响其内向性偏差性为的产生。
(四)儿童自我调节失衡
儿童时期是儿童身体、心理快速成长,自身辨别、控制能力不足又几亿受外界影响的时期。留守儿童面临种种成长问题与需要,处于儿童这一阶段本就自我控制能力、辨识能力弱,再缺乏正确的指导或引导同时,不能形成积极有效地防御机制、应对策略以及获得人际交往等技巧,从而无法形成良好的自我调节,在个性或行为上易形成悲观、怯懦、过度敏感等,进而在行为上易出现偏差行为,包括自闭、退缩、自我伤害等内向性偏差行为。
四、社会工作干预探索
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理念,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以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知识为基础,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进行的专业助人活动。社会工作注重以需求为导向,对服务对象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界定,制定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社会工作计划方案,选取恰当的个案、小组或社区社会工作方法,通过专业方法和技巧的实施,对服务对象提供有效性专业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指导专业方法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具有一定的可尝试性和可行性。
小组工作是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之一,将具有同质性问题的小组成员聚集到一个小组中,通过针对性的小组活动过程,组员间的互相支持、充分互动和分享,提高个人的社会功能,并协助每个人能更有效地处理个人问题。同辈群体是除却家庭和学校外,影响人社会化的另一重要因素。根据很多学者的研究,同伴依恋关系的建立对儿童的成长、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良好的同伴关系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发展儿童情感依赖的依恋关系,给儿童带来正面情绪效果。儿童在良好的同伴关系中可以获得归属感、安全感、亲切感等,一定程度上良好的同伴依恋关系可以弥补一部分家庭亲子依恋关系的缺失,从而减轻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适应、发展等问题。按照此研究,小组工作方法介入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通过针对性的主题小组活动,具有同质性问题组员的分享、相互支持和亲密关系的建立,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的严重化。
社会工作可尝试以小组工作方法为主,辅助于个案工作方法,开展了以问题为导向的主题小组活动以及针对小组中个别成员的个案干预活动存在内向性偏差行为的留守儿童进行干预。小组工作成员通过游戏活动,自我认知学习,同伴支持关系建立及学习信赖、合作等小组过程使小组组员自身的内向性偏差行为得到不同成都的改变,对于重新认识自己,学会控制自己,提高自我认知和抗挫折能力等得到锻炼。运用个案方法结合小组工作的共同进行,对小组中内向性偏差行为严重留守儿童给予辅助性帮助,可以从留守儿童个人家庭系统、学校系统及个人系统的改变和重建,使其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对于部分留守儿童存在的内向性偏差行为,虽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但社会工作干预方法较之学校忽视或者单一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安慰,通过同辈小组活动及针对性的个案干预的方法具有更加实际和明显的效果,对于留守儿童内向性偏差行为的改变和问题解决具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佩恩.现代社会工作理论[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2]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导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朱眉华,文军.主编社会工作实务手册[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
[4]高中建.当代青少年问题与对策研究[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5]邢金萍.农村留守青少年心理问题与心理援助[J].青年探索2007(03).
[6]孙元,谢秀钿.朋辈群体对青少年偏差行为影响[J].教育评论,2009(04).
[7]张秋凌、邹泓、王英春.《亲子依恋与青少年犯罪行为、心理适应的关系》
(综述),《中国心理》.
[8]孙煌明.试谈儿童的问题行为[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4).
[9]马慧霞,张建新.青少年危险行为研究进展[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4 (1):103-106.
[10]林朝夫.偏差行为辅导与案例分析[M].广东世界图书出版社,200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