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需要把握的三个问题
2017-07-03张瑞海
张瑞海
2015年3月1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为落实《方案》,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有力推动了全国各地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以下统称“创新区”)的争创工作。但在实践中,人们对如何争创挂牌督导创新区还存在分歧和困惑,因此,有必要进行澄清和研究。
笔者通过实地考察重庆、湖南等地挂牌督导先进经验和亲身参与北京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评估认定工作发现,争创挂牌督导创新区有以下三个关键点。
对照评估认定考核点,做好规定动作
《标准》中的39个考核点涵盖了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中小学校等相关责任主体的主要职责和要求,为规范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严格对照评估认定考核点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可以为规范实施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队伍保障和条件保障。这是各地争创挂牌督导创新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挂牌督导创新区首先要做到挂牌督导工作规范。为规范和引导挂牌督导创新区争创工作,《标准》把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队伍精干、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方式科学、问责整改到位、结果运用有效8个方面、39项考核点作为争创挂牌督导创新区的主要条件。由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的时间并不长,许多工作尚处于探索階段,各地在实践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困难和问题,要全面落实《标准》并达到39项考核点的要求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我们把上述8个方面、39项考核点视为争创挂牌督导创新区的“规定动作”,那么,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就是规范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就满足了挂牌督导创新区的主要条件。
挂牌督导创新区推进工作的各项具体举措必须务实、管用、有效,其经验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具有示范引领性。这是对挂牌督导创新区更高标准的要求。换句话说,挂牌督导创新区各项工作在符合规范性要求、满足《标准》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针对实践中的薄弱点,补齐“短板”
各地情况不同,实践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尽相同。比如,有的区县对挂牌督导工作不够重视,挂牌督导体制机制很难完善,人、财、物、制度等基本保障必然缺失。在这种情况下推进挂牌督导工作,其难度可想而知,就更遑论挂牌督导的效果了。有的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挂牌督导工作制度,表面上看起来挂牌督导制度很健全,但深入调查后发现,不少工作制度在实践中并未得到严格执行和落实。种种现象表明,挂牌督导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点和“短板”,严重制约着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效性。只有对照《标准》找准薄弱点并采取有效措策、补齐“短板”,才能更好地发挥挂牌督导的职能,体现挂牌督导工作的价值。争创挂牌督导创新区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价值之一就是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主动查找挂牌督导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点并补齐“短板”,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目的。
选准突破口,成就挂牌督导创新点
争创挂牌督导创新区工作并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推动挂牌督导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切实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教育督导部门在推进挂牌督导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践中的薄弱点和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选准突破口,成就创新点。在实践中,笔者概括出各地在挂牌督导工作中面临的6个共性问题,解决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成为本地区落实挂牌督导工作的创新点。
1.既要重视制度制定,也要重视制度落实
不少区县出台的挂牌督导规章制度数量很多,内容很全,但有些制度执行落实很不到位。比如,根据上级要求,各地都制定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并对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和方法提出明确要求。但是,有的责任督学在实践中自行其是,工作存在一定随意性。又如,绝大多数区县均按照要求建立了责任督学工作报告制度,要求责任督学定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但实践中此项规定在不少地方并未得到严格落实。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很多。因此,如何健全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各地推动挂牌督导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能很好地得以解决,必将是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建设的一项创新。
2.高效协同实施督导
多数区县要求责任督学既要承担责任区内学校挂牌督导任务,还要参与责任区内学校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及一些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对责任督学和学校来说,有的月份督导任务会很重,督导内容难免有重合、重复之处,这不仅会让责任督学顾此失彼、应接不暇,也难免让学校产生怨言。如何高效协同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协作督导,减少督导内容上不必要的重复,减轻责任督学和学校无谓的负担,就成了区县教育督导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就会成为督导制度和机制上的一项创新。
3.发挥督学特长,实现优势互补
经常性督导事项涉及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要求每一个责任督学都能做到“知政通学”、既擅长教育教学又懂管理是不太现实的。面对挂牌督导事项多、“通才”少的实际问题,如何做到责任督学的业务专长与督导事项的最佳匹配,如何在责任督学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做到责任督学个人督导与小组督导相结合,还需要从责任督学人员组合、任务分工、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安排。解决了这个问题,将是挂牌督导组织实施方式的一项创新。
4.规范和引导督学的履职行为,提高督导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由于挂牌督导主要是以责任督学个人或小组的形式进行,所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责任督学个人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这样,必然导致责任督学对同一问题的评判和处理存在随机性和随意性。要合理规避挂牌督导工作的随机性,减少随意性,在加强挂牌督导相关制度设计和流程管理的同时,需要为责任督学提供更加丰富、实用、科学的督导工作标准和工具,以此规范和引导责任督学的履职行为,提高挂牌督导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专业性。若能做到这一点,那将是挂牌督导工作标准和工具的创新。
5.变“管理平台”为“工作平台”
《标准》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实现督学管理、督导工作、互动交流、信息公开等的网络信息化。目前,各地开发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平台更多体现的是挂牌督导的“管理平台”而非“工作平台”。理想的工作平台应该能够提供内容更丰富、主体更多元、时效性更强的挂牌督导基础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学校各类电子档案,从而把学校从准备档案资料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能够提供类似“天网监测系统”那样反映责任区学校日常工作常态和责任督学入校督导实时状态的视频资料;能够为责任督学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开展网上督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能够整合微信平台、蓝信平台、云平台等新兴媒体和云平台资源,实现挂牌督导信息共建共享。简言之,互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在教育督导领域的应用,不仅能够大大拓展挂牌督导信息系统的功能,也为挂牌督导工作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空间和无限可能。
6.切实增强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目前,部分區县已经基本做到了挂牌督导制度化、常态化,一些挂牌督导创新区能够比较规范地实施经常性督导工作。从学校和责任督学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挂牌督导工作虽然不为学校所排斥,但也不是很受学校欢迎。部分责任督学的工作还浮于表面、拘于形式,督学到校督导和学校接待变成例行公事。事实表明,挂牌督导的实效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如何提高挂牌督导的实效性,真正做到“精准”督导,让学校对责任督学指出的问题心服口服、对责任督学开出的“处方”心悦诚服,除了需要严把责任督学选聘关之外,还需要从督导过程、方式方法等过程层面进行规范,做到责任督学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基于可靠的数据和证据,责任督学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有可靠的实践基础并能经受实践的检验。若能如此,那必将是挂牌督导方式手段甚至是督导模式的重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