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问题研究
2017-07-01崔文佳
崔文佳
摘 要: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能否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以山东省L市H镇为例,通过系统地对H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模式、过程和结果进行调研,深入归纳总结H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尝试提出与这些问题相对应的并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今后的换届选举提供实践借鉴和具体的方法指导。
关键词: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民主;问题;对策
一、引言
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村民自治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制度、流程等等,使基层村委会选举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从全国范围来看,大部分行政村都能够通过《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选举程序,严格组织落实,选出工作能力强、政治文化素质高、品德优良、群众拥护的人作为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使村委会的作用得到正确的发挥。当然,不可否认也不可避免的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农民在民主意识和政治意识方面的转变,在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中产生了新的困惑和问题,如村民参与选举积极性不高、选举中出现贿选现象、宗族势力影响选举结果的情况等等。能否认清这些问题、找出原因所在并解决好相关矛盾,事关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对推动农村社会改革、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H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在山东省L市H镇的三个行政村发放问卷和进行访谈,收集到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
山东省L市H镇村委会第十一届换届选举的村民参选率較低,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认为无论选谁作为村委会成员,都与自己的生活没有太大关系,因而不参与投票或随意投票;二是有些农民需要外出打工,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在选举上,除非发放足额的误工补贴;三是有人认为对于选举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感到无能为力,于是视而不见或索性放弃投票权。
(二)候选人贿赂选民的情况
贿选是存在于村委会选举中的多发现象,近年在山东省L市H镇,也出现愈演愈烈的趋势。从之前的候选人上门送大米、香烟等物品到如今直接发数额越来越大的红包等公开形式;另外还有给予村民口头承诺,表明自己如果担任村委会成员后将给村民一些好处,希望能够获得他们的选票。另外,在不正当拉票的方式方面,已经从过去的直接出面拉票到组织亲信共同拉票,并且由原来的隐蔽操作逐渐转变为半公开甚至公开了。所调查的每个行政村都或多或少存在贿选情况,大部分村的贿选基本上是上门联络感情,拉拉选票,个别村子出现比较严重的送红包、请客吃饭的情况。
(三)宗族势力影响选举的情况
以姓氏和血缘为纽带的宗族观念在农村地区是比较根深蒂固的,宗族势力的影响力在农民心中甚至能够超越基层政权的影响力。一个宗族不仅在地理上聚居,在心理上也有着很强的归属感,日常的生活琐事大多都围绕着本宗族来展开。因此,在村委会换届选举问题上,宗族势力自然占据着很大的分量。
三、换届选举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村民政治参与意识与民主意识缺乏
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大部分地区一直把精力放在发展经济方面而不是增强政治民主,这就导致农民对民主、政治的了解程度低,对农村的基层政治制度建设的内驱力不足。另一方面,尽管中国已经建立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但与之相对应的民主观念却没有在民众当中普遍确立。农民认为所谓的民主可能也只是走走形式,并且以自身能力无法影响到政治,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才是正事。在这种心态的指引下,政治参与就受到严重阻碍。
(二)村民投票心理纵容了贿选情况的发生
贿选在村委会选举中是一种很不正当的竞选手段,候选人通过给予选民一定的财物,以换取村民对他们的支持,使他们竞选成功。这种手段在农村十分普遍。候选人抓住农民的心理,大部分农民认为,无论谁当选村委会成员,都不会太影响到正常生产生活,他们更看重的是眼前的小恩小惠,只要是能得到一时的满足,不管对方是谁、是否具备当村干部的能力,他们都会给他投票。至于这位村干部能否真正为村民办实事、带领村民发家致富,那都是以后的事。
(三)传统宗族观念影响村委会选举结果
宗族的特点是当遇到集体性事件时,宗族集团内成员会表现出一种团结对外的能力。首先,农村结构聚族而居的地理环境为农村宗族势力的存在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次经济方面,当下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一家一户独自承担经济和社会风险,在遇到生产困难时,有着血缘关系上的亲近性、生活方式上的相似性以及生产方式上的一致性的宗族自然就成为了求助对象。再次政治上,基层的村民自治制度仍不健全,当村民面临一些困难时,村委会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农民大多倾向于求助宗族。
四、完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提高村民民主参与意识
首先,党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农民的素质教育工作,在扎实推进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切忌喊口号等形式主义。其次,做好调查研究,针对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教育规划。对当地的农民思想状况、农业生产水平、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程度、民主管理程度等方面进行摸底,做好具体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再次,可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培训、宣传等工作来促进素质的提高,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个人等等活动的创建,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也促进农民在精神生活方面的提高,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通过繁荣农村文化开展农村教育,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文化馆、图书馆等设施的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推广现代网络等通信设备的普及,增强农民与外界世界的联系,开阔视野。
(二)完善村委会选举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
村委会换届选举之所以会出现各样的问题,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息息相关的。我国目前只有一部与村民委员会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在具体的换届选举实践中,《村委会组织法》由于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阐述不是很具体,指导意义不强,因此各地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的选举办法,然而这些选举办法往往标准不统一,有些甚至不合法、不严格,因此建议国家出台一部全国性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详细规定选举原则、程序、要求等等,使村委会选举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完善监督机制也是促进村委会选举工作进步的一大关键点。首先,要规范选举程序,推进选举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其次,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如乡镇黨委、政府建立民情观察员制度,由一些与村委会选举无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组成代表,独立于政府和党委,进行选举活动的各个环节的把控和监督等等。
(三)加强引导,减轻宗族势力影响
针对宗族势力影响村委会选举的情况,建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首先,地方党委和政府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宗族势力对村委会选举可能产生的影响,发挥主观能动性,加以重视,敢于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深入基层展开调研,针对了解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典型分析,探索好的解决方法加以推广,对于政策条文,应当灵活处理,必要时适时修正,进行完善;其次,地方党委及政府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加以引导,如向群众推荐上一届比较优秀的村干部连选连任等,同时要摸清各村村委会成员的家族情况,发现因宗族势力而被选举上来的情况及时调查该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是否胜任村委会工作,一旦发现比较严重的情况,立即组织重新选举,并加以监督;另外,也可以支持和鼓励一些比较优秀的可靠的党员或群众参与村委会竞选,在选举之前组织群众开展财务审计和村级干部考核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误解,也可让候选人无后顾之忧地参与竞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积极的态度参与选举,理智地进行投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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